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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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个税退税办理指南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024-02-05,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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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个税退税办理指南

一、退税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二、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二)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三)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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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2024-05-27,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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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城乡居民新生儿院内参保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在医院内填写《清远市院内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登记表》——在2个工作日后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缴费操作。

缴费流程:粤医保首页—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转跳至“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参保地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他人缴费”—输入孩子姓名〔xxxx(母亲姓名)之子/女〕、选择“其他个人证件”、输入临时医保编码获取缴费信息进行缴费操作。

提醒:新生儿参保登记信息非实名制,办理入户后要及时到医保服务窗口更新参保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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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2024-05-21,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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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在本市缴存公积金或者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以及在签订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二是在本市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单位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6个月)以上,自愿缴存人员应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三)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四)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五)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注意: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必须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

(二)所购住房用途为别墅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五)所购住房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

(七)申请人及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交易的住房;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及风险管理的要求拟定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计算标准,经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二)实际可贷额度应根据账户余额倍数标准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1.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公积金账户有销户后重新开户情形的,除因合并销户、外部转出销户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外,其余情形不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

2.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三)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应加强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查。

(四)贷款以二手房作为抵押物的,由贷款受委托银行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出具符合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并应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较低者作为抵押物价值。

(五)申请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

(六)房屋套数认定

1.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以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房产套数为准。

2.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信息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名下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三、贷款期限

(一)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

(二)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

(三)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四)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一致。

四、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材料;

(二) 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过贷款业务系统上报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将贷款资料转交担保落实人员办理担保手续;

(五)贷款担保落实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业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六)公积金中心确定符合放款条件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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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残疾人证跨省办理+省内异地办理申请指南

2024-04-01,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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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残疾人跨省办理+省内异地办理申请指南

一、办理材料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5)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办理方法

1、现场办理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5)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它材料。

2、网上办理

申请人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人证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选择申请残疾类别。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2)受理。

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核实无误,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同时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果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评。

(4)经常居住地公示。

残疾评定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需由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户籍地审批、制证。

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6)残疾人证发放。

户籍地县级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

温馨提示:残疾评定费用、残疾人证邮寄费用、照片费用等原则上都是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听力障碍者,0~1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2~3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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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湖蝶湾水上冲关大赛报名指南

2024-05-25,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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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湖蝶湾水上冲关大赛报名指南

一、比赛时间

6月家庭专场:

周赛: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

月赛:6月22日

7月情侣专场:

周赛:7月6日、7月13日、7月20 日

月赛:7月27日

本次水上冲关大赛将在2024年6月、7月举行,6月为家庭专场,7月为情侣专场,大赛分为周赛与月赛。

二、比赛奖项

两大专场将于月赛阶段分别决出冠、亚、季军,并送出奖金与奖品!

冠军1名:可获奖金2000元以及价值3000元的神秘奖品一份;

亚军1名:可获奖金1000元以及价值2000元的神秘奖品一份;

季军1名:可获奖金500元以及价值1500元的神秘奖品一份。

每月奖金、奖品总价值一万元!

三、活动规则

1、参赛条件:活动每场周赛征集60组选手参与,并晋级20组选手参与月赛,若完成赛道的不足20组,则以实际组数晋级

家庭专场要求:家长与孩子共同参加,孩子年龄要求为6-12周岁;

情侣专场要求:情侣共同参加,情侣年龄要求为18岁周岁及以上;

2、报名时间:5月24日起开始发起征集,免费报名,名额有限,招满截止

3、活动地址:湖蝶湾水晶湖欢乐水世界

四、赛事福利

凡成功报名并到场参与活动的每组选手都可获得3张水晶湖欢乐水世界门票!

