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上海春季高考招生日程安排表

2024上海春季高考招生日程安排公布。考试时间为1月6日-8日,成绩1月下旬公布。具体招生日程安排如下:

2023-12-06,全文共 407 字

+ 加入清单
时 间工作内容
2023年12月上旬各校上报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12月底各校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招生计划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024年1月6日前各校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2024年1月6日-8日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2024年1月下旬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2024年2月中下旬符合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024年2月22日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
2024年2月23日-24日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2日-3日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2024年3月6日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2024年3月6日-12日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3月13日-14日考生按照春招实施办法的相关录取规则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2024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更多相似推荐

2024上海春季高考车成绩将于1月23日公布(附查询官网)

2024-01-09,全文共 199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春季高考成绩将于1月23公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于1月8日顺利结束。

考试成绩将于20244年1月23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一网通办”PC端(zwdt.sh.gov.cn)和“随申办”移动端查询成绩。

相关推荐:

上海春考志愿什么时候填2024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科技节上海欢乐谷门票半价

2024-05-15,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科技节上海欢乐谷门票半价

图虫—1105504825199951887

活动时间:2024年5月17日—5月19日

门票优惠:

成人票原价260元,现价130元

具体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林湖路888号

开放时间:9:00 ~ 21:00

购票流程:

点击进入“上海欢乐谷”公众号,点击下方“购票办卡”栏目中的“我要购票”,进入此页面进行购票

景点介绍:

①2009年9月12日,上海欢乐谷建成开业;2014年7月,上海欢乐谷二期“欢乐海洋主题区”开放;2016年暑期,上海玛雅水公园2期“魔力水城”正式对外开放。上海欢乐谷全园占地面积65万平方米,拥有100多项体验项目,上海欢乐谷全园共有七大主题区:阳光港、欢乐时光、上海滩、香格里拉、欢乐海洋、金矿镇、飓风湾。

②2012年5月,上海欢乐谷被评为“国家AAAA旅游景区”;2012~2016年,上海欢乐谷连续五年荣获“问鼎旅游行业大赏”年度最受欢迎景区,上海欢乐谷位于上海西南部的松江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内,距上海市中心区40千米,离虹桥国际机场25千米、浦东国际机场68千米。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春季社会招聘启动

2024-04-19,全文共 295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农商银行2024春季社会招聘启动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上海农商银行

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

全国首家在农信基础上改制成立的省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21年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总行普惠金融部微贷中心

市场团队负责人

授信审批岗

小微客户经理

授信检辅岗

人力资源岗

工作地点:青浦徐泾、浦东康桥、虹口

理财经理/私行客户经理

上海地区各分支行

湘潭县支行

浙长三角示范区支行

昆山支行

网申方式:

PC端

登录上海农商银行官网,点击菜单栏“人才招聘’,进入招聘官网查看对应岗位并投递简历

移动端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对应岗位并投递简历

应聘者需满足不属于上海农商银行规定的亲属回避对象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F1比赛期间上海地铁管控措施

2024-04-19,全文共 225 字

+ 加入清单

2024f1中国大奖赛于4月19日~4月21日,将在上海国际赛车场举行。赛事期间,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上海地铁11号线上海赛车场站将采取出入口管控措施

赛事期间每日08:30至15:00时间段内,上海赛车场站车站8个出入口均开启,1、2、7、8号口实施“只出不进”的管控措施,进站乘客可从3、4、5、6号口分散向两侧站厅进站。

赛事期间每日15:00至22:00时间段内,上海赛车场站车站8个出入口均开启,5、6、7、8号口实施“只进不出”的管控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以及报名时间安排

2024-04-12,全文共 2456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幼儿园招生将于5月9日开启,

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5月9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沪教委托幼〔2024〕1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进一步规范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做好本市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

各区根据全市入园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实施“一网通办”,方便幼儿家长,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

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入园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因地制宜

各区根据本区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班服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内容

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

1.信息登记

2024年,全市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入园信息登记。期间,各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

2024年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②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③外籍:护照。

(3)登记方式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①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②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③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各区在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监护人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2.报名验证

适龄幼儿监护人在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区入园政策规定的报名验证时间段内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按照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区的入园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期间,各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园申请。具体申请和安置办法由各区根据区域工作实际制定。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政策。

