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6,全文共 1837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宜都市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企业、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2022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新引进,在本市首次就业;
(2)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取得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引进时,年龄须在 45 周岁以下;
(4)企业就业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5)申请租房补贴时,必须在职在岗,依法依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同一家单位就业(组织调动除外);
(6)须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
(7)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
2.补贴标准新引进到市内企业、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每年按2万元标准,分季度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二)企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事业单位引进及招录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1.申请条件
(1)2022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宜都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新引进或新招录,在本市首次就业;
(2)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取得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引进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 35 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须在 30 周岁以下;
(4)企业就业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5)申请租房补贴时,必须在职在岗,依法依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同一家单位就业(组织调动除外);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
(7)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未提供住宿。
2.补贴标准新引进(招录)到市内企业、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年按 1 万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分季度发放,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三)企业大(中)专生
1.申请条件
(1)2022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市内企业新引进,在本市首次就业 ;
(2)取得全日制大专院校(高职高专)、中专(含高中、中职、技校)学校毕业证书;
(3)引进时,大(中)专生须为毕业 5 年内;
(4)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申请租房补贴时,必须在职在岗,依法依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同一家单位就业(组织调动除外);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
(7)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
2.补贴标准新引进到市内企业大专生(含高职高专)、中专生(含高中、中职、技校)每年按 0.6 万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分季度发放,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5
二、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申请时间用人单位每月 20日-26日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资料统一提交至宜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2 楼保障股申请租房补贴,地址:陆城长江大道
117 号,服务电话:0717-4830556。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填写《宜都市招引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信息(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5.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6.住房租赁合同(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三)审核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首次就业及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综合审核,通过市政府官网将拟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拨付资金,直达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住房(属现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 90
日停发租房补贴;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属期房)的,自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满 90
日停发租房补贴。其中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自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抵扣房款满 90 日起停发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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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补贴如何领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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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宜才码”分类认定的人才;
(二)在宜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宜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四)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一)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二)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三)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宜办发【2016】年18号)继续执行。
补贴发放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区企事业单位初审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博士研究生本人。
【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标准:硕士生每月发放1000元、本(专)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补贴条件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资格确认后,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的市民卡账户。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次月发放上月生活补贴。
人才租赁补贴
补贴形式
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
本服务仅面向新就业毕业生,且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以内。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
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除外),提供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注:租房补贴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方式
方法一: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点击“租房补贴”,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方法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租房补贴申请所需资料:申请人需在线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毕业证书、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租房合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
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宜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其中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已随“宜才码”提交或大数据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7-6753811(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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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补贴是每个季度发放,每季度审核通过以及补贴发放后,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公示,同步通过补贴群公示,可登录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宜都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自行查询。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初步审核并签字盖章;
3.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股;
4.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股;
5.审核通过后,通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公示期无异议,每季度末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账户。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住房(属现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 90
日停发租房补贴;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属期房)的,自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满 90
日停发租房补贴。其中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自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抵扣房款满 90 日起停发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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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购房补贴政策
一、实施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
(二)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三)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二、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三种购房补贴中的一种。享受购房补贴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中载明的申请条件,可再次申请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
(四)新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已兑付资金,并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新引进人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宜办发〔2021〕2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7日印发)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夷陵区负责筹集、发放;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统一筹集、发放,其中:购房所在地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市级通过市区财政体制结算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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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伍家岗产业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307 字
+ 加入清单伍家岗区区级产业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一)申报对象
区级产业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号(含)以后在宜昌市城区首次就业、与伍家岗区“四上”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用工合同,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500元/月/人,最多不超过3年。
(四)申报流程
微信小程序“宜才码”→伍家岗专区“产业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入口→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本人产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人劳动合同关键页(包含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五)咨询电话
0717-635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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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市租房补贴每个季度要申请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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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不需要,申请一次即可。若工作单位信息、租房信息发生变动,须主动提供新的服务协议、备案的租房合同。
1、问:请问一下对住房补助发放的银行有要求吗?
答:需提供处于激活状态的大宜昌市内办理的社保卡。
2、问:请问补贴是每个季度发放,那是不是每个季度都要申请一次?
答:不需要,申请一次即可。若工作单位信息、租房信息发生变动,须主动提供新的服务协议、备案的租房合同。
3、问:通过什么方式知晓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补贴发放时间?
答:每季度审核通过以及补贴发放后,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公示,同步通过补贴群公示,可登录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宜都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自行查询。
4、问:银行转账的对方信息和备注是什么?
