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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博物馆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博物馆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2024-04-19,全文共 2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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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博物馆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博物馆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消防监控工1名;安防监控工1名。(详见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博物馆

消防监控工

辅助从事消防监控工作,有夜间值班。

1

大专及以上

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四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及以上)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2级

安防监控工

辅助从事安防监控工作,有夜间值班。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博物馆人事财务部,电话:0512-67576020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4.学历:详见岗位简介表

5.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

6.其他:岗位简介表中的其他要求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联系电话:0512-6757602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博物馆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24日24:00之前发送到hr@szmuseum.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博物馆官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博物馆官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823081

本简章由苏州博物馆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博物馆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2.苏州博物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博物馆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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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16,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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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检察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太仓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需求(相关证明请在报名时上传提交),优先考虑。

①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②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③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④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24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方式。

3.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2024年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将上述材料打包后,以“招聘岗位代码(001或002)+姓名”的形式命名,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tcjcyzzb2022@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单位初审后,相关通知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四、考核

1.本次招聘岗位技能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招聘形式为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岗位技能考试为速录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岗位技能考试+笔试成绩总和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时,可在应聘的报名者中,按岗位技能考试+笔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对进入面试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分数各占成绩30%、1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综合考核成绩在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ztc.jsjc.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组织政审和考察,因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市检察院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出现缺额时,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参加本次招聘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在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4.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市检察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仓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执行。

七、其他

1.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报名过程中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12)5356589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3.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024年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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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5,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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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苏州市虎丘区政协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入口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教辅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3.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053937。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政协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054703;0512-680503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0502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虎丘区政协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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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2,全文共 3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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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苏州干部学院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是苏州市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苏州市委组织部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秉持“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全国”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展现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努力讲好发生在江苏、苏州的中国故事,为全国干部开展党性教育提供实践阵地和精神高地。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班务管理辅助人员3名、驾驶员2名。(附岗位简介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年龄条件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01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

班务管理辅助人员(干部培训班主任)

干部培训带班管理服务工作

3

硕士研究生(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需认证

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教育类

35周岁以下

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相应学历或学位

按照《招聘简章》相关条款执行

02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

驾驶员

车辆驾驶员

2

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

不限

45周岁以下

苏州市区户籍,持A1驾驶证,三年内安全驾驶,无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具有技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按照《招聘简章》相关条款执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班务管理辅助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

4.专业: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6.苏州市区(六区)户籍。

7.对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2月31日前。

8.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3)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8日24:00之前发送到rsc@szgbxy.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咨询电话:0512-68246971(工作日9:00-17:00)。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班务管理辅助人员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如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驾驶员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并同步组织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30%+面试*3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直接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技能测试*50%+面试*5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技能测试或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官网(https://www.szgbxy.c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告栏和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官网(https://www.szgbxy.cn/)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4.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075967。

本简章由江苏苏州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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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15,全文共 6158 字

+ 加入清单

2024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7.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4年5月17日及以前迁入)。

8.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具备《2024年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1)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3)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

(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建议采用电脑端登录系统)

3.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09:00-2024年5月21日15:00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7日09:00-2024年5月22日15:00

(双休日、工作日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4年5月17日09:00-2024年5月22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23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

①中共党员(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有效期为15天)加2分;

②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称号,三等功及以上立功表现,加2分(仅限一次);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④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加1分;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计入面试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一楼人才全链大厅考试培训窗口现场提交填写完整的《加分项申请表》(见附件4)、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加分项申请委托书(附件3)。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09:00-11:00,13:00-16:00

8.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报名信息提交后,处于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再次修改信息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职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

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社会人士”即2024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社会人士”即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已有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⑥ 工作经历:1-1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考生必须在“工作经历”末尾处注明“本人为退役军人”,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五、笔试

1.笔试日期、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事业/国企专区公告(建议:请报名成功人员于报名结束后,每天上、下午各查看一次网站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材料。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则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由进入体检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251676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护照等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此次招聘的报名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通知单/体检单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57571233

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2024年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加分项申请委托书.doc

附件4:加分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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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4-19,全文共 2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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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辅助性从事文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学位

