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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2024-04-17,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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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査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话务员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840号11楼1108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目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丰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東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査,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査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11360。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5398806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附件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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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2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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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咨询师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7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6.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捡、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98633。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98806。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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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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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公益性岗位(编外)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

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

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宜从事调度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 报名地点: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职中路116号,卫健委大楼206室)。

3. 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 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另行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四、考试

采取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

1.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及准确度。每分钟录入50字及以上者合格,合格者可进入笔试,打字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当天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在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领取体检通知。

5.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后待遇:与中心调度岗位人员同等待遇,且随财政保障水平的调整而调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29701。

八、本公告由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夏老师 0512-58287816。

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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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2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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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行政辅助人员

从事人社相关工作

01

1

1:3

科及以上

不限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港城大厦主楼501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90729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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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坐席员条件2024

2024-03-22,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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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说明

坐席员6名,负责受理处理市民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提出的各种咨询或求助事项及巡查员巡查上报的事、部件问题,工作地址在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越溪智慧谷农发大厦2层、10-11层。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热心公共服务事业,乐于助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3.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接受综合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服从组织分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设置、录用人数、岗位要求等如下表:

岗位名称
人数学历要求年龄范围岗位要求
坐席员
6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1.性别不限,苏州市户籍;身体健康,能接受24小时轮班制;

2.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和协调调度执行能力;

3.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掌握office等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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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坐席员简章

2024-03-22,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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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坐席简章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坐席员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职位说明

坐席员6名,负责受理处理市民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提出的各种咨询或求助事项及巡查员巡查上报的事、部件问题,工作地址在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越溪智慧谷农发大厦2层、10-11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热心公共服务事业,乐于助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3.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接受综合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服从组织分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设置、录用人数、岗位要求等如下表:

岗位名称
人数学历要求年龄范围岗位要求
坐席员
6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1.性别不限,苏州市户籍;身体健康,能接受24小时轮班制;

2.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和协调调度执行能力;

3.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掌握office等应用软件。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周三)15: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将须上传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发送至邮箱:wzldzp@139.com。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报名邮箱与所填邮箱必须一致);

根据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体检等相关程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

1.所有应聘人员需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准予参加考试。

2.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考试时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技能证书原件。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管理和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吴中区综合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录用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办理入职手续,与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收入由区财政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培训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录取后,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50021981。

附件: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坐席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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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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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23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港城大厦主楼501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90729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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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体检政审及录用2024

2024-02-22,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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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政审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审。

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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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考核方式

2024-02-22,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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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办法

1、考核方式综合考核。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少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多于1:3的,则采用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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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报名方式2024

2024-02-22,全文共 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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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02月27日。

2、报名方式: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332107470@qq.com

3、联系电话:0512-8060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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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坐席员条件

2024-02-22,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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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

坐席员1名(男女不限)

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太仓市户籍,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无不良嗜好;

4、善于倾听,能正确理解他人信息,能快速学习掌握新知识;

5、个性开朗、反应敏捷,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语言表达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口齿清晰,声音优美,普通话标准,思路清晰;

7、服务意识强,适应四班三运转的工作;

8、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或办公应用/互联网使用基础,打字速度:60字/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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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招聘简章

2024-02-22,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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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坐席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坐席员1名(男女不限)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太仓市户籍,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无不良嗜好;

4、善于倾听,能正确理解他人信息,能快速学习掌握新知识;

5、个性开朗、反应敏捷,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语言表达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口齿清晰,声音优美,普通话标准,思路清晰;

7、服务意识强,适应四班三运转的工作;

8、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或办公应用/互联网使用基础,打字速度:60字/分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02月27日。

2、报名方式: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332107470@qq.com

3、联系电话:0512-80607285

四、录用办法

1、考核方式:综合考核。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少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多于1:3的,则采用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太仓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

2024年02月21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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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28,全文共 4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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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录岗位及人数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户籍不限,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3月25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心电图检查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含)以上(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

6、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标准(见附件2)。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

(2)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工作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折算;

(3)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4)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5)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等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者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8)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9)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1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接受报名,报名考生填写《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将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需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942542@qq.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附件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需本人电子签名或打印签名拍照发送邮箱。网上报名后需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张家港市北庄路与东苑路交界处,联系电话:18362706119,联系人:赵先生)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各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驾驶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负重,达标入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标准),在三项测试分值均达到5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的方法计算体能测试最终成绩,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在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照体能测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体能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最终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最终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心理筛查

