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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4-03-25,全文共 2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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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工程管理1名(管理岗位);

2.科技管理1名(专业技术岗位);

3.检测工程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较高,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及其他岗位所需的条件。

3.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5.熟练掌握Excel及其他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2.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4)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5)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6)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

1.笔试。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岗位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技能、综合素养等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5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考生。

2.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养及心理健康水平等内容,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因体检原因或个人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拟录用人员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本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闵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50798110

咨询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监督电话:021-23112643

上海市检测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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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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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登记表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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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9,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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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出版物质量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的检测鉴定,以及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会计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2.出纳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3.信访热线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4.咨询受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5.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6.鉴定受理和内勤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6.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7.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8.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9.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

监督电话:021-54650970

监督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03月2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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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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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以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为核心,立足于本市临床检验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展,负责上海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上海市临床实验室技术准入管理、临床实验室技术服务工作,承接临床样品的检测、体外诊断医疗仪器及试剂的质量评估,组织开展临床实验室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的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承担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上海市检验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的决策依据,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主办《检验医学》杂志。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科研研发岗位2人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1人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1人

三、应聘条件

(一)科研研发岗位

1.岗位描述: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研究体外诊断技术新项目、新方法、新设备;研究、建立、引进和推广使用标准程序、标准方法、标准物。

2.岗位条件:临床检验诊断学及生命科学相关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高通量测序(NGS)生物信息分析;负责生物信息分析室间质评项目的开发及实施。

2.岗位条件:生物信息或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稿件的送审、编辑加工及校对,根据国内外学术动态组约稿件。

2.岗位条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并注明应聘岗位,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中心将予以保密。

(三)笔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简答题等,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通知。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8316300-1308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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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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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媒体中心,是隶属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长宁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媒体记者1名(专技岗位)

点击查看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847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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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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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税政策、财税改革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高级研究人员2名,研究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3.特别告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研究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有关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通知入围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五)考察

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188505,63188840

监督电话:63188376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2024年03月13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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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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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承担收治本市“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18周岁以下孤儿精神病患者、流浪救助精神病患者、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类参保和自费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工作。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专技岗位)2名;

病区护士(专技岗位)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紧缺急需的临床医生岗位报考人员需取得居住证,但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形式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人事科收。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需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所需材料:①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③个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④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⑤个人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自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生推荐表);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⑦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⑧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一张;⑨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⑩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老师 咨询电话: 021-66974563

邮 箱: st244124889@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 邮编:200435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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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2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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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卫生统计(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行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统计学、医学(包括公共卫生)、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能力;

3. 熟练运用SPSS等数据分析工具;

4. 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卫生测评分析(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应用情况研究分析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可熟练操作SQL等数据库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整理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 具有医疗行业信息化3年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卫生标准研究(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卫生健康信息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标准制定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3. 具有卫生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四)数据评价研究(2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

3. 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数据库维护(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数据库维护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语言;

3. 熟悉分布式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者优先;

4. 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

(1) 身份证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

(3) 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

2. 注意事项: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于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3.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或短信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楼 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4年03月05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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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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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岗2名;综合交通研究岗1名;地下结构工程咨询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021-33390523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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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2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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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本市卫生健康政策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 会计岗位1人

2. 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1人

3. 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1人

4. 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1人

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1人

6. 综合信息管理岗位1人

7. 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1人

8. 科研项目管理岗位1人

9. 教育培训管理岗位1人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一)会计岗位

岗位描述:从事财务管理、税务及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会从业证书,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开展卫生区镇建设指导、督导,落实卫生区镇相关结果运用,指导完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推进条例法规落地,制订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规范等;协助做好卫生城镇工作网络建设。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了解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有卫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指导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落实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落实技术支持、指导、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爱国卫生相关制度,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法与策略研究。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爱国卫生工作内容,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

岗位描述:推进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制度落地实施,探索健康积分制;负责重大专项、突发事件的公众健康教育和健康传播;协同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卫生项目策划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严谨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组织开展签约服务质控;组织管理家医签约服务质控网络和专家队伍,并开展区家医质控中心年度考评;定期编发质控简报;协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费政策实施;开展家医签约服务相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综合信息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上海市卫生热线的综合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知识库维护;负责12345卫生专线相关工单内容管理、信息和专报撰写报送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

(七)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

岗位描述:制定控烟(戒烟)相关领域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标准、规范等;组织和指导各行业、单位、场所开展控烟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控烟(戒烟)专兼职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上海市无烟单位标准制定、指导、评审验收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执行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八)科研项目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科研论文、著书的发表管理及项目数据统计和管理;组织开展中心医学伦理审查相关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教育培训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规划及方案设计,组织落实相关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负责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专业人员科研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工作。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3月20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_rs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的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三)初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初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身体检查

按照初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邮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1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公益咨询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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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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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国家指定机构,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价格认定人员2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市价格认证中心)》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登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网址:https://zppt.fgw.sh.gov.cn/fgw_zppt/),填写并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和面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用人员。笔试与面试时间详见招聘平台通知,期间将根据需要组织职业性格测试。

