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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南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条件、招聘岗位、招聘方式、报名时间等具体详见正文。

2023-11-13,全文共 3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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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点击查看

二、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三、招聘方式

1.招聘形式

南通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团赴相关地区举办专场招聘会。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达到岗位开考比例且适岗评价合格的考生,经现场资格复审、面谈、面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批次

分五个批次,分别在北京、武汉、长春、南京、南通等地设立招聘专场,执行对应专场的招聘计划;第五批次在南通进行,执行第五批次及前四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

3.时间地点

本轮招聘自2023年11月起分批组织实施。各批次先后顺序及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考生报名

同批次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所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6日~11月21日,每天9:00~16:00;

资格初审: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每天9:00~16:00;

陈述申辩:2023年11月16日~11月23日,每天9:00~16:00;

异议处理:2023年11月16日~11月23日,每天9:00~16:30。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安排至第五批次(南通专场)集中招聘。仍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各批次岗位变更情况详见后续公告。

前四批次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同批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00-16:00。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详见附件2: 招聘报名操作指南),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第五批次(南通专场)另行组织报名,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2.报名材料上传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将相关材料依次扫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清晰、位正,尺寸合适。

必须上传的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的《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页);

(3)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暂未发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情况)、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

(7)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其他上传的材料清单: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2)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等;高校学习期间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同时上传);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各类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适岗评价,未提供佐证材料的报名信息不作为适岗评价依据。

适岗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名校优生”专项计划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其他招聘岗位数量为3个及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其余按1:6的比例确定。未达相应比例的,按实确定。

报名截止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并入围现场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填写完整的《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双面打印,贴照片,本人签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对应专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接受委托复审),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如对现场复审结果有疑义,可当场陈述申辩。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交纳考试费100元,按要求参加现场综合考核。

(四)现场综合考核

1.“名校优生”专项计划岗位(岗位代码:001~002)

“名校优生”现场综合考核安排在南通进行。报考“名校优生”专项计划并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北京、武汉、长春、南京任一专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也可在现场综合考核前到南通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见后续公告)。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南通集中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具体环节包括:

(1)组织现场面谈。对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面谈专家组进行现场面谈(本环节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现场面谈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

(2)结构化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本环节总分100分,低于70分为不通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其他岗位(岗位代码:101~124,201~219,301~324,401~417,501~507)

(1)组织现场面谈。对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面谈专家组进行现场面谈(本环节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现场面谈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

(2)现场组织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予以调整)(本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为不通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现场选岗签约。各岗位总成绩按适岗评价、现场面谈、面试成绩分别占20%、20%、60%比例合成(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仍相同者安排现场加试),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岗签约对象,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收取考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并组织选岗,确定拟签约学校,组织完成签约手续。如有放弃的,可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有效递补。签约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已签约的考生,不得应聘其他批次岗位。

签约后,南通市教育局可适时安排考生到直属学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五)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及考察。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含准入查询)。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2.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及聘用人员通知书等材料,在2024年7月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等手续。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确定为“名校优生”专项计划的人选,按照《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养激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同时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和工作安排。初中学校实行联合体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联合体统筹调配,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情形的考生,3年内不得在南通教育系统应聘。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考生应及时关注南通教育局通知或网站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通市教育局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者关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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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2023)

2023-11-13,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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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情形的考生,3年内不得在南通教育系统应聘。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考生应及时关注南通教育局通知或网站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通市教育局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者关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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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40名报名条件

2023-11-13,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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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3. 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应层次、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中职专业课教师须承诺于入职后三年内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3)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过师范专业受教育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②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获校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名校优生”专项计划岗位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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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3)

2023-10-18,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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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开放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355992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11月1日下午16:00。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kd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1. 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中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2.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提供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

无人报考及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均未通过的岗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进入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基础、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南通开放大学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南通开放大学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放大学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南通开放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开放大学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邮箱ntkdrsc@126.com,或电话咨询0513-8355992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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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招聘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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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岗位:点击查看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一)报名网址

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人民医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四)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312548。

陈述申辩: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五)招聘岗位变更事宜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gph.cn)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5月

