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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2024-04-15,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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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3.应聘者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需本科及以上,其他卫生类专业需大专及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4.应聘者报考初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应聘者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耳鼻喉科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岗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社会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专栏“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应聘者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参加面试。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实施;为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和卫生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负责实施;符合外省市和本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五、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52564588*3378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17时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相关附件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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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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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规划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内成立最早、规划技术力量最为完善的甲级规划设计、土地规划、工程咨询单位之一。60多年来,市规划院秉承“精心规划、惠泽千秋”的理念,站在城市学科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前沿,认真履行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将“博学、求真、创新、笃实”的精神,融入为全社会发展提供一流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规划研究、咨询、设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实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规划设计岗

岗位职数:4个

岗位说明:开展区域及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从事建筑设计、乡村设计和工程咨询研究,以及为规划设计、研究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

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地理学、GIS等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具有8年以上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网等平台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zhaopin2023@supdri.com。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5日。

对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或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获得荣誉、学历背景、工作经历、项目实践、获奖情况、科研学术等素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加面试答辩的形式。

专业测试由行业专家设计考试题目,主要侧重对规划研究能力和规划知识运用的考察,以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明确测试要素,确定评分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考官根据应试者的应答表现,对其相关能力素质做出科学评价。

(五)体检

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专业测试和面试答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六)考察

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32113560

监督电话:32113381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4年04月1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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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程序

2024-04-15,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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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参加面试。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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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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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社会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专栏“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应聘者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点此查看全文: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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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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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3.应聘者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需本科及以上,其他卫生类专业需大专及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4.应聘者报考初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应聘者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耳鼻喉科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岗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相关附件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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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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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2024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1、上海辰山植物园 3名

2、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3名

3、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3名

以上3家单位共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4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下载附件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完整。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国(境)外就读时的成绩单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缴金记录、个人获奖、已发表学术文稿(著作)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签字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单位邮箱wcj@lhsr.sh.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例如:上海辰山植物园-植物科研-王某某)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告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报考两个岗位,则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考察与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报名邮箱:wcj@lhsr.sh.gov.cn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监督电话:021-52567841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03月15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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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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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媒体中心,是隶属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长宁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媒体记者1名(专技岗位)

点击查看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847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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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2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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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卫生统计(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行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统计学、医学(包括公共卫生)、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能力;

3. 熟练运用SPSS等数据分析工具;

4. 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卫生测评分析(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应用情况研究分析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可熟练操作SQL等数据库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整理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 具有医疗行业信息化3年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卫生标准研究(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卫生健康信息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标准制定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3. 具有卫生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四)数据评价研究(2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

3. 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数据库维护(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数据库维护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语言;

3. 熟悉分布式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者优先;

4. 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

(1) 身份证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

(3) 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

2. 注意事项: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于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3.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或短信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楼 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4年03月05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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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17名医疗卫生专技人员

2024-01-17,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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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明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办法》(沪崇卫〔2022〕21号)要求,经批准,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17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卫生健康事业;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外省市户籍人员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如学历为大专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时间满7年,同时缴纳社保时间也须满7年,上海居住证积分须满120分以上;

(四)一般应为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医学院校网络学院毕业生),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等条件,其中,护理(护士)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放射(技)、口腔(技)等专业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紧缺急需专业的执业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还须取得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紧缺急需人才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1.具有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2.具有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3.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六)定向培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要求以定向培养协议规定的相关条件为准。有关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通过崇明人才网、崇明e健康下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月17日。后续如有岗位空缺,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报名;

(二)报名方式:邮箱投递,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地址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三)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职位简章,结合自身情况选报职位,填写电子版《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地址。《报名信息表》可通过崇明人才网、崇明e健康下载。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应聘护理(护士)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技能测试。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用人单位根据专业要求和实际需要自行组织。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相关考生。

(二)面试。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选。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技能测试、面试等线下环节,具体组织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本人支付),体检须在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心理测试在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如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政审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政审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进行验证。

六、公示和聘用

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联系方式

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招聘岗位简章》。

附件:

