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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招生

清远招生专题栏目,提供与清远招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清远招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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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七年级招生报名指南(公办+民办)

2024-05-11,全文共 5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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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七年级招生报名指南(公办+民办)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产权比例51%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

3.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在我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为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证件内现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下同);

(2)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3)正在清新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

4.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说明:

1.居住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2.“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在清新区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且申请学位时仍在缴纳。

3.“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指有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在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备案章),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4.“合法稳定住所”指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合法房产;或经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的住宅类住房。

5.父母无合法房产、须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的,申请学位少年应与房产权利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实际共同居住。该房产按特殊住房处理。

6.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少年)、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子女(或持证适龄少年)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可按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申请学位。

7.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五年,可申请公办初中七年级积分入学,区内统筹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新区户籍;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创业或经商;

3.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或租房居住;

4.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学位申请具体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公、民办学校)

5月23-28日,家长通过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或微信公众号“清新发布”中“学位申请”栏目,登录清远市清新区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学位申请信息,上传真实有效、端正清晰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并认真检查且确认录入信息与有效证件相符后,再“保存并提交”学位申请。当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时,说明已成功提交学位申请。

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并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学校招生地段自报一所公办学校,或自报一所民办学校,也可以同时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报读民办学校的,要在充分了解所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招生计划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

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凡伪造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清新区中心城区学位申请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学位申请问题可拨打各学校招生电话咨询。在网上预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接受现场咨询(上午9:00-10:00),指导和帮助家长解决网上预报名问题。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咨询方式。

(二)网上审核(公、民办学校)

5月29日-6月12日,各招生学校对网上报名的适龄少年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采集、整理已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并初步查验。民办学校初步确定符合入读条件的新生名单。

6月13-16日,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报名入口登录系统,打印《新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作为学位申请材料之一。

(三)预约现场审核(公办学校)

6月15、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对网上审核后存在异议的,各公办学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到系统分配登记学校现场审核。收到电话或短信的家长要按登记学校预约的时间,携带学位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校核验材料。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且没有收到学校通知的,家长不用到学校现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状态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表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安排学位。

(四)民办学位录取及新生入学确认(民办学校)

网上审核后,各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按录取办法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6月13日起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6月15、1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监护人到录取学校现场办理入学确认手续。所需材料详见《申请民办学校新生学位所需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民办学校录取资格。已到民办学校登记备案确认就读的,一律不再安排清新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五)就读资格审核(公办学校)

6月17-30日,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社保、房产、租赁等部门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核。学校通过上门家访及走访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等办法核实实际入住情况。家长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准备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备案章)、居住证、参保证明、租赁证明等学位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核实。若家长故意不听电话或拖延上门核查时间,按未实际入住处理。

(六)公示审核结果和学区积分(公办学校)

7月3-5日,公示就读资格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区积分,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3-5日向登记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学校收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七)公布新生录取结果(公办学校)

7月18日,网上公布公办学校新生录取结果。家长登录系统“我的报名”查看录取学校。如有疑问,请在7月18-20日向系统分配登记学校咨询。

(八)民办学校补录(民办学校)

6月21、22日,8月25、26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照招生条件组织补录,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现场入学确认情况,在系统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名单和剩余学位数(6月20日前)。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并有意向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可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

(九)新生入学报名(公、民办学校)

8月25、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家长带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学位申请表(在系统打印),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未按时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学校将不保留学位。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违规留级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四、申请新生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一)公办学校

1.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新生学位申请表;

(2)出生证;

(3)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学校招生地段内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户: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租房户: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5)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1)其法定监护人(含进城务工人员)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少年。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出生证;

③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④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在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有备案号、备案章);

⑤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2)持有在清新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正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出生证;

③少年及父母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近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⑤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近半年在清新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

⑥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

⑦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3)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的本市户籍学生。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儿童出生证;

③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近五年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⑤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保并满5年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

⑥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家长收集、整理学位申请材料时,请参看《新生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及上传学位申请系统材料明细表》:

说明:国家对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区高层次持证人才等人员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要按时在网上报名,并提供优待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民办学校

1.少年出生证;

2.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工作、居住的证明材料;

4.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五、学区积分计算办法

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分配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一)基础分

以申请少年在学区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七个类型的基础分,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少年可对应以下条件取得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10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以及黄坑、乐园、周田村委会、笔架林场的原居民。

第二类型基础分95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特殊住房(产权比例51%以上的不完全房产、祖辈房产,下同)。

第三类型基础分9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租房。

第四类型基础分80分,条件是清新区内非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入住(含特殊住房)。

第五类型基础分75分,条件是非清新区户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入住(含特殊住房)。

第六类型基础分65分,条件是在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满五年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

第七类型基础分60分,条件是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不足五年)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

