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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告

上海通告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通告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通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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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公租房受理中心搬迁通告(附新址及交通)

2023-10-26,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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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租房受理中心搬迁通告

自2023年11月1日起,浦东公租房公司受理中心搬迁至金桥镇庙港路187弄1号1楼业务大厅公租房综合窗口。由于搬迁后设备调试等原因,11月1-3日公租房咨询、受理、审核业务将暂停办理。11月4日起将恢复相关业务。

浦东公租房受理中心(新址)

一、具体地址

金桥镇庙港路187弄1号1楼业务大厅

二、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9: 00-16:00(国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邮寄递交同上述地址

三、交通路线

地铁:9号线、12号线金海路站7号口。

公交:630路、790路、991路、浦东27路、浦东5路【金海路地铁站】站。

温馨提示:

搬迁期间如有咨询或报修需求,可登入https://select.pdgzf.com/进行咨询或报修;在租户如有应急维修可联系所在管理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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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沪半程马拉松赛道路交通临时管制通告

2023-11-08,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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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别2年,“2023浙沪乡村半程马拉松赛”强势回归,将于11月12日鸣枪起跑。

“2023浙沪半程马拉松赛”将于2023年11月12日在浙江省平湖市和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举行。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决定于11月12日对本区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赛事路线图

二、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交通管制时间:

11月12日7时30分至12时

交通管制路段及措施:

一、漕廊公路(朱平公路至廊平公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朱平公路(景邱路至浙江界):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山塘中心路(漕廊公路至浙江界):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四、廊华路(中华中心路至朱平公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五、中华中心路(朱平公路至廊华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其他事项

01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及持有2023浙沪半程马拉松比赛赛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准许进入上述交通管制道路。

02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提示:现场民、辅警将根据实时交通状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请受到交通管制影响的市民及早做好出行安排,服从现场民、辅警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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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进博会安全管控措施通告(三项通告)

2023-10-26,全文共 1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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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

沪府规〔2023〕11号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及其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通告如下:

一、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措施,在常态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临检抽查。对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应当做到必问、必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以及枪 支弹 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二、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发现他人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积极劝阻或者立即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乘客携带危险物品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坚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同年11月12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沪府规〔2023〕9号

为维护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地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2023年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

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可以通过“随申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飞行报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飞行、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须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率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 支弹 药、爆炸、剧毒、放射性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沪府规〔2023〕10号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本市范围内枪 支弹 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23年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停止民用枪 支弹 药配售、配购(含行政审批)。11月4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停止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营业性射击场等民用枪 支使用单位实弹射击训练、经营活动,停止影视制作单位道具枪拍摄活动,所有民用枪 支弹 药入库封存;停止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项目。

二、2023年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车辆运输危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公司进行押运:

(一)在本市范围内,运输枪 支弹 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一类放射性物品的;

(二)在嘉松南路-嘉松中路-G2京沪高速-S20外环线-漕宝路-沪松公路-泗陈公路-嘉松南路合围区域内,运输二、三类放射性物品(医疗用短寿命放射性药品除外),以及盐酸、硫酸、丙酮、高锰酸钾四种易制毒化学品中一种或几种的。

三、2023年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进出本市的,应当从14个指定道口(洋桥公安检查站、G15朱桥公安检查站、葛隆公安检查站、安亭公安检查站、G2京沪公安检查站、大盈公安检查站、西岑公安检查站、G50沪渝公安检查站、G60沪昆公安检查站、枫泾公安检查站、亭枫公安检查站、G15沪浙公安检查站、新联公安检查站、东海大桥公安检查站)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 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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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公证处开放服务的通告(附咨询电话)

2022-05-23,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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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区疫情防控及政务服务窗口有序逐步开放的工作要求,奉贤区公证处将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起分阶段有序恢复业务办理,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恢复部分窗口服务,实行预约登记制,仅办理预约事项,非预约事项暂缓受理。