3.录取通知

各区根据本区各园所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6日,各区公布适龄幼儿入园政策。

2024年4月16日—4月21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2024年5月9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2024年7月15日前,各区基本完成录取工作,并向被录取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适龄幼儿入托工作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慎推进工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掌握本区工作实际,充分研判资源配置与本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匹配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二)做好组织培训,加强安全防范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场所和时间。加强入园工作期间线下服务点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公开招生信息,做好咨询服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各区入园政策和相关信息,包括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特殊需求幼儿(含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幼儿、特殊幼儿等)的入园办法。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察机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4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闵行区卫生人才春季招聘公告

2024-03-30,全文共 391 字

+ 加入清单

20家公立医疗机构,300+岗位!可申请事业编、人才公寓,有专项奖励扶持,闵行区卫生人才招聘等你来!

闵行区卫生人才春季招聘开始啦!闵行区卫生健康系统300余个工作岗位,涵盖医、护、药、技、研究等多个专业,覆盖二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快来看看有适合自己的岗位吗?

符合条件的人员专属福利

可申请事业单位编制,可申请租住闵行区卫生人才公寓,可享受闵行区卫生人才引进和使用专项奖励扶持政策

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医疗卫生类相应学历。

2.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需取得上海市或其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方法

即日起至4月20日,应聘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简历、邮寄纸质简历或网上填报等多种方式报名,投递方式详见招聘明细。

岗位信息

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下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表(小学+初中)

2024-03-28,全文共 737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表(小学+初中)

日期内容
3月28日公布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4月7日各区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4月12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3日至14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4月15日至26日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26日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15日至28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28日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5月7日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5月8日至12日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2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5月13日至15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8日至21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至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2日各区可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5月22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5日至26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推荐阅读:最新2024上海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方案公布附实施方案详情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2024-03-28,全文共 1320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1.公布招生简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联合办学单位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8日至5月10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3日至5月15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7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20日至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各区可于5月22日组织验证,5月23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2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展开阅读全文

最新2024上海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方案公布附实施方案详情

2024-03-28,全文共 6716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基〔2024〕10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本部门、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各项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区要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进行在线报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4月7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公办小学验证。5月18日至5月21日,开展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6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15日至4月26日,各区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各区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6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26日。

3.初中入学方式。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须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教育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联合办学单位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8日至5月10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3日至5月15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7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20日至5月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各区可于5月22日组织验证,5月23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2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招生政策问答。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2.本辖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信息。

3.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教学设施设备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等。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5.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

6.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7.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线咨询方式、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4月13日至4月14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指导与监督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开展督导检查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市级层面适时开展检查,进一步督促区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完善监察机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五)实施核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海城投春季招聘水务专场

2024-03-28,全文共 872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城投2024年春季招聘水务专场

一、企业简介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上海城投集团,2014年7月18日挂牌成立,从业人数近9000人,是全国单体城市综合水处理能力最大的企业之一

二、招聘岗位

给水业务管理岗

招聘人数:9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

给水业务方向:给排水、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工程管理方向: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建设管理岗

招聘人数: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

更新改造管理方向:环境工程、给排水等相关专业

土建设施管理方向:土木工程、给排水等相关专业

建设安全管理岗

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电气技术岗

人招聘人数:3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自控技术岗

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

机械技术岗

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机械类等相关专业

管网管理岗

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给排水、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工艺环保岗

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给排水、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研发岗

招聘人数:2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给排水、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合规风控岗

招聘人数:3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法律、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水厂运行工程师

人招聘人数: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理工科专业优先

调度员

招聘人数: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给排水、环境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水厂/泵站运行工

人招聘人数:24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专业要求:理工科专业优先

供水服务代表

招聘人数:17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理工科专业优先

阀门工

招聘人数:4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专业要求:理工科专业优先

三、招聘流程

投递简历、线上测评、笔试、面试、offer发放、体检及学历鉴定、录用

职位有限,招满即止,请尽早投递!

