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7,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供暖期间
请居民多留意自家采暖设施如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进行反馈
为给您提供优质的专业供热服务,如果您家中有暖气不热、漏水以及供热专业咨询等需求,欢迎您拨打或保存以下电话号码,方便与所在小区供热单位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川西站:69104300、17338167632;
妫川站:69148023、17319363503;
石河营:69102474、17338160751;
西关站:69180432、17338167195;
新兴站:69144123、17319367951;
一区站:81191018、17319210335;
二区站:81191076、17316112895;
城东收费大厅电话:69187400(新兴小区8号楼东侧)
城南收费大厅:81192085 (国润家园小区西侧)
在此提醒大家,居民如听到水流入暖气的声音,可用手摸暖气的阀门和管线的接口处,如感觉潮湿就说明有漏水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轻微的漏水也需要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否则一旦进入正式供热期,暖气压力增加后,容易造成暖气热水泄漏,发生伤人、损物情况。2023-2024年度北京供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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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供暖维修电话及范围(京热延庆公司)
2022-11-01,全文共 260 字
+ 加入清单10月8日起,延庆区也陆续开始试水打压工作,各供热单位通过网络宣传告知、入户巡查、管网改造升级等方式,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延庆区冬季供暖工作。
供水试压温馨提示
1.试压期间家中要留人,保障家里的阀门打开,便于测试出供暖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及时发现隐患。
2.注意暖气片及管道接口处、阀门是否有漏水现象。一旦发现,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供水试压期间不要私自放水使用,私自放水会引起供热管道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测试。
京热延庆公司各服务站电话2022-2023年度北京供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北京海淀区瀛海镇供暖公司/项目报修电话
2023-11-03,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什么是打压试水?
打压试水,是通过对水路管线进行满水加压,来初步排查管线是否存在异常渗漏。能有效地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在供暖前及时发现供暖设施的故障。
为什么要试水打压?
对供暖系统管道增压,主要用于检测暖气管线的气密性和耐压强度,只有合格的管道才能经受热源在室外温度不断降低下,逐步地增温增压,降低供暖系统管线漏水、爆裂的概率。
打压试水温馨提示:
为确保后续采暖正常,避免造成财产损失,请仔细阅读。
请大家及时关注小区内公告栏、单元门、电梯内等张贴的试压通知,并按通知时间要求,务必家中留人。
居民如需维修、更换室内采暖设施或长时间家中无人,请及时联系供暖公司或联系物业,关闭入户阀门,使之与主管网隔断。
在打压试水期间,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务必重视,观察自家供暖设施是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如家中出现漏水或其他异常现象,请及时联系所在区域的供暖维修服务人员电话,请专业人员上门维修。
由于业主私自拆改暖气;私自开、关阀门;户内没有留人或发现暖气漏水但未及时报修,以致给业主自身或相邻住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及赔偿事宜。
北京市供暖居民收费标准
北京市供暖居民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文件执行,燃气(油、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收费标准是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附:供暖公司、项目报修电话
温馨提示: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小区的供暖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通州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暖所服务电话
2023-11-07,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联系电话收藏保存哦
↓↓↓
通州区供热服务电话 (供热管理部门) | 96069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通州) | 4006579090 /80880001 |
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通州分公司 | 56738888 |
大型供热企业服务电话 | |
北京市热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96069 |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供暖分公司 | 96139 |
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8587637 |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 96139 |
北京博大开拓热力有限公司 (亦庄) | 4006507756 |
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4008995588 |
北京热能鸿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4007062355 |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4000006464 |
北京纵横三北热力科技 有限公司 | 64449661 |
