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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27,全文共 6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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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根据我县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资格考试的要求。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

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

“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站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亦可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9月25日9:00—10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9月25日9:00—10月8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9月25日—10月9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9月25日9:00—10月10日17:00;

5.缴费确认:2023年9月25日9:00—10月11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28室〔睢宁县睢河街道睢河北路(永昶路口)〕。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0516-80381018。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10月12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范围等内容。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0月19日9:00至10月20日内登陆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专业详见《岗位表》。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1日;考试考点设在睢宁县。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睢宁e就业人才网、“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睢宁e就业人才网、“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

3.就业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缴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睢宁e就业人才网、“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后,报县委编办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睢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16-68062016;

睢宁县中医院人事科:0516-81310568;

睢宁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16-88118606;

睢宁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0516-80377550;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6-80381018;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6-83883806(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8307809;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0381110;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监督举报邮箱:503179032@qq.com,xzsnpzjz@163.com。

附件:1.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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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2024-01-04,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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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适用对象

专业技术人才: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资助标准

专业技术人才补贴:

对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领取3年。

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首次申报需上传以下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

(1)身份证、职称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二)审核

市重大科技平台或市属企业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直接审核;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申报材料由企业纳税 所在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初审通过后提交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三)公示

补贴建议名单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1.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和专项补贴。

2.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徐州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可继续享受补贴,补贴资金总额应扣除已享受部分。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徐州的,补贴资金未领取部分不再发放。

3.申领次年补贴时,引才单位需在上年度补贴审核通过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再次缴满12个月后在申报系统提交。

4.本细则涉及经费依照《深入实施“彭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执行。市重大科技平台和市属企业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才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516-85798231;

鼓楼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16-87636102;

云龙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0803749;

泉山区(港务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58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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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示

2024-05-27,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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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示

根据《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以下同志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拟聘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4日)。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516-837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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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放假时间

2023-11-15,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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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Jiangsu College Of Safety Technology),简称“苏安院”,坐落于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共建高校,是华东地区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重点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设有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交通与安全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五院二部,形成了安全技术管理、先进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商贸与服务、交通与新能源、自动化六大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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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云龙区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场审核时间通知

2023-10-31,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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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场审核时间通知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开展我市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3〕16号)要求,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至相应职称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云龙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联系方式及计划审核地点

三、其他事项

1、同一单位人员可派一人统一报送审核材料。

2、报名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执行,费用70元/人。

四、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02年之前的学历和中专学历等学信网不能查询的,学历原件留存,认定后发放);以高技能人员申报的提供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在我市缴纳社保。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4、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网址:http://www.xzjxjy.com,本科1门,专科3门,中专5门)。

5、通过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任职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律师、公证、新闻记 者、教师等准入系列);教师系列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编制证明,聘用制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派遣合同(合同时间累计相加要符合申报学历时间要求)。

6、员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级升助理级人员)。

7、《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审核人签字)。

8、针对教师系列学教不一致的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装订顺序需按照徐州市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评审要求进行装订,个人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材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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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2023-10-08,全文共 4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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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区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编外)67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应聘人员须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报考护理岗位须在199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卫技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jw.gov.cn/)通知公告栏目。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3 年 10 月8日9:00-- 10 月13 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0 月8日9:00-10 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0月13日9:00-16:00)。

4、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 10 月26 日9:00至10月27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表中所列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不用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9日;考点设在徐州市贾汪区。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5.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与岗位相符的卫生类资格(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

(三)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以下相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公示,公示时间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岗位人员参加选岗,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优分优选原则,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选择(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招聘岗位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处理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仅在空缺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七、聘用和薪酬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9890522、 0516-66889680

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附件1: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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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2024-01-04,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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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材料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首次申报需上传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专业技术人才:

(1)身份证、职称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技能人才:

(1)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引才企业:

引才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报送企业账户。每个自然年终,市人社局通过申报系统汇总企业本自然年度引才数据,免申即享将引才企业奖励发放到企业。

推荐阅读: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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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岗位表

