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2024-01-23,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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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和标准:
沈阳市各类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年龄55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首次就业前未在沈阳有过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申请人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时,须已分别成为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3.申请人引进后在沈阳市内首次购房。
4.申请人应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由该企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5.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限一方申报。
相关认定:
1.关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房屋用途以自然资源局核实结果为准,房屋用途为住宅、自住的给予补贴,房屋用途记载为公寓、公建或其它用途的不予补贴。
2.首次购买住房的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房产应为本人
在沈初次购买或获得的首套居住性房产。在申请人提交的房产之前,申请人在沈不能以任何形式拥有(或曾经拥有)任何房屋用途的房产。
3.在沈工作三年的认定。领取购房补贴的申请人,须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应退还购房补贴。经核查在我市工作不足三年的应按照工作年限比例退还购房补贴,拒不退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退房情况的认定。购买新建商品房(含期、现房)已领补贴后需要退房的,必须先退还购房补贴后方能办理退房手续。
沈阳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
2023-11-17,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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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企业出资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出资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培训对象。参加培训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工、技师等;
(2)按国家职业晋升标准从事本职种工作满足晋升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条件。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经费,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中列支。
补助标准:
企业出资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经费按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为3500元、5000元标准直补企业。
申报资料:
(1)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
(2)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3)培训合格人员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合格人员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5次培训视频及每月3张培训照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手册(培训日志),具有线上培训课程的提供学员线上培训数据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办理流程:
提出开班申请→审核备案→组织培训→证书考核→经费申领→资金拨付
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常年受理
受理部门及地址:
市本级: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609
和平区: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1111
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铁西区: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培训科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110
皇姑区:皇姑区人社局培训科 皇姑区金山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东区人社局培训科 大东区小什字街140号
浑南区: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827室
于洪区: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部 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北楼408
沈北新区: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北新区耀阳路18号
苏家屯区:苏家屯区人社局培训科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辽中区: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才科 辽中区蒲水路28号蒲东街道市民服务中心
新民市: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法库县: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法库县南外环路32号
康平县: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
联系方式:
市本级:31401196
和平区:31912272
沈河区:22898851
铁西区:25910815
皇姑区:86459252
大东区:24150012
浑南区:24210635
于洪区:25321408
沈北新区:88043266
苏家屯区:89810027
辽中区:87821329
新民市:27622552
法库县:87103708
康平县:87332035
沈阳人才驿站入住条件
2023-12-12,全文共 549 字
+ 加入清单沈阳人才驿站入住条件:
1.非沈阳市户籍;
2.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毕业年级在读生);
3.毕业时间在5年以内。
沈阳人才驿站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通过审核→办理入住
沈阳人才驿站站点简介:
1、沈河站:
该站点位于沈阳北站南广场,地处沈阳市金融商业中心,临近地铁2号线、步行5分钟即可抵达沈阳长途汽车客运站。约10分钟车程可抵达著名的沈阳故宫、张氏帅府;酒店周边配套成熟,交通十分便利。
沈铁大酒店为三星级酒店,驿站房间内配套设施齐全,电视、空调、wifi、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床上用品等配置一应俱全,拎包入住,让你感受沈阳这座城市的温暖。
具体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2号(沈铁大酒店A座)
驿站咨询电话:024-22516038
2、和平站:
该站点坐落于太原街商圈,毗邻沈阳火车站、商业街、休闲体育广场等,周边配套成熟。与中山公园隔街相望,环境幽雅。临近地铁1号线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十分便利。
沈阳东旭酒店为三星级酒店,装修格调清新高雅,温馨舒适,驿站房间内配套设施齐全,电视、空调、wifi、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床上用品等配置一应俱全,拎包入住,让你感受沈阳这座城市的温暖。
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40号(沈阳东旭酒店)
驿站咨询电话:024-23299118
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在哪下载?