四、福利

行业竞争力薪资水平、六险三金、午餐便利、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疗休养、年度体检、节假日福利

五、报名

网申时间:即日起--4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中考日程安排表(考试+分数线+录取)

2024-03-22,全文共 1219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2024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公布,6月15日-17日考试,7月9日公布中考成绩、及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4月底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章程

初中学校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2

5月11-31日

中职校自主招生面试或专业测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

3

5月18-19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

4

5月18-19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5

5月下旬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区招考机构)公布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

6

525-26日,

6月1-2日

高中学校组织校园开放日(各高中学校于5月20日公布具体开放时间)

7

5月31日前

学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

8

610日前

初中学校完成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及公示

9

6月15-16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综合测试笔试、道德与法治)

10

6月17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

11

6月18-21日

自主招生录取(含高中自主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网上填报

12

6月22-23日

自主招生录取(含高中自主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书面确认

13

626-27日

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4

7月1日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5

7月1-5日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公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

16

7月9日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7

7月10-11日

成绩复核申请

18

7月12日

成绩复核反馈;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名单

19

7月14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各专业(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开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各专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开通随迁子女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

20

7月15日

市教育考试院开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1

7月18日

区招考机构公布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开通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高中学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22

7月19-21日

高中阶段学校征求志愿录取

23

7月22日

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备注:

1.以上招生日程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历史科目考试对象主要为初二学生及其他考生。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中考日程安排介绍

2024-03-18,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4月底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章程

初中学校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2

5月11-31日

中职校自主招生面试或专业测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

3

5月18-19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

4

5月18-19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5

5月下旬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区招考机构)公布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

6

525-26日,

6月1-2日

高中学校组织校园开放日(各高中学校于5月20日公布具体开放时间)

7

5月31日前

学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

8

610日前

初中学校完成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及公示

9

6月15-16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综合测试笔试、道德与法治)

10

6月17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

11

6月18-21日

自主招生录取(含高中自主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网上填报

12

6月22-23日

自主招生录取(含高中自主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书面确认

13

626-27日

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4

7月1日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5

7月1-5日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公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

16

7月9日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7

7月10-11日

成绩复核申请

18

7月12日

成绩复核反馈;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名单

19

7月14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各专业(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开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各专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开通随迁子女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

20

7月15日

市教育考试院开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1

7月18日

区招考机构公布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开通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高中学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22

7月19-21日

高中阶段学校征求志愿录取

23

7月22日

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备注:

1.以上招生日程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历史科目考试对象主要为初二学生及其他考生。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海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春季专场招聘公告

2024-03-16,全文共 1007 字

+ 加入清单

2024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春季专场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区属企业员工招聘管理的要求,根据《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区国资委拟于近期举办2024年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春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15:00-2024年3月22日24:00

02招聘岗位

共推出岗位143个,招聘203人

03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04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

2024年3月15日15:00-3月22日24:00期间,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右上角“导航”菜单,查看职位信息并进行网上申请。

(注:求职者仅限报一个岗位,若报名两个岗位及以上,以最后一次投递的为准。)

现场报名

2024年3月17日(周日)8:00-12:00参加2024年嘉定区春季综合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

地点

上海市嘉定体育中心 (新成路118号)

网上已报名的视为已报名成功,若企业通知需去现场的,以企业通知为准。

2、统一笔试

笔试由区国资委统一组织,由各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岗位限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后续通知为准

3、确定面试名单

1.参与笔试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2.无需参与笔试的岗位,由国资委确定面试形式。原则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均需参加统一面试,特殊一线岗位除外。

4、组织面试

招聘单位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集中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5、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笔试及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6、政审

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7、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对通过政审的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确定录用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区国资委。

9、公示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区国资委及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10、聘用

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组织到岗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春季招聘公告(上海有岗)

2024-03-13,全文共 1677 字

+ 加入清单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春季招聘公告(上海有岗)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农银投资”)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持有债转股业务、特定区域股权投资业务以及私募资管、私募基金等业务牌照。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综合化、定制化、专业化的股权类金融服务方案。

农银投资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农业银行集团”的初心使命,主动融入国家和集团重大发展战略,积极稳妥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在助力实体企业降杠杆、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化解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维护金融稳定,规范参与企业公司治理、助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发展水平稳居同业前列。截至2023年末,农银投资累计签订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342个,累计落地债转股项目308个,投资规模累计3230.72亿元,充分展现了国家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的责任与担当。

农银投资在全力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青年人才培养,致力为每一位投身金融事业的优秀人才提供施展才华、发挥潜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我们热忱期待与您携手同行,共创辉煌!

