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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作

徐州工作专题栏目,提供与徐州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徐州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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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

2024-05-20,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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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录取工作

录取体制

中职职教高考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0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根据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专业技能方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或A、B、C、D、E、F、G、H志愿,被检索的5所或8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舞蹈编导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办法:在投档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奖励与照顾政策

点击查看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奖励与照顾政策

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自5月24日开始,具体安排为:

5月24日—5月26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

5月27日—5月30日,专科第一批次院校录取。

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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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3-10-18,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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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 (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亦可登录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网上确认:

1.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推荐阅读: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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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丰县2023年下半年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网上报名补充通知

2023-11-03,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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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市职称办《关于开展我市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通知》(徐职称办〔2023〕16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下半年初级职称申报网上报名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丰县属地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报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次申报包含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价(初定和评审)。

本次申报不含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专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专业已纳入经济考试,故不再进行初定;不含文学创作等未设置初级层级的系列。

本次申报不含铁路工程系列,铁路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已由市交通局在铁路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同期开展;不含乡土人才系列,乡土人才(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已由市人社局在乡土人才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同期开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个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在“人事人才”模块中选择“职称初定申报”栏目,注册账号后个人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注意按照工作单位归属地行政规划选择报送受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二)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1月7日9:00-17:00

现场审核时间:11月6日-11月10日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教师、建设、药学、档案等其他系列

现场审核地点:丰县老教育局二楼

联系电话:0516-89217708

注:(1)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后无法补报,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提交成功。

(2)报名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执行。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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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沛县统计局及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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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沛县统计局、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人,县融媒体中心依据前期校园招聘的缺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播音员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2023年沛县统计局、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2023年沛县统计局、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3.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4.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5.各岗位均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在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http://pxtr.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12月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12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12月8日17:00

(一)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及时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报考男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统计局办事员岗位(岗位代码202301、202302)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融媒体中心男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岗位代码202303)的面试形式为:指定稿件播报(50分)、新闻评述(50分)。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计局办事员岗位(岗位代码202301、20230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融媒体中心男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岗位代码202303)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拟聘用人员发放工资、交纳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各岗位的工资待遇详见《岗位表》,合同期间,如果聘用人员出现违规违纪事项或重大工作失误,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由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1. 2023年沛县统计局、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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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流程|岗位表

2023-12-14,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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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北路3号,邳州市人武部南隔壁)。

(三)报名人员现场需提供如下材料:

1. 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其它相关材料。

2. 报考公证员助理岗位需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从事法律职业经历三年以上或有公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辅助人员岗位若有从事法律、文字写作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 报名费100元。

4. 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5.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作相应调整,并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进行公布。

附件(点此下载):

1. 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推荐阅读: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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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24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

2024-01-02,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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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2024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为1月11日9时至1月16日17时。

二、报名对象:

1.具有徐州市学籍的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徐州市户籍但未取得徐州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在中考报名前将初中学籍转入,方可报名。

3.具有徐州市户籍或在徐州市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籍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具有徐州市学籍的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具有徐州市户籍但未取得徐州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基教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后,在转入学校报名。

具有徐州市户籍或在徐州市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持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初中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招考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

我市中考招生分为市区(不含贾汪区、铜山区)、丰县、沛县、铜山区、贾汪区、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8个志愿填报区域,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志愿填报区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招考机构申请转移志愿填报点,按照转移后志愿填报点的要求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5月底6月初进行。

2024年中考报名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或报名点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报名点学校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后进行考生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完成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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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申报程序

2024-03-15,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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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

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工作站在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补助和补贴由设站单位统一向所在地人社局(组织人事部)提交申报材料。

2.生活补贴和探亲交通补贴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具体要求以徐州市人社局当年通知为准。科研补助、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

3.首次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全国博管办或省级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进站备案证明、博士后进站审批表,企业、高校流动站、博士后签订的三方联合培养协议。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结束后退回原件。

(2)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家庭在徐州市外的相关证明材料(外市不动产证书等)。

(二)审核

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后,由所在区人社局(组织人事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资助建议名单。

(三)公示

资助建议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助发放

1.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站科研补助发放至设站单位账户,生活补贴和探亲交通补贴发放至博士后个人账户,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补贴。申领次年补贴需重新提交申请。