(二)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类,分别为清新区户籍加分标准和非清新区户籍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清新区户籍:按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计算加分,在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基础上,拥有自有产权房屋的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学区租房的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自有产权房屋证明材料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或购房合同中交楼日期为准;提交租赁证明的以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特殊住房不予加分。

非清新区户籍:按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缴纳社保、购房、持有效居住证的时间计算加分。1.在连续缴纳满一年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积分按两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如果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按缴纳时间长的一方计算。2.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满5年及以上加1分。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5年及以上(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办理年限证明)加1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非连续缴纳(或居住)不予加分。

(三)说明

1.列入第一、二、三类型基础分范围的申请儿童可在本学区学校全部安排学位,不予加分。

2.经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审核后的积分方可作为录取依据。

六、录取及生源分流办法

(一)公办学校

清新区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当年可提供的学位数和积分情况划定录取积分线,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获得积分入学资格。各公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按学区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获得积分入学资格,但因学区积分较低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未达到录取积分线或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年,不安排中心城区公办学位,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同分录取规则:①同一分值,户籍优先。按清新区户籍-清远市(非清新区)户籍-非清远市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户籍、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申请儿童、少年获得学区积分情况将影响学位分配,家长务必按“学区积分计算办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清新区民办学校面向清新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

1.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办学层次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再实行公开报名,若符合条件的外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太和镇育苗小学,5813363;清新区凤霞中学,5827912。

七、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电话:5818789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5787343

太和镇户政业务办理咨询电话:5812193

区卫生健康局:582527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中心:5899924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5813163

太和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5832994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5813892 5825262

招生投诉举报电话:5823747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qxjyj_jjz@gdqy.gov.cn

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学校报名地段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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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小学秋季招生条件

2024-04-26,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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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小学秋季招生条件

(一)户籍适龄儿童

具有佛冈县县城7个社区(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新城社区)范围内户籍且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住址界定招生学校,具体见《佛冈县直属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点击查看)、《佛冈县直属小学学区划分图(2024年)》(点击查看)。

(二)征地协议适龄儿童

学校因建设用地与当地村民小组签订入学协议的对象。

(三)教师子女

本校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工作的学校入学。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父母均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委托本县城其他监护人照顾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读。

2.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读。

3.消防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读。

4.父母为驻佛冈县现役军人的随迁子女。

5.现役军人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协调安排学校。

6.符合《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规定的人员子女。

7.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佛冈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方案》和《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人员子女。

8.在县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

9.其他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

(五)其他说明

1.如出现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入读人数多于招生人数时,则按如下顺序录取:

(1)佛冈县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如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人数超出招生人数,则按适龄儿童户口簿中的迁户(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学区范围小学录取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小学入读。

(2)征地协议适龄儿童。

(3)本校教师子女。

(4)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原则上县直属小学不招收非辖区户籍人员,但在接受完上述对象报名后,如果仍有空余学位,则接受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积分申请入学。具体办法按《印发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5号)《佛冈县2024年秋季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工作流程》执行(点击查看)。

3.完成积分申请县直属小学学位派位后,未能成功申请到县直属小学学位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户籍)

2024佛冈县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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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公办小学招生常见问题答疑

2024-05-10,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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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入学要去教育局登记吗,比如外地户籍或没有房产的家庭?

答:小学入学全部都先自行在网上预报名(6月19日至7月3日),7月7-8日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区域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教育局不接受登记。

2.小学入学为什么要设置这么多的条件,不是说义务教育吗?

答:英德市对外来人员子女就读的条件已相当宽松,完全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由于城市区域的条件限制,招生规模有限,学位供给无法完全满足外来人口的需求。在城区学校学位已饱和的情况下,请不符合在城区就读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

3.通过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之后,是否就一定可以在所登记的学校上学?

答:不一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校的招生数量和报名人数,从第一类开始依次确定所招收的学位登记类别和名单,如同一类别人数较多,学校无法全部接收该类型时则按积分高低顺序确定招收名单,额满后,余下的适龄儿童将统筹调剂到其它学位比较宽松的学校。

4.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是否先到先得,优先录取?

答:录取到哪一个学校与预报名及审核的先后顺序无关,是根据学位登记类型和积分安排学位。

5.外地户籍的能报读市区小学吗,英德市外户籍的就要办理居住证吗?

答:只要符合“英德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管理办法”中的学位登记要求的,均可在市区小学入学。居住证的提供对象为清远市外户籍,如果父母有一方是英德户籍,可以不用提供居住证。

6.如果是按揭买房,房产证没有拿到手,只能按购房合同类别登记吗?

答:按揭买房的,房产证已办好的,即使没拿到原件,也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按房产证类别登记。所提供的房产信息将进行不动产数据核验。

7.今年按房产登记的提交资料中少了房产查询证明,是已取消这个证明材料了吗?