一、招聘需求(10人)

1.投研岗:主要从事债转股投资业务及配套融资业务,开展债转股相关行业研究工作。

2.党建岗:主要负责推动落实公司党建相关工作部署,开展党建各项工作,承担文字材料起草、党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管理等工作。

上海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境内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其中,境内院校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届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开拓创新、研究分析、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71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8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5.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从业人员的有关要求,以及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应聘条件和具体要求见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s://career.abchina.com.cn)职位详情。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2.笔试

3.面试

4.体检

5.签约录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s://career.abchina.com.cn)或“中国农业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注册、填写简历、选择职位并投报简历。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坚持诚信原则,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我司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各项招聘安排以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s://career.abchina.com.cn)及“中国农业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者持续关注。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我司将通过农行招聘网站站内信和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笔面试人员后续流程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应聘者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务必及时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更新,以确保通信畅通。

5.职位投报成功后再编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的内容,将不会同步更新已投报完成的简历信息。如需修改,请在“我的投递”中取消申请后重新投报。

6.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司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7.咨询方式:hrtz@abc-inv.com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最新政策

2024-02-28,全文共 7348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坚持育人为本、科学公平的原则,现就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程序,践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托市、区两级中招信息平台,统一程序,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评价工作

(一)学业评价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计分,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考试方式和分值

(1)语文和数学2门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均为150分,时间均为100分钟。

外语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听说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满分140分(含听力25分),时间为90分钟(含听力);听说测试满分10分,时间为10分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满分30分,日常考核满分30分。统一考试采用开卷笔试方式,时间均为40分钟。

综合测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0分。其中,闭卷笔试包括物理试题满分70分、化学试题满分50分,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5分,包括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5分,分科分场进行,时间均为15分钟。

(2)体育与健身科目满分30分,其中日常考核满分15分,统一考试满分15分(具体组织安排等另行发布)。

2.考试组织与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综合测试的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其中,学生可参加2次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成绩计分。

命题要基于课程标准,参照教学基本要求,体现各科目学科特点,着眼于对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既要突出能力导向,又要注意一定的覆盖面;要符合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贴近社会,重视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卷结构应简明合理,题量适当,难度保持稳定。

(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3号)开展。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需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三、招生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24年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有效成绩。

中招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批次。自主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划定同一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述批次志愿填报均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进行。

(一)招生计划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全市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对各区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统筹。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编制本地区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班级学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

各类招生计划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由市教委统一部署,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实施,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等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开展招生录取。未经允许,所有招生学校不得在当年度学业考试前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测试或变相测试。各招生学校须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学校予以公布。

自主招生录取类别及顺序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可兼报上述四个类别,前三个类别只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签约预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不含中职校自主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实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

(1)计划编制

2024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10%;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继续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招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对学生综合能力、志趣特长等进行综合测试,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自主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通过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可以兼报)。

该类别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全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总数的15%,招生计划由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区和学校项目申报情况、项目发展需要、项目特点等进行总体统筹评估后下达。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做好自主招生的实施,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足额签约预录取。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市教委另行发布。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1)计划编制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非上海生源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2)招生录取

国际课程班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时间和程序,由招生学校自主进行报名、考查,统一进行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国际课程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参照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办法执行。

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下同)类型,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

(1)计划编制

2024年稳步扩大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试点专业范围。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中,用于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约占总量的25%。中职校自主招生类别的计划由市教委统筹后下达,其中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25%。

(2)招生录取

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可同时兼报。中本贯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中职校提前招生均须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其余类型可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是否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学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对于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专业,须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中本贯通可以填报2个平行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可以填报5个平行志愿,中职校提前招生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

中本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学校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三)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2024年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类别和顺序为:“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学生可兼报上述两个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须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满分50分)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结合本校育人目标,以《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以下简称《纪实报告》)为主要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关注过程性和参与性,不强调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即由初中学校赋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

《纪实报告》不完整或缺失情况的学生,由其中招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和相关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给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赋分。