1.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

2.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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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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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为建立一支素质良好、队伍稳定的编外人员(保育员、营养员、助教、教官)队伍,提高教育系统相关学校运行效能和服务水平,拟对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进行招聘,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前教育编外保育员64个、学前教育编外营养员68个、教官3个、助教1个,共136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与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保育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3、户籍要求:本市户籍;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营养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教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助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3、户籍要求:奉贤户籍;

4、年龄要求: 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线下审核方式。

(一)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周三)16:00止。扫码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下审核

线下审核时间:2024年4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632号)

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贴上本人1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育员、营养员、厨师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等)。

以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考试方法和安排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4、进入面试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奉贤区教育局官网(www.fengxian.gov.cn/jyj)进行公布,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总分。

2、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奉贤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通过体检和考察程序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奉贤区教育局和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57425735、57418075

监督电话:37597039、67199567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2、《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报名表》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

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xls

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告.doc

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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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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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登记表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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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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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承担收治本市“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18周岁以下孤儿精神病患者、流浪救助精神病患者、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类参保和自费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工作。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专技岗位)2名;

病区护士(专技岗位)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紧缺急需的临床医生岗位报考人员需取得居住证,但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形式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人事科收。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需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所需材料:①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③个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④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⑤个人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自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生推荐表);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⑦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⑧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一张;⑨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⑩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老师 咨询电话: 021-66974563

邮 箱: st244124889@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 邮编:200435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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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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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为加强上海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024

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应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 2024 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

后新出站人员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的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

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 2024 年毕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

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工作相关流程

1、网上报名

请有意申报上述职位的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 1,填

写后转换为 PDF 格式且小于 2M)、应聘信息统计表(附件 2)(附件 1、

附件 2 请不要压缩),并于 3 月 12 日前发送到 smsrsc@163.com 电子

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两个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分别统一编写为“岗

位序号-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个人简历请务必按照

本公告所附模板填写。

所学专业应符合《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 3)要求。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投递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材料如未按照

规定要求和格式填写,将视为投递无效。

2、初审

我局以发送至smsrsc@163.com 邮箱的应聘报名材料为依据并按照

相关要素标准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试选拔的人员名单。

3、考试选拔

考试选拔为“笔试+面试”方式,根据本公告应聘条件以及专业与

岗位的匹配度等要素确定考试选拔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为 3 月下旬,在上海市气象局进行,具体事宜另行

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体检。

5、公示并履行审批流程后,办理入职手续。

备注:以上各节点时间可能略作调整,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上海市最新人才引进政策,应届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可直

接落户上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

热忱欢迎有志于上海气象事业的同学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21-54891009

电子邮箱: smsrsc@163.com

上海市气象局官网:http://sh.cma.gov.cn/

上海市气象局

2024 年 3 月 1 日

附件1.个人简历电子版(填写后转换为PDF,改名为:岗位序号-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docx

附件2.应聘信息统计表(填写后改名为:岗位序号-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xlsx

附件3.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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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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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岗2名;综合交通研究岗1名;地下结构工程咨询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021-33390523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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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2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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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本市卫生健康政策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 会计岗位1人

2. 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1人

3. 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1人

4. 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1人

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1人

6. 综合信息管理岗位1人

7. 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1人

8. 科研项目管理岗位1人

9. 教育培训管理岗位1人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一)会计岗位

岗位描述:从事财务管理、税务及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会从业证书,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开展卫生区镇建设指导、督导,落实卫生区镇相关结果运用,指导完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推进条例法规落地,制订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规范等;协助做好卫生城镇工作网络建设。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了解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有卫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指导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落实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落实技术支持、指导、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爱国卫生相关制度,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法与策略研究。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爱国卫生工作内容,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

岗位描述:推进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制度落地实施,探索健康积分制;负责重大专项、突发事件的公众健康教育和健康传播;协同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卫生项目策划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严谨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组织开展签约服务质控;组织管理家医签约服务质控网络和专家队伍,并开展区家医质控中心年度考评;定期编发质控简报;协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费政策实施;开展家医签约服务相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综合信息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上海市卫生热线的综合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知识库维护;负责12345卫生专线相关工单内容管理、信息和专报撰写报送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

