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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新专题栏目,提供与清远清新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清远清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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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清远清新区电动车充电桩分布?

2023-11-13,全文共 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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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清新电动车充电查询方法

1、充电桩分布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具体位置请关注“清新智慧社区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选择我要充电

3、附近

4、选择附近的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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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3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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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新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2.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分园区)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区认定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持证人才子女等);

3.具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清新区第一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二)清新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三)清新区第三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四)清新区机关幼儿园:小班1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五)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小班75人,中班30人,大班30人。

(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小班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三、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

本次学位申请采取现场提交资料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以及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等)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居住证;

4.幼儿及父母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需验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和提供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住房证明材料”的说明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四、招生地点

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2号;

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清泉路区三小旁;

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清新区28号区(工业大道西侧第二排,新宁路北面);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东二街12号;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71号,清新区第二中学旁;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32号,太和镇中心小学旁。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程序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登记情况,优先安排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若该类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该类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有富余学位,则在符合登记人数的幼儿中进行补录(若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3.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仍有富余学位,则由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优先安排学位申请表选择调剂的适龄幼儿。

(二)公开抽签办法

幼儿在幼儿园登记后领取编号,编号作为现场抽签时的凭证,实行一人一票,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张抽签凭证,抽中可同时获得入园资格,反之,即没获得入园资格。家长必须妥善保管编号,遗失不补。

六、招生程序

(一)现场报名:5月14日-

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45)。家长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申请表及资料交幼儿园保存,同时领取抽签编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材料不齐、虚假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

2.年龄不符合第一点招生对象要求的。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审核资料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5月19日,核实报名资料。

(三)资格公示:5月20日-5月22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四)公开抽签:5月23日上午9:00,现场抽签并公布结果。参加公证人员有: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代表1名、教育股代表1人,教职工代表2名,家长代表30人,幼儿园领导。

(五)公布录取幼儿名单:5月24日-5月28日,公示拟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拟被录取的幼儿名单。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六)体检:幼儿获得入园资格后,按照幼儿园的指引到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七)注册:6月3日-6月4日,家长凭户口簿及抽签编号、体检合格卡到幼儿园报名,逾期视自动放弃学位。

七、其他说明

(一)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分园)的招生工作在同一时间开展,每个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申请学位和提交申请资料,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同一名幼儿在两所及以上的幼儿园申请学位和提交申请资料,则直接定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请表上有是否愿意调剂栏,家长可自愿选择,若申请的幼儿园未被录取,在愿意调剂的幼儿园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录取,若愿意调剂的人员多于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三)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凡伪造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及入园资格,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咨询电话:

清新区第一幼儿园:0763—5815171、3161322

清新区第二幼儿园:0763—5822155

清新区第三幼儿园:0763—5828123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0763—5811375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0763—5899351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0763—5816493

投诉电话:

清新区教育局教育股:0763—5820852、5818789

清新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0763—5823747

附件: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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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才引进政策

2023-07-31,全文共 1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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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

1.各用人主体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一是各用人主体引进各类人才。二是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家人才。

2.到清新自主创业满3年,且从企业成立之日起一直担任法定代表人,上年度纳税4万元以上的毕业五年内大学毕业生或者返乡青年人才。

3.各用人主体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支持人才在职深造提升本领。

4.重点紧缺领域人才培养。

5.各类人才在本职岗位上开展创新、创造性工作,获得学术、工艺、创作等各方面成果。

6.企事业单位创建各类人才创新平台,如新创建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

7.企事业单位新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创客中心、众创空间等各类型创新创业平台。

8.企业积极参与自主评价和使用技能人才。

9.各用人主体为新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安居等保障服务。

10.人才驿站人才服务平台建设。

具体实行政策

1.对新进入我区企业工作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满2年,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人才补助;对新进入我区企业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满2年,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人才补助。

2.从引进或者柔性引进人才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中,每年评选出10家,授子“清新区人才引进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2万元引才补助。

3.对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或者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实行一事一议,视项目落地情况经审批可给子适当资金资助。

4.对到清新自主创业满3年,且从企业成立之日起一直担任法定代表人,上年度纳税4万元以上的毕业五年内大学毕业生或者返乡青年人才,每年评选5人给予“清新创业英才”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2万元创业人才补助。

5.实施专家顾问特聘岗制度,经推荐、评选、审批后聘用的特聘专家顾问,可享受2万元岗位津贴,聘用期限1年。特聘的专家人才原则上需要符合清远市高精尖缺一至六类人才的要求,已经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可根据行业、领域专家人才需求路区域选聘。