五、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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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阳山县高考爱心送考车辆招募报名指南

2024-05-22,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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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阳山县高考爱心送考车辆招募报名指南

一、活动时间:高考时间(2024年6月7日至9日)

二、招募对象:爱心私家车主及出租车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车辆手续合法,车况良好;

2、车主(驾驶人)有良好的驾驶经验和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必须保证高考日有时间参与,按照要求自觉完成接送考生任务;

3、参加送考的车辆必须听从车队领队指挥,车辆将统一张贴义务接送高考学生的标志车贴;

4、本次爱心活动属于自愿性公益活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安全事故及其对本次活动有不良影响的事项由司机自己承担,和活动组织者无任何连带责任;

5、参加活动的车主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四、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7日12:00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13922558250

联系人:唐生; 联系电话:13435285913

联系人:丘生; 联系电话:134352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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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2024-05-16,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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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申领【粤居码】(已申领的跳过此步骤)

第一步:扫码登陆“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搜索“粤居码”。

第二步:实名认证。点击【亮码】,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流程进行“微警”实名验证。

第三步:登记住址。点击【个人地址】,在【居住地址】后选择【新增】。经房屋屋主、管理人或社区民警确认,即完成登记。

第四步:设置经常居住地。点击【个人地址】,在居住地址点击【设为经常居住地】。

二、临时身份办理

1、登陆“粤居码”,首页点击“户政服务”

2、点击办理“临时身份证”进入办理页面

3、点击底部“智能导办”

4、查看所需资料,点击“网上受理”

5、填写信息,选择领取方式,签名确认办理后提交,缴费即可

相关阅读:清远市公安机关户政业务服务窗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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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办理指南

2024-05-15,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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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报告办理指南

1.下载“粤苗”APP

2.登录后点击“首页”→“儿童接种”→“入学查验”

3.绑定儿童

绑定儿童,可进行相关家庭成员的信息绑定,若已绑定,则可以直接点击查看对应儿童的查验报告。

4.查看查验报告

如已完成接种,则如左图所示

如未完成接种,则如右图所示

注意:如查验报告备注中提醒儿童未按程序完成某年龄的疫苗接种请尽快带儿童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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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广东接种过的儿童如何添加呢?

1、在首页选择【儿童接种】,进入儿童接种预约专区,点击【绑定儿童】,选择【自助建档绑定】方式进行添加。

2、自助建档绑定方式适用于既往未在广东省接种过疫苗的儿童,可通过自助建档建立临时档案,进行预约。

3、通过自助建档绑定的儿童,到门诊接种时,可点击【查看儿童接种档案】主动出示二维码,由门诊医生进一步确认建卡接种后即可显示接种信息。

绑定的个案信息有错误App上可以修改吗?

APP上无法修改个案信息,建议去最后一针接种门诊或附近的接种门诊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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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2024-05-13,全文共 4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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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小班90人、中班20人、大班1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小班210人、中班2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小班12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2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小班180人。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10人、大班2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小班9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小班150人。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小班90人、中班70人、大班65人。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110人。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小班180人、中班10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40人。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4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至5周岁能正常参加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区直属公办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武安街左八巷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新城18号区银泉路)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城B17号区银泉路)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1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2.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联湖花园15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峡山东路凤凰春天花园13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飞路碧桂园江与峸2期)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江与峸二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73号)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鹏翔·四季尚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清晖中路59号春江湖畔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春江湖畔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路40号碧桂园燕湖里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燕湖里和燕湖郡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清远市人民三路34号卧龙.五洲世纪城博文苑12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卧龙五洲世纪城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横荷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朝南维港天悦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朝南维港天悦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富强中路36号华以泰花海湾花园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华以泰清远花海湾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横荷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晖北路保利·奥体大都汇)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奥体大都汇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招生公告发布方式

5月13日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相应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在各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新生报名表》)。

>>2024年秋季学期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3)幼儿出生证明;(4)《新生报名表》。

2.报名程序:

(1)5月18日符合区公办幼儿园第一类招生条件的幼儿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各幼儿园于当天晚上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2)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园所,5月19日接受第二、三类适龄儿童报名,各幼儿园于当天晚上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3)具体的报名程序和要求请留意各幼儿园的招生方案。