公证处目前采取电话和线上预约制。

(一)电话预约

1、百秀路中企联合大厦总部:37190230。

2、茂园路南桥临港科技城接待室:37569708;18121161002。

(二)线上预约

当事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上海法网”网站、APP、小程序以及“上海市奉贤公证处”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进行预约,搜索“奉贤公证处”选择所需办理事项进行预约。

第二阶段:6月1日起,有序恢复窗口服务,倡导预约登记制,届时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现场办理工作要求届时以通告为准。预约电话37190230(总部)、37569708(接待室)、18121161002。

防疫要求

所有进入大厅办事的人员须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并扫“场所码”,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二米安全距离”,不扎堆,不集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业务办理完成后尽快离场,请勿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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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公证处将逐步开放(附开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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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F1中国大奖赛上海交通管制通告(时间+路段)

2024-04-12,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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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f1中国大奖赛交通管制通告

2024年F1中国大奖赛,将于4月19-21日在上海国际赛车场举行。为确保本次赛事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决定对嘉定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路段

1、4月20日7时30分至21时:伊宁路(云屏路-东环路)、安辰路(宝安公路-赛车场外环东路)、安辰路(安辰路跨线桥南侧-赛车场外环东路)、安晓路(宝安公路-伊宁路)、安晓路(安晓路跨线桥南侧-伊宁路)、园国东路(友菊路-赛车场外环北路)、白银路(临泽路-赛车场外环东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4月21日7时30分至21时:伊宁路(云屏路-东环路)、安辰路(宝安公路-赛车场外环东路)、安辰路(安辰路跨线桥南侧-赛车场外环东路)、安晓路(宝安公路-伊宁路)、安晓路(安晓路跨线桥南侧-伊宁路)、园国东路(友菊路-赛车场外环北路)、白银路(临泽路-赛车场外环东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具体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往赛车场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持有F1停车证的车辆及公交车除外;

2、管制路段往赛车场方向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3、管制路段允许行人在上街沿人行道规范通行;

4、21日正赛结束后,16时至19时,管制路段禁止所有车辆(含持有F1停车证车辆)驶入赛车场方向;

5、21日正赛结束后,16时至19时,伊宁路(云屏路-东环路)双向禁止公交车通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在交通管制期间,在管制时间和管制路段内,除持有F1停车场汽车停车证的车辆、赛事专用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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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六届进博会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2023-10-24,全文共 1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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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2日期间,对本市入沪高速公路省际道口,以及部分道路和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具体交通管制信息如下:

2023年第六届进博会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一、入沪高速公路省际道口方面

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G2京沪、G15沈海(朱桥、沪浙)、S26沪常、G50沪渝、S32申嘉湖、G60沪昆、S36亭枫、G40沪陕8条入沪高速公路共9处省际道口实施集中检查,通行车辆根据现场公安人员指挥引导接受安全检查。

二、本市部分道路和区域方面

(一)11月1日至11月10日,每日5时至22时,G50沪渝高速(G15沈海高速-S20外环高速)双向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

(二)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沪青平公路-华徐公路-天山西路-华翔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载货机动车和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通行。

(三)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在谢卫路-沪青平公路-蟠龙路-徐民东路-蟠臻路-崧泽大道-蟠东路-龙联路-涞清路-崧泽大道-华翔路合围区域(除崧泽大道和涞清路外,不含上述道路)

以及嘉闵高架路/盈港东路立交华翔路入口、建虹高架路盈港东路出口、扬虹路跨华翔路立交入口、崧泽高架路/嘉闵立交华翔路入口、崧泽高架路诸光路出口以及诸光路地道北青公路入口,除下列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运营线路车辆;出租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各类进博会车辆证件和《控制区预约停车证》的车辆。

(四)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8时至19时,在崧泽大道-蟠秀路-盈港东路-涞港路(除蟠秀路外,含边界道路)合围区域,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五)11月5日至11月10日,S26沪常高速入城段(华新收费站-嘉闵立交)双侧、华翔路(崧泽大道-申兰路)西侧、华翔路(崧泽大道-北青公路)东侧以及崧泽大道(蟠臻路-华翔路)南侧设置进博会公交专用道,标注时段内(S26沪常高速入城段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其余道路15时至19时),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六)11月4日(周六)和11月5日(周日),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沪青平公路公交专用道,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三、其他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市公安局将根据安保工作实际,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