6.实施人才证制度。向我区符合市六类高精尖缺人才条件的人才、市技能先锋和区行业荐才发放“清新区商级人才证”,向入选我区人才资源库其他人才发放“清新区人才证”。

7.持有人才证人才及其所在单位,在人才工作中可以申请免费试用区、镇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相关场地,举办培训、产品展示、学术研讨、座谈交流等人才活动(食宿除外)。

8.持证人才享有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中心城区就近或者选优统筹安排就读;享有部分旅游景区(场所)、购物场所等折扣优惠;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企业人才享有年度免费体检服务。

9.对企业在岗入库人才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岗人才获得硕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

10.对农业领域新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乡村工匠职称,或者社会工作领域新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者企业技能人才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并入选区人才资源库管理的人才,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对农业领域新取得“农村乡土专家”认定的人才,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11.对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填补行业领域技术空白或者为清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或团队,经审批可授予“清新突出贡献人才”或“清新突出贡献团队”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2.对在行业领域内取得较大成就和影响力的入库人才,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评选为“清新行业荐才”的,一次性奖励一万元。每年评选一期,每期10人。

13.对长期在镇村基层服务的区人才资源库入库人才,经推荐评选为“清新基层奉献人才”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年评选一期,每期10人。

14.对各类人才创新平台,在市相关政策基础上,分别一次性支持30万元和10万元建站补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15.对运营满一年的创业孵化基地、创客中心、众创空间等各类型创新创业平台,在上级相关政策基础上,一次性支持5万元运营补助。

16.对全区率先取得资格备案开展自主评价技能人才的20家企业按5万元每家的标准实施奖补,每年度奖补不超过5家企业,按实施自主评价技能人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纳入奖补对象。

17.支持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人才公寓保障人才安居。个人和配偶在清远市中心城区均没有购买住房且急需解决住房的新引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一年发放1次,补助期限2年。

18.对区、镇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保障每年最高30万元和10万元运转经费。

19.对立足我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重要人才群体策划的人才发展项目,评选出五个重点建设领域,每年给予每个领域人才项目2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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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报名指南

2024-05-30,全文共 4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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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市清新教师招聘报名指南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部分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专业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相符(具体见岗位表)。

2.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名称学科一致,专业不限,但所列学历层次要求必须符合。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幼儿园岗位必须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申请认定页查看认定情况截图,认定状态需为“认定通过”,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或由受理认定机构出具认定通过的证明材料。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其他

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安排均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发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网络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30。

2.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第三方提供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qyqxq按指引进行报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建议提前完成报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招聘系统未记录的,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不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7:3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2024年6月23日开考前。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的成绩,可以用作参加我区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笔试成绩的使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50%)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新区第四中学,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6月28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工作安排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候分室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6.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分数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填写《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4.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6.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经签约未办理入职的不用提供。

7.《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24年“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的合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其次考生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没有将报考条件材料按时补齐,将取消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以上空缺人数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相关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不另外加分。如报考其他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二)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问题咨询,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5820802;人社局监督电话:0763-58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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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

2023-09-01,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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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二)灭火救援战斗员: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28周岁,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0岁,接受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体技能素质特别突出、有特殊专业技能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4岁。

(三)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员: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38周岁,持有准驾B2以上有效驾驶证,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驾龄以上,接受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具有A1、A2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四)周岁时间截至2023年8月14日。

(五)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二、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

1、灭火救援战斗员:1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员:8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截至2023年9月15日12时。

四、报名方式:

网上手机填报报名,现场复核。

五、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

(3)个人征信记录;

(4)毕业证;

(5)大专以上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

(6)退役士兵,请提供退役证;

(7)如报考驾驶员,请提供驾驶证。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3年9月底前完成考试(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通常为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

2、考试项目。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体能测试。报考灭火救援战斗员、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员岗位人员参加,共4个项目,均为必考内容,分别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屈臂伸,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

(2)笔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文化知识的掌握情况。

(3)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七、综合成绩:

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体能全部项目平均分)×40%+面试×3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八、工作地点:

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太和消防救援站、禾云消防救援站

九、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年薪约9.5万(含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标准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周休息2天,其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标准实行,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原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服役或工作年限可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定级时视情计入工作时间。

(五)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详询电话:0763-3162109(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附件:《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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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新区有哪些特色小吃?

2022-02-16,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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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新区有哪些特色小吃

九龙味豆

九龙豆腐,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足见九龙豆腐在清远人民心目中青睐的程度,但想要在城区吃到这款“心头好”?向群市场附近的这家九龙味豆,满足你要求!

自开店以来一直深受街坊的喜爱,店里阿姨说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前来游玩的客人,多数会选购一些九龙豆腐带回去。如果你想要在现场品尝一番,这里的豆腐花,绝对不能错过,嫩滑柔软,入口即化,要是再配上些许红豆,简直好吃到爆!

