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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

徐州贾汪区专题栏目,提供与徐州贾汪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徐州贾汪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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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2023年施教区划分范围(小学+初中)

2023-06-19,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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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贾汪区2023小学施教范围

2.贾汪区2023年初中施教区范围

拓展内容:

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明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1.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3)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实际居住界定: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产中生活。

(4)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

(5)学生父母离异的,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可以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推荐阅读:徐州贾汪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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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岗位表

2023-10-08,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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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应聘人员须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报考护理岗位须在199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卫技岗位工作的人员。推荐阅读: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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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要求

2023-02-22,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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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要求

1、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大学生招引补贴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申请资格,不再予以补报。

3、各项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联系方式

电话:66889659 联系地址:贾汪区政府A楼2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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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必须单位申报吗?

2023-02-22,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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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必须单位申报吗?

是的。

申报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区区属企业及在贾汪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贾汪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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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方式

2023-02-22,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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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方式

单位统一申报

申报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区区属企业及在贾汪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贾汪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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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区水痘疫苗接种点

2023-08-14,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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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水痘疫苗接种

(温馨提示:徐州市儿童预防接种单位为2023年2月更新,如有变化请咨询当地疾控部门)

为什么要查验水痘疫苗?

2023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实施水痘疫苗2剂次免疫策略,免费为6周岁以下(2017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以及外地来我省居住满2个月以上适龄儿童接种水痘疫苗。同时,教育部门应在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中,将水痘疫苗接种情况纳入查验工作。

水痘传染性极强,极易在幼儿园、学校等儿童密集场所蔓延,且当班级中水痘发病数达到一定规模,整个班级甚至学校都要停课。而将水痘疫苗纳入接种证查验工作,能进一步降低水痘发病率,有效控制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水痘疫情。

推荐阅读:徐州各市区县水痘疫苗接种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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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2023-02-22,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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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享受政策条件标准

(一)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区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二)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4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1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三)交通补贴。企业全职引进或在贾汪自主创业的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四)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贾和外地高校贾汪籍毕业生回贾工作,在贾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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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儿科急诊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2023-11-28,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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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徐州贾汪区儿科急诊医疗机构名单

(图源:徐州发布)

拓展内容:

为何冬春季易感冒

感冒的症状包括喷嚏、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大多数不发热,或仅仅表现为低热(37.3~38摄氏度),而且此疾病症状持续时间不长,往往具有自限性。普通感冒通常由病毒感染引起,要知道许多病毒都可以进入鼻腔、口腔、咽喉等,导致相关部位的症状,比如鼻塞、流涕、咽喉疼痛等。这些病毒种类十分丰富,比如鼻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等。由于这些病毒流行性非常强,人体又缺少有效的抵御病毒的疫苗和抗体,所以被感染的概率很高。

推荐阅读:徐州儿科门急诊医疗机构名单汇总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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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下载入口

2024-01-10,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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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附件2: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xls

2. 附件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doc

拓展内容:

1、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大学生招引补贴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申请资格,不再予以补报。

3、各项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推荐阅读:关于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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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2023年度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时间

2024-01-10,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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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到2024年2月6日。

申报范围:

首次申报人员:2022年1月1日以后企业全职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在我区区属企业及在贾汪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贾汪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非首次申报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已享受大学生招引补贴未满三年的人员按照老政策申报。

推荐阅读:关于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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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材料

2023-02-22,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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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材料

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

2.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最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3.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5.申报购房补贴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区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

6.申报租房补贴的同时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7. 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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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2023年第四期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报名时间+流程

2023-12-07,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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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2023年第四期政府专职消防征召报名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贾汪区消防救援大队(贾汪区工业园区天工路1号)岗亭。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份1份。

5、征召岗位相关证书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二)面试及体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面试和体技能测试环节,驾驶员岗位将现场进行车辆试驾。

(三)政治考核: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予招录。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352224537

报名人员务必加QQ群:799047573

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情况

1.战斗员:新入职的战斗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转正后实发工资不低于4200元/月,人均保障经费约为10.3万元/年,并保持工资和人均保障经费逐年递增;专业技能人才具体薪资标准视取证情况而定。

2.驾驶员:新入职的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转正后实发工资不低于4600元/月,并保持工资和人均保障经费逐年递增。

(二)人均保障经费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六险一金”等。

(三)正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意外)和公积金。

(四)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发放被装,伙食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工作期间实行驻勤(住宿)制度,入职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轮休,考核批准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后每月休息8天。

(六)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七)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学历提升、技术培训、入党团等待遇。

推荐阅读:2023年第四期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公告(贾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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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咨询电话

2023-02-22,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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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咨询电话

电话:66889659

联系地址:贾汪区政府A楼225室

申报要求

1、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大学生招引补贴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申请资格,不再予以补报。

3、各项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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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4-01-10,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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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一)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4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1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二)交通补贴。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三)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贾和外地高校贾汪籍毕业生回贾工作,在贾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推荐阅读:关于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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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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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申报2023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单位统一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6日到2024年2月6日。

三、申报范围

首次申报人员:2022年1月1日以后企业全职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在我区区属企业及在贾汪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贾汪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非首次申报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已享受大学生招引补贴未满三年的人员按照老政策申报。