温馨提示:同一日的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清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含花海湾园区):0763-3380176、0763-3389623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0763-3555803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0393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含大都汇园区):0763-3999228、0763-3999220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0763-3980212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0763-3993799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0763-3153056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13413570952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13927661608、15876350763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13824944488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八、各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注:因部分园所未有微信公众号,所以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的请关注清城区第一幼儿园的公众号;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的关注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公众号;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关注清远市新北江小学公众号;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关注清城区锦兴小学公众号;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关注清城区第二小学(原洲心街中心小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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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3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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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新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2.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分园区)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区认定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持证人才子女等);

3.具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清新区第一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二)清新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三)清新区第三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四)清新区机关幼儿园:小班1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五)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小班75人,中班30人,大班30人。

(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小班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三、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

本次学位申请采取现场提交资料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以及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等)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居住证;

4.幼儿及父母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需验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和提供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住房证明材料”的说明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四、招生地点

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2号;

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清泉路区三小旁;

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清新区28号区(工业大道西侧第二排,新宁路北面);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东二街12号;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71号,清新区第二中学旁;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32号,太和镇中心小学旁。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程序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登记情况,优先安排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若该类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该类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有富余学位,则在符合登记人数的幼儿中进行补录(若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3.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仍有富余学位,则由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优先安排学位申请表选择调剂的适龄幼儿。

(二)公开抽签办法

幼儿在幼儿园登记后领取编号,编号作为现场抽签时的凭证,实行一人一票,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张抽签凭证,抽中可同时获得入园资格,反之,即没获得入园资格。家长必须妥善保管编号,遗失不补。

六、招生程序

(一)现场报名:5月14日-

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45)。家长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申请表及资料交幼儿园保存,同时领取抽签编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材料不齐、虚假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

2.年龄不符合第一点招生对象要求的。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审核资料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5月19日,核实报名资料。

(三)资格公示:5月20日-5月22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四)公开抽签:5月23日上午9:00,现场抽签并公布结果。参加公证人员有: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代表1名、教育股代表1人,教职工代表2名,家长代表30人,幼儿园领导。

(五)公布录取幼儿名单:5月24日-5月28日,公示拟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拟被录取的幼儿名单。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六)体检:幼儿获得入园资格后,按照幼儿园的指引到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七)注册:6月3日-6月4日,家长凭户口簿及抽签编号、体检合格卡到幼儿园报名,逾期视自动放弃学位。

七、其他说明

(一)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分园)的招生工作在同一时间开展,每个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申请学位和提交申请资料,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同一名幼儿在两所及以上的幼儿园申请学位和提交申请资料,则直接定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请表上有是否愿意调剂栏,家长可自愿选择,若申请的幼儿园未被录取,在愿意调剂的幼儿园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录取,若愿意调剂的人员多于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三)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凡伪造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及入园资格,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咨询电话:

清新区第一幼儿园:0763—5815171、3161322

清新区第二幼儿园:0763—5822155

清新区第三幼儿园:0763—5828123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0763—5811375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0763—5899351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0763—5816493

投诉电话:

清新区教育局教育股:0763—5820852、5818789

清新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0763—5823747

附件: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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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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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在市区常住且符合市区就读条件,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截至到8月31日),尚未入读小学的儿童。已入读过小学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学籍不能重复建立,一经发现则退回学籍所在学校。

二、招生原则

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划分招生区域,明确学位登记类型和积分办法,市区各公办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根据招生规模,各学校从学位登记类型第一类开始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学位额满后,余下的登记类型将统筹调剂到其它学校。如学校学位不足,某一登记类型人数较多,无法全部招收该类型时,将根据该类型的积分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该登记类型未达到积分要求的适龄儿童则调剂到其它学校。

(一)学位登记类型

第一类:属英德市区户籍(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户口本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在英德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亲属在英德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英德市区(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

1.父母或本人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或者亲属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市区(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购房合同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完税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正规合同)、购房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英德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险齐全)满1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其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社保参保年限确定积分(以养老和医疗中参保年限最短的为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1年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

第五类:父母在市区拥有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土地使用证登记年份或购房合同签订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