20日09︰00~12︰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HT01~HT06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报考HT07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皋市人民医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HT01-HT06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HT07岗位面试为实践技能考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经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如为2024年毕业生,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2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2024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其余人员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⑴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⑵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⑶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⑷ 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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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

2024-04-02,全文共 2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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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4月2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4月2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4月2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4月2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2024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育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按照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67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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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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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杰出人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共3个岗位。

杰出人才为党校(行政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近3年内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等。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中共党员。(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应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政治学、中国哲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4.学术要求。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其中包含北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或者获得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1篇,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5.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人才年龄放宽。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为引进的博士研究室提供人才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共53万元,具体为:人才津贴每月3000元,计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3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计3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的人才,只有1人享受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5万元;同时享受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引进的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的杰出人才,政策比照地方高等院校、其他党校,参照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 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 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集中一次性公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原件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

南通招聘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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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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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政府购买服务性质)。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强、责任心强,有耐心、有爱心。

3.享有正常的公民权利,南通市户籍[含县(市)、区]。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处于民事或经济纠纷及行政处罚中。

6.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具体资格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党员优先。

三、待遇

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0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在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南通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2024年3月20日17:00之前将填写好的表格发送至ntgzwrsc@126.com邮箱。咨询电话:0513-59003995。

(2)报名结束后,由市国资委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步筛选,通知有关报名人员现场报送书面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和能够证明有关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3)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体检

1.适岗评价。经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超过岗位1:20的,可先组织适岗评价,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前20名应聘者进入笔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人员岗位相适度。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协调应变能力、形象举止等基本素质。评定综合成绩,按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3:3:4的比例计算总分。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按拟录用人员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再就业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两个月。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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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公告(2024)

2024-02-04,全文共 2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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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rszp.ntfybj.com:9082/

(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月5日9:00- 2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月5日9:00- 2月16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

2月5日9:00- 2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

2月5日9:00- 2月17日11:00。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http://rszp.ntfybj.com:9082/ 通知,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其中,2月8日至2月14日期间报名的,2月15日告知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www.ntfybj.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招聘单位退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研究生岗位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

2、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1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

5、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6、专业方向不明确者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7、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9、在职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10、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1、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则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存在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三)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体检、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www.ntfybj.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其中,能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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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4)

2024-02-01,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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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安排:点击查看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202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考核按照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各项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65558、0513-8596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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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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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月10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1月10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1月10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月10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二)试讲

试讲按照我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试讲;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徐老师0513-8105022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咨询QQ:422910188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郭老师0513-8105000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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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开选调优秀人才269人报名公告(2024)

2024-01-02,全文共 2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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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具体岗位:点击下载

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选调269名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南通市本级岗位46名(定向岗位20名;非定向岗位26名,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岗位共223名。

已在南通市(含各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报名国有企业岗位的除外)。

二、选调条件:点击查看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rsks.rsj.nant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对应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岗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9:00—2024年1月31日16:00。

考生最多可以选择2个岗位报名。即:可以报考1个市本级岗位,可以报考1个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也可以市本级岗位、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各报考1个。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内);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6.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任职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人员名单。报名结束后,市本级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小于3:1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选调计划。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

(二)综合素质评价。通过面谈、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同时,针对学习能力、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适岗评价。量化评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由南通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的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市本级定向岗位按照选调计划5:1的比例,市本级非定向岗位、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按照不低于选调计划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达不到5:1的选调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复审后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笔试和面试成绩3:2:5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最终选调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南通市本级岗位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南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2.新选调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津贴补贴;五年内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的相关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200万。

(二)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

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dj.nantong.gov.cn(南通党建网)、rsks.rs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8548。监督电话:0513-85097231(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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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4)

2023-12-25,全文共 3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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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方式

1.招聘形式

南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牵头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团赴相关地区举办专场招聘。通过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且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经综合素质评价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批次

本次招聘分四个批次,前三批次分别在长春、西安、南京等地设立招聘专场,执行对应专场的招聘计划;第四批次在南通进行,执行第四批次及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

