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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南通市

南通南通市专题栏目,提供与南通南通市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通南通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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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事业单位笔试考点分布表

2024-03-22,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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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二、考点分布

本次考试涉及县(市、区)多个考点,请前往考点时仔细核对考点名称、地址和入场大门方位,提前熟悉路况,切忌走错考点。考点不提供停车保障,建议选择轻便出行方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试当天提早出门,确保准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三、提前准备材料

1.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

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20日9:00起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确认好考点地址、考试时间和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注意:如因特殊情况未携带规定证件的,请先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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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北城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登记

2024-04-24,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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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登记

招生计划:

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计划招收120个名额。

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计划招收少量名额。

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计划招收少量名额。

招生方式:

1. 报名登记方式:现场报名。4月23日起,请家长至北城幼儿园传达室领取《北城幼儿园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信息。

2. 幼儿园审核材料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分批到园进行现场审核。

材料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幼儿页、无户籍限制)。

2.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 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

4. 幼儿入园体检卡(可开学时提供。体检地址:南通市妇幼保健中心世纪大道399号)。

咨询电话:

办公室:(0513)85671006

曹老师:138619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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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八一小学招生公告

2023-05-29,全文共 2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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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实际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区内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通富路接洪江东路接世伦路接青年中路接星城路以东——通甲河以南——通州界以西——开发区界以北。

三、报名办法

1.本地儿童(含法定监护人已在崇川区购房的)

(1)网上报名:

电脑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sid=195

手机扫描二维码:

时间:6月1日—6月20日

【注意事项】

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网上填报户籍、产权证等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所填内容与证件内容完全一致(如证件内容为“**花园3幢502室”,不能填写为“**花园3-502”),填写不一致可能会无法通过报名系统的自动审核。

(2)现场确认:

地点:八一小学

时间:7月2日(周日)~7月3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所需资料:新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户口簿(户籍不是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的同时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崇川区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证、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幼儿园素质报告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实、核查,所有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注意事项】

①家长按照预约时段(详见新生入学登记表)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由1名家长前来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时不需要学生到校。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

③进入校园后,请按指定位置就坐,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随迁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租住的)

(1)网上申报:

电脑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sid=195

手机扫描二维码:

时间:6月1日—6月20日

【注意事项】

①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网上填报户籍、居住证、社保等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所填内容与证件内容完全一致(如证件内容为“**花园3幢502室”,不能填写为“**花园3-502”),填写不一致可能会无法通过报名系统的自动审核。

②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网上填报时限一到,报名系统即刻关闭。现场确认环节,不接收、不审核事先未进行网上填报的报名材料。

(2)现场确认:

在本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学额,通过八一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可以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的随迁儿童名单,在公布名单内的随迁儿童监护人携带材料来学校审核确认。材料通过现场审核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成功。

不在公布名单之内的随迁子女,请及时到附近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报名,以免影响孩子的入学。

可以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的随迁儿童名单产生办法:本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学额数,对随迁子女监护人填报信息通过对接公安、社保中心数据库,自动判断报名材料真伪,并根据居住证时长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进行排序。以居住证时长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较长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网上报名顺序号靠前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名单。随迁子女网上填报的顺序号是同等条件下入学录取的重要依据,请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网上填报。

地点:八一小学

时间:7月5日(周三)~7月6日(周四)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所需资料:新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幼儿园素质报告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实、核查,所有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注意事项】

①家长按照预约时段(详见新生入学登记表)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由1名家长前来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时不需要学生到校。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

③进入校园后,请按指定地点就坐,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入学条件

1.本地适龄儿童

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持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前往工农路南通市政务中心打印)。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户籍不是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的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崇川区内居住证。

(6)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7)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8)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随迁子女儿童

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

“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5)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036426258

监督电话:85276999

点击查看:崇川区小学招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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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2023)

