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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学生

徐州大学生专题栏目,提供与徐州大学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徐州大学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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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关于2024年上半年开展各项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2024-01-24,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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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上半年开展各项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通知

各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以下补贴申报工作:

一、补贴类别

(一)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招用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每个人员最长享受补贴36个月。

2.补贴所属期

2023年7月-12月

(二)业绩奖励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8万元;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5万元;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3万元;年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1万元。

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依法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8万元。

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企业不再实行奖励。

2.补贴所属期

2023年度

(三)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与《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委办〔2019〕175号)中的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补贴所属期

2023年7月-12月

(四)会计代账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对象为入驻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与代账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为入驻企业提供代账、注册变更、各类补贴申报等服务。

对于代账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代账、注册变更、各类补贴申报等服务收取每月400元服务费,第一年给予100%补贴,第二年给予80%补贴,第三年给予50%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补贴所属期

2023年7月-12月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月29日—3月29日

三、申报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大学生创业专项”→新用户注册后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业务”(老用户使用单位账号直接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各项创业补贴进行申报。

四、受理部门

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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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材料

2024-01-10,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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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最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3.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5.申报租房补贴的同时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6.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

附件:

1. 附件2: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xls

2. 附件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doc推荐阅读:关于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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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2023-02-22,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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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享受政策条件标准

(一)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区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二)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4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1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三)交通补贴。企业全职引进或在贾汪自主创业的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四)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贾和外地高校贾汪籍毕业生回贾工作,在贾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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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3-01-30,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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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法定代表租房补贴范围标准

对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与《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委办〔2019〕175号)中的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所属期

2022年7月-12月。

申报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大学生创业专项”→新用户注册后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业务”(老用户使用单位账号直接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大学生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填报→上传相关材料证明→点击列表中“提交”,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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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业绩奖励申报方式

2023-01-30,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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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业绩奖励申报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大学生创业专项”→新用户注册后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业务”(老用户使用单位账号直接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点击“大学生创业业绩奖励申请”→核对企业名称,点击“申请”→确认审核通过后,将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寄送至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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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报名时间+入口+流程+赛程安排

2023-11-16,全文共 2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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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函〔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定于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个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等系列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各地各高校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须保持合适比例),并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三)全国总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60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300人,就业赛道约300人。各赛道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2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向各地分配全国总决赛参赛名额。

(四)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单项奖、地方和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9月—2024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或指定通道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但不得晚于2024年1月31日。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二)校赛省赛(2023年9月—2024年3月)。各地各高校按要求设省级、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进行省赛和校赛的管理及信息查看。各地应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省赛组织工作。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三)全国总决赛(2024年4月或5月)。参加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地各高校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大赛平台生涯闯关功能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放,鼓励高校广泛动员学生参与,与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各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协助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和相关专家参与大赛。

(三)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联动地方卫视等媒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 李龙翔

联系电话:010-66097455

电子邮箱:xssjy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李玉洁

联系电话:010-68352207

电子邮箱:qgzgs@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 余梦梦

联系电话:021-23116737

电子邮箱:xsc@shec.edu.cn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复旦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 蒋梦莹

联系电话:021-65643879

电子邮箱:fdcareer@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叶耀珍楼211室

邮编:200433

附件:1.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教育部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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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徐州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方式+受理时间

2024-01-24,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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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24年1月29日—3月29日

申报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大学生创业专项”→新用户注册后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业务”(老用户使用单位账号直接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各项创业补贴进行申报。

拓展内容:

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招用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每个人员最长享受补贴36个月。

2.补贴所属期

2023年7月-12月

推荐阅读:关于2024年上半年开展各项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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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024-04-03,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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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对象范围

大学生创业企业自注册之日起 5 年内,招用已登记的高校毕 业生(毕业五年内)就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 纳社会保险的(不含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人员)。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每个人员最长享受补贴 36 个月。

(三)办理材料

享受补贴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结果。

(四)申请流程

录用人员信息登记: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企业录用大学生信息登记”,点击“新增”输入人员信息并上传“享受补贴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 证书查询结果”,等待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大学生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中填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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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咨询电话