面试合格后进入心理筛查环节,心理筛查主要内容为:Hamilton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ilton汉密尔顿抑郁量表,90项症状清单,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心理筛查(根据医院测评结果)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体能测试最终成绩高者进入政审(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七)人才引进

消防救援队伍广纳贤才,相同条件下,稀缺人才优先录用。综合表现较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

04 公示与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实习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05 工作地点

原则上统一分配至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也可分配到苏州市城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

06 收入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

2、每年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习培训期间

实习培训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训练补贴(实习期工资)2500元/月,实习培训合格,正式上岗后,次月再一次性补发两个月实习期工资5000元,实习期统一缴纳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培训不合格,仅享受训练补贴待遇。

4、在队执勤期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人均年收入约13.8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等),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执勤任务、市财政保障等予以调整。其中灭火救援、工作表现突出,另有相关物质性奖励,且有一定的晋升空间。

5、休假

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07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992158。

08 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定点代理招聘及培训机构等,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报名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人员应保证如实披露本人的健康状况,不得隐瞒、谎报本人疾病,如家族遗传病,先天疾病,传染病等,否则,招录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求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其他后果的,报名人员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09 解释相关

本公告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遇中介机构收取报名费用,请拨打举报电话:0512-58992158。

附件:

1、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体能测试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入职标准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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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招聘报名时间+方式

2024-03-22,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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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周三)15: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将须上传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发送至邮箱:wzldzp@139.com。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报名邮箱与所填邮箱必须一致);

根据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体检等相关程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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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南丰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2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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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南丰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南丰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户籍不限。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南丰东路2号南丰镇人民政府4号楼202后勤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或“我爱南丰”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实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实操。内容为岗位相关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实操60%和面试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实操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和“我爱南丰”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办理健康证相关体检项目。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应聘人员办理健康证涉及的费用待办理完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报支。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6.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南丰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6712345。

本公告由南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620637。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附件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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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2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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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户籍不限。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户外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香山景区内文化展示馆二楼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1.体能测试。具体包括3000米及35次深蹲两项,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000米测试18分钟为合格线(不合格本轮不得分),测试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测试成绩排名,用时最短者为第一名,得满分60分,第二名及以下名次得分按5分幅度依次下浮,设置30分为最低分数,即如达合格线,排名第7及之后的应聘者得分均为30分。深蹲测试以35次深蹲为标准计时,用时最短者为第一名,得满分40分,第二名及以下名次得分按照5分幅度依次下浮,设置20分为最低分数,即排名第5及之后的应聘者得分均为20分。两项体能测试相加,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以上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因放弃造成缺额时进行递补,在报考同岗位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体测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05026。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379600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香山管理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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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3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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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记员

负责检察辅助工作

01

2

1:3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具有相应学位

驾驶员

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02

1

1:3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持有A1驾驶证,有3年及以上驾龄,近5年无重大交通肇事记录,3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8.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驾照资格须于2021年3月13日前取得。

9.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东路838号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zzjg.jsjc.gov.cn/)、微信公众号“张家港检察发布”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等相关岗位所需材料、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各岗位分别采用笔试、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01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02岗位采用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1岗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2.02岗位

(1)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汽车入库、汽车驾驶、应急应变等操作。满分为100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驾驶技能测试60%与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7082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70822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附件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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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2-19,全文共 3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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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持准驾车型为A或B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7.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8.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驾驶证须于报名前(即2024年2月20日前)取得且已过实习期。

9.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第二调解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驾驶证等相关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各岗位分别采用笔试、体能测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01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02岗位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03岗位采用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1岗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2.02岗位

(1)体能测试。测试4×10米折返跑,30周岁以下组13秒1以内为合格;31-35周岁组13秒4以内为合格,超出相应时间为不合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快到慢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快到慢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成绩。

(3)成绩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3.03岗位

(1)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汽车入库、汽车驾驶、应急应变等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技能操作考试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报考者的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原则上参照市同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6967130。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967286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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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3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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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各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中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户籍不限。

8.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业资格、职称等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

9.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教育局底楼服务大厅(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133号)。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2份;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至报名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或实操(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是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实操(技能):实操(技能)内容为本岗位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实操(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实操(技能)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或实操(技能)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具体体检时间、项目、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150772,0512-56329836

附件:

1.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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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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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23日至2006年2月8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技能操作考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会务礼仪及实操,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在张家港人才网公示。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原则上参照市同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7611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911000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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