2023-12-05,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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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申领轮候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
(2)《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
(3)居民身份证;
(4)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副本。
沈阳市人才公寓补贴标准:
1.A、B、C类人才在享受补贴面积范围内可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免费租赁人才公寓。其他人才租赁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不同人才享受不同补贴面积标准(附件1)。
2.A、B、C类人才在申请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的情况下可申请轮候补贴。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人/月。
沈阳人才驿站4月21日起恢复运行
2023-12-20,全文共 454 字
+ 加入清单沈阳人才驿站恢复运行通知
目前沈阳市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为满足来沈人才的求职需求,即日起沈阳人才驿站恢复正常运行,继续开放免费酒店住宿,期待您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非沈阳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在读);毕业时间在5年内的。
二、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通过审核-办理入住
三、申请方式:
1、登录沈阳人才驿站网站提交申请:http://rcyz.syrc.com.cn:882、填写《申请表》:
◆每人每年最长可申请30天住宿
◆每次最长申请10天
◆请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申请
◆沈阳人才驿站全年无休
◆管理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
◆并短信回复审核结果
◆您也可以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审核状态
◆通过申请后
外地来沈人员请提前24小时通过盛世通APP填写来返人员备案,并如期到酒店办理入住。
◆办理入住需出示:
盛世通来返人员备案核查结果、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大数据行程卡及本人身份证、并配合测温。
四、联系方式:
驿站入住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17号德郡酒店
驿站咨询电话:024-22536168/13066782926(微信同步)
军事人才网军队文职报名官网入口2024
2023-10-23,全文共 61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军队文职报名相关事件节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
资格条件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4日8:00至7日18:00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
为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为了保证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电脑不允许2个或者2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关闭整个浏览器。
(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电脑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电脑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3)请尽量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进入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操作。
沈阳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2023-03-16,全文共 754 字
+ 加入清单沈阳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一)线下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地点和户型等信息,可拨打电话或到店咨询有租赁意向的人才公寓,双方谈合后签订《租赁协议》,填写《认定表》(由人才公寓项目门店提供)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无房源情况下的排号顺序由申请人和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协商确定。
2.申请人在签订《租赁协议》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审批要件、《租赁协议》和缴费发票(收据)到缴纳市级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认定申请。其中,A、B、C类人才由工作单位(创业实体)人事人员携《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统一提出认定申请。
3.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年龄、养老保险缴费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告知申请人补贴优惠政策,在《认定表》上盖章并留存备案。
(二)线上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地点和户型等信息,可拨打电话或到店咨询有租赁意向的人才公寓,双方谈合后签订《租赁协议》。
2.申请人在项目门店通过人才公寓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认定信息,并上传审批要件(《认定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签字,项目门店盖章后拍照上传)、《租赁协议》和缴费发票(收据)等照片。
3.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后给予确认指令。申请人可通过所居住的人才公寓项目门店查询通过信息。未通过的退回,可重新申请。
4.A、B、C类人才不可线上申请。
沈阳人才驿站申请指南(标准+条件+入口)
2023-12-20,全文共 288 字
+ 加入清单沈阳人才驿站申请指
范围对象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在读);
B.往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
C.户籍所在地为沈阳市以外。
享受标准
每人每年最长可申请30天住宿,每次最长申请10天,请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申请。
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驿站审核→办理入住
所需材料
A.《沈阳人才驿站入住申请表》;
B.身份证、毕业证或在读学生证;
C.面试邀请(电脑或手机截图均可)。
申请方式
A.进入“沈阳人才市场”公众号,选择人才驿站功能自助申请。(点此查申请流程)
B.登录中国沈阳人才市场(http://syrc.com.cn)提交申请。(点此查申请流程)
注:以上两种方式选择一种即可。
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2024-01-12,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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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高级工(国家三级)600元/月、技师(国家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国家一级)1000元/月,最长申领36个月。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新引进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标准发放。
资金拨付流程: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生活补贴条件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人银行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
1的比例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区县应承担的资金通过财政年终结算方式上解。
沈抚新区的人才可以申请沈阳人才公寓补贴吗?
2023-12-06,全文共 520 字
+ 加入清单沈抚新区的人才可以申请沈阳人才公寓补贴吗?