2023-02-22,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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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咨询电话

电话:66889659

联系地址:贾汪区政府A楼225室

申报要求

1、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大学生招引补贴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申请资格,不再予以补报。

3、各项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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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学生创业企业会计代账补贴政策

2023-10-11,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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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企业会计代账补贴政策

(一)对象范围

入驻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代账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代账、注册变更、各类补贴申报等服务,按每月400元收费标准,第一年给予入驻企业100%补贴,第二年给予80%补贴,第三年给予50%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服务费补贴部分入驻企业无需支付,直接由代账公司代为申报财政资金补贴,剩余部分由代账公司向入驻企业收取。

(三)办理材料

1.代账公司与入驻企业签订的代账协议;

2.入驻企业与基地签定的孵化协议。

(四)申请流程

代账公司与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并在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备案;

代账公司首次代为申报补贴时,需提交办理材料;

之后如有协议变更需重新上传,无变更不需重新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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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申报方式

2023-01-30,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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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法定代表租房补贴申报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大学生创业专项”→新用户注册后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业务”(老用户使用单位账号直接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大学生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填报→上传相关材料证明→点击列表中“提交”,等待审核

2023年上半年徐州大学生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补贴所属期

2022年7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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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大学生招引补贴要交社保才能领吗?

2023-11-10,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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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大学生招引补贴需要交满6个月社保才能领!

适用对象和条件

适用对象:

企业引进毕业五年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归国人员)。

申请条件:

(一)在我县县属企业及在我县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

(二)首次在我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 个月。

拓展内容:

用人单位只需登录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http://218.3.204.74:7001/xzrcywtbsb/login.jsp),选择睢宁县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咨询单位:睢宁县人力资源办公室

单位地址:睢宁县

咨询电话: 0516-68069559

推荐阅读:睢宁县大学生招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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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大学生招引政策

2023-11-09,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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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大学生招引政策

适用对象和条件

适用对象: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引进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我市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正常缴费满6个月。

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企业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200元、租房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900元、租房补贴6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600元、租房补贴400元。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

(四)交通补贴。非邳州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五)专项补贴。鼓励邳州籍毕业生回邳工作,在邳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

(七)创业支持。来邳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与来邳就业大学生同等待遇。还可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免费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项目补贴等政策。

(八)见习支持。凡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每人每月可享受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生活补贴。

申请兑付程序

1、申报单位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

2、市人社部门受理,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3、符合条件的名单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4、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个人社保卡发放。

有关事项

1.已享受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及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资助的,不再纳入本政策补贴范围。

2.申报单位和引进人才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申报,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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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2,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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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人才政策的有效衔接和贯彻落实,现就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引才单位申报范围。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且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常纳税的企业,原则上企业年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1. 引才的时间范围。

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7届、2018届、2019届、2020届毕业生。

在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8届、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

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9届、2020届、2021届、2022届毕业生。

2. 申报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均需取得学位证书。

3. 引才单位与引进的毕业生已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在徐首次参保时间为引进时间。

4. 企业和个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在适用范围内,区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高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各类劳务派遣性质的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优先享受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不再发给个人。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900元、600元,补贴3年。

(三)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打印银行交易流水、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审核通过后,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补贴3年。

(四)交通补贴。非徐州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五)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

600元、400元专项补贴,补贴3年。

(六)其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租房、专项补贴标准分别为1320元、1100元、660元;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为660元。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初审。引才单位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聚智平台(http://112.84.125.101:8088/)进入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填报毕业生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已注册企业,需更新企业营业执照及纳税情况。

(二)联合审核。企业初审推荐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三)公示与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和结果可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补贴名单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补贴拨款至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补贴资金。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四、申报要求

(一)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审核部门反馈,具体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政策咨询: 0516-83255575 社保咨询:0516-83255221

