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6,全文共 663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徐汇区文化旅游服务和发展中心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徐汇区文化旅游服务和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派遣制)。
文旅服务咨询员
工作内容:
1、根据区域文旅资源做好旅游咨询服务;
2、配合开展各类活动和讲解服务;
3、场馆内秩序维护与物资补充;
4、场馆周边情况信息收集与宣传;
5、服务对象意见反馈收集与整理;
6、根据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服从调配,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
4、具备团队精神,善于合作协调;
5、能够接受周末及国定假日轮班情况;
6、计算机操作熟练,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薪资待遇: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本单位。享受徐汇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报名方法:有意者请下载附件《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49710612@qq.com。 点此下载
面试方法:工作人员将根据个人求职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并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求职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非沪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表现,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11月30日
咨询电话:021- 64845566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填写相关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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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1805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相关投诉受理调处及法律咨询等职能。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管理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财务核算管理等相关工作;
2.协助开展人事、党务等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高度的政治意识,甘于奉献,顾全大局,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各专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必须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5.工作严谨,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语言沟通能力。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过2023年3月25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02.9分及以上,且目前未被其他事业单位拟录用(包括尚未进入到任一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16:00止。
3.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下列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截图(截图要求包含报名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4)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筛选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5.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职数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54015365、64390280(请于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9,全文共 2669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出版物质量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的检测鉴定,以及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会计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2.出纳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3.信访热线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4.咨询受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5.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6.鉴定受理和内勤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6.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7.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8.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9.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
监督电话:021-54650970
监督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03月29日
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1441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税政策、财税改革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高级研究人员2名,研究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3.特别告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研究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有关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通知入围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五)考察
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188505,63188840
监督电话:63188376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2024年03月13日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266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岗2名;综合交通研究岗1名;地下结构工程咨询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021-33390523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1080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港口、航运、航道、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等领域日常事务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船舶检验及审图专技岗位(电气)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任职要求
负责上海辖区船舶法定检验中的图纸(电气部分)审查工作;负责上述船舶的建造检验及日常营运检验;负责上述船舶的建造检验及日常营运检验。
年龄40周岁及以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电气设计、修造等5年以上从业经历。取得注册验船师B级以上证书优先。
三、招聘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简历表(附件),同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ghzx522@163.com,邮件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核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专业考核。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逐一面谈,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5、体检。体检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按照1∶1比例,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录用及公示。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63236251
电子邮箱: ghzx522@163.com
监督电话:23115161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2月28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2023-10-17,全文共 1512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日常行政事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技术审查,本市缺陷产品召回服务,本市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以及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技术审查等职能。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积极,有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请将《招聘报名表》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xzfwzxzhaopin@163.com电子邮箱,谢绝来信、来访。其他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将在资格审核环节查看。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考。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初审,通过筛选初审的对象将会收到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我中心将针对招录岗位要求出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专业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4266206
邮箱:xzfwzxzhaopin@163.com
监督电话:54266212
上海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09,全文共 1390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上海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上海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系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秘密载体回收销毁、涉密设备维修维护和数据恢复、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评估、保密技术特殊保障和检测、保密技术监管、保密信息化建设、保密教育培训保障等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信息系统检测与评估岗(专业技术岗),2名;
行政文秘(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凡是已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以上(102.9分以上),目前尚未被事业单位录用(包括尚未进入到任一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发送《上海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上海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至以下邮箱:bmjs16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姓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发放面试通知。
(三)面试(含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凡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4:6形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统一组织到我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我单位组织考察及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家庭情况。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婕
电子邮箱:bmjs163@163.com
联系电话:83091322
上海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上海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3年10月09日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1801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原名华东疗养院,于1951年由中共华东局创建,建成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治疗、健康体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市级公立医疗机构,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保健局领导。建院以来,曾先后接待过毛泽东、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齐白石等科技文艺界著名人士。
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中心目前已形成集多元因素的整体保健服务模式,开展集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动态监测、追踪服务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现任上海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副主委单位,多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WHO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中心核定床位500张,拥有诊疗区19个,现有职工300余人,其中80%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达200余人。院内装备有Siemens Skyra 3.0T超导磁共振、GE Revolution CT、自动乳腺全容积成像系统(ABVS)、数字钼靶机等百万元以上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51台套。目前,中心年接待保健对象10万人次,包括厅局级干部、两院院士等保健任务,服务对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麻醉护士2名。
二、招聘职位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资格条件:
(1)护理学(麻醉护理)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
(3)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注:工作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户籍不限。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至单位官网(www.hdlyy.com)招聘专栏下载填报报名表,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统一粘贴入报名表Word文档)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方式投递简历无效,且恕不接待来访。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5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考试。
3、笔试
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自行组织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本中心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网址:www.hdlyy.com
人事处邮箱:hdlyyrs@163.com
联系电话:0510—82336041、82336045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人事处
邮政编码:214065
华东疗养院
2024年04月18日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03-29,全文共 1856 字
+ 加入清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6.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7.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8.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9.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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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03-29,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会计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2.出纳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3.信访热线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4.咨询受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5.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6.鉴定受理和内勤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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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1546 字
