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清远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办理指南
1.下载“粤苗”APP
2.登录后点击“首页”→“儿童接种”→“入学查验”
3.绑定儿童
绑定儿童,可进行相关家庭成员的信息绑定,若已绑定,则可以直接点击查看对应儿童的查验报告。
4.查看查验报告
如已完成接种,则如左图所示
如未完成接种,则如右图所示
注意:如查验报告备注中提醒儿童未按程序完成某年龄的疫苗接种请尽快带儿童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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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广东接种过的儿童如何添加呢?
1、在首页选择【儿童接种】,进入儿童接种预约专区,点击【绑定儿童】,选择【自助建档绑定】方式进行添加。
2、自助建档绑定方式适用于既往未在广东省接种过疫苗的儿童,可通过自助建档建立临时档案,进行预约。
3、通过自助建档绑定的儿童,到门诊接种时,可点击【查看儿童接种档案】主动出示二维码,由门诊医生进一步确认建卡接种后即可显示接种信息。
绑定的个案信息有错误App上可以修改吗?
APP上无法修改个案信息,建议去最后一针接种门诊或附近的接种门诊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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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残疾人证跨省办理+省内异地办理申请指南
2024-04-01,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清远残疾人证跨省办理+省内异地办理申请指南
一、办理材料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5)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办理方法
1、现场办理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5)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它材料。
2、网上办理
申请人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人证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选择申请残疾类别。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2)受理。
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核实无误,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同时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果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评。
(4)经常居住地公示。
残疾评定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需由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户籍地审批、制证。
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6)残疾人证发放。
户籍地县级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
温馨提示:残疾评定费用、残疾人证邮寄费用、照片费用等原则上都是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听力障碍者,0~1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2~3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
清远新生入学粤苗APP查验预防接种证操作
2022-08-22,全文共 455 字
+ 加入清单粤苗app查验预防接种证操作指引
绑定儿童信息后→点击入学查验→接种本(修改:有)→查验报告→查验明细、下载并打印报告。
注意:
①审核结论(下图已完成):已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自助打印“查验报告”并附接种明细上交幼儿园、学校(不需要接种单位盖章)。
②审核结论(下图未完成):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的家长应根据接种提示及时在“粤苗APP”预约接种,预约成功后到预防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完成补种后再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③无法绑定个案(如外省迁入、家长不会操作等)的儿童,家长带预防接种本、户口本和小孩提前预约到预防接种门诊录入或补种疫苗,完成录入或补种后再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常见问题
1.下载查验报告后找不到/打不开。
手机应用商城下载WPS/PDF等办公软件后,在“粤苗”APP下载《查验报告》重新下载便可查看。
2.查验结果和实际接种情况不相符/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无法查询个案等情况。
携带预防接种证,必要时需要提供儿童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至少一个),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人工查验。
2024清远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2024-05-27,全文共 265 字
+ 加入清单2024清远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城乡居民新生儿院内参保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在医院内填写《清远市院内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登记表》——在2个工作日后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缴费操作。
缴费流程:粤医保首页—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转跳至“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参保地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他人缴费”—输入孩子姓名〔xxxx(母亲姓名)之子/女〕、选择“其他个人证件”、输入临时医保编码获取缴费信息进行缴费操作。
提醒:新生儿参保登记信息非实名制,办理入户后要及时到医保服务窗口更新参保登记信息。
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2024-05-21,全文共 1676 字
+ 加入清单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在本市缴存公积金或者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以及在签订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二是在本市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单位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6个月)以上,自愿缴存人员应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三)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四)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五)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注意: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必须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
(二)所购住房用途为别墅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五)所购住房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
(七)申请人及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交易的住房;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及风险管理的要求拟定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计算标准,经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二)实际可贷额度应根据账户余额倍数标准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1.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公积金账户有销户后重新开户情形的,除因合并销户、外部转出销户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外,其余情形不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
2.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三)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应加强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查。
(四)贷款以二手房作为抵押物的,由贷款受委托银行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出具符合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并应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较低者作为抵押物价值。
(五)申请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
(六)房屋套数认定
1.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以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房产套数为准。
2.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信息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名下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三、贷款期限
(一)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
(二)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
(三)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四)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一致。
四、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材料;
(二) 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过贷款业务系统上报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将贷款资料转交担保落实人员办理担保手续;
(五)贷款担保落实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业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六)公积金中心确定符合放款条件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
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2024-05-16,全文共 325 字
+ 加入清单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申领【粤居码】(已申领的跳过此步骤)
第一步:扫码登陆“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搜索“粤居码”。
第二步:实名认证。点击【亮码】,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流程进行“微警”实名验证。
第三步:登记住址。点击【个人地址】,在【居住地址】后选择【新增】。经房屋屋主、管理人或社区民警确认,即完成登记。
第四步:设置经常居住地。点击【个人地址】,在居住地址点击【设为经常居住地】。
二、临时身份办理
1、登陆“粤居码”,首页点击“户政服务”
2、点击办理“临时身份证”进入办理页面
3、点击底部“智能导办”
4、查看所需资料,点击“网上受理”
5、填写信息,选择领取方式,签名确认办理后提交,缴费即可
相关阅读:清远市公安机关户政业务服务窗口信息
清远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不到怎么办?