不可以,沈抚新区属于省直接管理,沈抚新区企业人员不在沈阳人才公寓补贴范围内。
沈阳人才公寓补贴申请条件:
1.租赁人才公寓条件(首次申请时应符合):
(1)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除以上四类人才之外,申请人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我市户口或落户我市未满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
2.申领人才公寓免租(房租)补贴条件:
(1)在我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无自有住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2)未享受我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政策;
(3)A、B、C类以外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应为申请人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保险不予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相关补贴发放:
(1)在我市处于失业状态;
(2)参保状态由市级企业参保变为市级机关事业参保或省级参保;
(3)在我市购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4)在我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类补贴、生活类补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沈阳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名单(地址+房源数量+电话)
2023-12-05,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市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名单(截止到2023年3月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房源总(套) | 店长联系电话 |
1 | 龙湖冠寓 沈阳南塔店 | 沈河区万柳塘路109号 | 143 | 13238813999 |
2 | 龙湖冠寓 沈阳小北店 | 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 | 113 | 13236674666 |
3 | 万科泊寓 沈辽路一店 | 铁西区南十三路8号 | 403 | 18822182115 |
4 | 万科泊寓 沈辽路二店 | 铁西区南十三路10号 | 616 | 18822182115 |
5 | 万科泊寓 翡翠臻园店 | 浑南区全运路 130-27号 | 294 | 13386859414 |
6 | 万科泊寓 金域华府店 | 皇姑区文大路231号 | 288 | 15940369921 |
7 | 万科泊寓 七号街店 | 开发区开发大路9号 | 96 | 13304005441 |
8 | 万科泊寓 热闹路店 | 沈河区热闹路25-2号 | 174 | 17309814857 |
9 | 万科泊寓 万柳塘路店 | 沈河区万柳塘路10号 | 109 | 13324045519 |
10 | 万科泊寓 总站路店 | 和平区总站路81号 | 176 | 13342405915 |
11 | 逸居崇山路店 | 皇姑区延河街82号 | 82 | 024-67858588 |
12 | 逸居中海寰宇店 | 皇姑区昆山西路中海寰宇天钻公寓A座 | 117 | 15640255157 |
13 | 逸居观泉路店 | 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 | 105 | 13624076600 |
14 | 逸居雪莲雅居店 | 和平区红椿路35-42号 | 101 | 15502443208 |
15 | CCB建融家园民主路服务式公寓 | 和平区民主路109甲3号 | 223 | 13478654068 |
16 | 龙湖冠寓沈阳怀远门店 | 沈河区大西路81号 | 200 | 18742057610 |
17 | 龙湖冠寓沈阳太原街店 | 和平区中山路23号 | 376 | 15527609437 |
合计 | 3616 |
专科学历可以申请沈阳人才公寓吗?
2023-12-05,全文共 889 字
+ 加入清单专科学历可以申请沈阳人才公寓吗?
可以,沈阳人才公寓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外,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我市户口或落户我市未满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
2、申请人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沈阳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线下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地点和户型等信息,可拨打电话或到店咨询有租赁意向的人才公寓,双方谈合后签订《租赁协议》,填写《认定表》(由人才公寓项目门店提供)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无房源情况下的排号顺序由申请人和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协商确定。
2.申请人在签订《租赁协议》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审批要件、《租赁协议》和缴费发票(收据)到缴纳市级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认定申请。其中,A、B、C类人才由工作单位(创业实体)人事人员携《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统一提出认定申请。
3.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年龄、养老保险缴费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告知申请人补贴优惠政策,在《认定表》上盖章并留存备案。
线上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地点和户型等信息,可拨打电话或到店咨询有租赁意向的人才公寓,双方谈合后签订《租赁协议》。
2.申请人在项目门店通过人才公寓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认定信息,并上传审批要件(《认定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签字,项目门店盖章后拍照上传)、《租赁协议》和缴费发票(收据)等照片。
3.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后给予确认指令。申请人可通过所居住的人才公寓项目门店查询通过信息。未通过的退回,可重新申请。
4.A、B、C类人才不可线上申请。
北部战区总医院招聘社会人才公告2024
2024-05-28,全文共 1273 字
+ 加入清单一、对象范围
1.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至今未就业、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2022、2023年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聘三甲医院临床医疗高级职称人员。
二、岗位类别
医疗类、药学类、医技类、技术保障类、幼儿教师类、护理类。
三、人员类别
医院聘用人员。
四、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言行举止得体, 沟通交流顺畅,外露体表无纹身。
(一)医疗、药学、医技、技术保障、幼儿教师类:
1.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类应完成规范化培训,博士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2.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条件详见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的2024年第二季度社会用工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护理类
1.女性应身高160cm以上,BMI体质指数大于19,小于28。
2.取得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①报名时间:医疗、医技、药学、技术保障、幼儿教师类为2024年5月27日8:00-17:00(11:30-12:30工作人员休息),5月28日8:00-11:30;护理类为2024年5月28日12:30-28日17:00,5月29日,8:00-17:00(11:30-12:30工作人员休息)。
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③报名地点:北部战区总医院学术中心三楼第二学术厅。
④携带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专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科、硕士或博士)
2.资格审查。
医院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3.组织遴选。
采用业务理论考核和专家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其中医疗、药学、卫生技术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聘三甲医院临床医疗高级职称人员的应聘对象直接参加专家面试考核。
4.确定拟录人选。
根据岗位需求数量,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健康体检。
5.办理录用手续。
政治考核、健康体检合格人员报经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待遇保障
1.按照《北部战区总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和绩效津贴。
2.按照国家、军队及医院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及其他假期待遇。
3.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定期组织进行业务培训,鼓励聘用人员参加地方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
4.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和个人现实表现,择优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5.鼓励优秀聘用人员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参与医院科室管理岗位选拔竞聘。
七、联系方式
请勿轻信其他任何形式的招聘、培训宣传信息。
联系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科
联 系 人:任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56248
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后,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并经医院审定通过后,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在哪里申请?