2023-11-30,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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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试采取微型课和面谈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功。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微型课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上课不超过10分钟;面谈时间不超过5分钟。微型课、面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按微型课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在202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东洲教育英才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人才政策。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进行递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南通招聘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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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小学2023年招生报名公告

2023-05-30,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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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符合《关于做好2023崇川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并实际居住在南通市崇川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通富路以东—运河以南—东快速干道以西—通甲河以北。

代招区域:东快速干道以东—运河以南—观音山和通州交界处以西—通甲河以北。

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电脑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

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

6月1日到 6月20日。

注 意 事 项

(1)网上预报名时,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对照原件上的信息在线填报,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现场确认前,请打印《新生入学报名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报名表》),带好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果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2-3日到学校传达室现场申报、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

地点:南通市崇川小学(国胜路199号)时间:7月2日(周日)~7月3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特别说明:

根据上级规定,在报名时间(7月3日)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注 意 事 项

(1)现场确认时,请做好自我防护,出示打印好且确认签字的《新生入学报名表》。

(2)根据网上预报名申报预约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报名,无需提前排队。

入学条件

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地址一致。

3.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如果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或多胞胎,同一住房再次申请学位的,请携带能证明入学儿童与之前的学位使用者及房屋产权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5.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提供的证件须能证明入学儿童与有效产权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

8.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9.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10.各法定监护人须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均需留存学校,以备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核查,待核实核查工作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返还。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现场确认需带证件

1.新生入学报名表(打印好,并确认签好字);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购房契税发票;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必须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中至少一人)、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无其他住房的证明(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需加盖街道公章、提供拆迁评估报告)按原址安排入学(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6.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结婚证)。

7.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提醒:

1. 除特别说明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的,其他均只需提供原件。

2. 出具的无房证明一般需在到学校现场确认前的一个月内。

敬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根据以上要求整理好相关证件原件,根据新生入学申报平台预约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需提前排队。

咨询方式

1.关注“南通市崇川小学”微信公众号,在下方留言。

2.工作日可电话咨询:

55016699、18851311108

咨询时间段: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点击查看:崇川区小学招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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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市第四届青年就业节招聘会参与企业有哪些?

2024-05-15,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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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参会企业简介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科技1992年起步于如东,起家于光纤通信,2002年在上交所上市,被誉为“特种光纤光缆第一股”,涉足光纤通信、智能电网、海洋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服务于三大运营商和两大电网,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百强、中国工业大奖和全国质量奖获得单位、金牌上市公司、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是南通市最大的先进制造企业和纳税大户。中天科技布局为北京总部、南通新部、如东本部,拥有70余家子公司,16000多名员工,在5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在印度、巴西、印尼、摩洛哥、土耳其和德国设立6大海外生产基地,运营10大海外营销中心,产品出口147个国家或地区,营销网络实现“一带一路”全覆盖。现拥有5个工信部认定的行业单项冠军,参与制修订350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获得2000多个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授权。

南通万德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万德科技有限公司是新加坡外商独资企业,位于南通港闸开发区,注册资本1918万美元。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销售高精密模具及汽车、通讯、消费、工业、医疗等人机控制模组电子产品。在开拓市场的同时积累了良好的客户资源,与全球各大汽车零部件巨头建立了良好的持续合作关系。南通万德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在接下来的五年成为中国大陆最大的汽车配套电子产品企业。

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恒力集团旗下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启动建设,坐落于江苏省南通市,占地面积1700亩,预计人员编制4300人。康辉南通依托康辉新材聚酯薄膜研发生产经验及自主研发的纳米级功能性母料专有技术,引进行业领先的德国布鲁克纳拉膜技术装备与日本芝浦机械先进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建设高端薄膜与锂电池隔膜项目。2023年总营收8177亿元,现位列世界500强第123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6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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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行政机关一览

2024-01-05,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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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22号

电话:0513-83548200

如皋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如皋市福寿路398号市行政中心a楼

电话:0513-87655987

海门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海门市公安局附近

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5号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金西路93号

南通市港闸区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城港路58号

通州区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阳路6号

电话:0513-86513347

如东县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江海西路28号

如东县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北环路

电话:0513-84512617

启东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启东市人民中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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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2024-03-15,全文共 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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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产妇必须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2、确定新生儿姓名和入户地址

3、产妇本人持夫妇身份证原件(如非本人领证需填写委托书)

4、到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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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常见问答汇总

2024-01-28,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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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没参加过居民医保,可以直接缴费吗?