2024-05-15,全文共 291 字
+ 加入清单问:下载查验报告后找不到/打不开?
答:手机应用商城下载WPS/PDF等办公软件后,在“粤苗”APP下载《查验报告》重新下载便可查看。
问:查验结果和实际接种情况不相符/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无法查询个案等情况。
答:携带预防接种证,必要时需要提供儿童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至少一个),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人工查验。
问:粤苗APP上,儿童信息无法绑定怎么办?
答:无法绑定个案(如外省迁入、家长不会操作等)的儿童,家长带预防接种本、户口本和小孩提前预约到预防接种门诊录入或补种疫苗,完成录入或补种后再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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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县城户籍)
2024-04-26,全文共 1395 字
+ 加入清单2024清远佛冈县直属小学积分入学指南(非县城户籍)
一、领取申请表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28日、29日,共2天。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门卫室。
二、学位公布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30日。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校门口(在佛冈通佛冈教育专栏同步公布)。
三、申请受理时间
6月30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受理申请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申请和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受理地点
县直属各小学。申请人要参照县直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划分,到居住地段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五、申请办法
申请人到居住地段学校领取和填写《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点击查看),并按照《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点击查看)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段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六、积分申请计算补充说明
1.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积分入学的资格,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已入学的,取消其县直属小学学位。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计分有效期为近5年,从申请入学的当年6月(含6月)往回推算(缴费年限已满的可提供县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按对应项目满分计算)。
3.中央、省、市直管的行政机关、事业及国企(含电信、移动、邮政、税务、供电、金融等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单位人员在县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依其服务单位所属区域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申请积分公示时间
7月3日-4日,共2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反映。
八、汇总与审核时间
7月5日-11日,共7天。
九、录取办法
(一)根据可提供的剩余学位数按积分从高到低划定入学申请分数线,确定录取人数。如出现申请入学积分出现多个并列积分最末位的情形,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办法确定最后录取名单及学校。
(二)在录取分数线内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学校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和申请学校意愿统筹安排学校。
1.各学校按申请人意愿优先录取在本校招生范围居住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
2.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申请人可接受调整学位学校顺序与学校学位情况,调整安排入读学校。凡未填报接受调整学校的,一律不作调整安排。
十、录取名单及积分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12日-1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自动成为新生。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
十一、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到学校报到,集中分班。至2024年8月31日上午11∶30止,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完成积分申请县直属小学学位派位后,未能成功申请到县直属小学学位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县一小:4287300;县二小:4200110;县三小:4282106;县四小:4285207;县振兴小学:4288298;县城南小学:4287298;县城北篁胜小学:4292689;县城西时代小学:4291213。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284013、4282332。(法定工作日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2024-04-11,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审核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③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①首次办理不收费
②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③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扩展资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办理的,无需再提供材料;非同时办理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受理后应当场发放证件。
清远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指南
2024-03-23,全文共 4692 字
+ 加入清单清远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文旅部门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6类内地人才。
1.杰出人才,即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粤港澳大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包括: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正研究员职务人员,世界五百强企业聘雇的科学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以及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2.科研人才,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省属科研院所、省实验室及分中心、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单位等。
3.文教人才,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含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内地与港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
4.卫健人才,即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疗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药学类副主任药师及以上,护理类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技术类副主任技师及以上)、卫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员及以上)。