2.本细则涉及经费依照《深入实施“彭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执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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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锡沂水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27,全文共 3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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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沂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具备《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亦可登陆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网站只在报名期间开放,非报名时间网站不开放。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8日8:30-1月10日17:3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8日8:30-1月10日18: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8日8:30-1月11日17: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月8日8:30-1月12日17:30。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月18日8:30--1月19日17:30,在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0516-81600528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3.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成绩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公示。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在新沂好就业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公布。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可通过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查看考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统一考核,该考核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要求及时报到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包括个人社保扣除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薪酬待遇方案》执行。按规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发布。

九、本公告媒体可转载,但应保持公告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公告由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1600528

新沂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监督电话:0516-88895638

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6日

附件: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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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024-05-13,全文共 5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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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我省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格(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全市教育、卫生健康、农业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规定执行。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统一组织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相关工作纳入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明确本系列(专业)相关申报条件,并由 2 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统一组织各县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价工作,相关工作下放至各县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六)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4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省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七)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做好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八)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高级:各系列(专业)职称主管部门按照省各条线主管单位的要求开展高级职称的申报、资格初审、推荐上报工作,上报省厅前至少提前1周时间至市职称办进行资格复审、推荐盖章,未通过审核的不得上报。已下放至我市的教育、社区卫生、机械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规定的时序进度,申报时间原则上应与省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保持一致,及时完成年度审核、评审、备案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二)中级:各中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须于6月底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按照《徐州市2024年度中级职称评审计划表》(见附件)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年度评审、审核、备案工作,所有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评审。各中评委会办事机构下发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前,应报市职称办备案。

(三)初级: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价工作一年开展两次,应于6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申报和评价具体时间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确定。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我市暂无评审条件的中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市职称办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经组织批准的援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申报我省暂无条件评审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个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外省或者中央单位评审并确认评审结果。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中央驻徐单位或外省驻徐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

省内其他市及我市省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委托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徐州市职称办提交单位所在地市级职称管理部门或省直属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四)全省高、中、初级(含初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具体要求详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及时为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外籍人员注册申报职称提供好服务。

五、职称申报审核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一般应在我市参加社保。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通过并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须在评委会办事机构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职称评审组织

(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年度职称评审会议前,应当落实监督程序要求,从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规定数量和规定层级的评审专家组建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抽取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参加评审会议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抽取。抽取的评审委员实际参会人数达不到评审工作要求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增补抽取。

(二)全面落实高评委专家异地交流机制,教育、社区卫生、机械工程系列已下放我市自主评审单位在抽取年度评审专家时,本地、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人数占比不得少于20%。中评委一般要由科研院校、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单位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合理组成,原则上本县(市)区、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人数占比不得少于20%。

(三)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转发省相关高评委会的年度评审结果,并会同市人社局进行联合发文,编制市行业部门文号。已下放的教育、社区卫生、机械高评委应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送评审结果的请示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公布、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职称电子证书。申报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中级职称或认定的评审结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报送评审结果的请示至市职称办,由市职称办发文确认,职称结果文件不得跨年度报送。申报人自主打印全省统一编号的电子职称证书。

(五)初级职称评审或认定的结果,由各地、各部门(单位)根据职称管理权限自行发文公布结果,申报人自主打印全省统一编号的电子职称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坚决破除“四唯”。各地、各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 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 号),牢固树立“六个注重”鲜明导向,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全面推行代表作成果制度,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

(二)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通过市职称办事前报省职称办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全过程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2022年版)》(苏人社发〔2022〕155号),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规范组织年度申报评审工作。加强对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年度职称评审活动对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抽查,综合考核评估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全省职称申报、审核、结果公布、证书下载核验等业务“一网通办”,职称政策、职称评价标准、职称通知公告“一网通查”。凡可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社保信息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六)加强数据信息资源归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应在年度评审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报送市职称办。要高度重视历史数据清洗归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系统安排,稳步推进,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历史职称数据清洗入库,稳步推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开通历史职称证书登记服务,持有我市职称证书的人员,完成证书信息填报核验后,同步提供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查验服务。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遇有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附件:1.徐州市2024年度中级职称评审计划表

