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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口

宜昌人口专题栏目,提供与宜昌人口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宜昌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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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低保特困人口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2023-09-25,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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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申报

(1)申请人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医疗救助申请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发票;银行卡帐号到户籍所在村(或社区)申请医疗救助;

(2)村(或社区)受理并报乡镇(或街道)初审;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符合政策的报销费用,按财务程序将报销费用拨付救助对象银行卡。

基本住院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按以下比例给予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比例救助;

(3)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按70%比例救助;

(4)低收入救助对象、其他困难对象救助比例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以下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8万元。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5%比例救助;

(3)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按75%比例救助;

(4)低收入救助对象、其他困难对象救助比例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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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政策个人奖补标准

2024-02-21,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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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政策个人奖标准

1)进城农村居民家庭:

①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由购房所在区人民政府为其购买5年“宜昌市民保”,最高赔付额度300万元。

②对户口迁入城区、就业困难的农村居民,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新生育多孩的家庭:

①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宜昌户籍产妇,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②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最多可领取1.8万元。

③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按幼儿户籍所在地标准落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

3)高校毕业生:

①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区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②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往届毕业生,可获得本科及以上3万元、专科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4)外来务工人员:

①在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灵活就业的外来人员,按规定给予200~20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00~1500元创业培训补贴。

②在宜依法自主创业的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高校毕业生5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当前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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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加快城区人口集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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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加快城区人口集聚奖励政策

2024-02-21,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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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加快人口集聚奖励政策

一、政策实施对象

1.个人

1)进城农村居民家庭,

2)新生育多孩的家庭,

3)高校毕业生,

4)外来务工人员。

2.单位

1)企业;

2)大中专院校;

3)服务型机构。

二、具体奖补标准

1.个人

1)进城农村居民家庭:

①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由购房所在区人民政府为其购买5年“宜昌市民保”,最高赔付额度300万元。

②对户口迁入城区、就业困难的农村居民,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新生育多孩的家庭:

①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宜昌户籍产妇,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②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最多可领取1.8万元。

③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按幼儿户籍所在地标准落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

3)高校毕业生:

①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区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②自2022年1月1

日起,在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往届毕业生,可获得本科及以上3万元、专科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4)外来务工人员:

①在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灵活就业的外来人员,按规定给予200~20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00~1500元创业培训补贴。

②在宜依法自主创业的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高校毕业生5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当前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2.单位

1)企业;

①本地企业在市外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订单班”毕业生来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②在我市登记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城区外户籍人员首次在城区实际用工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③招用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区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给予最长1年、不低于7000元/人的社保补贴。

④在宜新注册并进规的新兴文化业态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⑤对在宜举办电竞顶级国际职业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其他各类国际或全国赛事、其他类型区域性赛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2)大中专院校;

①我市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共建、经考核认定的校企合作订单班,给予学校每班每年1万元奖励。

②对招收市外生源的中职学校,按每名市外学生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招生补贴。

③高校招生规模比上年每增加500人,获5万元招生补贴。

④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经人社部门认定,按照每名学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⑤对市外中职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首次在城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实习达2个月的,按照每名学生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3)服务型机构:

①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分别增发1万元、2万元、3万元运营补贴。

②对年内输送(含派遣)市外人员来宜就业达到100人的市 外劳务协作站,给予2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奖励增加1万元,最高10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中心城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和龙泉镇。

四.政策运用

为把上述各类政策用足用活,发挥政策最大效力,对政策叠加使用说明如下:

(一)个人政策就业创业政策、教育政策、生育政策、养老政策、住房政策可跨类别叠加享受。

(二)单位政策各类政策均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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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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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多孩家庭奖补标准

2024-02-21,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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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多孩家庭奖补标准

①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宜昌户籍产妇,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②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最多可领取1.8万元。

③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按幼儿户籍所在地标准落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

4.注意事项

中心城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和龙泉镇。

5.政策运用

为把上述各类政策用足用活,发挥政策最大效力,对政策叠加使用说明如下:

(一)个人政策就业创业政策、教育政策、生育政策、养老政策、住房政策可跨类别叠加享受。

(二)单位政策各类政策均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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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加快城区人口集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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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住房补贴政策

2024-03-08,全文共 3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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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住房补贴政策

一、实施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

(二)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三)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二、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三)职工团购住房补贴。

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城区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1%的标准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组织团购的单位给予职工适当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同一家单位职工。

(2)兑付条件。一是购买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达到5套及以上,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最早与最晚间隔不超过30天。二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三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

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同一单位职工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之一即可。若申请人为同一单位内不同下属单位(含企业控股子公司、机关二级事业单位等)职工,应提供同一单位职工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项中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3)、(4)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三种购房补贴中的一种。享受购房补贴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中载明的申请条件,可再次申请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

(四)新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已兑付资金,并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新引进人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宜办发〔2021〕2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7日印发)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夷陵区负责筹集、发放;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统一筹集、发放,其中:购房所在地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市级通过市区财政体制结算收回。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

0717-6752539市卫健委

0717-6240794

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0717-6233719

夷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17-7833780

附件:1.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2.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承诺书