四、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一)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4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1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二)交通补贴。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三)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贾和外地高校贾汪籍毕业生回贾工作,在贾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五、申报材料

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最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3.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5.申报租房补贴的同时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6.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

六、申报要求

1、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大学生招引补贴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申请资格,不再予以补报。

3、各项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66889659 联系地址:贾汪区政府A楼225室

1. 附件2: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xls

2. 附件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doc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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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

2023-06-19,全文共 6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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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局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17号)、《关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以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着力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落实责任、依法保障。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中心小学、集团校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本辖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集团校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各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政策落实到位。

(四)规范招生、公民同招。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生,严禁跨施教区招生行为。

(五)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各校要坚持省定标准班额办学,落实均衡编班要求。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实施《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22年修订·试行)。小学一年级实施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

(六)公开透明、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应在学校门口张贴或利用网络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统筹调剂、严格管理。各校应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根据学校教育资源、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按照消减大班额、大校额工作规划,确定适当办学规模,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或生源严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制定方案统筹调剂。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与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三、招生计划

1.2023年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610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约7500人。

2.各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21日前将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经审核后于6月22日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①贾汪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6月27日-29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6月30日前完成上报。7月2日-5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7日-29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7月6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2.第二阶段报名。7月9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贾汪区内民办学校或1所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按时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招生录取

1.第一阶段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7月8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录满为止。(2)公办学校录取。7月8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录。7月9日,相关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现场补录,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学校补录。7月9日,公办学校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补录,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3.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0日-12日,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

4.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5.各校新生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于8月24日前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同意后,于8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并接受线下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法定监护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确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各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让不足龄的儿童插班跟读。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入学条件。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并接受线下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法定监护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3.各公办初中不得拒绝户籍、房产在本施教区,而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2023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的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要求,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区内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宣传材料应经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在媒体发布。

(四)残障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各校要做好残障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五)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非贾汪区户籍到我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

2.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贾汪的居住证,在贾汪经商或务工半年以上,在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4)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

(5)随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出具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和学校学额余缺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贾汪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区就读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六)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 号)

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适龄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优待政策。对区级年度优秀志愿者或志愿服务总时长前300名志愿者的子女(或学生志愿者本人),入学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一定倾斜。

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对象必须于6月26日前分别向区人才办、徐州工业园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明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1.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3)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实际居住界定: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产中生活。

(4)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

(5)学生父母离异的,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可以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

3.其他特殊情况

(1)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公办学校。

(2)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3)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4.施教区公办学校审定中有关证件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产赠与协议书、房产交易协议书等不视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2)已购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实际已上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可视为有效房产证明。

(3)已购房产但开发商未将房产交付业主的,该房产不视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4)确认学生施教区过程中,所有证件的有效日期于2023年6月26日截止。

公办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各校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2.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要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合作办学、集团化发展、教师交流、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优质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爱帮扶与教育资助,不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因生活困难而失学,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促进教育公平。

3.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招生工作责任,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4.区教育局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督导室将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求整改并予以处理。对违规宣传和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将在次年消减招生计划甚至取消其招生资格;涉及社会教育机构的,按照行政处罚条例从严处理,对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5.招生咨询电话:87613118(教育科)、招生投诉电话:87712089(监察审计科)、87715006(督导室)。

附件:

1.贾汪区2023年小学施教区范围

2.贾汪区2023年初中施教区范围

贾汪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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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徐州贾汪区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2023-10-07,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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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3年徐州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入口:http://zp.xzjw.gov.cn

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10月8日—10月14日期间9:00-12: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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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6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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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3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管理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2日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4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3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10月8日—10月14日期间9:00-12: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3年10月17日09:00-16:00登陆原报名网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费。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0月26 日9:00至10月27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9日;考点设在徐州市贾汪区。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无需缴纳)。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8.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组织实施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贾汪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咨询电话:(0516)69890522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66889665

监督举报邮箱:jwqrsj@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3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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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融媒体中心招募见习岗位2024年

2024-01-09,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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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媒体中心招募见习岗位

贾汪区融媒体中心作为我区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拥有广播、电视、微博、APP、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负责我区新闻宣传报道、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宣传片及短视频摄制、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融媒体中心队伍建设,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主持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习主持人:3名

二、见习条件

1.基本条件

(1)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在我省已办理 《就业创业证》的16-24岁失业青年。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专业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等相关专业;

(2)具备一定的节目策划、组织协调能力;

(3)有主持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见习时间

3-6个月。

四、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有见习意向并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请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wrmhr@126.com。

六、报名日期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31日

七、咨询电话

0516-87718598

徐州市贾汪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1月8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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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2023-10-08,全文共 4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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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区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编外)67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应聘人员须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报考护理岗位须在199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临床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卫技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jw.gov.cn/)通知公告栏目。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3 年 10 月8日9:00-- 10 月13 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0 月8日9:00-10 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0月13日9:00-16:00)。

4、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 10 月26 日9:00至10月27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表中所列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不用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9日;考点设在徐州市贾汪区。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5.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与岗位相符的卫生类资格(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

(三)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以下相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公示,公示时间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岗位人员参加选岗,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优分优选原则,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选择(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招聘岗位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处理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仅在空缺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七、聘用和薪酬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9890522、 0516-66889680

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附件1: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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