答:为方便群众,今年将试行报名关键信息的自动核验。今年暂不用提供房产查询证明,如果所持的房产证年代比较久远,无法进行自动核验的,则仍需要提供房产查询证明,可到市行政中心二楼大厅办理,有效打印时间为现场审核日期前2个月内。

8.向私人购买的房产,未过户,只有购房合同,属于哪一类?

答:向私人购买的房产,已过户的并办好房产证的按房产证类型登记。未过户的,购房合同须经房管部门备案(盖章),同时提供完税证明,按购房合同类型登记。如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手续不全的房产,提供本人的至少三个月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发票,按小产权房类型登记。

9.拿正规购房合同登记的一定要提供完税证明吗?

答:除完税证明外,还可以用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发票或契税缴纳证明来代替。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说明房屋还未交房,不能作为住所申请学位。

10.如小孩的父母属再婚,在出生证上无法看出小孩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怎么办?

答:可附带提供结婚证,证明小孩与房产所有人的法律关系。

11.如果无法提供出生证,怎样报读?

答:可以根据户口本、派出所或村(居)委证明、亲子鉴定等证明材料确定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

12.我有商铺的不动产权证,能按房产登记学位吗?

答:商铺不能作为房产类型登记学位,登记学位的房产用途仅限住宅或商住。商铺可按投资经商类型登记学位,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正规买卖合同和完税证明。

13.现场审核时就要提供所有的材料吗?我的房产证预计要8月下旬才能办出来,到时再补充提交行不行?

答:以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为准,过后再补充提交的材料不作为学位登记类型的依据。

14.我住的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能以房产类型登记吗?

答:政府廉租房或公租房可以作为小产权房类型进行登记,需提供提供有效的水(电)费发票或缴费记录,或者经相关部门盖章的房租缴费记录。

15.网络报名过程中,当我想修改某一项数据时,再保存就经常出现“数据异常”的提示,要怎样解决?

答:出现“数据异常”一般表示有填写错误,这时或清空数据之后再重新填写,如仍不正常,可重启一次手机,或换一台手机填报数据。推荐使用安卓系统手机,或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填报。

16.网络报名之后如果有信息变动的,能不能修改?

答: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都可以修改,点击“我的报名”进入报名信息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修改图标 可以进入修改页面。

17.忘记了密码,怎么重置?

答:可以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的“重置密码”修改密码,注意填写的手机号要用当初注册账号时填的手机号。

18.如果注册帐号时,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说明该身份证号之前已经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过,可以用当初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重置密码。如无法重置,可以在现场审核时让所报学校的老师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19.集体户口是否能以第一类在所属区域的学校报名?

答:如果是以适龄儿童家庭成员为户主的家庭户口本,可以按户籍地址以第一类报读所属区域学校,如果是以单位或居委为户主的非家庭户口本,则不能以第一类报读。

20.2022年的区域调整比较大,我已有一个大的小孩在原划分的学校读,今年小的入学划归另一个学校招生,两个小孩不同学校接送困难。

答:如果是因为学校招生区域调整的原因而造成的多孩家庭的小孩不同校的问题,大的小孩已在原属招生学校就读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新入一年级的小孩调剂到原属招生学校,但其学位登记类别和积分不能低于原属招生学校的招生类别和积分要求。此类学生报名时按现在所划分的招生学校进行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料,并在现场审核时向学校提出调剂申请,并提供大的小孩的姓名及就读学校和班级情况。

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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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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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在市区常住且符合市区就读条件,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截至到8月31日),尚未入读小学的儿童。已入读过小学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学籍不能重复建立,一经发现则退回学籍所在学校。

二、招生原则

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划分招生区域,明确学位登记类型和积分办法,市区各公办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根据招生规模,各学校从学位登记类型第一类开始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学位额满后,余下的登记类型将统筹调剂到其它学校。如学校学位不足,某一登记类型人数较多,无法全部招收该类型时,将根据该类型的积分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该登记类型未达到积分要求的适龄儿童则调剂到其它学校。

(一)学位登记类型

第一类:属英德市区户籍(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户口本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在英德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亲属在英德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英德市区(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

1.父母或本人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或者亲属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市区(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购房合同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完税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正规合同)、购房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英德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险齐全)满1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其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社保参保年限确定积分(以养老和医疗中参保年限最短的为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1年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

第五类:父母在市区拥有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土地使用证登记年份或购房合同签订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

父母小产权房界定(任一条件):