地址:清新区红棉街东19号104

石潭牛蹄

石潭牛蹄店,开店至今已有30余年,就藏在清新区办证大厅斜对面巷子的二楼,店面不算奢华,但胜在干净舒适。这里的牛蹄红润有光泽,香味四溢,分量还相当足,常常吸引不少人慕名前来。

地址:清新区办证大厅对面小巷

沙河云吞

沙河云吞,响当当的老字号美食,小店经营的时间已有12年之久。每颗云吞个大饱满,皮薄馅多!一口咬下去,爽口弹牙。在城区也可以吃到超正的沙河云吞,而且经济实惠,味鲜可口,不妨来这里寻回熟悉的味道。

地址:清新区府前路17号

龙颈油炸鬼

近30年的龙颈油炸鬼,这里的油炸鬼,并不是我们常说的“油条”而是很多地方俗称的“萝卜墩”,一共有四种口味:番薯、萝卜、香芋、糯米。小店里,煎炸的食用油坚持每日一换,米浆也是全部采用自家大米制作,番薯、萝卜等原料均是菜地摘种。而且价格亲民,现炸现卖,到现场随意点两个,趁热入口,香脆有嚼劲,好吃到不行!

地址:清新区清和大道向群路3号

浸潭老火靓汤

广东人对老火靓汤情有独钟,很多人都说:“宁可食无菜,不可饭无汤”。这里做的都是街坊生意,每到饭点时间,小店里总是客似云来,而且这里的汤,料很足,价格很实惠,人均8块钱就有一大碗!趁热尝一口,口感清甜,好喝营养,除了招牌靓汤,还有极具浸潭特色的酿豆腐,以及清远人喜欢吃的酿心糍,每一口都是浸潭老家的味道。

地址:清新区明霞大道8号

浸潭阿妈老火靓汤

想要喝上一口老火靓汤,在瑞丰花园附近,也有一家值得品尝,那就是浸潭阿妈老火靓汤。进门就能闻到浓汤的香味,各种汤料、骨头、鸡肉... 经过精心熬制,散发诱人味道,不可错过。

地址:清新区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6号楼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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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七年级招生报名指南(公办+民办)

2024-05-11,全文共 5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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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七年级招生报名指南(公办+民办)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产权比例51%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

3.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在我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为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证件内现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下同);

(2)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3)正在清新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

4.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说明:

1.居住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2.“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在清新区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且申请学位时仍在缴纳。

3.“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指有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在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备案章),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4.“合法稳定住所”指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合法房产;或经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的住宅类住房。

5.父母无合法房产、须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的,申请学位少年应与房产权利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实际共同居住。该房产按特殊住房处理。

6.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少年)、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子女(或持证适龄少年)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可按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申请学位。

7.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五年,可申请公办初中七年级积分入学,区内统筹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新区户籍;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创业或经商;

3.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或租房居住;

4.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学位申请具体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公、民办学校)

5月23-28日,家长通过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或微信公众号“清新发布”中“学位申请”栏目,登录清远市清新区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学位申请信息,上传真实有效、端正清晰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并认真检查且确认录入信息与有效证件相符后,再“保存并提交”学位申请。当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时,说明已成功提交学位申请。

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并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学校招生地段自报一所公办学校,或自报一所民办学校,也可以同时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报读民办学校的,要在充分了解所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招生计划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

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凡伪造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清新区中心城区学位申请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学位申请问题可拨打各学校招生电话咨询。在网上预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接受现场咨询(上午9:00-10:00),指导和帮助家长解决网上预报名问题。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咨询方式。

(二)网上审核(公、民办学校)

5月29日-6月12日,各招生学校对网上报名的适龄少年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采集、整理已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并初步查验。民办学校初步确定符合入读条件的新生名单。

6月13-16日,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报名入口登录系统,打印《新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作为学位申请材料之一。

(三)预约现场审核(公办学校)

6月15、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对网上审核后存在异议的,各公办学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到系统分配登记学校现场审核。收到电话或短信的家长要按登记学校预约的时间,携带学位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校核验材料。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且没有收到学校通知的,家长不用到学校现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状态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表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安排学位。

(四)民办学位录取及新生入学确认(民办学校)

网上审核后,各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按录取办法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6月13日起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6月15、1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监护人到录取学校现场办理入学确认手续。所需材料详见《申请民办学校新生学位所需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民办学校录取资格。已到民办学校登记备案确认就读的,一律不再安排清新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五)就读资格审核(公办学校)