各初中学校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评价工作方案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初中学校予以公布。评价结果和赋分情况须公示,并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区”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学生均可填报1个志愿。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区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各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地理方位和资源分布等因素,由市教委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将根据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后下达。

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具体条件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确定后予以公布)。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法。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初三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学生填报资格由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20%,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以均衡、随机为原则自行制定。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上报,市教委结合各区教育资源分布、人口流动等情况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符合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资格的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后下达。“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要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统一招生录取指由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的招生方法,包含“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该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部署,各区招考机构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普通高中、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中职校可按专业、大类或学校进行招生。

1.计划编制

高中阶段学校编制统一招生录取计划,需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市教委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区学生分布情况,对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进行调整平衡后下达。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报市教委备案,不得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

2.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各区招考机构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至15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招考机构负责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民办普通高中如在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所在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本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中职校招生学校(部分专业除外)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可停止本年度招生,相关学生由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负责调整录取。

(五)其他招生工作

1.特定学校招生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以及经市教委同意的其他学校,须制定直升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直升录取学生名单须于2024年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和所在区招考机构,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

(2)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学校,须制定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录取学生名单于2024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2.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

各区教育局须于2024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填报就读意向,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就读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入学;对于意向进入中职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职校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招收的持外国护照入学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的学生不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不参加各批次招生录取。

3.政策性照顾项目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中招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政策,严格执行加分及同分优待资格核准和公示制度。2024年中招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具体项目及分值等见附件1。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学校须严格核准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每级核准部门和学校均须对相应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确认的一律取消其照顾资格。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项,不予累计。

4.初中毕业生升学和生涯发展教育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和生涯教育工作体系和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升学与生涯教育指导的研究,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途径。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宣讲、咨询等各种途径与方法,向学生宣传有关招生政策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有关信息。初中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生涯教育课程、组织好相关活动,促进学生对高中阶段学校的了解,拓展学生对社会分工、职业角色的体验与认识,使学生初步形成生涯规划意识与能力。

四、管理和监督

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切实做好中招政策和信息的公布公示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各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途径及时公布公示中招政策和信息。具体公布公示的要求见附件2。

强化中招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实行各级招生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对于在招生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招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相应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按其情节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由上级主管部门记录在案并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中招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招生监督机构的作用,各级招生单位要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加大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资格、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岗位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依规。完善中招录取结果的市、区两级核查机制。

五、有关说明

1.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文。

2.2024年本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评估工作另行发文。

3.2026年中招起,“少数民族学生”加分条件将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中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录取时加5分。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春季招聘

2024-02-22,全文共 1089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公益社工招贤纳新 职等你来

如果你热心于公益事业,经常化身为志愿者;如果你想让社工专业知识有用武之地,用爱心加持,把情怀变为现实;如果你希望助人自助,实现自我成长,用微光点亮幸福生活;那么,欢迎加入我们!

我们是谁

公益社工成立于2007年9月,是一家扎根于社区,积极响应社区需要,提倡社区参与和社区关怀,并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的5A级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事务所成立至今,服务已覆盖了浦东新区36个街镇,并扩展至嘉兴、海宁、常州、无锡、昆山等长三角周边城市。

机构由社会工作专家领衔、专业社会工作者组成,聚焦社会救助、优抚关爱、家庭与儿童等实务领域,承接各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除直接服务项目外,依托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的资源共享,在社会工作督导、社会组织托管运营、研究与培训等方面同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实现社会工作实务与研究相结合,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热招岗位

1、家庭/救助社工 5人

工作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

岗位职责:

·项目开展与实施,包括个案、小组、社区等活动的开展;

· 项目文档的撰写和管理;

· 项目资源链接;

· 完成各阶段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 项目主管交予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资格:

· 认同公益组织的专业理念和专业使命;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心理学专业或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含应届毕业生);

· 待人真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活动的能力;

· 热爱社会工作职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 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悉掌握Office软件操作。

薪资待遇:

5500-7500元/月(税前)

可享五险一金,意外保险,年度体检、节日津贴、机构团建、带薪年假、年终奖励等。

2、实习生 若干

工作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江省海宁市

岗位职责:

·协助项目社工组织开展各项服务;

·每月对服务对象家庭进行入户探访及电话访谈;