1.适龄儿童父母有不动产土地使用证。

2.适龄儿童父母有三个月以上水费或电费发票,购房合同、房款收据等证明材料,且缴款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小产权房界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亲属在市区拥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及房产查询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购房完税证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界定同第五类要求),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或能提供亲属证明(经派出所或村居委盖章),户籍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亲属关系和房产类型积分,直系亲属积10分,旁系亲属积5分,持房产证、购房合同、小产权房的分别积3、2、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类:在英德未参加社会保险或社保不满一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确定登记学校,按营业执照登记年份或劳务合同连续年限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6个月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

注意:

1.以房产登记学位,其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权必须是独有或与他人共同共有,已产权分割的,则不少于50%的产权。

2.房产查询证明打印的日期须为现场审核日期前两个月内。

3.积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学位登记办法

1.网络报名。6月19日-7月3日,家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ydyd.edubaba.cn/ydbm/stu进入网络报名系统。

先注册账号,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属区域学校,填写适龄儿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预报名成功后待现场审核。各学校不接受跨区域报名。

2.现场审核。7月7日-8日,市区各公办小学对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请家长及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校接受审核。学位安排与审核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根据现场人数合理安排时间。学校查验原件后,只收取复印件。未按时预报名和参加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安排学位。

现场审核确定的登记类型和积分为最终结果,学校根据此结果来安排学位,现场审核日期后补充的证明材料不作为学位申请的依据。

3.公布派位结果。各学校于8月26日前公布派位结果及报到方式,家长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审核及录取状态。因市区学位紧张,请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招生区域划分

(一)市一小

自北江边沿环城路至景园路、浈阳湖以南,仙水南路以东,英州大道南转盘、光弼路至滨江一线以北范围。

(二)英城街中心小学

裕光路以东,环城路至滨江一线以北,浈阳路以南范围。

(三)市三小

1.沿利民路、建设路、富强路至和平中路一线以西,浈阳路以北,梅花路以东范围;

2.仙水南路以东,浈阳路以南,裕光路以西,环城路与裕光路交界处至景园路、浈阳湖以北范围。

(四)市四小

1.英州大道以东,光明路以南,和平北路以西,教育路以北范围;

2.梅花路以东,教育路以南,沿和平中路、峰光路、建设路至利民路一线以北范围。

(五)市五小

1.英州大道以东,教育路以南,梅花路以西,浈阳路以北范围;

2.英州大道以西,浈阳路以北,茶园路以东,峰光路以南范围。

(六)市六小

1.英州大道至环秀中路一线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和平北路以西,光明路以北范围;

2.和平北路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教育东路接人民医院北门道路至滨江一线以北范围。

(七)市七小

1.金子山大道以南,茶园路以西,浈阳路以北,茶趣路至772乡道接金子山大道一线以东范围;

2.金子山大道以南,环秀中路至英州大道一线以西、峰光路以北、茶园路以东范围。

(八)市八一希望小学

沿仙水南路至浈阳路、茶趣路、772乡道一线以西范围。

(九)市九小

1.和平中路以东,教育东路接人民医院北门道路至滨江一线以南,浈阳路以北范围。

2.峰光路以南,和平中路以西,富强路以北,建设路以东范围。

(十)城北小学

金子山大道以北范围;

(图源:英德市人民政府,上同)

温馨提示:由于咨询人数较多,电话容易占线,为便利各位家长解答疑问,相关入学问题请优先查看《2024年英德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咨询电话:教育局教育股:0763-28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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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2024-04-26,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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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秋季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根据《教育法》“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佛冈县直属小学应承担接受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新城社区居民中年龄满6周岁及以上(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

佛冈县启智学校招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方案以佛冈县启智学校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佛冈县2024年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90人(含2023学年休学、2024学年复学的人数),其中:县一小180人、县二小405人、县三小405人、县四小450人、县振兴小学405人、县城南小学405人、县城北篁胜小学360人、县城西时代小学180人。

三、招生对象

(一)户籍适龄儿童

具有佛冈县县城7个社区范围内户籍且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住址界定招生学校,具体见《佛冈县直属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点击下载)、《佛冈县直属小学学区划分图(2024年)》。

(二)征地协议适龄儿童

学校因建设用地与当地村民小组签订入学协议的对象。

(三)教师子女

本校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工作的学校入学。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父母均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委托本县城其他监护人照顾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读。

2.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读。

3.消防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读。

4.父母为驻佛冈县现役军人的随迁子女。

5.现役军人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协调安排学校。

6.符合《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规定的人员子女。

7.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佛冈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方案》和《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人员子女。

8.在县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

9.其他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

(五)其他说明

1.如出现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入读人数多于招生人数时,则按如下顺序录取:

(1)佛冈县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如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人数超出招生人数,则按适龄儿童户口簿中的迁户(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学区范围小学录取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小学入读。

(2)征地协议适龄儿童。

(3)本校教师子女。

(4)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原则上县直属小学不招收非辖区户籍人员,但在接受完上述对象报名后,如果仍有空余学位,则接受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积分申请入学。具体办法按《印发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5号)《佛冈县2024年秋季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工作流程》执行。

