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1,全文共 4929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深圳福田区、罗湖区、龙华区、龙岗区、宝安区、光明区等9个区的部分道路将实行单向通行。请各位车主注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市区部分单向通行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
1.振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振华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振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福明路(深南路至公交港湾站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同福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百花二路(红荔路至百花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百花二路(百花五路至百花一路段):每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八卦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9.八卦四路(红岭北路至八卦五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八卦七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1.八卦九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爱华路(深南路至南园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新洲一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4.新洲二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5.新洲十一街(新洲南路至新洲一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6.新洲十一街(新洲二街至新洲三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新洲南路(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金地一路(沙尾路至金地七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景田南四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0.景田南三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1.福田区林康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2.福田区林丰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3.菩提路(国花路至金桂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4.裕亨路:逆时针单向通行。
25.椰风道(红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6.绒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7.瑞香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8.紫荆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红花路至金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9.蓝花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0.海虹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凤凰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2.平冠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3.槟榔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红花路:(瑞香道路至椰风道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凤凰道路至广兰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5.广兰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香樟道(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7.金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8.黄槐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红柳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0.中心六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园岭一街(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2.园岭五街(园岭东路至园岭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园岭八街(园岭中路至园岭东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4.园岭九街(园岭东路至红岭中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园岭西路:(笋岗路至园岭五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6.安托山九路(禾镰二路至禾镰一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禾镰一路:由东向西、北向南单向通行。
48.禾镰二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9.紫竹七道(紫竹三道至紫竹六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0.丹桂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1.福中一路(益田路至民田路段):由东向?单向通行。
52.中心四路(福华三路至福华一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3.中心五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4.金桂道(丹桂路至福强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5.梅山路(梅山街至梅山小学东南角):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6.景田北一街(景田西路至景田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7.景田北三街(景田东路至富景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8.景田东路(莲花路至景田北三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9.富景路(景田北三街至景田北一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0.石厦北二街(石厦北四街至滨河大道):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1.石厦北四街(石厦北一街至新洲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2.石厦北七街(益田路至石厦北二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3.石厦一街(福强路至石厦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4.园西街(园岭六街至上步中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5.园岭六街(园西街至园龙园花园):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6.园岭五街(园岭六街至园学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7.八角楼一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8.八角楼二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9.兰光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70.兰海路:由南往北单向通行。
71.兰天路(燕南路至兰光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72.兰天路(兰海路至华发北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罗湖区
1.柑园街(宝安北路至梨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蜜园路(桃园路至柑园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水田一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水田二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水贝二路(翠竹路至贝丽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新园路(人民北路至永新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7.永新街(人民公园路至东门老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8.永新街(东门老街至深南东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9.迎春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立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1.兴贸路(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2.城东街(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3.人民北路(立新路至晒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4.东门老街(南庆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5.东门老街(布艺街至汇食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6. 向西路(新安路至春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向西路(深南东路至嘉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向西路(嘉宾路至春风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侨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0.汇食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1.南庆街:(汇食街至深南辅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2.建设路(嘉宾路至解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3.河边路(深南东路至解放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4.果园路(桂园路至红桂中学正门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5.果园路(红桂中学正门至果园东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6.和平路(解放路至嘉宾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7.春风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8.金碧路(银湖路至珠环一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9.中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0.乐园路(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飞鹏街(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2.金百利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3.南华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经三路(爱国路至凤凰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5.凤凰街(经三路至凤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经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7.经二路(经一路至侨兴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8. 松园南街(松园西街至红桂路/红桂二路路口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松园南街(红桂路/红桂一街路口至松园西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0.罗?一街(罗小二街至罗小三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罗小二街(建设路至罗小一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2.罗小二街(人民南路至罗小一街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4.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人民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东升街(文锦中路至翠园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6.翠园街(文锦中路至东升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 嘉宾路(东门南路至向西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8. 锦西街(向西雍睦至向西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9. 仙台路(罗沙路至7号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南山区
1.天祥路(赤湾路至中海油库门口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塘朗山隧道北延线(地铁5号线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 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 海天一路(海云路至海学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 海天二路(海学路至海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丁头南巷: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7.丁头北巷: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盐田区
1.二十二米大道(盐田综合保税区出入口至盐田检验检疫局货物查验场入口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海鲜街东段(盐梅路至海鲜街路以西100米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马庙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田荣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闻檀道(望翠道至环碧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西禾树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海龙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五、宝安区
