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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体育生高考政策)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1月4日发布《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政策内容如下。

2024-01-05,全文共 2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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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本市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报名条件及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及考试项目、志愿报名及其他说明等。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24年上海市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3〕22号)规定,符合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已在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

2.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报考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

(二)网上咨询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3月2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站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三)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

时间安排:2024年3月3日(星期日)9:00-15:00

确认方式: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在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及补报名时勾选并拟参加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包括参加统考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项目确认后不再修改,考生须按照确认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参加统考。

完成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须同时进行网上付费。逾期未确认或确认后未付费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考。

2024年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自行下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以便了解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及体育竞赛规则。

三、考试

(一)文化考试

参加2024年上海市秋季统一高考。具体安排以市教育考试院(二)专业统考

(二)专业统考

时 间:

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 身体素质考试)

2024年3月17日(星期日, 专项技术考试)

地 点:

上海体育大学(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含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均须参加专业统考。所有统考项目均按该项目的体育竞赛规则执行。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准时参加专业统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专业统考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

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总分值为100分。

(1)身体素质考试:

含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三门科目(考生每门科目均须参加,每门科目满分25分,共计75分)

(2)专项技术考试:

含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等十门科目。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具体的科目(考生每人限选一门科目,满分25分)。

2.准考证下载

时 间:2024年3月11日-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方 式: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三)其他

除体育类专业统考外,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另行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完成考试报名和缴费手续,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具体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考生若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各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录取(包括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

四、考试成绩及合格线公布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统考四门总成绩,确定本市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并于2024年4月下旬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的“成绩查询”入口开放统考成绩查询。届时,网站还会公示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开放成绩查询次日,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操作办法成绩查询开放前予以公布。

从2024年起,本市体育类统考将不再寄送纸质成绩单,考生最终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查询的成绩为准。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纸质成绩证明,成绩复核结束后可登录“一网通办”—“教育专栏”,申请开具体育类统考成绩的证明,具体操作办法成绩查询开放前予以公布。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体育类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普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普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2024年体育类专业在本科艺体类批次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中进行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组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有关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各招生院校根据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六、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配合兴奋剂抽样检查。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考生,一旦查实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所有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考前公布的考试要求,按照规定流程参加考试。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日程信息来源:上海教育考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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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20个)

2024-03-29,全文共 8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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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8日)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4年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本市“一网通办”可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提供哪些服务?

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2024年4月12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家长可访问“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直接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3.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5日-4月28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8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获取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按照各区教育部门确定的方式提交,由各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确需现场办理的,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有关登记点现场办理。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上海基础教育】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收费情况等。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1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1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5.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8日-5月21日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5月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本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4年4月28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排序。4月7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7.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信息核对?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15日-4月26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通过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正确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26日前向学生就读小学提交有关佐证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进行更正。4月26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信息核对或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学生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小学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学生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学生入学相关手续。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可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进行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8.跨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9.今年是否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可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10.如果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4年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并于5月13日-5月15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完成小升初信息核对的学生家长,须进行在线报名,进入民办初中报名页面,进入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1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1所民办初中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初中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初中;或者报名这所初中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

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11.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如报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会产生什么后果?

为提高市民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民办学校资源供给的匹配度,本市允许民办学校按寄宿、走读等不同情况设置分类招生计划。家长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部分报名志愿须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旦填报并确认提交,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

对于不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不要报名相关志愿。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各区可组织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2日。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如报名调剂志愿,按调剂志愿的相关规则录取;如调剂志愿未录取或未报名调剂志愿,由其就读意愿区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入学。

12.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

本市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1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4月15日-4月26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时间为5月7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本校直升,必须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根据意愿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14.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4年继续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5.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各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各区可组织民办学校录取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2日。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放弃。

16.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境内学生一样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个别境外学生比例较高的民办学校经审核同意可在学校计划中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境外学生。当境外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大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同样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境外学生家长可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17.如报名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将如何录取?

5月20日-5月21日各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3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访问各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放弃。

18.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19.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学校”,今年本市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入学挂钩。

4月13日-4月14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安排。“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20.今年如何开展各区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和招生工作监管?