6月17-30日,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社保、房产、租赁等部门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核。学校通过上门家访及走访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等办法核实实际入住情况。家长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准备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备案章)、居住证、参保证明、租赁证明等学位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核实。若家长故意不听电话或拖延上门核查时间,按未实际入住处理。

(六)公示审核结果和学区积分(公办学校)

7月3-5日,公示就读资格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区积分,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3-5日向登记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学校收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七)公布新生录取结果(公办学校)

7月18日,网上公布公办学校新生录取结果。家长登录系统“我的报名”查看录取学校。如有疑问,请在7月18-20日向系统分配登记学校咨询。

(八)民办学校补录(民办学校)

6月21、22日,8月25、26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照招生条件组织补录,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现场入学确认情况,在系统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名单和剩余学位数(6月20日前)。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并有意向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可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

(九)新生入学报名(公、民办学校)

8月25、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家长带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学位申请表(在系统打印),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未按时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学校将不保留学位。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违规留级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四、申请新生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一)公办学校

1.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新生学位申请表;

(2)出生证;

(3)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学校招生地段内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户: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租房户: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5)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1)其法定监护人(含进城务工人员)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少年。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出生证;

③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④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在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有备案号、备案章);

⑤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2)持有在清新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正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出生证;

③少年及父母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近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⑤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近半年在清新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

⑥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

⑦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3)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的本市户籍学生。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儿童出生证;

③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近五年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⑤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保并满5年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

⑥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家长收集、整理学位申请材料时,请参看《新生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及上传学位申请系统材料明细表》:

说明:国家对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区高层次持证人才等人员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要按时在网上报名,并提供优待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民办学校

1.少年出生证;

2.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工作、居住的证明材料;

4.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五、学区积分计算办法

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分配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一)基础分

以申请少年在学区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七个类型的基础分,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少年可对应以下条件取得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10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以及黄坑、乐园、周田村委会、笔架林场的原居民。

第二类型基础分95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特殊住房(产权比例51%以上的不完全房产、祖辈房产,下同)。

第三类型基础分9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租房。

第四类型基础分80分,条件是清新区内非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入住(含特殊住房)。

第五类型基础分75分,条件是非清新区户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入住(含特殊住房)。

第六类型基础分65分,条件是在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满五年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

第七类型基础分60分,条件是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不足五年)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

(二)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类,分别为清新区户籍加分标准和非清新区户籍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清新区户籍:按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计算加分,在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基础上,拥有自有产权房屋的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学区租房的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自有产权房屋证明材料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或购房合同中交楼日期为准;提交租赁证明的以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特殊住房不予加分。

非清新区户籍:按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缴纳社保、购房、持有效居住证的时间计算加分。1.在连续缴纳满一年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积分按两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如果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按缴纳时间长的一方计算。2.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满5年及以上加1分。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5年及以上(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办理年限证明)加1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非连续缴纳(或居住)不予加分。

(三)说明

1.列入第一、二、三类型基础分范围的申请儿童可在本学区学校全部安排学位,不予加分。

2.经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审核后的积分方可作为录取依据。

六、录取及生源分流办法

(一)公办学校

清新区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当年可提供的学位数和积分情况划定录取积分线,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获得积分入学资格。各公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按学区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获得积分入学资格,但因学区积分较低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未达到录取积分线或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年,不安排中心城区公办学位,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同分录取规则:①同一分值,户籍优先。按清新区户籍-清远市(非清新区)户籍-非清远市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户籍、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申请儿童、少年获得学区积分情况将影响学位分配,家长务必按“学区积分计算办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清新区民办学校面向清新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

1.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办学层次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再实行公开报名,若符合条件的外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太和镇育苗小学,5813363;清新区凤霞中学,5827912。

七、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电话:5818789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5787343

太和镇户政业务办理咨询电话:5812193

区卫生健康局:582527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中心:5899924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5813163

太和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5832994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5813892 5825262

招生投诉举报电话:5823747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qxjyj_jjz@gdqy.gov.cn

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学校报名地段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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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招聘

2023-09-12,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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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新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周一)8:30-9月8日(周五)16:30。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清新区水利局702室)。

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联系电话:0763-5812722。

2、邮箱报名:

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插入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修改文名为“202303+姓名+毕业院校+职称/专业资格,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发送至报名邮箱:qyqxjgzx@163.com,邮件主题为“202303+姓名+毕业院校+职称/专业资格”。

四、考试

面试。

五、薪酬待遇

年薪10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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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1,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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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办学校

1.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

(1)新生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

(3)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学校招生地段内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户: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租房户: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含进城务工人员)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儿童出生证;

③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④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在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有备案号、备案章);

(2)持有在我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正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新生学位申请表;

②儿童出生证;

③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近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⑤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近半年在清新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