警方特别提示

一、为保障进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本届进口博览会围绕国家会展中心设定了交通管制区域,市民如需驾车通过交通管制区域及道路,请事先了解禁行时间和禁行路段,绕道通行。

二、11月4、5日(周六、日)沪青平公路公交专用道按工作日限行措施施行。交通管制区内新增的公交专用道为临时公交专用道,仅11月5日至11月10日期间施行。

三、正常公交线路和出租车不受此次交通管制影响。

四、本届进博会设置三处非预约社会小客车即停即走点,分别在华翔路1535号停车场、P8停车场和P15停车场内,三处即停即走点于11月6日启用。

五、为避免道路拥堵,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前选择好出行安排和绕行线路,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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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福利会托儿所闵行校区预登记通告

2023-11-27,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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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福利会托儿所闵行校区)开展2024年秋季招生预登记工作。招生条件、报名方式如下:

2024中国福利会托儿所闵行校区预登记通告

招生年龄

托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5月31日

**小中大班拟根据实际情况,招收少量插班生: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持有闵行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持有闵行区房产,且孩子居住在闵行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持有闵行区房产,父母一方在沪工作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在沪工作的外籍适龄儿童

报名方式

1. 填写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整填写登记表并连同下述相关资料和视频发送至邮箱:CWIN_zs@163.com (邮件主题:孩子姓名)

2. 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3. 请同步上传展现您的孩子和家庭育儿理念的视频,时间不超过2分钟,大小不超过50M,能反应孩子进餐、阅读、运动等方面的情况。

4.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上传相关资料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5. 后期报名步骤以邮件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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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中福会早期教育中心招生通告

2023-11-27,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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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福会早期教育中心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9号12幢。本早教中心根据该年龄段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依据《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实施多边干预早教课程,以促进婴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目标,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的指导。

2024上海中福会早期教育中心招生通告

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适龄婴幼儿

年龄要求:出生于2022.9.1—2023.8.31

上海户籍、港澳台、持外国护照的适龄婴幼儿

报名方式

1. 填写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整填写登记表并连同下述相关资料和视频(请横版拍摄)发送至邮箱:CWIN_zs@163.com。(邮件主题:孩子姓名,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2. 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详细要求)

3. 请同步上传展现您的孩子现状的视频(如:爬行,牙牙学语、进餐等生活环节),以及展现您家庭育儿理念的视频,时间不超过1分30秒,大小不超过50M。

4.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上传相关资料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5. 后期报名步骤以邮件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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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元旦交通管制最新通告2024

2023-12-25,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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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元旦迎新年交通管制通告

为确保2024年迎新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23年12月31日20时至2024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临时交通管制范围示意图

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进入外滩隧道车辆允许通行)。

三、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

四、届时,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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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F1中国大奖赛上海交通管制时间变更通告

2024-04-17,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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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f1中国大奖赛交通管制时间变更通告

为充分确保2024年F1中国大奖赛顺利进行,考虑到本次赛事期间的观众参与热情,结合赛事组织方的出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本次赛事交通管制时间,现将交通管制时间变更通告如下:

一、原2024年4月20日至21日每天7时30分至21时,调整至2024年4月19日至21日每天7时30分至21时。

二、活动期间,交通管制路段、具体管制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不变。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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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窗口搬迁通告

2023-10-26,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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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窗口搬迁通告

自2023年11月1日起,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窗口搬迁至金桥镇庙港路187弄1号1楼业务大厅受理窗口。由于搬迁后设备调试等原因,11月1日-11月3日共有产权房各项业务将暂停办理。11月6日起将恢复相关业务。

1. 受理时间:

周二、周三、周四9:00-11:30,13:00-16:00(国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2. 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咨询电话更改为021-50591183

(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1月6日)

3. 交通方式:

地铁9号线、12号线金海路站7号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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