3.完成积分申请县直属小学学位派位后,未能成功申请到县直属小学学位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

6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五、报名地点

招生对象根据户口簿地址,按照《佛冈县直属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佛冈县直属小学学区划分图(2024年)》划分地段,到对应县直属小学报名。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汇总与审核时间

6月16日-20日,共5天。

八、招生名单公示时间

6月21日-25日,共5天,公示无异议后自动成为新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反映。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284013、4282332(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到学校报到,集中分班。至2024年8月31日上午11∶30止,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报名的适龄儿童,所属范围学校不保留学位。

2.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申请学校入学资格。

3.凡同时多校登记报名的,一经查实,受理学校均可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4.已就读小学一年级并拥有学籍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5.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注册学籍学生入学,查实后随即一律清退,已注册学籍的学生回注册学校就读。

6.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范办学行为。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

县一小:4287300;县二小:4200110;县三小:4282106;县四小:4285207;县振兴小学:4288298;县城南小学:4287298;县城北篁胜小学:4292689;县城西时代小学:42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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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机关幼儿园招生名额

2024-04-10,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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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机关幼儿园招生名额

一、招生计划

1.小班幼儿:共240人,其中,总园招收120人,第一分园招收60人,第二分园招收60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3周岁且少于4周岁的幼儿)。

2.中班幼儿,额满即止。(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4周岁且少于5周岁的幼儿)。

3.大班幼儿,额满即止。(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5周岁且少于6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符合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三个园区就近入学的县城户籍、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小班、中班、大班适龄幼儿。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子女、驻我县现役军人的随迁子女或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含公安、消防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符合《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和《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人员子女。

(4)在县城范围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

(5)本园工作的教职工子女。

2.户籍生。具有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新城、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社区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幼儿。

3.具有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 且父母、本人或祖父母持有房产证或已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的适龄幼儿。

4.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申请人根据实际填报《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指定邮箱或扫二维码下载)并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本园审核。

附: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新生入读项目积分及分值表

说明:请认真阅读理解以上“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新生入读项目积分及分值表”登记报名时需根据上表进行自评分。

符合县城户籍的幼儿只需要填写户籍条件1、接种证明与年龄分值栏的积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审核。

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幼儿需要填写居住条件(按实际居住条件1、2和户籍条件2当中3选1项)、接种证明与年龄分值栏的积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审核。

202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

2024清远佛冈机关幼儿园报名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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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4-05-11,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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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2.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分园区)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区认定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持证人才子女等);

3.具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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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4-03-18,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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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一)咨询方式:

可登陆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信息公开指南→清城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查询,可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清城区教育局咨询热线:0763-3339007、333164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也可前往清城区水关口15号原清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咨询点咨询。

(二)清城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763-3331843(区教育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

清师附小

咨询电话:3329329

桥北小学

咨询电话:3320630

平安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3928656

先锋小学

咨询电话:3334746

大观小学

咨询电话:3329256

进修实小

咨询电话:3310927

古城小学

咨询电话:3398833

后街小学

咨询电话:3152959

锦兴小学

咨询电话:3553660

飞来湖小学

咨询电话:3118228

清飞小学

咨询电话:3356322

沙田小学

咨询电话:3810140

凤翔小学

咨询电话:3116880

新北江小学

咨询电话:3633023

凤鸣小学

咨询电话:3366239

新三角小学

咨询电话:3363834

小市小学

咨询电话:3856865

南埗小学

咨询电话:3857703

新城小学

咨询电话:3930795

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3151905

凤翔山湖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3113339

凤翔山湖北区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13431950763

平安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3928065

飞来湖中学

咨询电话:3300380

松岗中学

咨询电话:3153723

清城中学

咨询电话:3151811

田家炳实验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3360719

凤翔山湖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3113339

凤翔山湖北区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1343195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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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佛冈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

2024-04-10,全文共 2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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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幼儿园,现有三个园区,

1.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总园):地址为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151号,共12个班级。

2.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分园:地址为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210号,共5个班级。

3.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二分园:地址为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435号,共5个班级。

一、招生计划

1.小班幼儿:共240人,其中,总园招收120人,第一分园招收60人,第二分园招收60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3周岁且少于4周岁的幼儿)。

2.中班幼儿,额满即止。(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4周岁且少于5周岁的幼儿)。

3.大班幼儿,额满即止。(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5周岁且少于6周岁的幼儿)。

二、收费标准

1.保教费预收52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收取;

2.伙食费预收17元/天,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收取。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符合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三个园区就近入学的县城户籍、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小班、中班、大班适龄幼儿。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子女、驻我县现役军人的随迁子女或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含公安、消防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符合《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和《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人员子女。