⑥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

家长收集、整理学位申请材料时,请参看《新生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及上传学位申请系统材料明细表》:

说明:

国家对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区高层次持证人才等人员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要按时在网上报名,并提供优待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民办学校

1.儿童出生证;

2.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工作、居住的证明材料;

2024清新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指南(公办+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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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要什么材料

2024-05-11,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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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资料

本次学位申请采取现场提交资料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以及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等)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居住证;

4.幼儿及父母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需验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和提供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住房证明材料”的说明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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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学位申请指南

2023-08-14,全文共 9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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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一)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3.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1)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证件内现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2)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3)正在清新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4.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二)初中七年级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1.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3.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1)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证件内现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下同);(2)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3)正在清新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4.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说明:1.居住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2.“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在清新区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且申请学位时仍在缴纳。提供的佐证材料是《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3.“合法稳定住所”指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或在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房。4.父母无住宅类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的,申请学位儿童、少年应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实际共同居住,该房产按特殊住房处理。5.申请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拥有完全房产。其法定监护人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房产的,只有其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比例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才能以该房产申请学位,并按特殊住房处理。6.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学籍的本区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五年,可申请公办初中七年级积分入学,区内统筹学位。7.报名结束(2023年5月30日)后才购房、正式入住或迁入户口的,不安排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一)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清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其父母在清新区创业或经商;3.其父母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或租房居住;4.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二)七年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1.清新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2.其父母在清新区创业或经商;3.其父母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或租房居住;4.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学位申请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一)网上预报名(公、民办学校)5月26-30日,家长通过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或微信公众号“清新发布”中“学位申请”栏目,登录清远市清新区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凭申请儿童身份证号、法定监护人电话号码注册,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上传材料模糊或缺失将导致审核不合格),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保存并提交学位申请。完成网上预报名的,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学校审核”。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并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系统详细操作办法请登录系统阅读《清新区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家长操作手册》。适龄儿童根据自身实际可按学校招生地段自报一所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也可以同时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需符合学位申请条件)。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要在充分了解所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招生计划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温馨提示:1.公测时填报的信息仅作为测试数据,不是正式报名,在5月25日前将全部清空。家长须在5月26-30日重新登录系统注册、报名。2.网上预报名后,请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登录系统查看最新信息或公告,以免影响学位申请。3.学位申请问题可拨打各学校(或区教育局招生办)招生电话咨询。各招生学校在网上预报名期间(上午09:00-10:00)接受现场咨询,指导解决网上预报名问题。(二)网上审核(公、民办学校)6月1-7日,各招生学校对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校采集、整理已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并初步查验。民办学校初步确定符合入读条件的新生名单。6月9-11日,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家长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登录系统,打印《新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作为学位申请材料之一。(三)现场审核材料(公办学校)6月10、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对网上审核后存在异议的,各公办学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学位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系统分配登记学校现场审核。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且没有收到学校通知的,家长不用到学校现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若审核状态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表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安排学位。(四)就读资格审核(公办学校)6月12-30日,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社保、房产、租赁等部门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核。学校通过走访村(居)委会、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及上门家访等办法核实小孩学位申请信息。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准备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完税发票)、参保证明、居住证等学位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核实。若家长故意不听电话或拖延上门核查时间,按未实际入住处理。(五)民办学位录取及新生注册(民办学校)6月8-9日,各民办学校在网上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录取办法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6月9日起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6月10、11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录取学校现场注册(即入学确认)。所需材料详见《四(二)申请民办学校新生学位所需证明材料》。逾期不到校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民办学校录取资格。已到民办学校登记备案确认就读的,一律不再安排清新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学位。(六)公示审核结果和学区积分(公办学校)7月4-6日,公示就读资格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区积分,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必须在7月4-6日向登记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作更改)。学校收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七)公布新生录取结果(公办学校)7月18日,网上公布公办学校新生录取结果。家长登录系统“我的报名”查看录取学校。如有疑问,请在7月18-20日向系统分配登记学校咨询。(八)民办学校补录(民办学校)6月18-19日,8月20-21日,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民办学校组织补录,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注册录取情况,于6月15日前在系统公布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民办学校名单和剩余学位数。有意向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到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九)新生入学报名(公、民办学校)8月20、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家长带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学位申请表,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未按时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将不保留其学位。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违规留级情况,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一律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四、申请新生学位所需证明材料(一)公办学校1.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新生学位申请表;(2)儿童出生证;(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4)学校招生地段内住房证明材料:购房户: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租房户:房屋租赁证明、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5)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提供)。2.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其法定监护人(含进城务工人员)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①新生学位申请表;②儿童出生证;③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④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⑤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提供)。(2)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正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指在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新生学位申请表;②儿童出生证;③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没有住宅类房产的证明(自助机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⑤父母(其中一方)在清新区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⑥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⑦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提供)。(3)具有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学籍,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五年的本区户籍学生。(申请公办初中七年级)①新生学位申请表;②儿童出生证;③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④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近五年的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没有住宅类房产的证明(自助机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⑤父母(其中一方)近五年在清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含养老)》、《个人参保凭证(含医疗)》);⑥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家长收集、整理学位申请材料时,请参看附件2《新生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及上传学位申请系统材料明细表》。说明: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等符合上级规定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供优待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2.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交用于计算学区积分加分项目的其他佐证材料。(二)民办学校1.儿童出生证原件、复印件;2.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工作、居住的证明材料;4.报读七年级还须提供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五、录取及生源分流办法(一)公办学校区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当年可提供的学位数和积分情况划定录取积分线。达到录取积分线的,获得积分入学资格。各公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按学区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相应栏目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达到录取积分线但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家长选择“服从调剂”的,由区教育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家长选择“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其公办学位,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未达到录取积分线或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不安排中心城区公办学位,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同分规则:①同一分值,户籍优先。按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非清远市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参加社保时间优先。(二)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我区民办学校面向清新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1.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2.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3.办学层次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再实行公开报名,若符合条件的外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太和镇育苗小学,5813363;清新区凤霞中学,5827912。