房管处咨询:0516-87780206 技术支持:0516-66658118

信用办咨询:0516-83255827

咨询时间: 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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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专大学生医保待遇(2024)

2024-03-07,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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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1.我校在籍参保学生享受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由学校医疗包干经费支出,自然年度报销上限为1200元。

2.我校在籍参保学生在我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甲类、乙类药物和相关检查、治疗费用,可凭发票到校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的比例报销。

3.我校在籍参保学生在非我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甲类、乙类药物和相关检查、治疗费用,每次扣除30元起付标准后,凭正规发票统一按60%报销。

4.我校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金山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徐州市丰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徐钢医院)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仁慈医院

(二)住院待遇

1.我校在籍参保学生享受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费用由徐州市医保基金统筹支出。

2.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按照徐州市医保局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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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特大疾病救助图片图片1.参保学生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遵照《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22〕7号、《江苏省医保条例》执行。

2.参保学生享受《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政策后仍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酌情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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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大学生招引补贴怎么申请?

2023-11-09,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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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兑付程序:

由工作单位进行统一申报,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并填写附表,报县人社局进行统一审核。

(一)申报

1.公共租赁住房。在每年缴纳租金时直接扣减。

2.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专项补贴和购房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首次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企业职工保险缴纳证明(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沛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申报购房补贴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县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2份,与《沛县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合并装订。

(二)审核

企业申报材料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申领次年补贴时,引才企业只需在上年度补贴发放的最后一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即可。

(三)公示

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x.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1.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购房补贴按年发放,每年发放应补金额的1/3,3年发放完毕;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和专项补贴按阶段发放,每阶段发放6个月的金额,3年发放完毕;交通补贴按阶段发放,每阶段发放6个月的金额500元,3年发放完毕。

2.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沛县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可继续享受补贴,补贴资金总额应扣除已享受部分。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沛县的,补贴资金未领取部分不再发放。

3.对已经完成认定并领取首次补贴的人员,在后阶段申领补贴时提供的材料有:1.申领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企业完税证明;3.企业出具的申领人在岗在位情况证明(格式见附件)。

4.以劳务派遣身份参加工作的人员,在满足《沛县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及本补充通知上述要求外,其所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均应为在我县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纳税的企业。

5.本细则涉及经费参照《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委办〔2019〕175号)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县人社局发放。

温馨提示: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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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大学生招引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3-11-09,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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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大学生招引政策

申请条件:

在我县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我县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首次在我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且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如下补贴

一是购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本科学历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县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网上审核备案的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不含购买小产权房、单位自建联建房等)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满5年后,分别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20万元。其中,海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增加5—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购房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与县内其他购房补贴政策重复申请。

二是租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本科生3年内(计算到月)、硕士生和博士生5年内(计算到月)没有购房的,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本科生1.5万租房补贴、硕士生和博士生5万元租房补贴。

三是生活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县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可根据学历申领相应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博士研究生为5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为4000元/月/人、本科毕业生为2000元/月/人。

四是交通补贴。全职引进的非丰县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给予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五是专项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丰工作,在丰县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职为企业服务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学费补助(已享受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的除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75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1.5万元;“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2万元,博士毕业生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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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开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时间2023年

2023-10-12,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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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经开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申请入口:点此进入

申报要求:

(一)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审核部门反馈,具体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推荐阅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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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方式

2023-02-22,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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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方式

单位统一申报

申报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区区属企业及在贾汪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贾汪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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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徐州经开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请时间+入口+流程

2023-10-12,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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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徐州经开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申请入口点此进入

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初审。引才单位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聚智平台(http://112.84.125.101:8088/)进入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填报毕业生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已注册企业,需更新企业营业执照及纳税情况。

(二)联合审核。企业初审推荐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三)公示与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和结果可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补贴名单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补贴拨款至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补贴资金。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申报要求:

(一)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审核部门反馈,具体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政策咨询: 0516-83255575 社保咨询:0516-83255221

房管处咨询:0516-87780206 技术支持:0516-66658118

信用办咨询:0516-83255827

咨询时间: 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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