答:人才租房补贴是通过财政补贴专户发放,备注是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5、问:在宜都无房,在其他县市区有房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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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宜昌宜都市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市属及部门、乡镇管理的国有企业参照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享受租房补贴。
(一)中省及宜昌在本市的延伸、派驻机构或在本市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才不享受租房补贴;
(二)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住房(属现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 90 日停发租房补贴;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属期房)的,自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满 90 日停发租房补贴。
其中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自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抵扣房款满 90 日起停发租房补贴。
(四)申请人要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上报信息变更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房补贴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资格,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法依规予以追回,纳入其诚信档案。
(五)用人单位应加强人才信息动态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离职、房屋租赁、本人或配偶购买房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市住房保障中心,终止其享受的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未及时报告导致人才违规享受租房补贴政策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每月 20日-26日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资料统一提交至宜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2 楼保障股申请租房补贴,地址:陆城长江大道 117
号,服务电话:0717-4830556。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填写《宜都市招引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信息(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5.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6.住房租赁合同(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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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2023-12-22,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服务内容:对新引进宜昌的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12000元、9600元、6000元/年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大学生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在城区就业创业;
3.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和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5.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受理部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
联系电话:
西陵区住建局:6977395;
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353370-307;
点军区房产管理中心:6678269;
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460388;
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753029;
夷陵区住房综合服务中心:720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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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2023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3-10-24,全文共 533 字
+ 加入清单2021年6月后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博士(含D类及以上人才)、硕士(含E类人才)、本(专)
科毕业生(含F类人才),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
宜昌人才首套购房补贴
2022年12月以后新引进博士、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生,正式签订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子女、未婚者含父母)在秭归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且近五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的,可以在政府指定的楼盘购买商品住房,博士、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分别按10万元、5万元、2万元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若约定服务期未满解除聘用合同或协议的,需全额退回购房补贴。同人、同套限补贴一次。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宜才码”完成认定的B至F类人才,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宜昌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1) 申请人在“宜才码”界面首页,点击“租房补贴”服务,认真阅读服务说明及相关规则。
(2) 点击“预约申请”,认真阅读信用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勾选保障对象为新就业大学生 (B类)
、填写详细居住地址及上报社区,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资料信息 ,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3)提交成功后,需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相关审核进度可在“宜格服务房产服务-公租房申请-公租房认证进度查询”中进行查看。
(4) 租房补贴资金将按季度发放至人才的市民卡。
宜昌e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3-10-13,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和认定的E类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4.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享受标准
E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6万元;
申请使用程序
1.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凭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其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款)。
兑付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市住建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市住建部门在集中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特别提醒
1.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参加和不参加出售人才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同意人才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明示标识。
2.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3.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6个月满为止。
宜昌人才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3-09-26,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1、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按当地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2倍申请提取;
2、F类人才(本科)按当地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4倍申请提取;
3、E类人才按当地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6倍申请提取;
4、D类人才按当地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8倍申请提取;
5、B类或C类人才按当地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2倍申请提取。
宜昌人才认定入口:
认定入口:微信搜索“宜才码”
情况一、在宜才码完成实名认证页面,点击“申请人才认定”
情况二、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在宜才码首页,点击“人才认定”
人才认定流程:
1、通过以上入口进入人才认定流程,阅读申报须知,阅读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2、选择您要认定的人才分类与子分类,点击“下一步”
3、输入您的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毕业年份以及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审核”(工作单位输入框采用的是模糊查询,您只需要输入单位关键字,点击选择查找出来的结果项里面与您单位符合的项。针对个别单位无法查找的问题,目前正在协调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4、人才认定提交成功,提示已提交审核,可点击“返回首页”,首页状态会显示“人才认定审核中”。
如您认定成功,就可以开始享受您的专享服务了。如您认定失败,可以再次发起人才认定,步骤同上。
5、已认定成功的人才,首页展示您的卡号有效期以及人才类别。
您也可以升级您的人才等级:点击您的宜才码,进入我的宜才码页面,点击“升级认定”,认定流程同上。
宜昌公租房补贴政策+流程
2023-07-06,全文共 252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公租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一、办理政策依据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二)《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宜府办发〔2020〕58号)
二、申报主体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大学生;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三、流程图
(一)社区受理
(二)企业职工集中受理
四、受理部门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向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职工较多时,可由企业代为职工集中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购房补贴政策
2024-05-10,全文共 3737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购房补贴政策
一、实施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
(二)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三)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二、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三)职工团购住房补贴。
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城区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1%的标准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组织团购的单位给予职工适当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同一家单位职工。
(2)兑付条件。一是购买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达到5套及以上,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最早与最晚间隔不超过30天。二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三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
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同一单位职工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之一即可。若申请人为同一单位内不同下属单位(含企业控股子公司、机关二级事业单位等)职工,应提供同一单位职工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项中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3)、(4)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三种购房补贴中的一种。享受购房补贴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中载明的申请条件,可再次申请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
(四)新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已兑付资金,并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新引进人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宜办发〔2021〕2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7日印发)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夷陵区负责筹集、发放;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统一筹集、发放,其中:购房所在地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市级通过市区财政体制结算收回。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
0717-6752539市卫健委
0717-6240794
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0717-6233719
夷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17-7833780
附件:1.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2.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承诺书
3.职工团购房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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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生活补贴服务内容+咨询电话
2024-04-29,全文共 18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人才生活补贴服务:
★服务内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056487
★服务内容:毕业5年内的硕士、本(专)科生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612330
宜昌人才生活补贴要在哪里申请?