执行苏州市事业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电话:051265262696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及其他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联系电话:0512-65262696,报名邮箱:12742232@qq.com。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24日24:00之前发送到12742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2285496、82285804、65200727。

本简章由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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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8,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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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窗口服务辅助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窗口服务辅助人员

辅助开展企业服务窗口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4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512-65213439。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其他: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联系电话:0512-65213439。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3日24:00之前发送到102004181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j.suzhou.gov.cn/)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uzhou.gov.cn/)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4393。

本简章由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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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1,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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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2024年4月3日16时。

2.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岗位要求准备好材料电子档,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3日16:00之前发送到805478248@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

3. 报名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证件材料: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587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055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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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司法局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1,全文共 2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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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3名、驾驶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代码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

司法局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1

辅助开展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1名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男性。

执行苏州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2

1名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女性。

03

1名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软件)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驾驶员

04

汽车驾驶与管理工作

1名

大专及以上

不限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驾驶B1证及以上。

执行苏州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2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0512-65829670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后出生)。

4.学历: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本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法律类、计算机(软件)类,驾驶员不限。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联系电话:0512-6752369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⑵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26日24:00之前发送到szsfjzzb@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驾驶员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驾驶员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苏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suzhou.gov.cn)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苏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0512-68559885。

本简章由苏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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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2024-03-20,全文共 2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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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不限户籍。

6.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服兵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船上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或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22045。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6603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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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0,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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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总工会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2名(附岗位简介表)。

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岗位代码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总工会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1

辅助从事职工服务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专业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4级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2

辅助从事职工服务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专业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4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总工会组织部,电话:0512-6521464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24年3月30日);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财务财会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6.岗位简介表中的其他要求;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联系电话:0512-6521464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22日24:00之前发送到szghzzb@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招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9: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9: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总工会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与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总工会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41785。

本简章由苏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总工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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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5,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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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红十字会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市红十字会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辅助从事赈济救护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需开展户外救援工作,适合男性;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65234329。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4.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专业;

6. 其他:需开展户外救援工作,适合男性;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联系电话:65234329。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2)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22日24:00之前发送到504909777@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市红十字会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291938,65234329。

本简章由苏州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红十字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1.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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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4,全文共 2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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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财政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2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财政局

驾驶员

从事单位公务用车驾驶及车辆维护、保养等后勤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持有A3及以上驾驶证。驾龄需满3年;5年内无交通肇事记录,3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

执行苏州市属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电话:6861687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6日之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24年3月16日);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8.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3月18日,联系电话:0512-6861687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驾驶证扫描件或照片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8日24:00之前发送到904467330@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6887。

本简章由苏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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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3,全文共 1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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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入口

2. 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9:00—3月18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 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3375。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337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0502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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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2,全文共 2302 字

+ 加入清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科技辅助管理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辅助管理人员

辅助从事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专业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四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人事处,电话:6523350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公共管理类;

6.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联系电话:6523350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5日24:00之前发送到191383757@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33021。

本简章由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详见附件:

1.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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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2,全文共 2333 字

+ 加入清单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行政服务辅助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行政服务辅助人员

辅助从事文书起草、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辅助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1

本科

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能适应加班及出差。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招聘单位综合管理部,电话:65153310。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4、学历:本科。

5、专业: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

6、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3月15日,联系电话:6515331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5日24:00之前发送到sclzhgl@k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158620。

本简章由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详见附件:

1.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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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1,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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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入口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 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2123。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7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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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05,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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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 电脑端:入口

2. 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9:00—3月8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的还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73。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083051、6808314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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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2-28,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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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动物协检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7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

6.需上夜班,能适应夜间一线动物检疫工作;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8.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联系电话:6524587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5日24:00之前发送到zhzf@sznync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及技能测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及技能测试。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及技能测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技能测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及技能测试人选。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技能测试*3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及技能测试结束后,次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130180。

本简章由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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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1-18,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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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保育工,人数1名;厨师,人数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保育工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专业。

6.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二)厨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专业。

6.有厨师资格证,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联系电话:1386217309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保育工5年及以上;厨师2年及以上);(4)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它资格证书。上述材料(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照片)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1月26日24:00之前发送到21600959@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告栏和单位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28867。

本简章由苏州市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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