各区教育部门将继续为家长线上查询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政策咨询提供便利条件。家长可通过各区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查询招生入学相关具体信息。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通过各区教育部门公布的在线方式(如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等)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市、区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设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市教委招生监督电话为:021-23116647(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

信息来源:上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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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最新政策

2024-02-28,全文共 7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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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坚持育人为本、科学公平的原则,现就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程序,践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托市、区两级中招信息平台,统一程序,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评价工作

(一)学业评价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计分,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考试方式和分值

(1)语文和数学2门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均为150分,时间均为100分钟。

外语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听说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满分140分(含听力25分),时间为90分钟(含听力);听说测试满分10分,时间为10分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满分30分,日常考核满分30分。统一考试采用开卷笔试方式,时间均为40分钟。

综合测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闭卷笔试包括物理试题满分70分、化学试题满分50分,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5分,包括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5分,分科分场进行,时间均为15分钟。

(2)体育与健身科目满分30分,其中日常考核满分15分,统一考试满分15分(具体组织安排等另行发布)。

2.考试组织与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综合测试的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其中,学生可参加2次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成绩计分。

命题要基于课程标准,参照教学基本要求,体现各科目学科特点,着眼于对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既要突出能力导向,又要注意一定的覆盖面;要符合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贴近社会,重视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卷结构应简明合理,题量适当,难度保持稳定。

(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3号)开展。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需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三、招生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24年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有效成绩。

中招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批次。自主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划定同一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述批次志愿填报均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进行。

(一)招生计划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全市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对各区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统筹。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编制本地区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班级学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

各类招生计划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由市教委统一部署,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实施,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等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开展招生录取。未经允许,所有招生学校不得在当年度学业考试前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测试或变相测试。各招生学校须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学校予以公布。

自主招生录取类别及顺序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可兼报上述四个类别,前三个类别只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签约预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不含中职校自主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实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

(1)计划编制

2024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10%;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继续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招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对学生综合能力、志趣特长等进行综合测试,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自主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通过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可以兼报)。

该类别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全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总数的15%,招生计划由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区和学校项目申报情况、项目发展需要、项目特点等进行总体统筹评估后下达。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做好自主招生的实施,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足额签约预录取。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市教委另行发布。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1)计划编制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非上海生源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2)招生录取

国际课程班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时间和程序,由招生学校自主进行报名、考查,统一进行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国际课程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参照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办法执行。

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下同)类型,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

(1)计划编制

2024年稳步扩大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试点专业范围。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中,用于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约占总量的25%。中职校自主招生类别的计划由市教委统筹后下达,其中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25%。

(2)招生录取

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可同时兼报。中本贯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中职校提前招生均须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其余类型可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是否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学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对于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专业,须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中本贯通可以填报2个平行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可以填报5个平行志愿,中职校提前招生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

中本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学校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三)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2024年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类别和顺序为:“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学生可兼报上述两个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须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满分50分)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结合本校育人目标,以《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以下简称《纪实报告》)为主要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关注过程性和参与性,不强调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即由初中学校赋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

《纪实报告》不完整或缺失情况的学生,由其中招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和相关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给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赋分。

各初中学校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评价工作方案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初中学校予以公布。评价结果和赋分情况须公示,并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区”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学生均可填报1个志愿。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区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各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地理方位和资源分布等因素,由市教委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将根据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后下达。

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具体条件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确定后予以公布)。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法。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初三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学生填报资格由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20%,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以均衡、随机为原则自行制定。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上报,市教委结合各区教育资源分布、人口流动等情况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符合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资格的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后下达。“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要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统一招生录取指由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的招生方法,包含“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该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部署,各区招考机构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普通高中、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中职校可按专业、大类或学校进行招生。

1.计划编制

高中阶段学校编制统一招生录取计划,需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市教委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区学生分布情况,对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进行调整平衡后下达。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报市教委备案,不得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

2.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各区招考机构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至15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招考机构负责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民办普通高中如在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所在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本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中职校招生学校(部分专业除外)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可停止本年度招生,相关学生由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负责调整录取。

(五)其他招生工作

1.特定学校招生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以及经市教委同意的其他学校,须制定直升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直升录取学生名单须于2024年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和所在区招考机构,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

(2)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学校,须制定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录取学生名单于2024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2.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