1.洪浪南路(新安二路至大宝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大宝路(洪浪南路至洪浪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安大道辅道(机场六道至机场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石岩梅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金开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鹤洲路(机场南路至鹤洲村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文明路(福永大道至永悦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机场六道(机场大酒店至航站四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乐平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1.顺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2.龙井二路(新安二路以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龙井二路(前进一路以东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六、龙岗区
1.乐民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兴隆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万兴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鸿基商业街(吉祥路至西埔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长青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布中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长龙路(布中路至长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新龙路(长吉路至长龙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长吉路(长龙路至新龙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南联翠竹路(龙竹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1.地新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裕华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红花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4.同庆路(同心路至阳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5.同先路(同心路至新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6.布吉莲花路(布吉路至吉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上大街(述昌街至守珍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8.守珍街(上大街至下大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七.龙华区
1.清华路(龙澜大道辅道至龙观路辅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中环路(和平路至宝华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华路(中?路至人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玉翠三街(建辉路至龙观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八、坪山区
1.金峰街(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坪峦路(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和平路(建设路至东纵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和政路(规划十路至行政九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南岸沿河路(坪山大道至洋母帐桥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岁松路:南往北、西往东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7、双秀路(宝梓北路至新东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九、光明区
1.民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公平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河心南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河心北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施行。
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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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市区部分单向通行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
1.振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振华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振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福明路(深南路至公交港湾站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同福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百花二路(红荔路至百花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百花二路(百花五路至百花一路段):每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八卦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9.八卦四路(红岭北路至八卦五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八卦七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1.八卦九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爱华路(深南路至南园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新洲一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4.新洲二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5.新洲十一街(新洲南路至新洲一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6.新洲十一街(新洲二街至新洲三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新洲南路(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金地一路(沙尾路至金地七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景田南四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0.景田南三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1.福田区林康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2.福田区林丰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3.菩提路(国花路至金桂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4.裕亨路:逆时针单向通行。
25.椰风道(红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6.绒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7.瑞香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8.紫荆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红花路至金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9.蓝花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0.海虹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凤凰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2.平冠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3.槟榔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红花路:(瑞香道路至椰风道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凤凰道路至广兰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5.广兰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香樟道(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7.金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8.黄槐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红柳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0.中心六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园岭一街(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2.园岭五街(园岭东路至园岭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园岭八街(园岭中路至园岭东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4.园岭九街(园岭东路至红岭中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园岭西路:(笋岗路至园岭五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6.安托山九路(禾镰二路至禾镰一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禾镰一路:由东向西、北向南单向通行。
48.禾镰二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9.紫竹七道(紫竹三道至紫竹六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0.丹桂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1.福中一路(益田路至民田路段):由东向?单向通行。
52.中心四路(福华三路至福华一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3.中心五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4.金桂道(丹桂路至福强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5.梅山路(梅山街至梅山小学东南角):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6.景田北一街(景田西路至景田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7.景田北三街(景田东路至富景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8.景田东路(莲花路至景田北三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9.富景路(景田北三街至景田北一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0.石厦北二街(石厦北四街至滨河大道):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1.石厦北四街(石厦北一街至新洲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2.石厦北七街(益田路至石厦北二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3.石厦一街(福强路至石厦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4.园西街(园岭六街至上步中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5.园岭六街(园西街至园龙园花园):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6.园岭五街(园岭六街至园学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7.八角楼一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8.八角楼二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9.兰光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70.兰海路:由南往北单向通行。
71.兰天路(燕南路至兰光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72.兰天路(兰海路至华发北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罗湖区