2024-01-23,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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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办理地点为市行政审批大厅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B01)。
申请流程: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核发放。
1.申报。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申报。对本单位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指派专人负责,定期集中收集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2.审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县(市)分局负责核实申请人提交房产情况。
3.公示。经审核认定后,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购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区县应承担的资金通过财政年终结算方式上解。
咨询电话:024-83963219、024-22536177
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条件
2024-01-12,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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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与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技能人才可作为申报人。
申报生活补贴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时限须为到沈工作后一年内。
(二)申报人须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在政策执行起始日之前未在沈阳有过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三)申报人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时,须已取得申报补贴所对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四)申报人申报补贴所对应的期间,必须在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定期领取工资薪酬,且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申报人为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的,分别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最长申领36个月。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新引进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标准发放。
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实施细则
2023-07-13,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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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精神,实施产业人才支撑工程,鼓励和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引进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条件
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按照《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各类人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由外埠引进或从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向非公有制企业流动;
2.符合引进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岗位职责、岗位资格、产业导向的基本设置要求。
二、奖励标准
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条件择优给予30万元、15万元、9万元、6万元四档奖励。
三、奖励程序和产生方式
奖励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按年度集中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年度人才工作部署,适时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材料要求等,开展奖励工作。
(二)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后进行申报。
(三)区县推荐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综合考量地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方向等因素,结合年度奖励计划,采取量化评分等方式,择优推荐本地区各档次奖励人选。其中,奖励30万元档比例不超过5%、奖励15万元档比例不超过15%、奖励9万元档不超过30%。各档次奖励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综合评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量化评分、综合评议等方式,择优确定各档次奖励人选。
(五)审定公示
奖励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级拨付奖励资金。
四、资金拨付
(一)“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周期为3年。奖励周期内,按照1:1:1比例,分年度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获得奖励人才对奖金拥有自主支配权,所在单位要按照人才意愿,以适当方式及时足额、依法依规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获得奖励人才原则上须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奖励周期内离职的,终止当年奖励。
五、管理机制
(一)“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编制发布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实施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业领域“产业链”特点,分别提出各自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地区“产业链”特点,分别提出各区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择优推荐奖励人选名单。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研究解决。
(二)奖励资金由财政专项列支,其使用和管理坚持依法规范、目标明确、监督到位和专款专用的原则。获得奖励的人才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接受监督审计。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区县应承担的资金通过财政年终结算方式上解。
(三)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人才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工作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财政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我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人才管理部门;失信个人和单位永久取消享受沈阳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按照《沈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沈人才领〔2021〕1号)规定,纳入本细则支持范围。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等6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5)同时废止。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2022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023沈阳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条件有哪些?