各区教育局须于2024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填报就读意向,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就读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入学;对于意向进入中职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职校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招收的持外国护照入学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的学生不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不参加各批次招生录取。

3.政策性照顾项目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中招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政策,严格执行加分及同分优待资格核准和公示制度。2024年中招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具体项目及分值等见附件1。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学校须严格核准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每级核准部门和学校均须对相应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确认的一律取消其照顾资格。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项,不予累计。

4.初中毕业生升学和生涯发展教育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和生涯教育工作体系和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升学与生涯教育指导的研究,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途径。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宣讲、咨询等各种途径与方法,向学生宣传有关招生政策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有关信息。初中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生涯教育课程、组织好相关活动,促进学生对高中阶段学校的了解,拓展学生对社会分工、职业角色的体验与认识,使学生初步形成生涯规划意识与能力。

四、管理和监督

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切实做好中招政策和信息的公布公示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各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途径及时公布公示中招政策和信息。具体公布公示的要求见附件2。

强化中招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实行各级招生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对于在招生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招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相应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按其情节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由上级主管部门记录在案并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中招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招生监督机构的作用,各级招生单位要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加大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资格、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岗位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依规。完善中招录取结果的市、区两级核查机制。

五、有关说明

1.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文。

2.2024年本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评估工作另行发文。

3.2026年中招起,“少数民族学生”加分条件将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中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录取时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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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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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规划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内成立最早、规划技术力量最为完善的甲级规划设计、土地规划、工程咨询单位之一。60多年来,市规划院秉承“精心规划、惠泽千秋”的理念,站在城市学科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前沿,认真履行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将“博学、求真、创新、笃实”的精神,融入为全社会发展提供一流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规划研究、咨询、设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实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规划设计岗

岗位职数:4个

岗位说明:开展区域及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从事建筑设计、乡村设计和工程咨询研究,以及为规划设计、研究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

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地理学、GIS等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具有8年以上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网等平台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zhaopin2023@supdri.com。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5日。

对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或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获得荣誉、学历背景、工作经历、项目实践、获奖情况、科研学术等素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加面试答辩的形式。

专业测试由行业专家设计考试题目,主要侧重对规划研究能力和规划知识运用的考察,以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明确测试要素,确定评分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考官根据应试者的应答表现,对其相关能力素质做出科学评价。

(五)体检

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专业测试和面试答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六)考察

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32113560

监督电话:32113381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4年04月1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4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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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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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3.应聘者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需本科及以上,其他卫生类专业需大专及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4.应聘者报考初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职称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须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应聘者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耳鼻喉科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岗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社会人员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专栏“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应聘者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参加面试。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实施;为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和卫生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负责实施;符合外省市和本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五、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52564588*3378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17时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相关附件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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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以及报名时间安排

2024-04-12,全文共 2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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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幼儿园招生将于5月9日开启,

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5月9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沪教委托幼〔2024〕1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进一步规范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做好本市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

各区根据全市入园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实施“一网通办”,方便幼儿家长,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

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入园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因地制宜

各区根据本区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班服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内容

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

1.信息登记

2024年,全市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入园信息登记。期间,各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

2024年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②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③外籍:护照。

(3)登记方式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①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②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③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各区在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监护人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2.报名验证

适龄幼儿监护人在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区入园政策规定的报名验证时间段内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按照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区的入园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期间,各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园申请。具体申请和安置办法由各区根据区域工作实际制定。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政策。

3.录取通知

各区根据本区各园所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6日,各区公布适龄幼儿入园政策。

2024年4月16日—4月21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2024年5月9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2024年7月15日前,各区基本完成录取工作,并向被录取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适龄幼儿入托工作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慎推进工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掌握本区工作实际,充分研判资源配置与本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匹配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二)做好组织培训,加强安全防范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场所和时间。加强入园工作期间线下服务点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公开招生信息,做好咨询服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各区入园政策和相关信息,包括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特殊需求幼儿(含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幼儿、特殊幼儿等)的入园办法。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察机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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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及问答

2024-03-28,全文共 8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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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关于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你关心的20个问答都在这,一起来看: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4年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本市“一网通办”可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提供哪些服务?