父母小产权房界定(任一条件):

1.适龄儿童父母有不动产土地使用证。

2.适龄儿童父母有三个月以上水费或电费发票,购房合同、房款收据等证明材料,且缴款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小产权房界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亲属在市区拥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及房产查询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购房完税证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界定同第五类要求),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或能提供亲属证明(经派出所或村居委盖章),户籍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亲属关系和房产类型积分,直系亲属积10分,旁系亲属积5分,持房产证、购房合同、小产权房的分别积3、2、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类:在英德未参加社会保险或社保不满一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确定登记学校,按营业执照登记年份或劳务合同连续年限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6个月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

注意:

1.以房产登记学位,其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权必须是独有或与他人共同共有,已产权分割的,则不少于50%的产权。

2.房产查询证明打印的日期须为现场审核日期前两个月内。

3.积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学位登记办法

1.网络报名。6月19日-7月3日,家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ydyd.edubaba.cn/ydbm/stu进入网络报名系统。

先注册账号,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属区域学校,填写适龄儿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预报名成功后待现场审核。各学校不接受跨区域报名。

2.现场审核。7月7日-8日,市区各公办小学对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请家长及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校接受审核。学位安排与审核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根据现场人数合理安排时间。学校查验原件后,只收取复印件。未按时预报名和参加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安排学位。

现场审核确定的登记类型和积分为最终结果,学校根据此结果来安排学位,现场审核日期后补充的证明材料不作为学位申请的依据。

3.公布派位结果。各学校于8月26日前公布派位结果及报到方式,家长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审核及录取状态。因市区学位紧张,请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招生区域划分

(一)市一小

自北江边沿环城路至景园路、浈阳湖以南,仙水南路以东,英州大道南转盘、光弼路至滨江一线以北范围。

(二)英城街中心小学

裕光路以东,环城路至滨江一线以北,浈阳路以南范围。

(三)市三小

1.沿利民路、建设路、富强路至和平中路一线以西,浈阳路以北,梅花路以东范围;

2.仙水南路以东,浈阳路以南,裕光路以西,环城路与裕光路交界处至景园路、浈阳湖以北范围。

(四)市四小

1.英州大道以东,光明路以南,和平北路以西,教育路以北范围;

2.梅花路以东,教育路以南,沿和平中路、峰光路、建设路至利民路一线以北范围。

(五)市五小

1.英州大道以东,教育路以南,梅花路以西,浈阳路以北范围;

2.英州大道以西,浈阳路以北,茶园路以东,峰光路以南范围。

(六)市六小

1.英州大道至环秀中路一线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和平北路以西,光明路以北范围;

2.和平北路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教育东路接人民医院北门道路至滨江一线以北范围。

(七)市七小

1.金子山大道以南,茶园路以西,浈阳路以北,茶趣路至772乡道接金子山大道一线以东范围;

2.金子山大道以南,环秀中路至英州大道一线以西、峰光路以北、茶园路以东范围。

(八)市八一希望小学

沿仙水南路至浈阳路、茶趣路、772乡道一线以西范围。

(九)市九小

1.和平中路以东,教育东路接人民医院北门道路至滨江一线以南,浈阳路以北范围。

2.峰光路以南,和平中路以西,富强路以北,建设路以东范围。

(十)城北小学

金子山大道以北范围;

(图源:英德市人民政府,上同)

温馨提示:由于咨询人数较多,电话容易占线,为便利各位家长解答疑问,相关入学问题请优先查看《2024年英德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咨询电话:教育局教育股:0763-28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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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申领指南

2024-05-07,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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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在清远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车位并办理网签、备案,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购买人(注:购房人在政策实施期内只办理网签未办理备案的,在实施日期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可按照符合的对应补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财政补贴)。

(一)非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在清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每套按照30元/平方米补贴。

(二)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在清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且子女未满18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商品房合同备案日),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二孩、三孩家庭每套分别按照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补贴。