2.职称申报人员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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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3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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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4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70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第一批,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政法类高校(附件1),选调600人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选调570人到乡镇(街道)工作。

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大学本科、研究生均须为法律类专业,且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报考公安系统需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0月11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0月12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0月13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地区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0月2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0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由省公安厅组织体能测评,测评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进行校内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公安系统岗位执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级机关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面试。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选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3.确定考察人选。经百分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进行校内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组织考察。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5.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组织体检、确定录用。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四、相关政策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

五、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各有关高校党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情况等材料。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jssxds@126.com,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点此下载):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

2﹒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高校名单

3﹒县级以上机关选调(名校优生选调)职位简介表

4﹒乡镇(街道)选调职位简介表

5﹒选调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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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沛县统计局及融媒体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3-11-27,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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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tr.djwenhua.top

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12月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12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12月8日17:00

拓展内容: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及时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推荐阅读:2023年沛县统计局及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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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邳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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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人员招满为止,由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到邳州市交控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长期出差,服从公司安排。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2周岁及以下。

(六)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及性别限制;

(七)专业等其他资格要求详见《2023年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企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不愿意服从公司岗位和工作安排的;

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邳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pzrlzy.com)、邳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

2.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岗位。

报名邮箱:pzjkgyl@126.com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及其他专业技能证书、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1张(电子档)。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不定期集中面试,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的人员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考察。

(四)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由邳州市交控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工资待遇等详见《2023年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拟聘用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三、本公告由邳州市交控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咨询电话:0516-86283855、86278168

附件(点此下载):

1.2023年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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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6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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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区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应的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应的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我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5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铜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ts.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http://222.187.45.126:86(网址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15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 11月16日14: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6日期间9:00—16:00。

6.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16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16日22:00。

(三)网上确认

1.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大小在3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方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3年11月17日14:00-17:00登录原报名网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内登录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专业详见《岗位表》。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5日;考试考点设在铜山区。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分别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不缴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8.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铜山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中,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936618,68936628;

网络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6-83152580(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铜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67011870;

监督举报邮箱:tsrsks@126.com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

1.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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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申请对象

2024-03-15,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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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

适用对象

2023年11月1日起,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工作站)从事规定期限科学研究的博士后。

(一)经国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由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进入工作站期满一年。

资助标准

(一)在站科研补助

给予工作站一次性科研补助10万元/人。

(二)生活补贴

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

(三)探亲交通补贴

家庭在徐州市外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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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3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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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睢宁县人民法院决定委托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法官助理与司法辅助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法官助理6名(不限性别),岗位代码001;

2.司法辅助警察4名(限男性),岗位代码002。

二、工作岗位

1.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工作;协助执行等工作。

2.司法辅助警察: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司法安全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7)存在不适合法院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法官助理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法律类专业)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司法辅助警察岗位报考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部队退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身高170厘米以上;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并且在近两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

(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亦可登录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三)网上确认

1.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10月25日9:00至10月26日24:00内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或体能测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2.考生必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聘用资格。

五、考试

法官助理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司法辅助警察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公布。

(二)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岗位需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体能测试准考证》。着运动装、运动鞋。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结合县法院考试录用司法辅助警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测试项目:

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法官助理岗位: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辅警岗位:体能测试结束后,划定体能测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体能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被确定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法官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辅警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公示。

7.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

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将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实行全程公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被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法院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要求及时报到、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人员工资待遇为不低于1.2倍睢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每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拟聘用人员负责协商解决。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其他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县法院:0516—80389013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0516-67766859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61

附件1:《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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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通知

2023-12-26,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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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省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 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 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二、“专转本”计划及接收院校

(一)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总数为5217人。

(二)非师范类“专转本”计划总数为4487人,其中五年一贯制高职与本科衔接分段培养项目计划116人。主要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苏州城市学院、淮阴工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南通理工学院。

(三)师范类“专转本”计划总数为730人,主要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泰州学院。

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2。

三、招生简章

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便于考生查询。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考试内容、考试组织、录取规则、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请各有关高校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招生简章PDF版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

四、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一)非师范类“专转本”

非师范类“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1. 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生源学校负责组织。生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

3.

志愿填报。学生对照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4.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考试由接收院校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

(二)师范类“专转本”

师范类“专转本”报名、考试、录取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通知,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

1.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24日。

2.