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2024年4月12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家长可访问“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直接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3.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5日-4月28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8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获取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按照各区教育部门确定的方式提交,由各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确需现场办理的,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有关登记点现场办理。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上海基础教育】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收费情况等。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1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1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5.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8日-5月21日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5月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本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4年4月28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排序。4月7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7.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信息核对?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15日-4月26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通过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正确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26日前向学生就读小学提交有关佐证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进行更正。4月26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信息核对或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学生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小学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学生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学生入学相关手续。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可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进行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8.跨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9.今年是否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可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10.如果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4年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并于5月13日-5月15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完成小升初信息核对的学生家长,须进行在线报名,进入民办初中报名页面,进入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1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1所民办初中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初中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初中;或者报名这所初中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

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11.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如报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会产生什么后果?

为提高市民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民办学校资源供给的匹配度,本市允许民办学校按寄宿、走读等不同情况设置分类招生计划。家长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部分报名志愿须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旦填报并确认提交,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

对于不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不要报名相关志愿。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各区可组织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2日。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如报名调剂志愿,按调剂志愿的相关规则录取;如调剂志愿未录取或未报名调剂志愿,由其就读意愿区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入学。

12.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

本市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1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4月15日-4月26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时间为5月7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本校直升,必须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根据意愿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14.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4年继续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5.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各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各区可组织民办学校录取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2日。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放弃。

16.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境内学生一样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个别境外学生比例较高的民办学校经审核同意可在学校计划中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境外学生。当境外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大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同样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境外学生家长可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17.如报名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将如何录取?

5月20日-5月21日各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3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访问各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放弃。

18.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19.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学校”,今年本市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入学挂钩。

4月13日-4月14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安排。“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20.今年如何开展各区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和招生工作监管?

各区教育部门将继续为家长线上查询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政策咨询提供便利条件。家长可通过各区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查询招生入学相关具体信息。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通过各区教育部门公布的在线方式(如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等)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市、区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设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市教委招生监督电话为:021-23116647(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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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2024-03-28,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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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1.公布招生简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联合办学单位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8日至5月10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3日至5月15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7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20日至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各区可于5月22日组织验证,5月23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2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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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4上海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方案公布附实施方案详情

2024-03-28,全文共 6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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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基〔2024〕10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本部门、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各项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区要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进行在线报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4月7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公办小学验证。5月18日至5月21日,开展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6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15日至4月26日,各区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各区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6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26日。

3.初中入学方式。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须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教育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联合办学单位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8日至5月10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3日至5月15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7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20日至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各区可于5月22日组织验证,5月23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2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招生政策问答。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2.本辖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信息。

3.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教学设施设备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等。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5.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

6.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7.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线咨询方式、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4月13日至4月14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指导与监督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开展督导检查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市级层面适时开展检查,进一步督促区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完善监察机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五)实施核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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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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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2024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1、上海辰山植物园 3名

2、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3名

3、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3名

以上3家单位共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4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下载附件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完整。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国(境)外就读时的成绩单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缴金记录、个人获奖、已发表学术文稿(著作)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签字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单位邮箱wcj@lhsr.sh.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例如:上海辰山植物园-植物科研-王某某)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告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报考两个岗位,则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考察与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报名邮箱:wcj@lhsr.sh.gov.cn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监督电话:021-52567841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03月15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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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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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媒体中心,是隶属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长宁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媒体记者1名(专技岗位)

点击查看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847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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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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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登记表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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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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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为适应人才强校和建设一流区委党校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发挥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的作用,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拟招聘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勤奋敬业,善于合作,身心健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党员;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一定教学科研咨询能力,能够胜任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任务;

5.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经济学类(02)、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社会学类(0303)、中共党史党建学类(0307)等相关专业;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送达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或电子报名方式,请将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相关材料、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邮寄至我校办公室或将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办公室邮箱(“招聘报名表”必填)。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所学专业须填写本人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筛查与资格审核,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二)考试及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及岗位匹配性。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无考生到达笔试成绩合格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试讲由应聘者围绕本人专业特长,结合当前形势,准备30分钟左右的授课,试讲结束后,评委针对所讲内容进行现场提问。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无考生到达试讲成绩合格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综合笔试与试讲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问答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综合笔试、试讲、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