六、学区积分计算办法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分配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一)基础分以申请儿童在学区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六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儿童可对应以下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第一类型基础分10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以及黄坑、乐园、周田村委会、笔架林场的原居民。第二类型基础分95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特殊住房。第三类型基础分9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租房。第四类型基础分80分,条件是清新区内非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入住(含特殊住房)。第五类型基础分75分,条件是非清新区户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入住(含特殊住房)。第六类型基础分65分,条件是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在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满五年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第七类型基础分60分,条件是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租住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不足五年)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二)加分加分标准分两类,分别为清新户籍儿童加分标准和非清新户籍儿童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清新户籍儿童:按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计算加分,在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基础上,拥有自有产权房屋的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学区租房的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自有产权房屋证明材料的以房产证发证日期或购房合同中交楼日期为准;提交租赁证明的以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特殊住房不予加分。非清新户籍儿童:按父母(或监护人)在清新区缴纳社保、持有效居住证的时间计算加分。在正在缴纳并连续满一年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积分按两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按缴纳时间长的一方计算。持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以上(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加1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非连续缴纳(或居住)不予加分。(三)说明1.列入第一、二、三类型基础分范围的申请儿童可在本学区学校全部安排学位,不予加分。2.经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审核后的积分方可作为录取依据。

七、相关咨询投诉电话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电话:5818789市公安局清新分局:5787343太和镇户政业务办理咨询电话:5812193区卫生健康局:582527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中心:5823922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住房档案室:5813163太和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5832994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5813892 5825262太和镇中心学校:5810749招生投诉举报电话:5823747投诉举报电子邮箱:qxjyj_jjz@gdqy.gov.cn