答:不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再选择自己方便的方式缴费。断保居民也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哦。

我是续保居民,需要去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吗?

答:不需要。续保居民不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

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家长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可同时申请新生儿参保。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非南通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南通居民医保吗?

答:持我市居住证的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相关证件在常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后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哪些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是由政府全额补助的?

答: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困境儿童;

6.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

7.重点优抚对象;

8.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9.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10.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11.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

上述对象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或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未及时缴费对待遇享受有什么影响?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保障直接挂钩,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需按规定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一旦逾期未足额缴费,将自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友情提醒: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自愿投保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银保监指导监督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

“江苏医惠保1号”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如参保对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投保“江苏医惠保1号”,即使投保了“江苏医惠保1号”,也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

咨询电话:

参保登记、待遇享受咨询电话:12345、12393

缴费方式咨询电话:12366

缴费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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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典型申报条件有哪些?

2023-12-06,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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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本次表彰的参评范围:2023年全市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以及对我市志愿服务事业贡献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特别是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江苏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项目不参评。

南通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在本地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少年儿童、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扶危济困、助老助残等各类志愿服务领域事迹突出,获得群众公认,本年度服务时长60小时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

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项目主题鲜明。项目主题涵盖“5+N”:关爱帮扶、生态环保、心理健康、红色基因、乐活通城,能够围绕公益主旨,充分展现活力与创新的特点;

2.项目设计科学。须围绕特定人群的实际需求或某个社会问题设计项目,目标群体聚焦且需求明确,服务方案切实可行且有创新性;

3.社会效益显著。项目以常态化的志愿服务为主,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建立日常志愿服务制度,并能推动形成良好的志愿者服务效应;

4.项目发展持续。项目具有一定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公信力,能够形成一套可以复制推广的志愿者服务模式。

南通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5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南通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长期关注和支持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为全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除共青团系统外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组织。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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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招聘岗位+条件(2024)

2024-04-26,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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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详情:

招聘岗位

岗位:药剂科(合同制)

人数:1人

专业:药学、中药学

学历:大专及以上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备注: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具体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及医院药剂科工作经历丰富者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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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岗位+条件

2024-04-18,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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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省重点专科临床医学团队成员可放宽至1973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家级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可放宽至1968年4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24年4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0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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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教资认定报名公告(2024)

2024-04-11,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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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资认定汇总:点击查看

一、报名相关要求

第一批次:2024年4月19日-4月29日 17:00

第二批次:2024年6月11日-6月21日 17:00

第三批次: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17: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网上报名如认定机构选择错误,需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撤消、重新申报,否则将无法受理。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二、确认相关要求

将采取不见面确认方式(如方式有调整将及时通过网站通知等方式告知),不见面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和要求详见附件1,我区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网报信息后就可报送不见面确认相关材料。申请人要确保手机畅通,如手机号码有更改的要及时告知认定机构。确认结果可在网报最终截止时间后登录教师资格网查询。

三、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通知(含地点和预约方式等)详见附件2。申请人自行打印好体检表(附件3)届时按体检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并在体检时将照片黏贴页(附件4)交体检点。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27日-30日。

四、政策咨询电话

我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可拨打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513-86512964、86512465;

我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可拨打南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3-81169033、85215753。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学历和普通话证书建议务必通过“网上核验”的方式提交,如无法在线核验的请参照附件1里有关要求修改或及时电话咨询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有多个学历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网上需提交符合《公告》中认定条件的相应的证书。

2.电子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照提交样式见下,《个人承诺书》需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手机号码”要留常用手机号,并确保领取教师资格证之前能正常接听。

3.通州湾和苏锡通地区已不属于通州区受理范围,网上报名需选择相应网报点。

4.网报时“通讯地址”栏写户籍所在地信息,同时请写明到所在乡镇,如“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5.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认定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江苏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119337267112.html?t=1711941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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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补贴多少钱?