4.经组织考察、资格复查、体检及学历学位验证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录用。

四、聘用方式

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

2、笔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育新路99号

邮政编码:201617

电子邮箱:qdxbgs@126.com

联系电话:021-37739004 37739010

联系人:陶老师 程老师

附件:《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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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

2024-01-26,全文共 6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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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

一、笔试的内容、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本次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范围以招聘公告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试卷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两个科目答题卡分别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原则上,报考区属岗位的人员安排在报考岗位所在区参加考试;报考市属岗位的人员安排在报名时选择的意向考区参加考试;如遇报考人数超过考区限额,将统筹调整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0:00至2月2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栏目(请点击链接进入),报考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成功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为提高考试资源的利用率,请勿无故缺席考试。

三、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

答:凡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同时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只能选其一。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人员。

四、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五、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事业单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

六、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一年,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均须认真、准确、如实填写。

(二)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2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报考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三)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五)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六)报名时间结束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名信息。

注意: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八、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招聘简章中,学历要求是本科及以上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两者中有其一符合专业要求即可;学历要求是研究生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要求。

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招聘公告附件2《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九、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十、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温馨提示:如因照片质量问题影响笔试的,责任自负)

十一、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后,务必在2024年3月28日10:00至3月29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使用。

十二、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报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者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完成信息填报和岗位选择并成功提交后,系统页面显示报名成功的提示信息,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六)由于网络等不确定因素,请报考人员错时报考。

(七)报名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端。

十三、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并对号入座。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书籍、纸张、笔记、及各种电子、通讯工具和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和计算器。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递、散布试题及答案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考点无停车条件,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八)考点内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

十四、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作答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指令,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在试题本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

(三)报考人员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五、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七、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4年5月11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十八、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须同时符合。面试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九、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后开始组织。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十、对提供的报考信息不实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一、报考人员于考前还须周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答:(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3.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报考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报考人员实行检查。

4.暂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身份核验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6.制止和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报考人员继续参加考试。

7.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

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相应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包括: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第五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相应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包括: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二十二、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方式采取什么形式?

答:今年仍采取集中招录和分散招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次笔试,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二十三、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招聘公告附件2《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54644619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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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春节补贴政策(最新通知)

2024-01-18,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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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部分困难家庭及民政对象发放节日临时补助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部分困难家庭及民政对象发放节日临时补助,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及补助标准

1.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节日临时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上述对象如同时符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退役军人局享受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对象有关要求的,其补助标准就高享受,不得重复发放。

2.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的家庭(已享受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不在此范围)。节日临时补助标准为1人户700元/户,每户家庭人数每增加1人,增加100元,即2人户800元/户,3人户900元/户,以此类推。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安排列支。其中,区级财政每户承担100元,其余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3. 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标准为人均460元,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

4. 对市、区民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对象给予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18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实物补助80元),按原渠道由市、区财政列支。

5. 对在市、区救助管理站滞留的对象,给予春节期间节日伙食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按原渠道由市、区财政列支。

6. 对长年累月坚持义务为社会救助孤老等对象服务的包户组成员进行节日慰问,并赠送少量慰问品(如同时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户组成员的,慰问品不重复赠送),标准按每人300元掌握,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要高度重视节日临时补助工作,统筹落实好各类救助帮困措施,确保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帮困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其他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可统筹安排资金酌情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二)加强资金管控。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保证资金使用规范有效。上述对象节日临时补助中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同时,上述第1、2类对象的节日补助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三)加强统计汇总。以上补助措施原则上在春节前全部落实到位。有关发放情况及时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汇总统计。请各区民政局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汇总数据报送市民政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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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春季高考招生日程安排表

2023-12-06,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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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工作内容
2023年12月上旬各校上报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12月底各校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招生计划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024年1月6日前各校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2024年1月6日-8日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2024年1月下旬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2024年2月中下旬符合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024年2月22日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
2024年2月23日-24日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2日-3日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2024年3月6日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2024年3月6日-12日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3月13日-14日考生按照春招实施办法的相关录取规则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2024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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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11月25日-26日开考

2023-11-20,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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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美术设计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进行。

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下载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仔细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入场验证并按规定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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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前提示

2023-11-15,全文共 2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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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美术设计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进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

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下载时间安排如下:

请考生务必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不需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涂改。

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仔细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入场验证并按规定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将手机放于家中或交送考家长、老师保管。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炭笔、削笔刀、普通橡皮、画板(尺寸不超过

45cm×60cm)、画笔、颜料、洗笔桶、调色盒(纸)、画具箱(建议尺寸不超过

40cm×20cm×20cm)等必需的考试用具。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定画液、画架、小板凳、九宫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纸、电吹风、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文具、参考资料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凭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未经监考员同意,考生不得变动考试座位,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考场。

4.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纸(即画纸)指定位置用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分别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将条形码贴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带姓名的条形码①贴在作画面左上方指定方框内,条形码②贴在作画面右上方指定方框内)。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错误粘贴条形码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贴有条形码的一面作画。不得在答题纸上喷涂任何上光、固定材料或其他喷剂。不得在答题纸任何位置上用线条、明暗、色彩做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不得在答题纸上打格子;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处理。

6.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一并交出,不得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色彩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内,考生不得外出换水。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交换答题纸,不得撕毁答题纸,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画,须待监考员整理、核对试卷和答题纸无误后,在监考员指令下离开考场。

10.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毛笔、墨汁、砚台、毛毡(无界格)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小板凳、九宫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纸、电吹风、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文具、工具书、参考资料等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凭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未经监考员同意,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时须将试题、试卷、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4.考生在拿到试卷及二维码后,首先应检查试卷是否完好,二维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考试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相符,无误后在试卷左上角“粘贴二维码处”粘贴二维码,在“姓名及准考证号签名处”工整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凡因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错误粘贴二维码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贴有二维码的一面书写。不得在试卷任何位置上做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处理。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任意更换座位,不得在试卷上画界格。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交换、损坏试题、试卷、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书写,须待监考员整理、核对试题、试卷和草稿纸无误后,在监考员指令下离开考场。

8.前往考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的轨道交通:地铁12、15号线桂林公园站。

9.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0.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请各位考生按照考场规则和要求,诚信考试。预祝各位艺考生旗开得胜,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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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

2023-10-09,全文共 8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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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考报名即将启动,有什么注意事项?上海教育局发布高考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一起来看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

1.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包含哪几项考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以下考试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报名:

(1)春季考试(2024年1月举行)

(2)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简称“1月份外语考试”(2024年1月与春季考试同时举行)

(3)专科自主招生考试(2024年3月举行)

(4)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2024年5月举行)

(5)秋季统一高考(2024年6月举行)

(6)2024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3年11-12月举行,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

(7)2024年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3月举行)

凡有意参加上述一项或几项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此次报名。各项考试时间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2.还有哪些类型的考生必须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

除第1问中需要报名的考生外,还有以下类型考生需要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

(1)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的考生;

(2)不参加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含外语及竞赛保送生、六部委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英才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的考生;

(3)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学生;

(4)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高职贯通”)、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的有关学生。其中,中本贯通考生须参加三校生高考。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否需要在本次报名?

不需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相关报名工作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发布信息。

4.考生参加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上海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四)其他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的非上海市户籍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5.哪些人员不能参加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7.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也可以在秋季统一高考(含1月份外语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选择一项进行报考。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选择了秋季统一高考,方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若选择三校生高考,则不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8.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9.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10.本市户籍非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能否报考三校生高考?

不可以。

11.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

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12.春季考试的报名录取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何要求?

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应届高中毕业生如以上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有不合格科目者,不可填报春季考试志愿。

13.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如何进行?

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4.网上报名何时进行?

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在10月16日-19日(每天8:00-21:00)、10月20日(8:00-16:00)。届时,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自行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在报名主页面上下载《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上的流程指导进行报名。

15.网上报名系统对浏览器有何要求?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Chrome浏览器。

16.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不需要。考生须记住初次登录报名网站时所用的登录密码,再次登录报名网站只需点击“老用户”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考生勾选一项或多项考试只需注册一次。

17.网上报名忘记密码怎么办?

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页,选择登录,点击登录按钮右侧“忘记密码”,根据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找回密码。

18.网上报名时系统提示无照片的考生后续如何进行补拍?