(三)一手车位购置补贴。在清远购买一手车位的家庭或个人,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1500元给予补贴。购置车位应缴纳契税额度低于1500元每个的,按照实际应缴纳契税额度给予补贴。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领补贴月份为2024年5月—2024年9月,本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一)非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所需资料: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及备案页;契税完税凭证;补贴对象身份证及银行卡。(系统上传原件资料)

(二)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所需资料: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及备案页;契税完税凭证;家庭户口簿或出生证明;补贴对象身份证及银行卡。(系统上传原件资料)

(三)一手车位购置补贴。所需资料: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及备案页;契税完税凭证;补贴对象身份证及银行卡。(系统上传原件资料)

四、申报流程

(一)通过“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操作简要流程:网上搜索访问粤财扶助平台→区划切换到清远市→在“项目申报”处找到→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若符合条件请点击”立即申报”→粤省事微信扫码登录→完善平台个人信息→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上传申报证明附件材料→提交)。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审核;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申报名单无误后由属地财政发放资金。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粤财扶助”平台上传申报材料。

(二)购房补贴以交易次数为补贴依据,即符合补贴标准的购房人一次性购买多套房产,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三)申请人购房后,2年内如解除网签、撤销合同、转卖等情况的,需全额退回相应补贴。

(四)补贴对象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除依法追回购房补贴外,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理,并将个人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阮工、邹工

电话:0763-3877317/省项目组技术电话020-88696500

(二)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3338792

(三)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5830933

(四)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2200700

(五)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4279216

(六)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6628341

(七)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7803442

(八)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8666500

(九)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8718082

温馨提示:请申报人根据购房所在辖区致电咨询对应的属地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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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阳山县教师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2024-04-29,全文共 3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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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阳山县教师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25名,岗位详见《2024年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具体招聘单位情况详见《2024年阳山县公开招聘学校简介》,应聘人员可通过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4年应届生应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2024年应届生应在报名首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5日期间出生)

2.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2024年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五、报考程序

(一)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yxjyjzp20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注意保存),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5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主要内容是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分数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并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考察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招聘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八、选岗

考察合格者根据所报岗位分学科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任教学校。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教师学科余缺情况统一调配到学校,同一个岗位的考生按成绩高低优先选择任教学校。

获聘人员由聘用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8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本县和不得报考本县以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致电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63-7800412(沈老师)。电话咨询时间为:09:00—12:00、15:00—17:30。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后,如仍有疑问再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查看原文公告(http://www.yangshan.gov.cn/xxgk/zfxxgkml/zfbmxxgkml/qt/ryzl/content/post_1861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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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县城户籍)

2024-04-26,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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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县城户籍)

一、领取申请表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28日、29日,共2天。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门卫室。

二、学位公布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30日。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校门口(在佛冈通佛冈教育专栏同步公布)。

三、申请受理时间

6月30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受理申请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申请和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受理地点

县直属各小学。申请人要参照县直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划分,到居住地段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五、申请办法

申请人到居住地段学校领取和填写《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点击查看),并按照《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点击查看)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段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六、积分申请计算补充说明

1.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积分入学的资格,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已入学的,取消其县直属小学学位。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计分有效期为近5年,从申请入学的当年6月(含6月)往回推算(缴费年限已满的可提供县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按对应项目满分计算)。

3.中央、省、市直管的行政机关、事业及国企(含电信、移动、邮政、税务、供电、金融等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单位人员在县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依其服务单位所属区域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申请积分公示时间

7月3日-4日,共2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反映。

八、汇总与审核时间

7月5日-11日,共7天。

九、录取办法

(一)根据可提供的剩余学位数按积分从高到低划定入学申请分数线,确定录取人数。如出现申请入学积分出现多个并列积分最末位的情形,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办法确定最后录取名单及学校。

(二)在录取分数线内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学校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和申请学校意愿统筹安排学校。

1.各学校按申请人意愿优先录取在本校招生范围居住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

2.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申请人可接受调整学位学校顺序与学校学位情况,调整安排入读学校。凡未填报接受调整学校的,一律不作调整安排。

