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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用车

深圳专用车专题栏目,提供与深圳专用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深圳专用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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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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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深圳交警决定继续执行原有乘员车辆专用车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四)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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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细则公布

2023-03-09,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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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除部分道路外,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

为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深圳市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莲花路东行(新洲路至莲花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24小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莲花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可以经莲花路雨田路北侧(莲花垃圾转运站段)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三)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方向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四)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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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细则公布

2023-03-09,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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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除部分道路外,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

为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深圳市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莲花路东行(新洲路至莲花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24小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莲花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可以经莲花路雨田路北侧(莲花垃圾转运站段)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三)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方向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四)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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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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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深圳交警决定继续执行原有乘员车辆专用车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四)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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