3.职工团购房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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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加快城区人口集聚奖补政策

2024-02-26,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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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加快人口集聚奖补政策

一、政策实施对象

1.个人

1)进城农村居民家庭,

2)新生育多孩的家庭,

3)高校毕业生,

4)外来务工人员。

2.单位

1)企业;

2)大中专院校;

3)服务型机构。

二、具体奖补标准

1.个人

1)进城农村居民家庭:

①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由购房所在区人民政府为其购买5年“宜昌市民保”,最高赔付额度300万元。

②对户口迁入城区、就业困难的农村居民,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新生育多孩的家庭:

①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宜昌户籍产妇,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②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最多可领取1.8万元。

③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按幼儿户籍所在地标准落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

3)高校毕业生:

①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区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②自2022年1月1

日起,在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往届毕业生,可获得本科及以上3万元、专科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4)外来务工人员:

①在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灵活就业的外来人员,按规定给予200~20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00~1500元创业培训补贴。

②在宜依法自主创业的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高校毕业生5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当前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2.单位

1)企业;

①本地企业在市外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订单班”毕业生来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②在我市登记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城区外户籍人员首次在城区实际用工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③招用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区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给予最长1年、不低于7000元/人的社保补贴。

④在宜新注册并进规的新兴文化业态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⑤对在宜举办电竞顶级国际职业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其他各类国际或全国赛事、其他类型区域性赛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2)大中专院校;

①我市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共建、经考核认定的校企合作订单班,给予学校每班每年1万元奖励。

②对招收市外生源的中职学校,按每名市外学生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招生补贴。

③高校招生规模比上年每增加500人,获5万元招生补贴。

④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经人社部门认定,按照每名学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⑤对市外中职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首次在城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实习达2个月的,按照每名学生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3)服务型机构:

①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分别增发1万元、2万元、3万元运营补贴。

②对年内输送(含派遣)市外人员来宜就业达到100人的市 外劳务协作站,给予2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奖励增加1万元,最高10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中心城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和龙泉镇。

四.政策运用

为把上述各类政策用足用活,发挥政策最大效力,对政策叠加使用说明如下:

(一)个人政策就业创业政策、教育政策、生育政策、养老政策、住房政策可跨类别叠加享受。

(二)单位政策各类政策均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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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购房补贴政策

2024-05-10,全文共 3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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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购房补贴政策

一、实施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

(二)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三)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二、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三)职工团购住房补贴。

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城区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1%的标准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组织团购的单位给予职工适当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同一家单位职工。

(2)兑付条件。一是购买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达到5套及以上,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最早与最晚间隔不超过30天。二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三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

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同一单位职工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之一即可。若申请人为同一单位内不同下属单位(含企业控股子公司、机关二级事业单位等)职工,应提供同一单位职工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项中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3)、(4)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三种购房补贴中的一种。享受购房补贴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中载明的申请条件,可再次申请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

(四)新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已兑付资金,并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新引进人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宜办发〔2021〕2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7日印发)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夷陵区负责筹集、发放;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统一筹集、发放,其中:购房所在地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市级通过市区财政体制结算收回。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

0717-6752539市卫健委

0717-6240794

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0717-6233719

夷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17-7833780

附件:1.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2.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承诺书

3.职工团购房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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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人口集聚奖励政策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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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加快人口集聚奖励政策实施对象

1.个人

1)进城农村居民家庭,

2)新生育多孩的家庭,

3)高校毕业生,

4)外来务工人员。

2.单位

1)企业;

2)大中专院校;

3)服务型机构。

3.注意事项

中心城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和龙泉镇。

4.政策运用

为把上述各类政策用足用活,发挥政策最大效力,对政策叠加使用说明如下:

(一)个人政策就业创业政策、教育政策、生育政策、养老政策、住房政策可跨类别叠加享受。

(二)单位政策各类政策均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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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政策单位奖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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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政策单位奖补标准

1)企业;

①本地企业在市外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订单班”毕业生来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②在我市登记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城区外户籍人员首次在城区实际用工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③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区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给予最长1年、不低于7000元/人的社保补贴。

④在宜新注册并进规的新兴文化业态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⑤对在宜举办电竞顶级国际职业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其他各类国际或全国赛事、其他类型区域性赛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2)大中专院校;

①我市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共建、经考核认定的校企合作订单班,给予学校每班每年1万元奖励。

②对招收市外生源的中职学校,按每名市外学生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招生补贴。

③高校招生规模比上年每增加500人,获5万元招生补贴。

④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经人社部门认定,按照每名学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⑤对市外中职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首次在城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实习达2个月的,按照每名学生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3)服务型机构:

①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分别增发1万元、2万元、3万元运营补贴。

②对年内输送(含派遣)市外人员来宜就业达到100人的市 外劳务协作站,给予2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奖励增加1万元,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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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住房补贴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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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住房补贴实施对象

一、实施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

(二)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三)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二、补贴标准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三)职工团购住房补贴。

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城区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1%的标准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组织团购的单位给予职工适当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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