3.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自2024年1月起分批组织实施。各批次先后顺序及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择长春、西安、南京专场批次岗位的,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选择南通专场批次岗位的,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长春、西安、南京专场批次之一的,可同时报考南通专场批次。所有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日8:00起至2024年1月3日16:00止。报名时间以考生邮箱报名发送的时间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上传

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指定邮箱:ccjsglzx@163.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打包文件名需一致,内容为:岗位代码+姓名+学科+专场名(地名)。打包文件要求清晰、位正,尺寸合适,与要求的材料清单排序一致。发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完整的《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贴照片,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页);

(3)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暂未发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情况)、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6)研究生和本科阶段与专业相关的主要课程成绩单;

(7)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报名表》中进行签字承诺;

(8)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9)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团干)”表彰证书等;高校学习期间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同时上传);

(10)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各类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工作小组陈述申辩,联系方式:

0513-85797090;

0513-85792081。

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邮箱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一底版),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接受委托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疑义,可当场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安排至第四批次(南通专场)集中招聘,若仍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各批次岗位变更情况详见后续公告

执行第四批次(南通专场)时,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另行组织报名,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前三批次已签约的考生,不得参加南通专场应聘考试;前三批次未能签约的考生及前三批次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如未报名南通专场,可参加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报名。

(三)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现场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从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未达5倍的,按实确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和选岗

1.面试。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组成,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选岗签约。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仍相同者安排现场加试),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岗签约对象,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收取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组织选岗,确定拟签约学校,组织完成签约手续。如有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签约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已签约的考生,不得应聘其他批次岗位。

签约后,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可适时安排已签约人员到区属学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等相关工作。

(五)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及考察。体检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含准入查询)。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2.公示与备案。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并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结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科为师范类的考生,录用后根据《关于实施“崇川名师工程”的意见》(崇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优秀人才待遇,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在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应聘。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考生应及时关注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通知或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在各个招聘环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者关注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792096、0513-85797088(崇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797090、0513-85792081

附件:

1、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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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有哪些?

2023-12-25,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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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3.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4.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应层次、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生;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3)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过师范专业受教育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②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获校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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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如皋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2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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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一)报名邮箱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投递《2023年冬季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到电子邮箱(RYGCCZP@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2月12日08:00~12月14日16:00。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

(三)资格初审

2023年12月12日08:00~12月15日16:00。

1.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人民医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2.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312548。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12日08:00~12月15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12日08:00~12月15日18:0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5.招聘岗位变更事宜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gph.cn)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和体检费。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办法

(一)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进行。

1.本次招聘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

(1)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如考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3.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经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相关政策

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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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1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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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苏州大学。12月1日(14:00一17:00)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01室。

第二站:南京师范大学。12月2日(14:00一17:0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海楼410室。

第三站:扬州大学。12月4日(9:50一16:30)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8号教学楼N107。

第四站:江苏师范大学。12月5日(9:00一15:30)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7号楼200D室。

报名现场联系方式:刘老师,13813776881。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5.各种荣誉证书,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材料,大学任职、获奖、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等;

6.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资格审核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现场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并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任职、获奖及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考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分值不计入总分。适岗评价成绩及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进入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点击查看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6092(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0513-82185009(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监督电话: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

3.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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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崇川区公开招聘园区专业人才公告(附报名表)

2023-11-10,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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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崇川路1号东3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经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南通崇川区公开招聘园区专业人才(专业化编外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工作期间的荣誉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和复印件不退。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者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报名成功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设定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确定进入面试(适岗评价)人员名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适岗评价)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组织能力和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期间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设定分值100分。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适岗评价成绩×2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南通川润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园发集团关于三大开发园区专业化编外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298339。

十、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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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

2023-10-18,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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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点击下载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基础、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

无人报考及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均未通过的岗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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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附材料)

2023-10-18,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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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开放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355992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11月1日下午16:00。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kd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1. 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中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2.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提供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

无人报考及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均未通过的岗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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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023-10-18,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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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1987年10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放宽至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7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72年10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开放大学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开放大学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3.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报名当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

2024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 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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