·完成项目相关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项目组交予的其他相关事务或工作。

任职资格:

·至少3个月的连续实习期,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投入到工作中;

.认同公益组织的专业理念和专业使命;

·热爱公益活动,能吃苦耐劳;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高;

·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悉掌握Office软件操作,对公众号推文编辑有一定经验。

简历投递

1、邮箱投递

有意者请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gysw407@126.com,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1-68747937*0(闵老师)

18317069256(苑老师)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书房路629弄8号407室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4年行政管理人员(春季)招聘启事

2024-02-02,全文共 1222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4行政管理人员春季招聘启事

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深入推进“多语种+”办学战略和以“跨、通、融”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卓越国际化人才,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若干名,欢迎有意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与师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

3.文字功底扎实,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文基础;

5.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条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执行力;

7. 应聘者应于2024年8月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8.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9. 其他岗位要求:

二、相关待遇情况

1.录用方式:招聘人员为企业聘用,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福利:与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社会保险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待遇: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新聘人员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录用后学校协助为符合上海市落户政策的人员完成相关落户手续。

4.工作地点:主要为松江校区,部分岗位为虹口校区(具体校区视岗位而定)。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采用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zhaopin.shisu.edu.cn)(需先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投递意向岗位。

3. 请在系统内填写完整的个人简历(简历中相关个人信息、学历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完整的视作放弃应聘)。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应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进入笔试、面试、实习等环节。

五、考察流程及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管理岗位招聘工作分为笔试、面试、实习、思想政治情况考察、公示等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学校会通过联系邮箱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renshi@shisu.edu.cn(简历请至上海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投递,邮箱不用于接收简历)。

联系电话:021-67759315 余老师

上海外国语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174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2024招聘公告,1月21日前可报名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招聘公告。

招聘类型包括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和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招聘等3类。

求职者请于1月21日24时前,点击此处投递简历。

如对招聘内容和报名方式有疑问可发电子邮件至hr@shfe.com.cn咨询。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体育生高考政策)

2024-01-05,全文共 2852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本市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报名条件及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及考试项目、志愿报名及其他说明等。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24年上海市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3〕22号)规定,符合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已在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

2.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报考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

(二)网上咨询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3月2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站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三)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

时间安排:2024年3月3日(星期日)9:00-15:00

确认方式: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在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及补报名时勾选并拟参加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包括参加统考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项目确认后不再修改,考生须按照确认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参加统考。

完成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须同时进行网上付费。逾期未确认或确认后未付费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考。

2024年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自行下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以便了解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及体育竞赛规则。

三、考试

(一)文化考试

参加2024年上海市秋季统一高考。具体安排以市教育考试院(二)专业统考

(二)专业统考

时 间:

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 身体素质考试)

2024年3月17日(星期日, 专项技术考试)

地 点:

上海体育大学(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含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均须参加专业统考。所有统考项目均按该项目的体育竞赛规则执行。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准时参加专业统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专业统考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

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总分值为100分。

(1)身体素质考试:

含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三门科目(考生每门科目均须参加,每门科目满分25分,共计75分)

(2)专项技术考试:

含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等十门科目。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具体的科目(考生每人限选一门科目,满分25分)。

2.准考证下载

时 间:2024年3月11日-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方 式: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三)其他

除体育类专业统考外,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另行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完成考试报名和缴费手续,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具体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考生若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各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录取(包括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

四、考试成绩及合格线公布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统考四门总成绩,确定本市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并于2024年4月下旬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的“成绩查询”入口开放统考成绩查询。届时,网站还会公示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开放成绩查询次日,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操作办法成绩查询开放前予以公布。

从2024年起,本市体育类统考将不再寄送纸质成绩单,考生最终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查询的成绩为准。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纸质成绩证明,成绩复核结束后可登录“一网通办”—“教育专栏”,申请开具体育类统考成绩的证明,具体操作办法成绩查询开放前予以公布。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体育类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普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普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2024年体育类专业在本科艺体类批次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中进行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组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有关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各招生院校根据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六、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配合兴奋剂抽样检查。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考生,一旦查实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所有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考前公布的考试要求,按照规定流程参加考试。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日程信息来源:上海教育考试院官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