(4)在县城范围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

(5)本园工作的教职工子女。

2.户籍生。

具有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新城、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社区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幼儿。

3.具有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 且父母、本人或祖父母持有房产证或已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的适龄幼儿。

4.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申请人根据实际填报《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指定邮箱或扫二维码下载)并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本园审核。

附: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新生入读项目积分及分值表

说明:请认真阅读理解以上“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新生入读项目积分及分值表”登记报名时需根据上表进行自评分。

符合县城户籍的幼儿只需要填写户籍条件1、接种证明与年龄分值栏的积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审核。

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幼儿需要填写居住条件(按实际居住条件1、2和户籍条件2当中3选1项)、接种证明与年龄分值栏的积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审核。

四、登记方式

本次招生采取现场登记方式,提供资料如下: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户籍生需提供:

(1)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

缺少一项资料均不接受登记。

3.非县城户籍生提供:

(1)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已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

(5)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需验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和提供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五、“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填写

请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登录佛冈县机关幼儿园邮箱账号:fgxjgyey9816@163.com,密码:jy123456下载“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或扫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相关的内容,并在预登记时连同其他原件、复印件资料一起提交审核(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只做一份登记表,共同使用一个登记号)。

六、资料审核及预登记时间

报名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早上8:30—11:45,下午14:30—16:00,登记地点统一安排在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总园礼堂。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一律不再接受登记,责任由家长自负。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七、录取办法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现场登记报名方式申请入读。佛冈县机关幼儿园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按招生人数以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分录取。

说明:本次招生首先按第一志愿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分录取,如填报第一志愿园区招生额满将按第二志愿(该园区第一志愿招生录取后仍有空位)以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分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示

2024年4月20日在佛冈县机关幼儿园门口和佛冈通平台公示申请对象(拟录取)的名单和积分,公示时间为7天。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或积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九、其他事项

1.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幼儿出生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及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并确保报名资料真实、完整。凡出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2.父母在该园区工作的教师子女、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2024年4月8日—12日工作日时间,在公示招生方案同时接受对本次招生报名事宜咨询。

咨询电话:0763—428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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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2024-05-11,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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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录取程序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登记情况,优先安排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若该类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该类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有富余学位,则在符合登记人数的幼儿中进行补录(若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3.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仍有富余学位,则由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优先安排学位申请表选择调剂的适龄幼儿。

(二)公开抽签办法

幼儿在幼儿园登记后领取编号,编号作为现场抽签时的凭证,实行一人一票,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张抽签凭证,抽中可同时获得入园资格,反之,即没获得入园资格。家长必须妥善保管编号,遗失不补。

2024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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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职单招各招生院校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

2024-03-05,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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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职单招招生院校电话信息发布网址

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https://gdpnc.edu.cn/

电话:0668-3383561,6618889

2、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https://www.gdyzy.edu.cn/web/loadWebPage.do?4401401_440114302_0_4

电话:020-28854829

3、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https://zsjybgs.gdtzy.edu.cn/

电话:020-61034014

4、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https://www.gdddc.edu.cn/

电话:020-87047495

5、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http://zsb.zhac.edu.cn/

电话:0756-3982377、3982388

6、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http:/www.zhjpec.edu.cn

电话:0759-6606023

7、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https://zsb.gztzy.edu.cn/

电话:020-85603035

8、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https://zs.gtcfla.edu.cn/

电话:020-38458158

9、韩山师范学院

https://www.hstc.edu.cn/

电话:0768-2525449,6872539,6883669

10、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https://zsw.hzhsp.edu.cn

电话:0752-2366800

11、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djdxy.edu.cn/

电话:0769-89989601;89989602

12、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电话:0769-83076600

清远五年制高职单招报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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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2024-03-14,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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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15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85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85分,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80分。

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170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175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65分,舞蹈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2024清远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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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秋季佛冈县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

2024-04-26,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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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秋季佛冈县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

【招生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佛冈县直属小学应承担接受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新城社区居民中年龄满6周岁及以上(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

【招生计划】

佛冈县2024年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90人(含2023学年休学、2024学年复学的人数),其中:县一小180人、县二小405人、县三小405人、县四小450人、县振兴小学405人、县城南小学405人、县城北篁胜小学360人、县城西时代小学180人。

2024佛冈县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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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连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4-05-15,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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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连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连州市实验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儿童245人。

连州市第一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儿童210人。

连州市第三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儿童90人。

连州市第四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儿童210人。

连州市西城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儿童 210人,中班适龄儿童105人,大班适龄儿童200人。

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包括中班、大班),可继续参照本方案于8月30日前进行自主补招,招生细则由各幼儿园自行制定。第二学期有学位幼儿园可自主补招。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9个部门关于印发《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清退役军人发〔2022〕1号)、关于印发《连州市重点企事业骨干、引进紧缺人才员工子女就学安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府办〔2016〕115号)等文件精神,属于优先安排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连州市教育局签意见交各幼儿园优先安排学位。