5.法律人才,即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以及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法律人才。
6.其他人才,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其粤港澳大湾区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粤港澳大湾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等。
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
(七)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二、申请条件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探亲。
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交验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团队旅游。
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个人旅游。
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逗留。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出具的《“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 人才。
杰出人才免提交人才证明文件,由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推荐,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网站查询、联网核查、函询协查等方式审核其资格。
科研、文教、卫健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
法律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仲裁机构经常出入港澳办理仲裁案件的内地仲裁员名单、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网站上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双方认可机构及常设办事处的内地仲裁员名单、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或者其他内地与港澳三方认可调解机构的内地调解员名单,审核其申请条件。
其他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及所属行业领域管理岗位、专业资格等证明。
7. 其他。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四)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基本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网上理入预约办入口: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4年清远个税退税办理指南
2024-02-05,全文共 790 字
+ 加入清单一、退税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二、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二)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三)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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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工医保亲情账号办理指南
2024-01-24,全文共 1683 字
+ 加入清单清远职工医保亲情账号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需提供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和使用人(亲属)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常住登记页扫描件和承诺书扫描件。
【使用对象】
在职工医保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正常参保情况下,双方通过绑定相关功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
【绑定平台】
目前“亲情账号”绑定可在支付宝、微信上的“粤医保”小程序进行操作。
微信已上线地市(绑定):韶关、清远、汕头、阳江、湛江、河源。
支付宝已上线地市(绑定和代展码):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
【绑定流程】
支付宝:
步骤1: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板块点击【亲情账号绑定】。
步骤2:进入【亲情账号绑定】界面,点击“绑定家庭成员子账户”,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点击“提交”。
步骤3:“提交成功”后,由地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参保人可在“我的”—“办理事项”中查询审批状态。
微信:
步骤1:职工参保人可以扫图中二维码,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点击【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亲情账号绑定/解绑】线上为配偶、父母、子女绑定/解绑自己的职工医保账户。
步骤2: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后,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最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
步骤3:进入【亲情账号绑定/解绑】业务办理界面后,点击“添加共济关系”按钮,依次填写要绑定人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绑定申请。
步骤4:经本地医保经办部门审批通过后,在门诊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列表中,可以查看到绑定是否成功以及绑定人员信息。
【解绑流程】
支付宝渠道
步骤1:参保人登录支付宝-“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亲情账号绑定】。
步骤2:进入【亲情账号绑定】业务办理界面后,选定需要解绑的关系人,点击关系人旁的“解绑”按钮,弹出解绑提示,点击“解绑”即可解绑成功。
微信渠道
步骤1:参保人可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查看更多】—【业务办理】—选择【亲情账号绑定/解绑】;页面弹出“温馨提示”后请仔细阅读,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最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
步骤2:选定需要解绑的关系人,点击“解绑”按钮,弹出解绑提示,点击“好的”即可解绑成功。可以在门诊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列表中确认解绑是否成功。
【支付代扣】
职工参保人(授权人)在“粤医保”公共服务渠道(微信、支付宝)或授权绑定家人(使用人)亲情账号后,家人(使用人)需要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支付宝)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职工参保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职工参保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步骤1:参保人在支付宝或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绑定亲情账号后,被绑定的家属可直接在支付宝APP上搜索“医保”,点击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渠道,找到【精选服务】—【医保亲情账户】;进入“亲情账户绑定”指引页面后,选择③【绑定医保亲情账户】。
步骤2(该步骤为家庭成员选择职工参保人进行绑定):选择要绑定的家庭成员——填写绑定家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参保地)——被绑定的家庭成员进行刷脸身份认证——认证成功。
步骤3:接下来由参保人进行刷脸身份认证——认证成功——服务开通确认,点击“同意授权告知”。授权成功后,家庭成员可展示职工参保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代扣。
拓展:“亲情账号”是什么?