(七)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

岗位描述:制定控烟(戒烟)相关领域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标准、规范等;组织和指导各行业、单位、场所开展控烟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控烟(戒烟)专兼职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上海市无烟单位标准制定、指导、评审验收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执行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八)科研项目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科研论文、著书的发表管理及项目数据统计和管理;组织开展中心医学伦理审查相关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教育培训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规划及方案设计,组织落实相关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负责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专业人员科研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工作。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3月20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_rs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的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三)初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初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身体检查

按照初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邮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1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公益咨询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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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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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暂时无法找到家庭地址和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专项临时救助和接济工作。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生(专技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完成日常的诊疗工作,对受助人员进行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建立健康档案,对突发病情及时处理等相关工作。

2、招聘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全科、内科)。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信形式邮寄至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500号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组织人事科收。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3、个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5、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6、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7、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科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按照招聘条件中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名者不再通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其他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500号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2010280

邮编:200333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2024年02月28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xls

附件2: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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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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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为适应人才强校和建设一流区委党校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发挥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的作用,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拟招聘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勤奋敬业,善于合作,身心健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党员;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一定教学科研咨询能力,能够胜任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任务;

5.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经济学类(02)、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社会学类(0303)、中共党史党建学类(0307)等相关专业;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送达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或电子报名方式,请将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相关材料、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邮寄至我校办公室或将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办公室邮箱(“招聘报名表”必填)。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所学专业须填写本人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筛查与资格审核,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二)考试及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及岗位匹配性。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无考生到达笔试成绩合格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试讲由应聘者围绕本人专业特长,结合当前形势,准备30分钟左右的授课,试讲结束后,评委针对所讲内容进行现场提问。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无考生到达试讲成绩合格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综合笔试与试讲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问答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综合笔试、试讲、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

4.经组织考察、资格复查、体检及学历学位验证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录用。

四、聘用方式

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

2、笔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育新路99号

邮政编码:201617

电子邮箱:qdxbgs@126.com

联系电话:021-37739004 37739010

联系人:陶老师 程老师

附件:《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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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24

2024-01-26,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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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10:00至2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岗位等)。报名网址为: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栏目(请点击链接进入),报考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成功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为提高考试资源的利用率,请勿无故缺席考试。

重要提示: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3月28日10:00至3月29日16:00,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两科考试。本次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范围以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4年5月11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用人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或各区政府网站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54644619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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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1-26,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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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24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设立于我校,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学校曾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4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表格)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

4.应聘人员为博士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学术造诣、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三、招聘流程

1.报名。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及后续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应聘我校,应在招聘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海外学历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期毕业的,录用资格无效。

2.资格审查。学院(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考察体检。

5.学校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后续流程。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的录用方式为合同制。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学校给予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一定经费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区公租房。学校提供9条发往各区的通勤班车路线,每天往返9号线、17号线短驳车10余班次。享受免费体检、子女幼托费、疗休养等福利。

五、联系方式

人事政策咨询人:李老师、秦老师,电话:021-39225121;

网站技术咨询人:尹老师,电话:18507142366;

专业方向咨询人:详见附件表格。

下载附件附件:招聘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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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上海宝山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1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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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宝山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山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4年1月),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

3、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合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1)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医师、护理岗位还须具有执业证书);

(2)2010年1月1日以后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的临床、中医、口腔医师,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参加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部考试,且能在招考聘用的考察阶段结束之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合格证书。2010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可免于参加规范化培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6时。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见招聘简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第二页下方须本人签名),同时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前往用人单位报名。

(2)函件报名:

如应聘人员因故无法至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可将《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第二页下方须本人签名),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同邮寄至应聘单位。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聘”字样。来信时间以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应聘2个及以上单位或岗位的,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填报应聘单位和岗位须清晰明确,并与招聘简章上的单位和岗位完全一致。凡不按规定填写造成歧义的,报考单位和岗位不明确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结束后,不接受任何人员补报名、更改信息、材料替换或补充。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考和聘用

1、初审。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2、复审。由区卫健委、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应聘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备复审。若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应证件,或发现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体检。面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数1:1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咨询、监督电话

如应聘人员对于招聘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可根据招聘简章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咨询。如对招聘单位的工作有异议,可向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33796925.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山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附件2: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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