八、登记学校和招生咨询电话(仅接受报名,2023年新生学区范围及具体学位分配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一)小学一年级区一小电话:5811701报名地段范围:滨江路双号82—98号以东,明霞大道中单号23-45号以北,笔架路双号38-40号以西,笔架路40号至滨江路98号以南;玄真路双号10-32号以东,府前路单号1-15号以北,笔架路单号31-39号以西,明霞路双号38-50号以南。区二小电话:5818345报名地段范围:清新大道(南)双号18-30号以西,新宁中路单号1-7号以北,新泰路以东;清新大道(南)13号至清四公路路口以东,清新大道13号至新城路29号以南,中山路双号22号(新城路29号信和居)至飞来路交汇处以西,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区三小电话:5859266 报名地段范围:环城路以北广硕鞋厂西围墙以东,清泉路、八片村以东,笔架路双号2-36号以东,清和大道双号2-16号以北,飞来路以西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区四小电话:5818581 报名地段范围:环城路以北广硕鞋厂西围墙以西,滨江路单号43-79号以西,东三街12-28号以北,中山路北双号2-20号以西,清和大道双号140—166号以北,建设北路双号、环城中路1号、玄真路69号(金色家园)以东。区五小电话:5288510 报名地段范围:清新大道32号至清四公路路口以西,新宁中路以南,至岗仔顶(不含周田片区)。区六小电话:5825123 报名地段范围:清新大道清新体育馆以东,信用路单号、中山路南13号至商业街12号以南,清和大道1-117号以南,新城路双号8-12号以北,中山路南单号13-33号至飞来路以东,飞来路以西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区七小电话:5781853 报名地段范围:环城中路2、9号、建设北路单号以西,清和大道双号168—174号以北,清和大道174号至环城中路13号、百步梯以东。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电话:3100285报名地段范围:清新大道北双号2号、8号、百步梯以西,清和大道178号、清和大道中2号至清和大道西50号(雅居蓝湾)以北,清和大道西50号(雅居蓝湾)以东。区八小电话:5825362 报名地段范围:中山路北单号1-11号以东,东三街单号11-27号以南,明霞大道中双号20-36号以南,玄真路单号1-43号以西,府前路双号2至38号以南,笔架路单号3至29号以西,清和大道双号18-138号以北;清和大道121-195号以南,清和大道195号至清新大道(南)11号以南,清新大道11号(信用路18号)至中山路南10、11号、商业街10号以北,商业街10号至清和大道121号以西。区九小电话:5810227 报名地段范围:乐园村委会原居民和居住在清和大道中1号至清和大道西23号以南,清新大道双号8号(帝景花园)至16号(清新区财政局)以西,新泰路以西,新宁中路以北(不含周田片区)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区十小电话:5850207 报名地段范围:周田村委会原居民和居住在周田片区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区十一小电话:5381938报名地段范围:飞水居委会、飞水村委会、塔脚村委会及部分告星村委会原居民,以及居住在飞水居委会、飞水村委会、塔脚村委会片区和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东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二)初中七年级区二中电话:3161121报名地段范围:环城路(二渡河)以南,玄真路40-48号以东,明霞大道中20-36号以南,滨江路双号2-80号以东,清和大道121-155号以南,中山路南单号1-25号以东,新城路双号2-6号至与玄真南路交汇处以北,玄真南路至与飞来路交汇处以东,飞来路以西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区三中电话:5383950报名地段范围:清和大道单号157-195号以南,清新大道单号9- 11号(清新体育馆)以东,新城中、西路至107国道迳口隧道前以南,中山路南双号2-20号以西,新城路单号1-5号至与玄真南路交汇处以南,玄真南路至与飞来路交汇处以西,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东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含飞水、回澜、黄岗片区。区四中电话:5288635报名地段范围:滨江路单号1-53以西,清和大道100-174号以北,清新大道双号8号(帝景花园)至16号(清新区财政局)以西,新城中、西路至107国道迳口隧道前以北,明霞大道中2-18号、明霞大道西单号、清和大道178号、园林路5号以南,太和路(北)以西。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电话:3100285报名地段范围:太和路(北)以东,园林路7号(银业森语公园)至清新大道北8号(恒利阳光新城)以北,明霞大道西双号、明霞大道中单号1-33号以北,玄真路单号45-67号以西,环城路(二渡河)以北。区五中电话:5381326报名地段范围:回澜片区十一小、区十二小、区十三小六年级学生及居住在飞水、回澜、黄岗片区的符合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在校生。

九、注意事项(一)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二)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资料,凡伪造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已录取入学的取消其中心城区学校学位,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三)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件到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路旁,联系电话0763—5383956;区特殊教育学校位于三坑镇,联系电话0763-3161313。(四)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为小孩准备学位申请材料和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不要轻信他人和委托他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五)预告: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升初”条件设置三年过渡期,将在2026年起与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一致。(六)学位预警提示:因公办学位紧张,学区积分较低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能统筹安排入读相对较远的公办学校,也可能因未达录取积分线而不被录取。请相关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预判,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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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新区国道G107线交通管制

2024-04-01,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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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管制路段

国道G107线清新石潭至迳口路段,(K2347+800-K2358+300 段、K2391+200-K2393+700段、K2395+870-K2398+000段、K2399+400-K2406+868段)合计实际实施里程22.598 公里。

(图源:平安清新)

二、管制时间及管制方式

(一)管制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管制方式:对施工路段实行分段、半幅封闭施工;对其他过往车辆交通,采用提前疏导、分流。

三、注意事项

交通管制期间,过往行人、车辆应当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提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有序通行。对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024清远清新区货车限行对象+时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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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

2024-04-08,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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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2个,人数2名,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0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卫生站工作的大学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上面要求的所有相关条件,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20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站工作证明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9日9:00至16日9:00登录“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xqzbzp202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准确、全面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自动审核,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慎重报名。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招聘公告涉及有关时间要求(年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相关的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等)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4月9日)。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查看)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的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5.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6.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①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4月18日9:00至20日9:00,登陆“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xqzbzp2024)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②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③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考试命题机构出题;阅卷工作由考试命题机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阅卷。

⑤笔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与资格审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①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②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如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递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③面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题。