亲情账号是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立的账号共济使用关联功能。广东职工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通过“亲情账号”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关于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参保缴费费用,根据各地公布的办理方式操作)。“亲情账号”关系绑定后可实现与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衔接,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
清远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2023-10-30,全文共 1096 字
+ 加入清单清远市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办理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便民100小编为你提供清远工伤保险认定办理。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清远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清远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清远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府办公大楼4号楼
电话:0763-3381331
清远市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北门街北门小区五号楼三楼
电话:0763-3326924
清远广清城际免费儿童票自动售票机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356 字
+ 加入清单一,办理儿童免费申明之前,要先在自动售票机办理成人的车票(办理流程点这里),之后才能办理“免费乘车儿童申明”,自动售票机办理流程如下:
1.点击“免费乘车儿童申明”
2.点击“申明”
3.将已购票的成人身份证放在识读区
4.选择所乘车次购票信息,点击“确定”
5.将儿童身份证件放在识读区
6.页面显示“添加成功”
1,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龄在6岁以下且不单独占用作为可免费乘车,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当购买全价票
2,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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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广清城际免费儿童票人工办理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一,需要准备哪些儿童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外国人出入境证等。
1,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龄在6岁以下且不单独占用作为可免费乘车,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当购买全价票
2,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三,乘车注意事项
1.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席位时应购买儿童优惠票。
2.儿童优惠票的乘车日期、车次及席别应与同行成年人所持车票相同,到站不得远于成年人车票的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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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2023-08-22,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审核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③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①首次办理不收费
②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③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扩展资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办理的,无需再提供材料;非同时办理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受理后应当场发放证件。
2023清远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办理指南
2023-02-03,全文共 1225 字
+ 加入清单2023清远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办理指南
【办理时间】
2023年2月1日起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开通条件:借款人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已与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配偶申请开通条件: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上述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办理流程】
缴存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一)线上办理:缴存人使用手机登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个人账户,选择“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按月冲还贷”,根据提示在线签署《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办结后即时生效。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现场签署《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办结后即时生效。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同一缴存人一个月内不允许重复开通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相关冲还贷业务自动终止。
【冲抵规则】
(一)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贷额小于已开通冲还贷业务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合计可提取余额的,自动全额冲抵(公积金账户最少保留1元),优先冲抵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再冲抵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
(二)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贷额大于已开通冲还贷业务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合计可提取余额的,不进行冲抵,仍按借款人与我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预留的还款银行账户中足额划扣。【冲抵时间】
每月冲抵时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每月还款日。另外,缴存人应确保《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账户中留存足额还款资金,避免因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冲还贷业务未正常运行,进而导致贷款逾期的发生,由此造成贷款逾期的,由缴存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问答】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
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以下简称“冲还贷”)是指已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以下称“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使用本人在本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足额自动冲抵公积金贷款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
因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冲还贷业务未正常运行,仍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账户进行划扣还款的,后续可以申请提取吗?
开通冲还贷业务后,因故仍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账户中划扣还款的,缴存人可按我市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不超过该部分还款额度的公积金,已开通按揭购房约定提取业务的,该部分还款额纳入当期提取额度。已冲抵公积金贷款还款额部分,不再计入相关提取额度。
公积金账户被冻结,还能办理冲还贷业务吗?
