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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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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说明事项

2024-01-02,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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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简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均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中因体检、政审、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66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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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岗位及条件

2024-01-02,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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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

辅助岗位3人,主要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2、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经审查,适合检察院工作;

(4)法律类、中文类专业;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苏州大市户籍;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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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考试方式

2024-01-02,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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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程序和方法

1、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

3、资格复审及笔试

笔试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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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方式

2024-01-02,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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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扫描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yqjcy@163.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2023应聘”)。相关材料包括: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名后扫描版,照片栏需有电子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个人简历;⑥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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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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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户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检察院工作;

5、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认证,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wzqjcyzzc@126.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具体“姓名”和“应聘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2日(下午13:00—15:00)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二)速录技能测试

1、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具体方式为电脑听打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语速每分钟100字),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按文本文档保存,文件名为自己姓名。正确率

(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即为速录技能成绩。

提醒:录入不计算标点符号,正确率由专业软件自动计算。

(三)面试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速录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政审、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报到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zwz.jsj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7135。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65280191。

附件:

1.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录登记表

2.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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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2023-11-23,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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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4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详见岗位简介表;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驾驶证扫描件或照片于2023年12月4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1642619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单位于12月5日至12月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12月8日前,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设笔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X30%+驾驶技能测试X40%+面试X30%。

2.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交通法规。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12月中旬。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3.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4.在笔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笔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5.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聘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要求的,可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3.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82890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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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3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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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记员

负责检察辅助工作

01

2

1:3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具有相应学位

驾驶员

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02

1

1:3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持有A1驾驶证,有3年及以上驾龄,近5年无重大交通肇事记录,3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8.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驾照资格须于2021年3月13日前取得。

9.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东路838号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zzjg.jsjc.gov.cn/)、微信公众号“张家港检察发布”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等相关岗位所需材料、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各岗位分别采用笔试、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01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02岗位采用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1岗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2.02岗位

(1)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汽车入库、汽车驾驶、应急应变等操作。满分为100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驾驶技能测试60%与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7082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70822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附件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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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2024-01-09,全文共 5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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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4年1月5日及以前迁入)。

8.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具备《2024年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含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建议采用电脑端登录系统)

3.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09:00-2024年1月15日15:00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10日09:00-2024年1月16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除外,双休日初审顺延)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4年1月10日09:00-2024年1月16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17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报名信息提交后,处于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再次修改信息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职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

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专业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但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报考范围,请勿报名)

“社会人士”即2024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五、综合考评

1.综合考评分为笔试、打字测试两个环节,综合考评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打字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考评成绩的50%。

2.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综合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打字测试同场进行,考生笔试完毕后进行测试,请务必自备充满电的笔记本电脑。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打字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金山打字通输入指定文章或段落,以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3)笔试日期、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事业/国企专区公告(建议:请报名成功人员于报名结束后,每天上、下午各查看一次网站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4.综合考评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材料。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由进入体检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36698032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护照等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此次招聘的报名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通知单/体检单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36698117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5日

附件1:2024年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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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16,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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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检察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太仓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需求(相关证明请在报名时上传提交),优先考虑。

①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②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③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④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24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方式。

3.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2024年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将上述材料打包后,以“招聘岗位代码(001或002)+姓名”的形式命名,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tcjcyzzb2022@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单位初审后,相关通知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四、考核

1.本次招聘岗位技能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招聘形式为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岗位技能考试为速录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岗位技能考试+笔试成绩总和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时,可在应聘的报名者中,按岗位技能考试+笔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对进入面试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分数各占成绩30%、1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综合考核成绩在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ztc.jsjc.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组织政审和考察,因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市检察院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出现缺额时,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参加本次招聘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在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4.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市检察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仓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执行。

七、其他

1.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报名过程中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12)5356589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3.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024年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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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简章

2024-01-02,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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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zgyy.jsjc.gov.cn/)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上查询。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辅助岗位3人,主要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2、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经审查,适合检察院工作;

(4)法律类、中文类专业;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苏州大市户籍;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扫描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yqjcy@163.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2023应聘”)。相关材料包括: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名后扫描版,照片栏需有电子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个人简历;⑥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1、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

3、资格复审及笔试

笔试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总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报批后,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简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均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中因体检、政审、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七、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6602702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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