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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丧失劳动能力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88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 |
2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
3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
4 | 劳动能力鉴定书 | 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⒊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金华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1 | 现场填写 |
2 | 公积金缴存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1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3 | 代办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 1 | |
4 | 合法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 | 1 | 1、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元以下的,不需提供,由直系亲属办理;非直系亲属办理的需内部核验。 2、公积金提取款项转入继承人的银行卡内的提供。 3、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办理条件:
金华低保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308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各一 |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
2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
3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 ||
4 | 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配偶提取时提供 | |
5 | 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 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办理流程:
1.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无欠缴情况。
2.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金华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167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注:该事项为一证通办事项。
办理流程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⒊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金华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材料: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 1 |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
2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1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3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1 | |
4 | 出国、出境定居护照 | 1 | 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离开金华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16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1、该事项为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2、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2024金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子首付办理指南
2024-04-01,全文共 1000 字
+ 加入清单一. 适用范围
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1. 在本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支付定金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2. 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楼盘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二. 提取额度及频次
1. 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品房认购协议》的首付款金额。
2.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应留足符合贷款规定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该套住房的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 提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件;
2. 《商品房认购协议》;
3. 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
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承诺书》。
2.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将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将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4.
申请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并在备案审批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公积金中心。
5.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且备案的,或者存在合同、购房交易被撤销、被解除等确认无效或终止之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前述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退还申请人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 其他规定
1.
申请人已申请并成功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如发生首付款金额变动,公积金中心不再重新受理该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
2. 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不得以占有或者协助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违法的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3. 本操作细则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购房提取相关规定执行。
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201 字
+ 加入清单一、购商品房(期房承诺)
二、购商品房(期房其他房产证抵押)
三、购商品房(期房保证)
四、购二手房、商品房现房
六、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先还清银行贷款)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八、拆迁安置房[承诺]
九、拆迁安置房(其他房产证抵押)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
另外,如果您在公积金买房提取和租房提取以及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材料啊条件啊等各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哦~
金华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978 字
+ 加入清单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3、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
4、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租用住房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提取材料
金华公积金购房类提取材料
金华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金华市公积金提取材料汇总(可根据需要选择)提取流程
金华公积金窗口提取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注: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金华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点此查看提取额度
1.符合销户提取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3.职工及其配偶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还款期内按年(月)偿还贷款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提取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4.租赁住房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最高提取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5.低保提取的,申请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全额提取:
金华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提取时间
金华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1、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
3、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的,需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
4.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需不再在本市就业并封存满6个月以上。
金华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金华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146 字
+ 加入清单金华各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点击查看)
1.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打开浙江政务网办理公积金提取页面:点此进入
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进行办理即可。
2.浙里办APP办理:
注册登录“浙里办APP”,选择“金华市”,搜索“公积金提取”,选择“在线办理”即可。
金华市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966 字
+ 加入清单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申请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期房需提供
5.《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期房需提供
6.已交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期房需提供
7.《房屋契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购商品房现房需提供
8.《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商品房现房需提供
9.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时提供
10.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结婚证
3.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
4.所建(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2.身份证
3.离休、退休证明
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1.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2.身份证
3.街道社区开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4.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完全丧失劳动力者提供)
五、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2.身份证
3.国外护照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1.契税完税凭证(贷款结清期间无需提供)
2.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3.购房合同
4.贷款结清凭证
5.婚姻证明
6.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不动产权证
8.代办人身份证(本人办理无需提供)
9.借款合同
10.身份证
11.授权委托书(本人办理无需提供)
12.购房发票(期房无需提供)
13.还款明细(现房无需提供)
七、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2.身份证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3.代办人身份证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5.合法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3.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3.失业证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者提供)
4.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者提供)
5.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金华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1 |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 |
2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1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3 | 申请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 1 | |
4 | .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购商品房未领权证的提供) 原件及复印件 | 1 | 1.银行商业贷款首次提取时提供 2.金华市内公积金贷款办理按月提取的不需提供 |
5 |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
6 | 1.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打印的上一年1月至目前月份已偿还贷款明细原件 2.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同意一次性提前还贷申请书及还贷明细原件 | 1 | 1.相关材料应有贷款账户账号、贷款余额 2.办理一年一次提取的,应提供第1项材料(市内范围公积金贷款和建行商贷的不需提供) 3.办理一次性提前还贷提取的,应提供第2项材料 |
7 | 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1 | 1.配偶提取时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金华市修建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024-03-07,全文共 564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材料:
编号 | 材料名称 | 提取类型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1 |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 |
2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1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
3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1 | ||
4 | 所建(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 | 1、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村镇房屋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
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建造、翻建 | 1 | 1、建房地址在村镇的,提供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6 |
大修1其他结构住房提供大修房屋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损坏程度、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及费用等内容)7
1、配偶提取时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8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1 1、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建房价值按1300元/M2计算,属出让土地的出让金另加入房屋总价。 ⒊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⒋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展开阅读全文金华购买新房提取积金所需材料2024-03-07,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申请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期房需提供 5.《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期房需提供 6.已交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期房需提供 7.《房屋契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购商品房现房需提供 8.《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商品房现房需提供 9.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时提供 10.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注:4-10的材料均为无法获得共享信息时需提供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⒊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金华市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2024-03-07,全文共 193 字 + 加入清单材料清单: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申请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4.《房屋契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注:4-7的材料均为网上申请时无法获得共享信息才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金华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2024-03-07,全文共 100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材料: 注:以上公积金提取事项为一证通办事项。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全额提取)2024-03-07,全文共 199 字 + 加入清单参加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满足以下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所有存款: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6、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并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金华公积金网上提取操作步骤(附入口)2023-11-01,全文共 492 字 + 加入清单金华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图:1.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打开浙江政务网办理公积金提取页面:点此进入 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进行办理即可。 2.浙里办APP办理: 注册登录“浙里办APP”,选择“金华市”,搜索“公积金提取”,选择“在线办理”即可。 拓展阅读:哪些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 3、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4、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离休、退休的; 8、出国、出境定居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2、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并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1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金华离职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2023-10-13,全文共 553 字 + 加入清单提取条件一、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提取流程 一、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省直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https://gjjwt.jgswj.zj.gov.cn)等渠道在线办理。 以浙里办APP办理为例,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浙里办APP一首页选择“公积金”一选择“公积金提取”栏中的“终止劳动关系”一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一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一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一确认后提交。 二、线下办理 缴存职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至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办理。本市户籍缴存职工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就业创业证或社保停缴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职工户籍证明 (身份证显示为外地,可不提供户籍证明) 、本人银行借记卡 搜索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