1.柑园街(宝安北路至梨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蜜园路(桃园路至柑园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水田一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水田二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水贝二路(翠竹路至贝丽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新园路(人民北路至永新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7.永新街(人民公园路至东门老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8.永新街(东门老街至深南东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9.迎春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立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1.兴贸路(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2.城东街(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3.人民北路(立新路至晒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4.东门老街(南庆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5.东门老街(布艺街至汇食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6. 向西路(新安路至春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向西路(深南东路至嘉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向西路(嘉宾路至春风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侨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0.汇食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1.南庆街:(汇食街至深南辅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2.建设路(嘉宾路至解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3.河边路(深南东路至解放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4.果园路(桂园路至红桂中学正门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5.果园路(红桂中学正门至果园东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6.和平路(解放路至嘉宾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7.春风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8.金碧路(银湖路至珠环一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9.中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0.乐园路(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飞鹏街(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2.金百利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3.南华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经三路(爱国路至凤凰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5.凤凰街(经三路至凤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经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7.经二路(经一路至侨兴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8. 松园南街(松园西街至红桂路/红桂二路路口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松园南街(红桂路/红桂一街路口至松园西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0.罗?一街(罗小二街至罗小三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罗小二街(建设路至罗小一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2.罗小二街(人民南路至罗小一街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4.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人民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东升街(文锦中路至翠园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6.翠园街(文锦中路至东升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 嘉宾路(东门南路至向西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8. 锦西街(向西雍睦至向西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9. 仙台路(罗沙路至7号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南山区
1.天祥路(赤湾路至中海油库门口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塘朗山隧道北延线(地铁5号线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 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 海天一路(海云路至海学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 海天二路(海学路至海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丁头南巷: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7.丁头北巷: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盐田区
1.二十二米大道(盐田综合保税区出入口至盐田检验检疫局货物查验场入口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海鲜街东段(盐梅路至海鲜街路以西100米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马庙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田荣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闻檀道(望翠道至环碧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西禾树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海龙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五、宝安区
1.洪浪南路(新安二路至大宝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大宝路(洪浪南路至洪浪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安大道辅道(机场六道至机场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石岩梅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金开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鹤洲路(机场南路至鹤洲村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文明路(福永大道至永悦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机场六道(机场大酒店至航站四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乐平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1.顺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2.龙井二路(新安二路以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龙井二路(前进一路以东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六、龙岗区
1.乐民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兴隆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万兴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鸿基商业街(吉祥路至西埔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长青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布中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长龙路(布中路至长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新龙路(长吉路至长龙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长吉路(长龙路至新龙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南联翠竹路(龙竹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1.地新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裕华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红花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4.同庆路(同心路至阳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5.同先路(同心路至新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6.布吉莲花路(布吉路至吉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上大街(述昌街至守珍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8.守珍街(上大街至下大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七.龙华区
1.清华路(龙澜大道辅道至龙观路辅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中环路(和平路至宝华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华路(中?路至人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玉翠三街(建辉路至龙观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八、坪山区
1.金峰街(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坪峦路(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和平路(建设路至东纵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和政路(规划十路至行政九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南岸沿河路(坪山大道至洋母帐桥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岁松路:南往北、西往东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7、双秀路(宝梓北路至新东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九、光明区
1.民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公平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河心南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河心北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施行。
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10-20,全文共 222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详情见正文。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4月6日
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2138 字
+ 加入清单深圳交警决定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2136 字
+ 加入清单深圳交警决定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深圳幽兰路、学康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2023-12-15,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幽兰路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往北单向通行。学康路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幽兰路、学康路通行秩序,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对幽兰路、学康路现状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幽兰路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往北单向通行。
二、学康路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施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深圳公安http://ga.sz.gov.cn/ZWGK/QT/GSGG/content/post_11047121.html
关于继续在深圳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10-19,全文共 1152 字
+ 加入清单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危险货物就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三、每天1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坂银大道鸡公山隧道、桂庙路桂庙隧道、前海地下道路。
五、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六、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七、在深圳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需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需遵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粤公规〔2021〕3 号)中全省高速公路每天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八、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深圳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2023-07-24,全文共 1008 字
+ 加入清单文中涉及道路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G4京港澳高速(深圳段)、S86外环高速(深圳段)、S3沿江高速(深圳段)、S29清平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盐田收费站以北深圳段)、东部过境高速(盐排高速梧桐立交至莲塘口岸段)、G15机荷高速、G94梅观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南坪快速(横岗收费站-聚龙路段)、S30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坝光收费站段)、兴海大道(高架桥)、罗沙路、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汤坑路段)、东深公路(东门路至坪龙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坪葵路(欧姆龙工业区至金岭路段)、鹏飞路(迎宾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业区段)、深汕大道(产业路至创富路段)、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北山道段)、205国道(长山路至盐龙大道段),根据断面情况,设置小客车道、客车道、行车道、客货车道。
二、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S31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G15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S33南光高速、龙澜大道(观光路-华盛路段)、丹平快速,设置小客车、行车道、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三、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四、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五、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施行。
2023年深圳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2023-07-24,全文共 1006 字