④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

①笔试和面试都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③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在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列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三)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村卫生站服务6年以上(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未取得职称的考生须在聘用后3年(含试用期)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职称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人员,聘用后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本地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上进行公示,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联系电话:0763--5819923;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监督、指导职责,联系电话:0763-58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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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新区国企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4-03-28,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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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新国企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能吃苦耐劳,工作严谨细致,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意识强。

3、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

3、报名方式:有意者可通过电子邮件(1101222343@qq.com)、邮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等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经面试合格人员办理聘用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1、试用期待遇:对应岗位薪资按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减半执行。

2、聘用期待遇:对应岗位薪资按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全额执行。

五、其它事项

1、请确保简历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核实身份及学历信息。

3、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拟录用后,将通知应聘者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到县(区)级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拟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要求,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司将正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3-5813326

报名投递邮箱1101222343@qq.com

邮寄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

七、公告方式

录取情况在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官网(http://www.qxjczgs.com/)公告,同时电话通知录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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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报名流程

2024-01-23,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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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个人简历、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1寸彩色近照2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综合股(清新区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三楼301室)。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仅限工作日)。

3、咨询电话:0763-5818301 综合股

4、资格初审: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

1、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2、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3、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递补。

三、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聘请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招聘网上公示5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单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举报、监督电话:0763-5818301。

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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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新这些路段将实施交通管制

2023-11-23,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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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县道通行能力,提升路面技术状况,现需对太和镇X530线迳口至龙湾工业园段及X851线迳口至山塘段实施美丽农村路项目,要对沿线破损旧路面进行挖补修复,并加铺4cm厚沥青混凝土罩面。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决定对太和镇X530线迳口至龙湾工业园段及X851线迳口至山塘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X530线迳口至龙湾工业园段(起点桩号:K0+000,位于迳口大桥附近,终点桩号:K6+900,位于太平镇龙湾工业园);

X851线迳口至山塘段(起点桩号:K0+000,位于太和镇东头围村附近,终点桩号:K12+799,位于山塘镇西尾村委会附近)。

二、交通管制时间:

从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三、管制路段通行方式:

采取封闭半幅路面施工,单边通行方式,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

四、注意事项:

管制路段车流量大,极易造成拥堵,过往车辆请遵守交通标志指示和规定,低速通行,注意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由于半幅道路狭窄,建议大型货车车辆绕行清四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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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山塘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指南

2024-05-30,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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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山塘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指南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清新区山塘镇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27个

二、招聘对象

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岗位待遇

与岗位人员依法签订一年期的劳务协议,购买一份意外商业保险,月待遇标准1620元/月。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到意向村委会报名,报满即止。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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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4-05-11,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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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流程

(一)现场报名:5月14日-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45)。家长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申请表及资料交幼儿园保存,同时领取抽签编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材料不齐、虚假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

2.年龄不符合第一点招生对象要求的。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审核资料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5月19日,核实报名资料。

(三)资格公示:5月20日-5月22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四)公开抽签:5月23日上午9:00,现场抽签并公布结果。参加公证人员有: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代表1名、教育股代表1人,教职工代表2名,家长代表30人,幼儿园领导。

(五)公布录取幼儿名单:5月24日-5月28日,公示拟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拟被录取的幼儿名单。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六)体检:幼儿获得入园资格后,按照幼儿园的指引到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七)注册:6月3日-6月4日,家长凭户口簿及抽签编号、体检合格卡到幼儿园报名,逾期视自动放弃学位。2024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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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时间+地点)

2024-05-29,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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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新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时间+地点

全区各乡镇卫生院每年均会向清新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个性化健康指导。

清新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固定体检地点和咨询热线:

(图源:清新发布)

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老人卡(任一);

2. 体检当天须空腹(不吃早餐,可饮少量水,慢性病患者可继续服药);

3. 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请携带服用药物说明书/药盒,以便登记用药情况;

4. 体检当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5. 健康体检后保持电话联系畅通,便于联系反馈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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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四个清新”主题摄影展什么时候开始?

2024-02-02,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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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个清新主题摄影展

一、展览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月26日

二、展览地点

清新区文化馆一楼综合活动厅

三、展览介绍

本次展览通过“镜头语言”展现清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勃勃生机,讴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宣传推介清新区的人文历史、秀美风光、生态环境和优质的自然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发展和文化氛围。展览将一直持续到2月26日,欢迎广大市民前来参观。

四、温馨提示

清新区文化馆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五、注意事项

1.儿童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入馆。

2.严禁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3.严禁携带食物、饮料、宠物及违禁物品入馆。

4.请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杂物。

5.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请勿触摸展厅内的展品、展板等设施。

6.请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参观时请不要大声喧哗,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以免影响他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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