面试环节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需现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路径:首页—搜索“信用服务”—“信用报告查询”,咨询电话:400-820-8769。

4.体检和考察

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

备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我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招聘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7.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53752325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市价格认证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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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4年第一批)

2024-02-27,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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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4第一批

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是市属的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0年,上海市设立重大专项启动了“上海市农业基因库”的建设。2002年,基因库建成后,成立了“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管理运行该基因库,主要从事农业生物基因资源收集、保存、研究和利用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委托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管理。成立至今,中心先后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或科学普及一等奖5项, 2013年度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 202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实现了上海市在农业领域获国家科技大奖的零的突破。

为推动中心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02982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

2024年02月26日

下载附件附件:基因中心招聘简章(20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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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2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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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信研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性信息应用研究、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智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研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案食品健康风险评估认定以及相关档案管理等职能。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技岗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积极,有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信研中心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食品安全研究员(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参与食品安全监测评估、预警研判等相关领域研究;参与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的应急评估。

2.任职条件

(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较高的公文书写水平和较高的英文水平;

(3)具有统计学基础、熟练运用相关统计软件者优先;

(4)具有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档案管理员(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开展所涉门类档案的管理;参与所涉门类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修订;负责档案数字化建设相关研究工作;负责档案线上线下利用服务及相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档案利用问题;对档案内容开展分析、研究,汇编档案文献,编写档案参考资料。

2.任职条件

(1)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流程,了解数字档案室建设相关要求;

(3)具有档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3年以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财务(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编制单位月度财务报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表;审核各项经费开支;参与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及财务制度修订完善;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等。

2.任职条件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贯彻执行财经纪律;

(3)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会计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会计核算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应聘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信研中心招聘邮箱(邮箱地址:xyzxzhaoping@163.com),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学位认证材料和国(境)外就读时的成绩单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作为附件发送,谢绝来信、来访。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6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信研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筛选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择优按照不低于所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选。面试由信研中心自行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数,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考察

由信研中心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最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本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核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64220000-5929

监督电话:64220000-240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安全技术应用中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馆)

2024年02月21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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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27,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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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由中国百强企业上海建工集团创办,2014年划转上海市教委管理,现隶属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先后获得住建部、上海市职教先进集体、上海市安全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基本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应聘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妥《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证书;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谢绝来电、来信、来访。

收取应聘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应聘信件及应聘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考核

(1)学校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初步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并组织笔试、面试、试讲等评价环节,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教师岗位者考核方式: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对象,根据综合分数再进行试讲等综合评价;应聘财务管理岗位者考核方式: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选取应聘者,参加面试并进行综合评价。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考察与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医院为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办医疗机构)。

5、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激励政策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引进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专业带头人、学科骨干、行业大师、储备人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54871875 监督电话:54871876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4年04月26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信息岗位汇总.docx

附件2: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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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年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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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2024学年教师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创办于2019年9月,在“让每一个生命闪光”办学理念引领下,致力于培养“仁爱、善思、健康、优雅、敏行”的优秀学生。

为满足办学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嘉定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相关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正,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匹配,具有相关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4.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考虑。

(三)学历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对口的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省部级师范类高校优先);

(3)专业对口的其他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04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另嘉定区有《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法》、《优秀人才专项租房补贴》、《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实施细节》等人才补贴政策,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入编后可申请。

05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简历(简历包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师资格证等相关信息)请发送至邮箱:1932721176@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9513100-8103

工作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温泉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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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闵行中学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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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中学附属实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二则

学校简介

上海市闵行中学附属实验中学(简称“闵中实验”)位于闵行区景谷中路102号,占地35亩、建筑面积23000余平方米,是一所2020学年新开办的现代化学校,现有4个年级28个班,共95名教职员工,1099名学生。闵中实验秉承闵行中学校训 “勤、诚、礼、爱”,校风“健康、责任、求实、创新”。依托上海市闵行中学、闵中教育集团,以“闵中—文绮—闵中实验”一体化优质核心集群办学模式,致力打造闵行南片高起点,高质量的家门口优质学校。

01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道德与法治及物理专业教师若干名。

招聘对象

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02招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学科专业功底扎实,除能胜任基本学科教学外,还能承担选修课、班主任等工作,且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

3. 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匹配,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4. 应届毕业生:应聘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在职教师: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40周岁及以下,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30周岁及以下,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非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45周岁及以下、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6. 社会人员:在闵行区内担任教师,且任职满一年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非上海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03应聘方式

提交个人简历至邮箱mzsyhr@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科”,并提交相关证书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33280060-8114

学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景谷中路102号

邮编: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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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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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战斗员588名、执勤车驾驶员112名、通信员57名、船艇操控员3名、战勤保障员3名、汽修员3名、急救保障员2名、辅助执法岗位102名、新闻宣传岗位17名、会计(审计)岗位13名,共计90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的男性(1997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3)通信员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4)船艇操控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48周岁之间的男性(1975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需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船长、轮机长工作经验的,或具有海船适任证书的优先。

