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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4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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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应聘人员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三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个站点内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2。每站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下一站点重新接受空缺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后组织考试。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

备注: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编排。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及沛县县委编办、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现场资格审核人员陈述申辩。

2.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改(补)报其他岗位。

3.第三站点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的方式为面试,由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沛县中等专业学校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咨询电话:张老师:15252259121  石老师:13913495195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监察室监督电话:0516-80366526

监督举报邮箱:591778719@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1.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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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5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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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铜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铜山区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铜山区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铜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ts.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应提前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然后进行现场报名,网上采集信息应与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一致。

2.信息采集网址:http://222.187.45.126:1009(网址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3.信息采集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6日16:00。

4.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时间与地点: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6日16:00。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1.各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签发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2.通过资格审核后的应聘人员须现场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费100元。

3.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大小在3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方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3年12月28日9:00-10:00登录原报名网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月3日9:00至1月5日内登录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6日;考试考点设在铜山区。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铜山区教育局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打印面试通知书

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原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后打印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铜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并列者,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并列的,以笔试试卷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仍然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下同)。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到岗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跟岗培训期间由签约单位解决住宿问题。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铜山区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工作预计于2024年暑期统一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铜山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铜山区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只有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铜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0266980,0516-80266953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516-80266992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936618

监督举报邮箱:tsxjyjj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铜山区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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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中学2024年毕业生教师招聘报名材料

2024-03-13,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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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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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江苏省丰县中学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序号

站点

时间

地点

1

江苏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0日9:00-16:00

泉山校区

(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2

安徽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4日9:00-16:00

花津校区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

山东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8日9:00-16:00

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天颐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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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4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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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和丰县教育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丰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

附件:

1.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s://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305/f4aac9ba-2ed3-4953-8e01-2c96a82b35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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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2023-11-22,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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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参会单位招聘岗位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

活动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体育馆。

参会对象:用人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本次活动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办,徐州市教育考试院和江苏师范大学承办。目前已有沙钢集团、正大天晴、江苏天士力帝益、海澜集团、港华燃气等省内外100多家企业报名参加。具体参会单位招聘岗位见附件。

附件:参会单位招聘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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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4-03-21,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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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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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试的方式为面试,由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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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4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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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江苏省丰县中学校园网(www.jssfxzx.com)

微信公众号(江苏省丰县中学)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江苏省丰县中学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江苏省丰县中学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江苏省丰县中学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由江苏省丰县中学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省丰县中学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江苏省丰县中学将笔试成绩公布在江苏省丰县中学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省丰县中学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5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江苏省丰县中学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江苏省丰县中学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江苏省丰县中学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江苏省丰县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江苏省丰县中学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江苏省丰县中学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江苏省丰县中学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教育局、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江苏省丰县中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苏省丰县中学审核后,由丰县教育局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丰县中学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0396928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江苏省丰县中学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邢老师:15905228618

李老师:13655218675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1.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丰县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312/0cbeb506-91cd-4313-8351-da392e1e04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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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2024-01-04,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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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材料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首次申报需上传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专业技术人才:

(1)身份证、职称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技能人才:

(1)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引才企业:

引才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报送企业账户。每个自然年终,市人社局通过申报系统汇总企业本自然年度引才数据,免申即享将引才企业奖励发放到企业。

推荐阅读: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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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新沂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4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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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沂市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

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医学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岗位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新沂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待遇

(一)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三)其他待遇。按照《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21〕54号)文件兑现相关政策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所有招聘站点报名结束后,集中统一考试。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招聘工作组到有关高等院校进行招聘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报名时间及地点:

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相关信息将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江苏省新沂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同时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通知),参加统一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新沂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补)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所有站点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素质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成绩。

根据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新沂好就业网站和“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卫生健康系统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6-88923539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8918985

监督举报邮箱:rsk3539@163.com,xyjwpzwz@163.com。

附件1:江苏省新沂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江苏省新沂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

附件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s://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322/c7eaa409-23f8-4acb-9077-a81cc51f6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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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大学毕业生555人才招引政策2023

2023-05-31,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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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引计划:

从 2021 年至2023年,每年招引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50000 名。

申请条件: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温馨提示:

市大学生招引政策对应届、往届毕业生无身份限制。

回徐毕业年限要求五年内的毕业生,即来徐工作当年往前推四年,若某大学生2021年7月首次来徐州工作,毕业年限要求为2017、2018、2019、2020、2021年的毕业生。

大学毕业生“555”引才工程支持政策

1.对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 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 3 年。

2.对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 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其中企业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 300 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 30 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1200 元、租房补贴 1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900 元、租房补贴 600 元;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600 元、租房补贴 400 元;补贴 3 年。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 1000 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 3 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4.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 600 元、400 元、200 元的专项补贴,补贴 3 年。

5.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在站工作期满 1 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发放科研补助 12 万元。对引进或出站后在徐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后,除享受大学毕业生各项补贴外,3 年内每年补助 10 万元。