2023-10-08,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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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应聘人员须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报考护理岗位须在199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卫技岗位工作的人员。推荐阅读: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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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2,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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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人才政策的有效衔接和贯彻落实,现就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引才单位申报范围。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且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常纳税的企业,原则上企业年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1. 引才的时间范围。

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7届、2018届、2019届、2020届毕业生。

在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8届、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

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9届、2020届、2021届、2022届毕业生。

2. 申报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均需取得学位证书。

3. 引才单位与引进的毕业生已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在徐首次参保时间为引进时间。

4. 企业和个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在适用范围内,区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高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各类劳务派遣性质的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优先享受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不再发给个人。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900元、600元,补贴3年。

(三)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打印银行交易流水、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审核通过后,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补贴3年。

(四)交通补贴。非徐州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五)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

600元、400元专项补贴,补贴3年。

(六)其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租房、专项补贴标准分别为1320元、1100元、660元;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为660元。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初审。引才单位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聚智平台(http://112.84.125.101:8088/)进入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填报毕业生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已注册企业,需更新企业营业执照及纳税情况。

(二)联合审核。企业初审推荐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三)公示与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和结果可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补贴名单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补贴拨款至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补贴资金。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四、申报要求

(一)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审核部门反馈,具体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政策咨询: 0516-83255575 社保咨询:0516-83255221

房管处咨询:0516-87780206 技术支持:0516-66658118

信用办咨询:0516-83255827

咨询时间: 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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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场审核时间通知

2023-10-31,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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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场审核时间通知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开展我市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3〕16号)要求,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至相应职称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等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11月1日-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点,周六周日不开展现场审核工作,请合理安排时间)

二、联系方式及审核地点

三、其他事项

1.同一单位人员可派一人统一报送审核材料,避免人员聚集。

2.报名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执行。

费用70元/人。

四、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2002年之前的学历和中专学历等学信网不能查询的,学历原件留存,认定后发放);以高技能人员申报的提供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在我市缴纳社保。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4.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网址:http://www.xzjxjy.com,本科1门,专科3门,中专5门)。

5.通过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任职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律师、公证、新闻记 者、教师等准入系列)。

6.员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级升助理级人员)。

7.《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审核人签字)。

8.教师学教不一致参加评审请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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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睢宁县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2023-09-27,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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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站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亦可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

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9月25日9:00—10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9月25日9:00—10月8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9月25日—10月9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9月25日9:00—10月10日17:00;

5.缴费确认:2023年9月25日9:00—10月11日12:00。

推荐阅读: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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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寒假放假时间

2023-11-15,全文共 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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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放假安排:

1、2024年1月15-19日为考试周,学生1月20日放寒假:

2、教职工2024年1月27日放寒假,2月25日上班,学生2月25日报到领取教材2月26日正式上课。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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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专业技术人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指南(材料+方式+标准)

2024-03-15,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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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专业技术人才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资助标准

对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领取3年。

申报方式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首次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职称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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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岗位表2024年

2024-02-22,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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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

2.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拓展内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68959980。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其他条件中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推荐阅读: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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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2023-10-08,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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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3 年 10 月8日9:00-- 10 月13 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0 月8日9:00-10 月13日17:00。

拓展内容: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0月13日9:00-16:00)。

4、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 10 月26 日9:00至10月27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推荐阅读: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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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3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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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高层次人才(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4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

招聘岗位详见《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xzsw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68959980。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其他条件中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资格复审

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68959980。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二)考核

考核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通知。

参加考核的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要求参加。考核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核结束后,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一)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加试确定排序。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二)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考察方案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加试确定排序。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的人员与我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外,一经聘用应当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516-83628089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6895998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1.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

2.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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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什么时候放寒假2024年?

2023-11-17,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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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寒假2024年1月22日至2月25日,共5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院办通知为准。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拓展内容: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Jiangs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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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2023-10-07,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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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3年徐州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入口:http://zp.xzjw.gov.cn

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10月8日—10月14日期间9:00-12: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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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时间+流程

2024-02-22,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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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xzsw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推荐阅读: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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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对象2024

2024-02-22,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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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4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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