考试科目。专业文化考试: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组织的专业加试。

五、录取

(一)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接收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接收院校发放。

(二)政策性录取。凡2024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简章录取。

1.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

2.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六、学生管理及培养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接收院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二)接收院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三)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和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五)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各接收院校承担自主组织考试的相应责任,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体制进行。各有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做好“专转本”各环节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1.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非师范类).xlsx

2.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师范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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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2024-05-20,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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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录取工作

(一)志愿填报条件

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取得中职学考成绩且未被本科或专科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二)录取程序

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填报志愿。符合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zjgk.jseea.cn),在填报系统中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其中,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其他考生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使用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或中职学考成绩等)确定预录取位次。预录取位次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位次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志愿填报;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填报志愿,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当轮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三)专科第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轮:6月3日—6月5日

6月3日8:30—17: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4日8: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6月5日8:30—11: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 6月6日

8:30—11: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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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4-05-20,全文共 4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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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

(一)录取体制

中职职教高考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0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二)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根据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专业技能方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或A、B、C、D、E、F、G、H志愿,被检索的5所或8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舞蹈编导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办法:在投档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三)奖励与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获奖考生和省“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1)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且获奖的竞赛项目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取二者中较高成绩作为专业技能成绩。

(2)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3)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不含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学习。如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先参加本科阶段的投档与录取。

(4)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如超过满分值,以满分300分计)。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

(5)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6)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7)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8)获得各类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1)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网上报名、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

(2)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不含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分)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四)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自5月24日开始,具体安排为:

5月24日—5月26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

5月27日—5月30日,专科第一批次院校录取。

二、“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

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含中高职“4+2”,下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中职职教高考录取。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核定的计划内,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二)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中职职教高考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中职职教高考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中职职教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三)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三、中职职教高考专科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一)志愿填报条件

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取得中职学考成绩且未被本科或专科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二)录取程序

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填报志愿。符合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zjgk.jseea.cn),在填报系统中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其中,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其他考生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使用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或中职学考成绩等)确定预录取位次。预录取位次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位次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志愿填报;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填报志愿,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当轮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三)专科第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轮:6月3日—6月5日

6月3日8:30—17: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4日8: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6月5日8:30—11: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 6月6日

8:30—11: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院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高职院校同一专业不得同时参加专科第一批次和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职院校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录取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维护招生信誉,确保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或学生填报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

(三)根据教育部2024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计划。

(四)高职院校如需对填报本校专科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院校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与录取新生名单应完全一致。院校须妥善保管好上述资料,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单位)领取密封后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被录取的考生,须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六)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凡已被中职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也不得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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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2,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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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人才政策的有效衔接和贯彻落实,现就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引才单位申报范围。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且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常纳税的企业,原则上企业年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1. 引才的时间范围。

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7届、2018届、2019届、2020届毕业生。

在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8届、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

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9届、2020届、2021届、2022届毕业生。

2. 申报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均需取得学位证书。

3. 引才单位与引进的毕业生已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在徐首次参保时间为引进时间。

4. 企业和个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在适用范围内,区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高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各类劳务派遣性质的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优先享受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不再发给个人。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900元、600元,补贴3年。

(三)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打印银行交易流水、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审核通过后,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补贴3年。

(四)交通补贴。非徐州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五)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

600元、400元专项补贴,补贴3年。

(六)其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租房、专项补贴标准分别为1320元、1100元、660元;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为660元。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初审。引才单位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聚智平台(http://112.84.125.101:8088/)进入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填报毕业生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已注册企业,需更新企业营业执照及纳税情况。

(二)联合审核。企业初审推荐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三)公示与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和结果可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补贴名单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补贴拨款至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补贴资金。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四、申报要求

(一)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审核部门反馈,具体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政策咨询: 0516-83255575 社保咨询:0516-83255221

房管处咨询:0516-87780206 技术支持:0516-66658118

信用办咨询:0516-83255827

咨询时间: 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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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邳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时间+方式+岗位表

2023-11-09,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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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岗位

报名邮箱:pzjkgyl@126.com

报名时间:11月7日起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及其他专业技能证书、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1张(电子档)。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0516-86283855、86278168

附件(点此下载):

1.2023年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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