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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积金

金华公积金专题栏目,提供与金华公积金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金华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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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个体工商户怎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是多少

2023-10-13,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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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缴存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缴存指南

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微信和支付宝四大线上渠道在线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委托银行借记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至省直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手续。

浙里办APP、微信和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办理缴存登记。

缴存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且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12%(元以下四舍五入)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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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积金缴存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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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手续及地点

单位缴存业务

金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指南

个人缴存业务

金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指南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金华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一览缴存比例

金华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4924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1800元

缴存额度

金华市公积金缴存额度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为:180元 ≤额度≤5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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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低保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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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编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各一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提取时提供
5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1.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无欠缴情况。

2.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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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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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时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1.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金华市”——公积金贷款页面,按需选择“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申请。

2.在“浙里办APP”中搜索“公积金贷款”,操作方式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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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公积金购房补贴最新政策

2024-03-26,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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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公积金购房补贴政策

1、问:在市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购买首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最高贷款额为:夫妻双方100万元,职工单方5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购买二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60%。最高贷款额分别为:夫妻双方60万元,职工单方3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2、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利率水平如何?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2.6%,5年以上3.1%;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3、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购买金华市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所购楼盘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情形,可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后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推荐阅读:2024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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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

2024-03-07,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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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查询流程:

(一)银行柜台查询公积金余额、明细,贷款情况等。

具体查询方法:缴存人将联名卡插入ATM设备,输入密码后点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或“公积金贷款余额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

(二)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的查询、打印功能。

具体查询方法:点击“缴费业务”,插入联名卡,选择“公积金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或“公积金贷款明细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可将相关内容进行打印。

(三)网上银行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的查询和下载。

手机银行(WAP)可向缴存人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的查询。缴存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WAP)查询公积金信息。只需按照相关提示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注:以上查询流程仅供参考,若跟银行内的查询方式有差异,以银行的查询方式为准。

另外,如果您在公积金买房提取和租房提取以及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材料啊条件啊等各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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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2024-03-07,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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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自10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全面推行,部分设区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提高。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仍然偏紧、办理手续复杂、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督察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新政便利

便利一: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便利二:还款年限延长

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便利三: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便利四:简化异地贷款流程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同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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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招聘(时间+岗位)

2024-04-16,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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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金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公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修养,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5.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学、会计、财务管理专业(需要具有会计证),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建筑学。

6.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点击下载: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工作人员招用报名表.docx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筑大厦三楼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31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和报名表各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工作人员招用报名表》,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

(二)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组织实施。如列入体检、考察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公示、招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应按通知要求与招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招用编外人员待遇,参照政府购岗。

2.在招用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661655。

点击查看: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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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修建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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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编号材料名称提取类型份数备注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1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
4所建(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1、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村镇房屋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翻建1

1、建房地址在村镇的,提供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6

混合、框架结构住房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和大修费用说明

大修1其他结构住房提供大修房屋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损坏程度、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及费用等内容)7

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配偶提取时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8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1

1、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建房价值按1300元/M2计算,属出让土地的出让金另加入房屋总价。

⒊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⒋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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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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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商品房(期房承诺)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二、购商品房(期房其他房产证抵押)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其他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三、购商品房(期房保证)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四、购二手房、商品房现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五、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他房产证抵押)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由受托银行直接转入贷款银行的贷款账户内。

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将原抵押在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六、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先还清银行贷款)

⒈借款人还清银行住房贷款,3个月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贷手续。

⒉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建房价值按1300元/M2计算,属出让土地的出让金另加入房屋总价。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八、拆迁安置房[承诺]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中心根据资料审定贷款申请,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按通知时间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安置拆迁房的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九、拆迁安置房(其他房产证抵押) 购买经济适用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其他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购买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

⒋购买人、售建房单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建房单位;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购买人须携带身份证。

另外,如果您在公积金买房提取和租房提取以及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材料啊条件啊等各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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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积金查询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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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积金查询指南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1.金华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点击打开链接

2.“浙里办”:登录“浙里办APP—住房公积金”查询

3.支付宝: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

电话查询

自助查询电话:0579-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操作指南

金华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操作方法网点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金华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一览

查询流程:

金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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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区公积金商转公放宽受理时限

2024-01-09,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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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购房者存量房贷负担,2023年10月16日起全市实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首次推出“带押转贷”方式。政策出台之初,明确要求“带押转贷”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从市区执行情况看,资金相对趋于宽松,受理时限已后移整整4年,意味着符合申请“商转公”条件的商贷越来越多。

商转公贷款是指将已经办理的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或者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有“先清后贷”和“带押转贷”两种形式。

“先清后贷”是指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后,再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带押转贷”是指借款申请人以公积金贷款直接偿还全部或部分原商业贷款,前提是原商业贷款银行必须为公积金中心的委托办理银行。

商转公贷款可有效减轻房贷还款负担,让有商业房贷的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政策红利。以某缴存职工为例,商业贷款余额100万元,贷款时年利率为5.8%。现将其中的50万元转换为公积金贷款,10年期计可减少6.8万元左右的利息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商转公贷款在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同时,还要求贷款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了原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权外,无其他抵押、担保、查封和设定房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而且,原商业贷款当前未处于逾期状态,且近两年内无连续两次(含)或累计三次(含)逾期还贷记录。

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已经提前结清原商业房贷,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不受原商业房贷发放时间限制,商业贷款结清后3个月内可随时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根据资金运行状况,不排除后续继续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还将探索与非公积金委托办理银行合作开展“带押转贷”业务,让政策红利覆盖更多有商业房贷的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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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条件+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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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条件

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包括部分和全部提前结清) 。其中,部分提前还款每次起点为3万元,全部提前结清无金额限制;贷款期间的每一个自然年度,最多可申请一次部分提前还款, 贷款逾期客户在清偿逾期本息后,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

提前还款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至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双休、法定节假日、每月10日除外,如10日为非工作日,则前一个工作日除外) ,线上办理需当日16:00前完成提交申请。

公积金账户余额无法直接进行提前还款,但提前还款的次月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如已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提前还款的次月将会把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申请人银行卡内,如账户需要保留一定余额以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请在提前还款当月及时终止按月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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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丧失劳动能力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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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编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书

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⒊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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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失业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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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⒊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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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离职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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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一、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提取流程

一、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省直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https://gjjwt.jgswj.zj.gov.cn)等渠道在线办理。 以浙里办APP办理为例,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浙里办APP一首页选择“公积金”一选择“公积金提取”栏中的“终止劳动关系”一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一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一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一确认后提交。

二、线下办理

缴存职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至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办理。本市户籍缴存职工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就业创业证或社保停缴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职工户籍证明 (身份证显示为外地,可不提供户籍证明) 、本人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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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时限

2023-10-13,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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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的通告

为平稳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以“先贷先转、依序受理”为原则,按照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16日起,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已经提前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不受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间限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市公积金中心及分中心(管理部)可根据商转公贷款业务实际受理量,视情况选择“预约+轮候”的办理方式。

四、后续将根据资金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并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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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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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注:以上公积金提取事项为一证通办事项。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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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金华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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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1、该事项为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2、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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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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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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