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照片不符合标准,均须于2023年10月28日-11月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期间,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前往虹口区新市南路498号(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电话:4008205307、8008205307)进行照片补拍。

19.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2023年10月26日-28日期间根据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所提供材料均需根据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20.考生如何进行网上付费?

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

第一次网上付费(2023年10月30日-11月1日),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二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勾选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

第三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专科自主招生并填报志愿的考生(春季考试已录取考生除外);

第四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

第五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三校生高考并填报志愿的考生。

报考不同考试项目的考生须在不同时段根据要求缴纳所选定考试项目的报名考试费。

21.各类考试项目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专科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另行通知),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体类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22.考生如何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若在付费当日22:30前申请退费,可直接点击网页上的“退费”项,退款将于当日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若非付费当日申请退费,则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

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的考生,若因被前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等项目录取而未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可于2024年8月指定时间段内登录系统填写考试费退款申请,退款将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23.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本次高考集中报名的,是否还有补报名机会?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错过本次高考报名,本市于2024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初,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24.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的网上报名个人信息是否可以修改?

在2023年10月20日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前,考生在报名表中所采集信息及勾选的考试项目等信息如需修改,可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报名网站后进行修改(请务必记住网上报名流水号及登录密码,网上报名流水号可用于忘记账号密码后找回)。

25.高考报名后,若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进行信息更正?

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更正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两次补报名期间(2024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4年1月9日,第二次是2024年6月10日。具体时间段安排以各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26.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各统考类别是否可以兼报?

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6个艺术类专业统考中选择一类进行报考,六个类别之间原则上不得兼报。选择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可兼报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请考生在勾选考试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信息确认并完成网上付费,不得修改和增选统考考试项目。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安排,届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相关公告。

27.报考本市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不同方向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生可以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中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的不同方向参加相应方向的专业统考。

同时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由于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相同,仅参加一次考试即可,考试费按考试科目收取。

28.报考本市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舞蹈类专业统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和舞蹈即兴三个考试科目。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期间勾选舞蹈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还必须对所报舞蹈种类进行选择(包含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仅可选择其中一个)。

29.报考本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音乐类专业统考共分为三类,即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其中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表演类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

音乐类(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任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任选其一,75分)。报名期间勾选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必须勾选主项和副项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此外,考生还必须对声乐科目的声乐类型和器乐科目的器乐类型进行选择。

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四个科目。考生须对声乐科目的声乐类型进行选择。

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四个科目。考生须对器乐科目的器乐类型进行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的考试科目涵盖了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试科目,因此考生仅需在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三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考。选择了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类别的考生会同时根据不同科目分值折算获得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试成绩。

30.报考戏曲类联考应注意什么?

参加戏曲类联考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勾选戏曲类联考选项,此项勾选仅用于信息采集,实际联考报名详见戏曲类联考组考院校相关信息。

31.除艺术类统考和戏曲类联考外,报考艺术类院校的校考应注意什么?

参加艺术类院校校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也须在报名期间勾选艺术类校考选项,此项勾选仅用于信息采集,实际校考报名详见招生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校考专业、招生要求、校考组织及合格证发放等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最新要求为准。

32.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什么?

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体育类专业统考。选择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继续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通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个人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网上付费。

33.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体育考生还有其他何种考试招生方式?

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体育考生还可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具体报考要求和考试安排请关注2024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

根据教育部相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要求,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招生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34.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可用于哪些类型的招生录取?

以上考试成绩只能用于2024年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

考生如果仅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需要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如需报考秋季高考中体育类专业,则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

35.报考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相关艺体类专业,是否需要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不需要。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本次报名中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仅用于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

36.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是否还要单独报名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

不需要。由于1月份外语考试的成绩即作为2024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成绩,参加春考的考生,相当于同时获得了春考外语科目成绩和1月份外语考试成绩。因此在报名系统中勾选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再勾选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

37.考生如何获取准考证?

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至报名所在区招办领取准考证。

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所报院校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报考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38.哪些考生需要参加招生体检?

所有报名参加2024年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024年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39.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咨询何时举行?

为了让考生了解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相关政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3年10月14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40.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

报名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及“上海国子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35367070、962066(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进行咨询,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学校也会为考生提供相关咨询帮助;考生也可点击报名页面下方的QQ图标进行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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