2023-12-28,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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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关于实施的补充意见》(通委发〔2022〕19号)、《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委发〔2023〕10号)和市委人才办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本着“简化程序、规范管理、高质服务”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补贴标准

(一)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二)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延长期生活津贴。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可延长生活津贴享受期,延长期不超过24个月。

补贴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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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婚前体格检查注意事项

2024-03-15,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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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

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

注: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

注: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

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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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启秀市北小学幼升小报名条件+材料+公告

2023-05-30,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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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今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长泰路以东,城北大道以南,通宁大道以西,永兴大道以北。

三、招生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本校施教区生源线上报名,后台审核生成告知书,7月2日至3日线下现场确认。(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四、招生流程

1.网上填报:6月1日至6月20日,一年级新生家长根据《招生公告》的要求,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按报名所需材料要求及顺序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由于报名系统上传图片上限为10张,上传时可适当将相关图片合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的图片中信息清晰可见。

点击“提交”前,请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每一项信息!

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二维码

2.现场确认:为避免人员过于聚集,每名新生只能由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入校。

(1)由学校东门进入启秀厅,现场依据网上填报的《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右上角排队编号与相关时间分批进行审核;

(2)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

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户籍证明(户口本);

②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③父母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④子女出生证明;

⑤已在崇川区购房,但户籍在崇川区以外的法定监护人,还需提供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不作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另附复印件一套: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子女页;产权证:复印时需复印完整,能清晰显示产权证号)及《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网上填报审核完毕后再打印)。

五、入学条件

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纳入统筹安排入学。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

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8.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陈老师13912878300

张老师17327190787

咨询时间: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六、填报指南

1.房产性质:

父母房是指孩子父母的完全房产;

祖父母房是指孩子父母无房,与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外祖父母房是指孩子父母无房,与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共有房是指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房产证中。

2.户籍地址:请填写户口本首页的住址,一字不差。否则无法核对!

3.现居住地址:请按房产证中房屋座落地址填写,一字不差。否则无法核对!

4.其它材料中上传的图片要全,要清晰。

点击查看:崇川区小学招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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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崇川区招聘公益性人员报名公告

2023-07-20,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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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5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创文秩序员)。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性质为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4小时,每月96小时。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02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我市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特殊困难人员。

03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04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统一组织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人员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唐闸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江海大道459号)。联系电话:0513-85540005,联系人:邹女士。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适岗评价,以评价分数高低录用。

05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06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小时22元,每天4小时,每月不超过96小时。

07其他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08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09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3-85544769(唐闸镇街道纪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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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安检登记规则

2024-03-21,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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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助人员应当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要求,接受安全检查。女性求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检查。安全检查发现有异常的,求助人员应当出示随身物品或开包接受检查。

2、动物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被携带进入站内。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易爆、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置;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锐(利)器、打火器具等物品,求助人员应当自行丢弃或交由救助管理机构代为保管。

3、求助人员应当配合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遵守物品管理规定。

4、求助人员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核实求助人员身份信息。

5、求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先行救助。

6、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留存求助人员指纹和电子照片,将安全检查、证件材料、检视询问等情况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求助登记表》(附件1)。

7、求助人员有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或疑似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调查、甄别。

8、求助人员为疑似境外人员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确认求助人员身份。属于非法入境、居留的,应当将其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属于合法入境、居留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外办、港澳办或台办通报,并可受当地外办、港澳办或台办的委托提供临时服务。

9、在安全检查登记中发现求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求助人员解释不予救助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附件2,一式两份):