十、录取名单及积分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12日-1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自动成为新生。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

十一、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到学校报到,集中分班。至2024年8月31日上午11∶30止,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完成积分申请县直属小学学位派位后,未能成功申请到县直属小学学位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县一小:4287300;县二小:4200110;县三小:4282106;县四小:4285207;县振兴小学:4288298;县城南小学:4287298;县城北篁胜小学:4292689;县城西时代小学:4291213。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284013、4282332。(法定工作日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查看原文公告

2024佛冈县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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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方法

2024-04-22,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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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方法

【外市转移至清远市】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在本市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我中心。

二、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缴存人通过“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办结(3个工作日)。

线上操作指引

1.关注“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打开【个人服务】栏里的【其他业务】。

2.进入页面后,选择【异地转入申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入信息提交申请,待审核即可。注:建议职工先把页面拉到最后,看是否符合转移条件。

线下申请:缴存人本人(可委托单位办理)向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缴存人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只需提供复印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单位填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清远市转移至外市】

缴存人在外市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的,可在清远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满6个月后,且在清远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清远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当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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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道路运输证办理地点(最新)

2024-04-12,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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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道路运输办理地点(最新)

2024年4月15日起,直通港澳货物运输车辆相关业务办理事项(包括《道路运输证》配发、遗失补办、注销、车辆临时报停、车辆恢复营运、车辆变更及车辆年度审验)下放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受理审批上述业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业务办理点地址及电话

(图源:清远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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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2024-04-11,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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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审核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③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①首次办理不收费

②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③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扩展资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办理的,无需再提供材料;非同时办理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受理后应当场发放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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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龙年贺岁币预约兑换指南(附入口)

2024-04-10,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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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龙年贺岁币/纪念钞预约兑换指南(附入口

一、预约方式: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二、预约时间:

1、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余量预约期: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

2、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

三、清远承办银行及预约入口:

中国工商银行:点击查看

中国农业银行:点击查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点击查看

四、清远市余量兑换分配数量表

五、预约兑换时间: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

六、兑换限额: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兑换限额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10张。

七、兑换所需材料

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兑换。

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清远市分行监督电话:0763-3866036

2024广东清远龙年纪念币二次兑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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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指南

2024-04-09,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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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指南

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4年6月下旬至7月中上旬举行。

一、开考课程

2024年第二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和《烹饪》,共13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和《美术基础》2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一)笔试

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二)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10个考核点,分别是: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

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29日至7月11日内完成。各门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3.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现有操作技能考核点的实际情况指导、组织考生报考。当地如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应在当地组织考试。确实不具备考试条件需到外地借考的,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借考工作须由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事先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未经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考生个人在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将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而被退回,无法完成报名。相关借考事宜请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具有相关操作技能考点的地市,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借考工作。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考生报名网址和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网上审核的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

如本市没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需告知考生,并联系借考地市,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后,考生方可进行报名。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试费缴交方式和时间,并通知有关考生,要安排专人(设置报名点)负责考试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10时—4月22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2.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对本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各有关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的填报、校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显示,考生还需继续完成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并提交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3.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须出示学校(单位)开具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否则将不予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6月21日12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五、其它

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由各地市编排,其中烹饪实操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后地市负责编排。各地市须于5月13日前在系统录入考点考场数据和完成编排。烹饪考核点须于5月13日前填写考场安排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

本次考试使用2024年版考试说明,考生如需要可扫描下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商店”二维码订购,如有疑问请联系(020)34270097。

附件:

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

2.借考申请表

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

4.专业技能课程(烹饪)考试考场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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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圆梦计划大学补贴申领指南

2024-04-05,全文共 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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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圆梦计划大学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领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25日

二、申领对象:18至35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在粤东、粤西、粤北参加社保或具有粤东、粤西、粤北户籍的青年,入读该项目指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或开放教育高校及专业,可登录“青年圆梦”小程序报名申领2024年广东“百千万工程”青年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补贴。

三、申报流程

(图源:“青年圆梦”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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