2024-04-29,全文共 231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人才生活补贴在哪申请?
宜昌人才生活补贴可在“宜才码”小程序申请。
(注:需完成人才分类认定之后才能申请生活补贴)
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1、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056487
2、毕业5年内的硕士、本(专)科生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612330
宜昌人才安居服务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4-04-29,全文共 21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人才认定入口:
认定入口:“宜才码”
情况一、在宜才码完成实名认证页面,点击“申请人才认定”
情况二、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在宜才码首页,点击“人才认定”
人才认定指南:点此查看
宜昌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服务:
新引进宜昌首次就业的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三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分别按12000元、9600元、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受理部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6753811
宜昌人才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附申请指南
2024-04-29,全文共 261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1、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056487
2、毕业5年内的硕士、本(专)科生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612330
生活补贴申请入口:
“宜才码”小程序(微信搜索“宜才码”或直接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申请方法:
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在宜才码小程序首页点击“生活补贴”,然后按照提示申请即可。
2024宜昌远安疫苗接种补贴政策
2024-04-15,全文共 906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远安疫苗接种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对象,享受政策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二)该子女为远安县户籍。
二、奖补标准及办法
上述对象0-6岁期间接种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见附件),按疫苗价格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集中申报、统一拨付的形式执行。
三、办理流程
(一)汇总申报
县内各乡镇卫生院(含鸣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每半年将0-6岁儿童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接种花名册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
(二)资格审核
1.县卫生健康局将花名册分发到儿童户籍地乡镇社会事务办。
2.乡镇社会事务办对接种对象开展补贴资格审核,获取监护人市民卡号、核算补贴资金后登记造册,并将核准后的花名册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
3.县卫生健康局每半年对各乡镇反馈名单进行一次汇总,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后发放至对象监护人市民卡账户。
(三)其他事项
1.疫苗种类以各乡镇卫生院实际供应为准,后期补贴目录调整的以公告为准。
2.符合补贴政策的儿童在县外接种目录内二类疫苗的,需在接种疫苗后一年内持预防接种证、疫苗接种发票到县内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乡镇卫生院核验信息后登记造册,留存发票复印件,并按程序汇总申报。
3.子女户籍从县外迁入远安县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从其户籍迁入之日(含)起享受疫苗补贴政策。
4.符合补贴政策的儿童户籍迁移到远安县外的,从其户籍迁出次日(含)起不再享受本项补贴政策。
5.疫苗接种服务费不予减免。
四、实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口径由远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远安县疫苗补贴目录
1.13价、2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2.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
3.口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
4.水痘减毒活疫苗;
5.流感病毒疫苗;
6.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7.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b型流感嗜血杆菌(综合)5联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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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2024-04-08,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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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企业在岗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前处于单位缴费状态(属于在岗职工)且所在单位(指缴纳社保费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头(属于企业)。
2、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含在不同用人单位的缴费,省内自动合并)。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或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
证书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网(www.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到。
4、注意事项
1)申领前,先向所在企业确认已经缴纳当月的社保费。一般来说,月初即缴当月社保费的企业较少,建议在每月的中下旬确认单位已经缴费后再申报。
2)申领前,请确认申领日期距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则不能申报。
3)个人须持有社保卡,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应提前激活,以便补贴能成功发放;省企保系统中留存的个人手机号码应准确,审核结果短信才能成功发送。
4)在当前单位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只能由本人办理。
5)如果有多个证书符合条件,并且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证书申领,余下的不能重复申领。如果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但是不同等级,可先从初级(五级)开始申领,直至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同一职业同一工种,高等级证书已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可申领低等级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多个证书不可同时申领,应在每一次申领的审核结果出来后再申领。
二、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
湖北省申领入口: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技能提升补贴”下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填写证书信息并提交。
手机端申领入口:“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掌上服务→全部服务→在“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填写时请注意:
1、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16位数字,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为22位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录入英文字母须使用大写。
2、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2)、窗口申领
宜昌市民之家:一楼社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业务全市通办窗口。
三、申领资料
无需提供资料。
四、查看结果
1、审核通过以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未通过原因。
公示期间的大数据比对、合规性审查不通过的,经办机构将更改之前的审核结果,系统自动触发短信告知最新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及未通过原因。
2、、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主动查询审核结果:
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里面的“查询统计服务”→“个人查询服务”→“个人办件记录”,在“我的申报记录”里面查看审核结果。
3、公示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上旬(集中公示)。补贴资金拨付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下旬(集中发放)。个人可以持社保卡到所在银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五、咨询电话
0717-67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