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 有限公司 | 84599888 |
北京仁和热力中心 | 89451940 |
北京市供热服务电话12345 |
北京朝阳区管庄地区各社区供暖单位联系电话
2023-11-07,全文共 1821 字
+ 加入清单供暖单位 | 供暖范围 (含小区名称) | 24 小时维修电话 | 社区联系电话 |
北京市 热力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朝二) | 东军庄1号院1-17号楼 | 85768491 | 八里桥社区 85701262 |
京能集团 | 新天地三期17、18、20、 21、23号楼 , 新天地四期1-7号楼 , 新天地小区五期9、10、 11、13、15、16号楼 | 59122042 | 新天地社区 85095291 |
京能集团 | 新天地一期,二期1、3、6、7、8、10、11、12、 15、16号楼 | 59122042 | 新天地一社区 65758798 65716168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二) | 西军庄小区二层小楼、9、10、11、12、13、14、15、16、17号楼 , 西军庄1、2、3、4、5、6号楼 西军庄家属院18号楼 | 85768491 |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二)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八离职干部北休养所甲1、2、4号楼、宿舍、公寓 | 85768491 | |
润家咨询有限公司 | 京通苑1-11号楼、 14-28号楼 | 65709810 | 京通苑社区 65756678 |
自供暖 | 东卫城小区 | 51397011 田先生 |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二) | 管庄北二里1号楼、2号楼,(常营南路45号院)常意路3号院1、2、3、4、5、6、7、8,(常楹公元小区)常意路4号院1、2、3号楼 | 85768491 | 管庄北里社区 65726719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二) | 常营南路43号院1、2号楼 | 85703015 |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二)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管庄东里55号、60号、61号、62号、63号、64号、65号、66号、67号楼、68号楼, 众亿嘉园1号、2号、3号、 4号楼,1号院2-27号楼、29号楼、31-42号楼、44-49号楼、52-58号楼、65号楼、甲21号楼、甲45号楼、28号平房 | 85768491 | 管庄东里社区 65716313 |
北京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朝阳区管庄西里21-32号楼、44-46号楼、62、63号楼 | 17600402756 | 管庄西里社区 65740261 |
北京金海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管庄西里甲5号楼 管庄西里四建小区1-5、 10号楼 | 65797318 | |
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大学(管庄校区)后勤 | 管庄北一里1-4号楼 管庄北一里18、19号楼 | 65749082 | |
北京金海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管庄西里6-9号楼、11-20号楼、51-59号楼 管庄西里双桥3号楼 建东苑35、36号楼 | 65797318 | 管庄西里一社区 65750080 |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管庄西里42号院34-41号楼、60号楼、61号楼 | 65762055 | 建东苑社区 65752017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二) | 周家井大院 | 85768491 | 丽景苑社区 65716088 |
北京森燃供暖科技有限公司 | 京东丽景苑尚东阁小区 78、79号楼 管庄西里京东丽景苑71、 74、76号楼 | 13716314458 | |
北京宏森泰业热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管庄西里小区 66-69号楼、75号楼 | 65753691 | |
北京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管庄西里64、65号楼 | 17600402756 | |
北京顺长物业管理中心 | 惠桥小区1-4号楼 | 65729212 | 普济社区 56840441 |
北京宏森泰业热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双桥东路1号院双会小区1-6号楼 | 65725713 | |
北京中北宏欣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双柳北街1号院1、2、3、5、6、7、8、10、11、12、 13、15、17、18号楼 | 65438086 | 惠河西里社区 65438728 |
北京承臻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 远洋一方润园3号院 | 59699358 | 惠河缘社区 59791072 |
北京承臻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 远洋一方润园6号院 | 59699358 | 远洋一方润园社区 57911631 |
中润浦(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城志畅悦园1、2、3、4、5栋楼 | 65780826 | 远洋一方嘉园社区 56649591 |
北京市铭泰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东一时区12号院1、2、3、6、7、8、9、10、 11、12、13、16、 17、18、19、20号楼 东一时区10号院 2、3、5、6号楼 八里桥南院 | 65730612 | 惠河东里社区 65485809 |
北京顺长物业管理中心 | 零点特区 | 85095179 | |
北京双桥桥联物业供暖公司 | 温泉北里1-4号楼 | 白班 85393357 夜班 85395273 | |
北京市铭泰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康泉小区1-8号楼 | 65730612 | 康悦社区 56497010 |
北京弘益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远洋新悦1-10号楼 | 15301307067 |
北京酒仙桥街道红霞路社区供暖报修/投诉服务电话
2023-11-03,全文共 187 字
+ 加入清单供暖温馨提示