二、招收对象

小班年龄要求为3至4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中班年龄要求为4至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大班年龄要求为5至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第一批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父母及儿童户籍都在连州市区,且父母在市区有自己住房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父母及儿童户籍都在连州市区,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市区有自己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及儿童户籍都在连州市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市区有自己住房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为其他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申请入园。

1.现场提交材料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开始至5月19日截止,每天上午8点——下午5点。报名顺序的先后,不作为幼儿园录取的排序依据。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幼儿园报名,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登记,责任由家长自负。

(2)现场报名说明:幼儿凭户口簿现场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公办幼儿园,请家长慎重选择所申请的幼儿园。

(3)各项报名信息将会由幼儿园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对,家长应根据自己户口地址或有效房产材料申请幼儿园学位,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所有材料必须于报名时同时提交所要提交的材料:

①出生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②适龄儿童及户主的户口簿(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③城区房产的有效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④健康合格证明(连州市妇幼保健院)(收原件)

⑤《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原件)

(“一簿四证”缺少一项均不接受材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审核材料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20日-24日

(2)审核地点:幼儿申请就读的幼儿园内

3.工作流程

家长按时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提交材料——幼儿园教师审核——填写新生幼儿入园报名申请表——收集复印件并签上审核人(教师)的姓名。

(二)录取和公榜。

四个批次的录取办法如下:

完成录取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后,如还有学位,则依次录取第二、三批次适龄学龄前儿童;如剩余的学位不足以满足第二、三批次适龄学龄前儿童入学需求,则采取录取到哪类适龄儿童学位不足,就从哪类适龄儿童开始摇号,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摇号和公榜:2024年5月25日在各幼儿园摇号和公布录取名单。

五、其它事项

1.2024年5月11日起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2.请家长真实、详细提交各项资料,如家长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园资格。(备注:对有质疑的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将移交到职能部门核实和处置)

3.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幼儿招生不划区域,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因为公办幼儿园招生名额有限,如申请登记的儿童未被录取,由教育局调配到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我们会公布市区内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谢谢家长们的理解与配合。

4.联系方式

连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629064

连州市实验幼儿园联系电话:6268123

连州市第一幼儿园联系电话:6623902

连州市第三幼儿园联系电话:6625942

连州市第四幼儿园联系电话:6602220

连州市西城幼儿园联系电话:640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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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对象

2024-04-10,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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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对象

符合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三个园区就近入学的县城户籍、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小班、中班、大班适龄幼儿。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子女、驻我县现役军人的随迁子女或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含公安、消防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符合《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和《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人员子女。

(4)在县城范围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

(5)本园工作的教职工子女。

2.户籍生。

具有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新城、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社区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幼儿。

3.具有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 且父母、本人或祖父母持有房产证或已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的适龄幼儿。

4.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

2024清远佛冈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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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

2024-04-10,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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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幼儿园,现有三个园区,

1.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总园):地址为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151号,占地3890 ㎡,建筑面积3788 ㎡,共12个班级。

2.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分园:地址为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210号,占地2097 ㎡,建筑面积1975 ㎡,共5个班级。

3.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二分园:地址为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435号,占地1376 ㎡,建筑面积1078 ㎡,共5个班级。

一、招生计划

1.小班幼儿:共240人,其中,总园招收120人,第一分园招收60人,第二分园招收60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3周岁且少于4周岁的幼儿)。

2.中班幼儿,额满即止。(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4周岁且少于5周岁的幼儿)。

3.大班幼儿,额满即止。(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5周岁且少于6周岁的幼儿)。

二、收费标准

1.保教费预收52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收取;

2.伙食费预收17元/天,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收取。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符合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三个园区就近入学的县城户籍、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小班、中班、大班适龄幼儿。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子女、驻我县现役军人的随迁子女或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含公安、消防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符合《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和《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人员子女。

(4)在县城范围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

(5)本园工作的教职工子女。

2.户籍生。

具有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新城、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社区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幼儿。

3.具有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 且父母、本人或祖父母持有房产证或已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的适龄幼儿。

4.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申请人根据实际填报《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指定邮箱或扫二维码下载)并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本园审核。

附: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新生入读项目积分及分值表

说明:请认真阅读理解以上“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新生入读项目积分及分值表”登记报名时需根据上表进行自评分。

符合县城户籍的幼儿只需要填写户籍条件1、接种证明与年龄分值栏的积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审核。

非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幼儿需要填写居住条件(按实际居住条件1、2和户籍条件2当中3选1项)、接种证明与年龄分值栏的积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审核。