(一) 拒不配合安全检查;

(二) 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

(三) 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

(四) 索要现金,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

(五) 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六) 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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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流浪救助离站规则

2024-03-21,全文共 2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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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站准备

1、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受助人员需求,帮助其联系亲友,并为受助人员提取亲友汇款提供帮助。

2、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受助人员临时生活困难已经解决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其做好离站前准备并适时安排离站。

3、受助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救治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适时安排离站。

自行离站

1、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主动要求自行离站的,应当填写《自行离站声明书》。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其办理离站手续,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

2、 自行离站人员没有交通费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乘车凭证和必要的饮食。

3、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与当地(火)车站、港口协商购买、印制、查验及退返乘车凭证的具体方式,加强对受助人员乘车凭证的管理。

乘车凭证应当方便受助人员到达目的地,流入地到流出地有直达车、船交通工具的,应当提供直达乘车凭证。确需中转的,应当告知受助人员中转地站名、中转地救助管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4、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受助人员提供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短途公共交通费的,一般不超过20元,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留存受助人员签收字据。

5、受助人员未办理离站手续、擅自离开救助管理机构或医疗机构的,视为主动放弃救助,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接送返回

1、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受助人员(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受助人员”),应当由其亲属接领返回。

2、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查验接领人身份证件,保留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办理交接手续。接领人拒不提供身份证件、证明材料或拒不签字确认的,不得移交受助人员。受助人员患病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将受助人员病情信息告知接领人。

3、亲属不能接领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回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情况后安排接送返回。

4、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通报特殊困难受助人员人数、健康状况、家庭信息等基本情况,就接送方式、交接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并在交接时办理交接手续。

5、由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护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回的,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安排车辆到(火)车站、码头等到达地点接应。

6、流入地、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就接送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报上级民政部门协调解决。

7、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接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人数、健康状况、风险隐患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人数及交通方式,必要时应当安排医护人员随行。接送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并向救助管理机构报告。

8、护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家前,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告知受助人员亲属做好接收准备,并在交接时办理交接手续。

9、

联系受助人员返家时,其家人明确表示不接收的,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提前联系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和居(村)民委员会到场,请其依法维护返家人员权益。

10、

受助人员确已无家可归的,其户籍所在地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接收受助人员,并协调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受助人员因长期流浪被注销户籍的,其户籍注销地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接收受助人员,并协调公安机关办理恢复户籍手续。

11、省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跨省接送返回工作的指导,根据各救助管理机构自身条件、地理位置等情况,确定跨省接送单位,及时更新、发布并上报本省具备跨省接送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名单。

终止救助

1、受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终止救助: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离站或出院;

(二)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家庭信息;

(三)违法违纪、扰乱救助管理秩序;

(四)其他不符合继续救助的情形。

2、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受助人员解释终止救助的原因,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并向受助人员出具《终止救助通知书》(一式两份)。

其他情形

1、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批准,受助人员移送至有关机构长期安置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与相关机构办理交接手续。

2、受助人员被司法机关带离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查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证件或执法证件,保留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工作人员身份证件或执法证件复印件,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办理交接手续。

3、

受助人员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内因突发急病等原因经急救机构确认死亡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到场处置并出具死亡原因鉴定书。

4、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死亡受助人员亲属处理好后事,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亲属不能前来的,应当取得其同意火化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电话录音、视频录像等资料。亲属明确拒绝前来的,应当留存其电话录音、视频录像等资料,由救助管理机构妥善处理后事,办理火化手续,骨灰及相关物品留存三年。

5、

无法查明死亡受助人员身份或无法联系到其亲属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公告,公告期30天(当地对无主尸体处置有规定的,依照当地规定处置)。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妥善处理后事,办理火化手续,骨灰及相关物品留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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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4-03-20,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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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备案制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待遇参照编内人员标准)。

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1988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如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取得;2024年毕业生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提供合格证书或相应合格证明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其他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须为普通高校毕业且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4)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明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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