供暖前,用户应对暖气片及管道连接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避免给您和房屋带来损失。若室内有漏水情况及时与供热单位联系解决。
逐一排查室内采暖系统阀门是否完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待供热注水时方可打开;供热系统周围是否有妨碍供热抢修等隐患,如存在隐患,应提前清除。
正东供暖联系电话
报修联系电话:84599888
投诉电话:64345081
便民服务电话
北京自来水公司营业网点(电话+地址+营业时间)
2023-06-27,全文共 1277 字
+ 加入清单北京交水费营业厅去哪里交?北京自来水公司营业网点在哪里?地址和电话多少?具体详情如下。
北京自来水公司营业网点(电话+地址+营业时间)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6116
城区和郊区自来水营业厅收费柜台营业时间如下:
城区营业厅收费柜台营业时间 | ||||
单位名称 | 营业厅名称 | 地址 | 工作日营业时间 | 双休日营业时间 |
市区营销分公司 | 菜户营营业厅 | 丰台区菜户营天伦北里13号楼 | 9:00-18:00 | 不营业 |
砖角楼营业厅 | 东城区砖角楼南里15号楼旁 | |||
真武庙营业厅 | 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2号楼三层 | |||
南花市营业厅 | 东城区南花市大街11号 | |||
朝阳营销分公司 | 芍药居营业厅 | 朝阳区芍药居北里304号楼 | 9:00-18:00 | 不营业 |
广渠门营业厅 | 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17号楼 | |||
亚运村营业厅 | 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20号楼 | |||
青年路营业厅 | 朝阳区建国路29号兴隆家园5号楼101号 | |||
海淀营销分公司 | 北洼路营业厅 | 海淀区北洼东街26号 | 9:00-18:00 | 不营业 |
双榆树营业厅 | 海淀区双榆树东里20号楼 | |||
板井营业厅 | 海淀区曙光花园望山园10号楼东侧 | |||
上地营业厅 | 海淀区上地佳园裙房27号 | |||
回龙观营业厅 | 昌平区回龙观镇龙禧苑北店嘉园南区2号楼5、6号底商 | |||
丰台营销分公司 | 吴家场营业厅 | 海淀区吴家场路45号 | 9:00-18:00 | 不营业 |
建欣苑营业厅 | 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建欣苑四里北木医院东侧) | |||
亦庄营业厅 | 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宏达北路甲5号 |
郊区营业厅收费柜台营业时间 | ||||
单位名称 | 营业厅名称 | 地址 | 工作日营业时间 | 双休日营业时间 |
长辛店分公司 | 李家菜园营业厅 | 丰台区长辛店镇李家菜园16号 | 8:30---18:00 | 10:00---15:00 |
怀柔分公司 | 开放路营业厅 | 怀柔区开放路56号 | 8:30---17:30 | |
南华园营业厅 | 怀柔区南华园二区18号 | 8:30---17:30 | 不营业 | |
杨宋营业厅 | 怀柔区杨宋镇杨凤翔三园2号 | 8:30---16:30 | 不营业 | |
南口分公司 | 水厂路营业厅 | 昌平区南口镇水厂路120号 | 8:00---17:30 | 8:00---17:30 |
门头沟分公司 | 城子营业厅 | 门头沟区城子大街128号 | 8:15---16:45 | 9:00---16:00 |
良泉水业公司 | 良乡营业厅 | 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31号 | 8:30---18:00 | 不营业 |
城关营业厅 | 房山区城关镇房窑路7号 | |||
兴润水务公司 | 永华路营业厅 | 大兴黄村永华路39号 | 9:00---12:00,13:00---17:00 | 不营业 |
通州分公司 | 新华东街营业厅 | 通州区新华东街194号 | 9:00---17:30 | |
缙阳水业公司 | 城区营业厅 | 延庆区东外大街67号 | 8:30---16:30 | 不营业 |
檀州自来水公司 | 果园营业厅 | 密云区新西路60号(自来水公司楼内) | 5月1日至9月30日 8:0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 8:00---17:30 | |
沿湖营业厅 | 密云区北源里9号楼南侧 | |||
石景山自来水公司 | 古城营业厅 | 石景山区古城路59号楼南侧(友谊餐厅南侧) | 9:00-17:00 | 不营业 |
鲁谷营业厅 | 石景山区翠园西街8号南侧(中石油加油站南侧二层楼院内) | |||
五里坨营业厅 | 石景山区五里坨南路卡贝尔实验幼儿园东北侧五里坨营业厅临时收费点 | |||
燕堤西街营业点 | 石景山区燕堤西街7号院7号楼南侧 | |||
苹果园营业厅 | 石景山区苹果园二区甲16号楼院内 |
2024北京霸王茶姬买一送一券饮品范围
2024-05-13,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适用商品:
所有标准单杯茶饮品类,不包括霸王周边产品、套餐产品(门店供应的茶饮产品类型,以各门店实际情况为准)
[适用门店]限全国已开通“霸王茶姬点单小程序”的门店使用,详见优惠券适用门店列表)
[适用场景]本券仅限“霸王茶姬点单小程序”[外卖点单]订单可用,不支持[门店自取]订单,不支持[门店线下核销]
[使用说明]
(1)本券不兑换现金、不设找零,不退不换
(2)本券不支持与其他优惠活动同享
(3)本券限自己使用,不支持转赠他人
(4)每人每天仅限使用1张
(5)用户不得以不合法、不正当、不诚信的方式领券(包括但不限于批量注册、利用作弊工具或者通过违法技术手段参与领券、恶意套取免单券、虚假交易、刷单等),否则霸王茶姬有权撤销用户的参与资格,并有权收回用户已取得的优惠券权益
(6)成功领取后,用户可在“【霸王茶姬点单小程序]-[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券使用范围等具体使用规则并使用相关权益。
兑换步骤:进入活动入口,找到“积分商城”,即可查看买一赠一券领取入口。(周一10:00上架)
2024年北京延庆区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公告(申请时间+租金标准)
2024-05-11,全文共 274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2024北京延庆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时间+房源)
2024-05-11,全文共 301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北京延庆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
2024-05-11,全文共 315 字
+ 加入清单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北京延庆公租房补贴能补贴多少钱?