四、登记方式

本次招生采取现场登记方式,提供资料如下: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户籍生需提供:

(1)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

缺少一项资料均不接受登记。

3.非县城户籍生提供:

(1)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已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

(5)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需验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和提供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五、公告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8日—4月14日,在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三个园区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及发布佛冈通。

六、“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登录佛冈县机关幼儿园邮箱账号:fgxjgyey9816@163.com,密码:jy123456下载“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或扫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相关的内容,并在预登记时连同其他原件、复印件资料一起提交审核(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只做一份登记表,共同使用一个登记号)。

七、资料审核及预登记时间

报名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早上8:30—11:45,下午14:30—16:00,登记地点统一安排在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总园礼堂。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一律不再接受登记,责任由家长自负。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八、录取办法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现场登记报名方式申请入读。佛冈县机关幼儿园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按招生人数以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分录取。

说明:本次招生首先按第一志愿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分录取,如填报第一志愿园区招生额满将按第二志愿(该园区第一志愿招生录取后仍有空位)以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分录取。

九、录取结果公示

2024年4月20日在佛冈县机关幼儿园门口和佛冈通平台公示申请对象(拟录取)的名单和积分,公示时间为7天。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或积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十、其他事项

1.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幼儿出生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及佛冈县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读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并确保报名资料真实、完整。凡出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2.父母在该园区工作的教师子女、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2024年4月8日—12日工作日时间,在公示招生方案同时接受对本次招生报名事宜咨询。

咨询电话:0763—428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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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秋季直属小学招生名额

2024-04-26,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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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秋季直属小学招生名额

佛冈县2024年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90人(含2023学年休学、2024学年复学的人数),其中:县一小180人、县二小405人、县三小405人、县四小450人、县振兴小学405人、县城南小学405人、县城北篁胜小学360人、县城西时代小学180人。

招生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佛冈县直属小学应承担接受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新城社区居民中年龄满6周岁及以上(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

佛冈县启智学校招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方案以佛冈县启智学校公布为准。

2024佛冈县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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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直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4-04-26,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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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冈县直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佛冈县一小:4287300;佛冈县二小:4200110;佛冈县三小:4282106;佛冈县四小:4285207;佛冈县振兴小学:4288298;佛冈县城南小学:4287298;佛冈县城北篁胜小学:4292689;佛冈县城西时代小学:4291213。

佛冈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284013、4282332。(法定工作日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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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4年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

根据《教育法》“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佛冈县直属小学应承担接受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新城社区居民中年龄满6周岁及以上(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

佛冈县启智学校招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方案以佛冈县启智学校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佛冈县2024年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90人(含2023学年休学、2024学年复学的人数),其中:县一小180人、县二小405人、县三小405人、县四小450人、县振兴小学405人、县城南小学405人、县城北篁胜小学360人、县城西时代小学180人。

2024佛冈县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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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2024-05-13,全文共 4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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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小班90人、中班20人、大班1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小班210人、中班2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小班12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2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小班180人。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10人、大班2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小班9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小班150人。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小班90人、中班70人、大班65人。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110人。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小班180人、中班10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40人。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4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至5周岁能正常参加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区直属公办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武安街左八巷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新城18号区银泉路)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城B17号区银泉路)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1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2.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联湖花园15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峡山东路凤凰春天花园13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飞路碧桂园江与峸2期)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江与峸二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73号)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鹏翔·四季尚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清晖中路59号春江湖畔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春江湖畔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路40号碧桂园燕湖里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燕湖里和燕湖郡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清远市人民三路34号卧龙.五洲世纪城博文苑12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卧龙五洲世纪城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横荷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朝南维港天悦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朝南维港天悦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富强中路36号华以泰花海湾花园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华以泰清远花海湾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横荷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晖北路保利·奥体大都汇)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奥体大都汇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招生公告发布方式

5月13日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相应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在各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新生报名表》)。

>>2024年秋季学期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3)幼儿出生证明;(4)《新生报名表》。

2.报名程序:

(1)5月18日符合区公办幼儿园第一类招生条件的幼儿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各幼儿园于当天晚上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2)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园所,5月19日接受第二、三类适龄儿童报名,各幼儿园于当天晚上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3)具体的报名程序和要求请留意各幼儿园的招生方案。

温馨提示:同一日的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清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含花海湾园区):0763-3380176、0763-3389623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0763-3555803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0393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含大都汇园区):0763-3999228、0763-3999220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0763-3980212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0763-3993799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0763-3153056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13413570952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13927661608、15876350763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13824944488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八、各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注:因部分园所未有微信公众号,所以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的请关注清城区第一幼儿园的公众号;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的关注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公众号;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关注清远市新北江小学公众号;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关注清城区锦兴小学公众号;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关注清城区第二小学(原洲心街中心小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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