缴存人在开通冲还贷业务前,公积金账户被全部冻结的,不能办理冲还贷开通业务;缴存人开通冲还贷业务后,公积金账户被全部冻结的,冲还贷业务自动暂停,暂停期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账户中划扣还款,冻结状态解除后自动恢复冲还贷;缴存人公积金账户被部分冻结的,可办理冲还贷开通业务,但被冻结的公积金部分不可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
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地点)
2022-08-19,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地点)
申请条件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临时身份证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即非清远市户籍不能在清远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流程
市民本人携带户口薄、照片回执,由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审核,再通过临时身份证制作机进行打印、裁剪、加热塑封等制作工序。现场出证,真正实现即办即取!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部分派出所开通了即办即取服务工作。
收费标准:10元/证
领证地址
清城区人民群众临时身份证件必须前往清城区锦霞路与广清大道交汇处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取证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回执上有领取地址,或办理邮寄。
即办即取
清城区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有户籍办理权限的)已全部开通了即办即取服务工作,佛冈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沿江派出所、汤塘派出所已开通了即办即取服务工作。连南瑶族自治县,全县七个派出所已实现申办临时身份证即办即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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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指南
2021-04-06,全文共 2494 字
+ 加入清单一、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在本市缴存公积金或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或者是在本市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
3.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单位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及以上;
4.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5.申请人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6.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7.申请人贷款所购住房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8.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9.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0.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在50%以下(含50%)。
二、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
2.所购住房为豪华住房的;
3.所购住房为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任意种类贷款)近2年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或者有当前逾期未结清的;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有当前逾期未结清的;
3.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且全额退款未满5年的;
4.申请之前5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等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贷款额度
1.个人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2.实际可贷额度应根据账户余额倍数标准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3.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①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②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③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4.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5.申请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四、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1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 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 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4 申请组合贷款(即借款人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要求。
五、贷款期限
1.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同时,贷款期限还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2.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一致。
六、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2.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七、贷款流程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有关材料;
2.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向借款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贷款信息系统上报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
3.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对贷款进行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手续;
5.贷款担保落实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6.公积金中心确定符合放款条件后,将贷款发放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二手房卖方指定账户。
八、贷款申请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和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2.购房合同及购房首期款支付凭证;
3.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4.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
5.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和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6.二手房贷款须另外提供卖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卖方已婚或二手房存在共有权人的,须签署《同意出售共有财产声明书》);
7.外地缴存职工须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属首套住房的,需提供至少最近5年的缴存明细记录,缴存时间不足5年的提供全部明细记录);
8.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以下银行及其下属网点办理:
1 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分行
2 中国农业银行清远分行
3 中国银行清远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分行
5 交通银行清远分行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分行
7 清远农商银行[含各县(市、区)农商银行)
8 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9 广发银行清远分行
10 东莞银行清远分行
十、贷款变更
1.办理贷款变更业务时,申请人应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表》,在5天限制期(即还款日当日及前后各2日)以外的时间到贷款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①贷款期间内,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期或12个月,且贷款无任何未结清逾期款项的,借款人可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金。
②贷款期间内,贷款无任何未结清逾期款项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或者缩短还款期限,变更后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仍要符合本指南2.1条的规定。
③贷款期间内,借款人可以申请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后的还款账号应为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账号。
④借款人如需要变更联系方式,可联系贷款受委托银行提出变更申请,由银行网点经办人员进行修改。
清远临时车牌办理指南
2017-08-04,全文共 874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常来说,新车新主在取得车辆发票、新车合格证及交强险保单后就应及时办理临时牌照。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允许车辆上路的。
备注:
现场机选号牌的车主可以当时就领取牌照,对于这部分车主而言,多数人都不会办理临时牌照(次日从4S店直奔检测场,现场拍号,当时就能装上新牌照),而自选号码的车主则无法当时就取得牌照,需要等待5个工作日后才可领取,在这期间驾驶者需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办理材料
购车者本人的身份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副本)、及车辆出厂合格证,以上四样内容需要同时携带复印件。
如果车辆是进口车的话,还需要:进口车凭证文件及复印件。
如果非本人办理的话,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也需要携带。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到车管所办理即可。办理地点
1.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黎埠中队车管
地址:所黎埠镇贵龙村一零七国道2141公里
服务电话:0763-732298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连州市连江路79号
服务电话:0763-289211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车管所
地址:鹿鸣中路新莲街路口附近
服务电话:0763-873332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连南县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车管所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一路
服务电话:0763-84713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英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英城浈阳中路
服务电话:0763-228562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清远各区县市的车辆管理所一览牌照类型及有效期
类型
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售卖本市的新车)、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售卖到异地的新车)、试验车辆临时牌照(测试车、工程样车等)、和特种车辆临时牌照
有效期
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