2024-05-11,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北京延庆公租房房租多少钱一个月?
2024-05-11,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北京延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4-05-11,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延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操作步骤: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点击下载查看: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024北京延庆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4-05-11,全文共 339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5月11日
❤2024年5月公租房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①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②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
③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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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经开区幼升小学校学区划片服务范围一览
2024-05-06,全文共 1039 字
+ 加入清单一、学校服务范围
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
林肯公园(住宅)、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浉城百丽、卡尔生活馆、赢海庄园、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郁金香舍、中央公馆、中芯花园、国锐金嵿(住宅)、Dear
Villa、天宝园二里(原大粮台地区)、境界等小区居民子女。
北京亦庄实验小学:
瀛海镇南海家园一里、南海家园二里、南海家园三里、南海家园四里、南海家园五里、南海家园六里、南海家园七里等七个社区内(含亦庄镇宝善村)回迁居民子女、鹿海园五里回迁居民子女、亦城亦景家园、海梓嘉园(含公租房)、金域东郡等小区居民子女。
北京市建华实验亦庄学校:
通泰国际公馆(住宅)、经开壹中心(住宅)、汀塘小区(含公租房)、禧瑞天著、亦城文园(公租房)、亦城景园(公租房)、亦城科创家园(公租房)、定海园一里至三里(公租房)、臻林雅苑、融岸雅苑等小区居民子女。
定海园一里、定海园二里、定海园三里三个小区符合经开区入学条件的回迁居民子女。
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
观海苑、海棠苑(含公租房)、泰河园二里一区(住宅)、亦园、京海雅苑(中海京叁號院)、亦城茗苑(公租房)、博客雅苑(公租房)、鹿海园五里(仅公租房)等小区居民子女。
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
金茂悦家园(含公租房)、亦庄悦家园、金茂逸家园(含公租房)、亦庄逸家园(含公租房)、和悦华锦、金麟府、金隅学府、亦城亦禧家园、文澜苑、海庭雅园、北雅嘉苑等小区居民子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亦庄镇第一中心小学):
贵园北里、贵园东里、贵园南里、燕景佳园、广德苑、瀛景园、星岛假日、星岛嘉园、富源里、莱茵河畔、米兰天空等小区居民子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亦庄镇第二中心小学):
泰河园一里、泰河园三里、泰河园一里二区1-4号楼、泰河园四里一区1-4号楼、泰河园七里、鹿海园一里、鹿海园三里等小区居民子女。
多校划片范围
原则上在学区范围内多校划片入学。学位不足时,在经开区范围内多校划片入学。
国融国际AB座5层及以上、定海园一里至三里二手房、南海家园一里至七里二手房、鹿海园五里二手房等小区居民子女,执行多校划片入学。经开区范围内其他住宅小区,自2023年1月1日起交易或取得的二手房全部实行多校划片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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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延庆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
2024-05-04,全文共 911 字
+ 加入清单(一)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延)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自2021年12月31日前起始连续在工作所在区缴纳社保的权益记录,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审核申请人在延自有住房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至少连续半年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由延庆公安分局(暂住地派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1.审核申请人需现场出示“北京通”APP中有效期内的电子北京市居住证。
2.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户口簿信息。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参加小学一年级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儿童应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024北京延庆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全文
2024-05-04,全文共 1678 字
+ 加入清单延庆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严格执行北京市延庆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司法局、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建立日常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三、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于2022年5月31日前提供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进行审核。
四、联办联审机制
2022年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教委、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五、审核标准
(一)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延)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自2021年12月31日前起始连续在工作所在区缴纳社保的权益记录,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审核申请人在延自有住房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至少连续半年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由延庆公安分局(暂住地派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1.审核申请人需现场出示“北京通”APP中有效期内的电子北京市居住证。
2.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户口簿信息。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参加小学一年级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儿童应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符合相关审核程序、审核标准或在审核过程中侵犯申请人或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义务教育阶段,延庆区各学校应按相关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就读。
3.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