6.对在徐创业大学生提供包括办公场所、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贡献奖补、业绩奖励等在内的系列扶持,具体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执行。

7.对企业引进的外籍、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上同等待遇。

英才卡申领

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高级工可申领“三星级英才卡”,享受以下服务:

1.人才本人可在徐州大市区先落户后就业,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同落户;其父母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可入住徐州普惠养老项目,按照入住养老机构同等床位价格优惠 800 元/月。

2.彭城英才卡集成金融服务功能,各类补贴资金通过彭 城英才卡发放,享受合作银行“人才贷”服务。

3.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继续教育培训。每年选拔一批创业代表,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提升。

申请流程:

为方便大学生申请补贴资金,对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以“全程不见面、一网通办、打卡发放”为目标,采取线上为主、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服务。

线上,用人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

申请“三星级彭城英才卡”后,各项补贴直接打卡发放。目前,可实现补贴申请即时秒批,次日领卡,7个工作日公示,最快10个工作日领取补贴的目标,速度全国最快。

线下,市、县(市)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窗口”,为大学生提供“快速落户、父母养老、金融贷款、免费教育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线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申请材料:

首次申报需提供上传以下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申报购房补贴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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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流程

2024-01-16,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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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前期已递交个人简历或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9:00-17:00),1月28日(9:00-12:00)

报名地点: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云龙区紫金路36号,奥体中心西侧)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9日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9日或1月30日

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可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和政策解释工作。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3.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推荐阅读: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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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岗位表

2024-01-16,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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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点击下载):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拓展内容:

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4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考试。推荐阅读: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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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2024年

2024-03-15,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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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适用对象: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才企业、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补贴资助标准

对对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非徐州籍毕业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徐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专项补贴。以上补贴最长领取3年。

申报程序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需上传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联系方式

高校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人才招引科,联系电话:0516-85795138

鼓楼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16-87636102

云龙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0803749

泉山区(港务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58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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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5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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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教师资格条件: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个站点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并参与该站点的考试。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另行通知。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chsi.com.cn打印);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4.免试认定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chsi.com.cn打印)。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及沛县县委编办、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现场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同一招聘地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每站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下一站点重新接受空缺岗位报名。

4.第四站点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考试由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设计能力,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13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沛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沛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不服从分配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姚老师 13775965116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3305227259

沛县教育局纪委派驻组监督电话:0516-89887589

监督举报邮箱:pxjwdspz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沛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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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1-17,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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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徐州市第二中学是一所有着深厚历史底蕴和光荣革命传统的老校,至今已有

655年的文化传承和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明清时期徐州的最高学府——徐州府学宫(1369年),是徐州文脉传承的重要基地。历经更迭,1948年更名为徐州市第二中学,1997年被评为江苏省重点中学,2004年转评为江苏省三星级高中,2015年晋升为省四星级高中,2017年8月迁入新校区,2021年高分通过省四星级高中复审。多年来,二中人坚守“守正

出新”的办学理念,秉承“贵仁 励学”的校训,努力构建以儒雅力行为特色的校园文化。

学校被授予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围棋)、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游泳)、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智慧校园、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教科研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江苏省围棋文化课程基地、江苏省体育传统学校(围棋),江苏省体育特色学校(游泳)、江苏省空军招飞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注: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正式编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现场提交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前期已递交个人简历或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9:00-17:00),1月28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云龙区紫金路36号,奥体中心西侧)

3.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葛老师:13913475762 杨老师:15252000666

2.应聘人员请将《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xz2z@163.com(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jyj.xz.gov.cn/govxxgk/jyj/2024-01-16/bb6ae0b3-c1b0-45cd-855e-96dabe454fbb.html)

徐州市第二中学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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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2024-01-11,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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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学生招引购房补贴政策

对象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1、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2、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2)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发放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购房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能重复申请

申报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购房补贴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

申领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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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生活补贴领取须知(对象+标准+材料)

2024-03-15,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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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资助标准

对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非徐州籍毕业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徐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专项补贴。以上补贴最长领取3年。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申报方法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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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2024-01-17,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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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地点及现场提交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前期已递交个人简历或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9:00-17:00),1月28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云龙区紫金路36号,奥体中心西侧)

3.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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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1-16,全文共 4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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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淮海经济区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招引高层次、专业化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z.gov.cn)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含2023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现已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2024年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但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前期已递交个人简历或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9:00-17:00),1月28日(9:00-12:00)

报名地点: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云龙区紫金路36号,奥体中心西侧)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9日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9日或1月30日

2. 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可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和政策解释工作。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3.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或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1的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其它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各招聘学校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市教育局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总分70分, 答辩总分3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由应聘学校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放弃岗位情况,不予递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市教育局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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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2023-08-07,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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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一)对象范围

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见习对象为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在我省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市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生活补贴,并在见习期间享有政府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办理材料

申请就业见习人员的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失业青年需提供)。(四)申领流程1.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个人账号,依次点击“个人办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个人就业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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