2023-07-13,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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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沈阳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条件:
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按照《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各类人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由外埠引进或从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向非公有制企业流动;
2.符合引进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岗位职责、岗位资格、产业导向的基本设置要求。
注意: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人才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工作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财政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我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人才管理部门;失信个人和单位永久取消享受沈阳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2024-01-12,全文共 2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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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鼓励企业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规范、有效做好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与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技能人才可作为本办法中的申报人。
第三条 申报人为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的,分别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最长申领36个月。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新引进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标准发放。
第四条 申报生活补贴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时限须为到沈工作后一年内。
(二)申报人须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在政策执行起始日之前未在沈阳有过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三)申报人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时,须已取得申报补贴所对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四)申报人申报补贴所对应的期间,必须在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定期领取工资薪酬,且缴纳社会保险。
第五条 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组织实施:
(一)申报。申请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通过“盛事通”APP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生活补贴。线上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户籍证明;
3.申报人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4.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6.劳务派遣申报人须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2)。劳务派遣企业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企业。
(二)审定。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
(三)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报《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汇总表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期间发现存在问题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定。
(四)资金拨付。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生活补贴条件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人银行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
1的比例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区县应承担的资金通过财政年终结算方式上解。
第六条 申报人领取生活补贴期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劳动关系解除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贴。申报人与本市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再次申请生活补贴。但政策享受期自首次申领补贴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超过36个月。
第七条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用人单位应每年1月份向其社会保险缴纳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人领取生活补贴期间工资发放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的,暂停生活补贴发放。劳务派遣员工可由用工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第八条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疑点信息应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核实查证。对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生活补贴资金的个人、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追回所发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申报人及有关单位责任,并按规定将相关主体纳入失信人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方面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开展生活补贴工作的督导抽查;指导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生活补贴的受理、审核等工作。
(二)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生活补贴资金的筹集,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三)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补贴的受理、审核、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实施对补贴申领过程的质量监管;开展对本辖区内补贴申领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
(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应向社会公布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对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举报及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应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1
承诺书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引进高技能人才姓名 | 引进时间 | ||
职业(工种)及等级 | 证书编号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人承诺 | 本人承诺:我是该单位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所提供生活补贴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或其他不符合申领条件情形,愿意退回已申领补贴,并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 ||
用人单位承诺 | 该同志为我单位全职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其生活补贴申报材料属实。本单位同意每年1月份报送享受生活补贴职工上年度工资证明材料,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劳务派遣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用工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引进高技能人才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引进时间 | 联系电话 | ||
证书编号 | 职业(工种)及等级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人承诺 | 本人承诺:我是该单位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所提供生活补贴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或其他任一不符合申领条件情形,愿意退回已申领补贴,并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 ||
用工单位承诺 | 我单位为申请人的实际用工单位,其生活补贴申报材料属实,本单位全体职工人,其中劳务派遣 人,用工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形,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 承诺 | 同志为我单位全职新引进劳务派遣人员,其生活补贴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本单位同意每年度1月份报送享受生活补贴职工上年度工资证明材料,如有不实情形,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业(工 种)及等级 | 证书编号 | 申请时间 | 参保单位 | 补贴月份 | 补贴金 额(元) |
合计 |
区(县、市):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沈阳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怎么发放?
2023-07-13,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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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发放流程:
奖励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按年度集中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年度人才工作部署,适时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材料要求等,开展奖励工作。
2、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后进行申报。
3、区县推荐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综合考量地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方向等因素,结合年度奖励计划,采取量化评分等方式,择优推荐本地区各档次奖励人选。其中,奖励30万元档比例不超过5%、奖励15万元档比例不超过15%、奖励9万元档不超过30%。各档次奖励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综合评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量化评分、综合评议等方式,择优确定各档次奖励人选。
5、审定公示
奖励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级拨付奖励资金。
沈阳申领人才公寓房租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2023-12-06,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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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人才公寓条件(首次申请时应符合):
(1)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除以上四类人才之外,申请人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我市户口或落户我市未满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
2.申领人才公寓免租(房租)补贴条件:
(1)在我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无自有住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2)未享受我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政策;
(3)A、B、C类以外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应为申请人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保险不予补贴)。
人才公寓简介:
(一)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规划布局,解决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面向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A、B、C、D类人才和基础人才,不同人才享受不同补贴面积标准,具体分类详见《沈阳市人才公寓补贴面积标准表》。
(二)人才公寓建设筹集、申办受理及使用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全市统筹、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主动适应各类人才多样化的租赁需求。人才公寓来源一般分为政府统建、社会化合作、用人单位自建三种。特殊事项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