+ 加入清单单位简介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是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配合市教委相关部门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协调推进、维修项目评审、政策课题研究、信息数据统计、专项督导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基建业务培训等职能。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
(点击放大查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且有相应学历的学位;如为国(境)外留学经历者,学历学位应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原则上年龄30周岁(含)以下。
5.具有正常履职条件,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
6.如为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2.报名及递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报名表》,扫描《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信息回执》二维码,将报名表随同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邮箱jjzxzp@vip.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注: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基建中心根据岗位条件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知参加考试。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4.考试:基建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5.体检:根据应聘对象的笔试、面试等考核结果,综合确定通过考试人员,通过考试人员需按有关要求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向基建中心提交体检证明。
6.考察:体检通过人员,由基建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派遣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及时收到反馈信息而影响招聘流程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应聘人员投递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021-53071325 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21-52510053 工作日9:00-17:00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报名表》、《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信息回执(二维码)》。
2024上海市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26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工程管理1名(管理岗位);
2.科技管理1名(专业技术岗位);
3.检测工程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较高,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及其他岗位所需的条件。
3.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5.熟练掌握Excel及其他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2.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4)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5)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6)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
1.笔试。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岗位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技能、综合素养等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5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考生。
2.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养及心理健康水平等内容,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因体检原因或个人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拟录用人员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本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闵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50798110
咨询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监督电话:021-23112643
上海市检测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202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1241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以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为核心,立足于本市临床检验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展,负责上海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上海市临床实验室技术准入管理、临床实验室技术服务工作,承接临床样品的检测、体外诊断医疗仪器及试剂的质量评估,组织开展临床实验室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的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承担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上海市检验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的决策依据,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主办《检验医学》杂志。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科研研发岗位2人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1人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1人
三、应聘条件
(一)科研研发岗位
1.岗位描述: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研究体外诊断技术新项目、新方法、新设备;研究、建立、引进和推广使用标准程序、标准方法、标准物。
2.岗位条件:临床检验诊断学及生命科学相关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高通量测序(NGS)生物信息分析;负责生物信息分析室间质评项目的开发及实施。
2.岗位条件:生物信息或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稿件的送审、编辑加工及校对,根据国内外学术动态组约稿件。
2.岗位条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并注明应聘岗位,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中心将予以保密。
(三)笔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简答题等,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通知。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8316300-1308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03月19日
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14 字
+ 加入清单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吸引国内外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徐汇干事创业,为“建设新徐汇、奋进新征程”储备一批高质量生力军,徐汇区2024年计划招聘储备人才30名。
招聘对象
2024年7月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上海户籍生源及部分重点高校可放宽至本科),毕业高校应为“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大学或本市重点高校,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国(境)外高校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毕业高校应为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年龄条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相应放宽2年;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储备管理
储备人才与徐汇区国有企业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根据专业特长、岗位需要,统一安排到徐汇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岗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基层一线岗位锻炼。三年储备期内,鼓励报考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择优录用。三年期满,根据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推荐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
薪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薪约22.8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年薪约20.8万元(税前),本科毕业生年薪约18.8万元(税前)。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入住公租房,符合本市落户或居住证政策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储备期内享受各类专业培训、体检等福利。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24:00
报名地址:
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10121539
或点击以下二维码可直接报名。
经简历筛选、面谈、考察、体检等环节,于2024年6月办理录用手续。
注意事项
请认真仔细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及时提交,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将随时终止录用流程。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谈的考生,我们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面谈形式和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没有进入面谈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21-64478018
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37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是隶属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长宁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媒体记者1名(专技岗位)
点击查看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847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
徐汇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招聘医疗保险社会服务工作人员
2024-03-12,全文共 616 字
+ 加入清单企业简介
徐汇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是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办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算、审核、支付以及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因业务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保险社会服务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1名。
医疗保险社会服务工作人员(1人)
工作内容:
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医保经办社会服务工作。
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或医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形象端正;
3、遵纪守法,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4、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等;
5、具有窗口或社会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
签订派遣制劳务合同,执行本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工资待遇标准。
工作地点:徐汇区南宁路999号4楼
报名方式:
投递简历至xhybswzx@xh.sh.cn,本单位将择优发出面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者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以上任职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提供本人相关资料(本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勿来电来访。
邮箱:xhybswzx@xh.sh.cn
备注:以上岗位有效期自3月8日起两周
202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21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承担收治本市“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18周岁以下孤儿精神病患者、流浪救助精神病患者、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类参保和自费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工作。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专技岗位)2名;
病区护士(专技岗位)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紧缺急需的临床医生岗位报考人员需取得居住证,但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形式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人事科收。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需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所需材料:①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③个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④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⑤个人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自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生推荐表);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⑦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⑧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一张;⑨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⑩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老师 咨询电话: 021-66974563
邮 箱: st244124889@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 邮编:200435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1485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0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下设食品、商贸和计算机三大专业群。建有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和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西点/糖艺和西餐烹饪3个项目的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集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报名邮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填写完整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
(1)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并保证所有附件资料齐全;
(2)《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个人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的考核方式由面试、专业科目笔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考核合格者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5975980
监督电话:021- 62876948
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