+ 加入清单文中涉及道路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G4京港澳高速(深圳段)、S86外环高速(深圳段)、S3沿江高速(深圳段)、S29清平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盐田收费站以北深圳段)、东部过境高速(盐排高速梧桐立交至莲塘口岸段)、G15机荷高速、G94梅观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南坪快速(横岗收费站-聚龙路段)、S30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坝光收费站段)、兴海大道(高架桥)、罗沙路、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汤坑路段)、东深公路(东门路至坪龙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坪葵路(欧姆龙工业区至金岭路段)、鹏飞路(迎宾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业区段)、深汕大道(产业路至创富路段)、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北山道段)、205国道(长山路至盐龙大道段),根据断面情况,设置小客车道、客车道、行车道、客货车道。
二、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S31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G15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S33南光高速、龙澜大道(观光路-华盛路段)、丹平快速,设置小客车、行车道、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三、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四、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五、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施行。
2023年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28,全文共 595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2023年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28,全文共 593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2024-01-02,全文共 1011 字
+ 加入清单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限行区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继续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原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三、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五、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
2023-05-05,全文共 247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具体路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新洲路潮汐车道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福田区新洲路(莲花路至梅丽路)由北往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三)本条款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及低速货车。
二、福田区下梅林一街潮汐车道
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福田区彩田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彩田路(南起彩田路莲心路口,北至新彩隧道南掉头口,长约3.7公里)北往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四、福田区红岭北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红岭北路(八卦四路至笋岗路段,长约800米)南往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福田区香梅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香梅路(新闻路至莲花路段)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6时至22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六、罗湖区东昌路潮汐车道
罗湖区东昌路(东湖路至东昌总站公交站)3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7时30分至20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潮汐车道
(一)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南往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北往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八、南山区深南大道潮汐车道
将深南大道南新路至南山大道路段(长约350米)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九、南山区科技南十路、科技南十二路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将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出入口至高新南四道)3条车道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十、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沙河西路至科技南十二路)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0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二)南山区高新南七道(高新南四道至高新南六道)双方向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高新南七道恢复机动车双向行驶。
十一、南山区石洲中路潮汐车道
南山区石洲中路(石洲北路至深南大道段)南往北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20分至8时35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十二、盐田区惠深沿海高速潮汐车道
(一)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二)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西往东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三)上述潮汐车道启用和关闭时间以现场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为准。
十三、坪山区龙坪路潮汐车道
坪山区龙坪路(南坪快速至比亚迪路)西侧由北往南三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8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
2023-05-05,全文共 247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具体路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新洲路潮汐车道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福田区新洲路(莲花路至梅丽路)由北往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三)本条款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及低速货车。
二、福田区下梅林一街潮汐车道
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福田区彩田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彩田路(南起彩田路莲心路口,北至新彩隧道南掉头口,长约3.7公里)北往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四、福田区红岭北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红岭北路(八卦四路至笋岗路段,长约800米)南往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福田区香梅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香梅路(新闻路至莲花路段)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6时至22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六、罗湖区东昌路潮汐车道
罗湖区东昌路(东湖路至东昌总站公交站)3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7时30分至20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潮汐车道
(一)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南往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北往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八、南山区深南大道潮汐车道
将深南大道南新路至南山大道路段(长约350米)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九、南山区科技南十路、科技南十二路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将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出入口至高新南四道)3条车道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十、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沙河西路至科技南十二路)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0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二)南山区高新南七道(高新南四道至高新南六道)双方向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高新南七道恢复机动车双向行驶。
十一、南山区石洲中路潮汐车道
南山区石洲中路(石洲北路至深南大道段)南往北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20分至8时35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十二、盐田区惠深沿海高速潮汐车道
(一)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二)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西往东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三)上述潮汐车道启用和关闭时间以现场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为准。
十三、坪山区龙坪路潮汐车道
坪山区龙坪路(南坪快速至比亚迪路)西侧由北往南三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8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3年深圳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深圳交警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四)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2023年深圳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800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深圳交警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四)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深圳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2-03-18,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深圳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深圳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对大眼山隧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车辆。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3月15日
深圳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2-03-18,全文共 388 字
+ 加入清单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深圳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深圳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对大眼山隧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车辆。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3月15日
2023年深圳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细则公布
2023-03-09,全文共 905 字
+ 加入清单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除部分道路外,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
为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深圳市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莲花路东行(新洲路至莲花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24小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莲花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可以经莲花路雨田路北侧(莲花垃圾转运站段)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三)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方向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四)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3年深圳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细则公布
2023-03-09,全文共 903 字
+ 加入清单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除部分道路外,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
为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深圳市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莲花路东行(新洲路至莲花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24小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莲花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可以经莲花路雨田路北侧(莲花垃圾转运站段)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三)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方向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四)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