(5)战勤保障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

•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持烹饪、维修、工程机械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其他与战勤保障相关的证书的优先。

(6)汽修员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198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需具备汽修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类中级(含)以上证书,有电焊、钳工、特种驾驶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证书的优先。

(7)急救保障员

•具有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护理学等医疗急救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88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8)辅助执法岗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安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行政管理、法学、中文、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优先,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9)新闻宣传岗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设计类、传播类、新闻类等相关专业,在影像制作、动画设计、视觉艺术等领域有专长及成果的,或者有pr、ps、ppt等相关技能证书的优先;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10)会计(审计)岗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出纳、资产管理等工作内容,熟悉个人所得税、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国家政策;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4月26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http://zp.shxf-119.com 仅限电脑端打开)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至5月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考核

报考战斗员岗位的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报考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船艇操控员、战勤保障员、汽修员、急救保障员岗位的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报考辅助执法、新闻宣传、会计(审计)岗位的需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文写作基础》,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能力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其中,面试考核人员,原则上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学历验证证明材料包括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技能测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基础技能。

五、体检和政审

应聘考核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

六、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3年最低从业年限,最低从业年限内因本人原因离职的,职业能力培训、服装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各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总队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21-28955135、021-28955141;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八、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1、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2、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4、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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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交往中心翻译招聘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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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交往中心2024 年翻译招聘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交往中心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浦东新区外事接待及开展各类国际交往活动的重要部门。为适应浦东新区外事工作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 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翻译1 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英语翻译;招聘人数:1 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本次招聘的翻译岗位为专技初级岗,主要负责外事接待、口笔译及其他相关外事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好的中英同声传译能力。

4、目前为高级翻译学院两年全日制会议口译专业教育二年级学生(语种为英语),或已获得高级翻译学院会议口译专业证书的人员(语种为英语)。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30 周岁以下(199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6、“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失业人员等。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1、以上条件同时具备才符合报名要求;

2、国家统一招生的 2022 年、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 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10:00 至2024 至4月30日 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岗位选择等)。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 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员须随申办APP登录后扫码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105 至210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100KB 以下)。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 年5 月8 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定于2024 年5 月9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笔译专业素养。笔试总分100 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合格人员,按照由高到低1:5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 40%;面试总分100 分,60 分为合格分,占综合成绩 60%。

(四)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最高成绩(且笔试面试成绩均不低于 60 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考察。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咨询电话:021-28282652 联系人: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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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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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二批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发布2024第二批初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拟招聘数9。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拟招聘数6。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初级岗位,拟招聘数2。

(四)网络和数据中心运营初级岗位,拟招聘数1人。

三、招聘岗位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公共卫生专业培训;承担公共卫生标准制修订申报和实施管理,参与疾控标准化平台建设;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参与急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人群免疫状况监测;协助出生死亡登记工作,开展数据质控、管理与分析;其他公共卫生医师所需承担的职责。

2.招聘对象

具有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公共卫生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开展病媒生物病原、抗药性、种类分子鉴定等分子生物学检测;承担大气、饮用水、公共场所及职业病等危害因素监测;承担实验动物解剖及解剖后组织相关的细胞、分子、病理和免疫等实验工作;承担日常或专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信息分析平台的管理与维护;独立完成日化产品、消毒产品等相关项目的日常检测;开展各类组学研究和生信分析等。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病原微生物学、卫生检验、放射化学、核物理、兽医、生物信息学、分析化学、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公共卫生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运用统计学方法和数据分析工具对收集到的公共卫生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识别健康趋势、风险因素和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分析结果编制详细的数据报告,为政策制定者和卫生官员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定期监测公共卫生指标,评估卫生项目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生物医学、公共卫生、统计学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网络和数据中心运营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承担中心网络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云网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各类网络接入终端支持及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相关应急处置,负责或参与相关项目需求确认、实施交付和验收。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计算机、信息工程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http://116.236.221.9:8080/)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至5月5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回复的面试通知,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选。

(四)身体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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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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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规划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内成立最早、规划技术力量最为完善的甲级规划设计、土地规划、工程咨询单位之一。60多年来,市规划院秉承“精心规划、惠泽千秋”的理念,站在城市学科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前沿,认真履行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将“博学、求真、创新、笃实”的精神,融入为全社会发展提供一流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规划研究、咨询、设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实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规划设计岗

岗位职数:4个

岗位说明:开展区域及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从事建筑设计、乡村设计和工程咨询研究,以及为规划设计、研究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

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地理学、GIS等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具有8年以上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网等平台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zhaopin2023@supdri.com。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5日。

对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或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获得荣誉、学历背景、工作经历、项目实践、获奖情况、科研学术等素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加面试答辩的形式。

专业测试由行业专家设计考试题目,主要侧重对规划研究能力和规划知识运用的考察,以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明确测试要素,确定评分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考官根据应试者的应答表现,对其相关能力素质做出科学评价。

(五)体检

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专业测试和面试答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六)考察

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32113560

监督电话:32113381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4年04月1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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