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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招聘岗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招聘办法等信息。

2024-04-02,全文共 2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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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4月2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4月2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4月2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4月2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2024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育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按照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67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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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4)

2024-02-01,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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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安排:点击查看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202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考核按照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各项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65558、0513-8596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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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入口)

2024-02-01,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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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1日0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1日0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1日-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09:00-16:00。

4.异议处理:2024年2月1日0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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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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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月10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1月10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1月10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月10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二)试讲

试讲按照我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试讲;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徐老师0513-8105022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咨询QQ:422910188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郭老师0513-8105000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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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有哪些?

2024-02-01,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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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2024年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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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2024)

2024-01-11,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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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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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报名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3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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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8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8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9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30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予以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2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2月1日9:00-2月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 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地点、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评委人数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50%,如有本单位编外人员参加面试的,评委人数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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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4)

2023-12-25,全文共 3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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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方式

1.招聘形式

南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牵头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团赴相关地区举办专场招聘。通过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且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经综合素质评价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批次

本次招聘分四个批次,前三批次分别在长春、西安、南京等地设立招聘专场,执行对应专场的招聘计划;第四批次在南通进行,执行第四批次及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

3.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自2024年1月起分批组织实施。各批次先后顺序及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择长春、西安、南京专场批次岗位的,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选择南通专场批次岗位的,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长春、西安、南京专场批次之一的,可同时报考南通专场批次。所有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日8:00起至2024年1月3日16:00止。报名时间以考生邮箱报名发送的时间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上传

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指定邮箱:ccjsglzx@163.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打包文件名需一致,内容为:岗位代码+姓名+学科+专场名(地名)。打包文件要求清晰、位正,尺寸合适,与要求的材料清单排序一致。发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完整的《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贴照片,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页);

(3)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暂未发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情况)、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6)研究生和本科阶段与专业相关的主要课程成绩单;

(7)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报名表》中进行签字承诺;

(8)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9)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团干)”表彰证书等;高校学习期间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同时上传);

(10)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各类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工作小组陈述申辩,联系方式:

0513-85797090;

0513-85792081。

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邮箱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一底版),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接受委托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疑义,可当场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安排至第四批次(南通专场)集中招聘,若仍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各批次岗位变更情况详见后续公告

执行第四批次(南通专场)时,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另行组织报名,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前三批次已签约的考生,不得参加南通专场应聘考试;前三批次未能签约的考生及前三批次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如未报名南通专场,可参加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报名。

(三)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现场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从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未达5倍的,按实确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和选岗

1.面试。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组成,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选岗签约。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仍相同者安排现场加试),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岗签约对象,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收取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组织选岗,确定拟签约学校,组织完成签约手续。如有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签约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已签约的考生,不得应聘其他批次岗位。

签约后,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可适时安排已签约人员到区属学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等相关工作。

(五)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及考察。体检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含准入查询)。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2.公示与备案。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并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结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科为师范类的考生,录用后根据《关于实施“崇川名师工程”的意见》(崇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优秀人才待遇,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在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应聘。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考生应及时关注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通知或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在各个招聘环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者关注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792096、0513-85797088(崇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797090、0513-85792081

附件:

1、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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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023)

2023-11-20,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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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15日9∶00-11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15日9∶00-11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15日-11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5日9∶00-11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与录用工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党员证明材料。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可凭身份证号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jcet.edu.cn/)。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心理测试

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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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3)

2023-10-18,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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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开放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355992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11月1日下午16:00。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kd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1. 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中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2.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提供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

无人报考及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均未通过的岗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进入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基础、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南通开放大学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南通开放大学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放大学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南通开放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开放大学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邮箱ntkdrsc@126.com,或电话咨询0513-8355992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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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安排(附方式)

2023-09-01,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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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职业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收到报名邮件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83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11月1日下午16:00。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zd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1.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有要求的,应提供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中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3年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提供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各岗位均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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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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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应聘人员通过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X45毫米,jpg格式)。

1.报名登记: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3日-6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9∶00-6月26日16∶00;

5.确认缴费:5月21日9∶00-6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请于6月23日-26日至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主页(http://xlxy.ntu.edu.cn)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疑议,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电话或邮箱(见“招聘政策咨询”)陈述申辩。笔试详情将于资格审核公示后公布,计划7月上旬进行。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确认收费邮件,请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恕不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3.岗位1号、3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笔试;2号、4号岗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对招聘岗位和数量进行调整。变动的情况在杏林学院网站主页公告

4.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点击查看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院依次递补。我院学生工作人员(含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辅导员)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因回南通大学或离职考取其它编制的,其所空缺的岗位可以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序增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工作地点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待遇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相应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考试及体检等相关安排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调整时间的,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2.特别说明

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及时备齐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证明及相关资料。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须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请与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一册(请按公告中材料顺序装订),参加笔试时提交,恕不退还。上述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查验、当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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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

2024-03-21,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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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 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 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集中一次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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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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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杰出人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共3个岗位。

杰出人才为党校(行政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近3年内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等。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中共党员。(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应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政治学、中国哲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4.学术要求。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其中包含北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或者获得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1篇,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5.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人才年龄放宽。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为引进的博士研究室提供人才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共53万元,具体为:人才津贴每月3000元,计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3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计3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的人才,只有1人享受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5万元;同时享受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引进的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的杰出人才,政策比照地方高等院校、其他党校,参照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 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 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集中一次性公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原件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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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上半年招聘公告(2024)

2024-02-18,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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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点击查看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5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5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6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2月2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自行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2月29日9:00-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1-6号岗位采取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7-8号岗位采取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包括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9-19号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审核录用。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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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报名安排(时间+入口)

2024-02-18,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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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5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5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6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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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指南

2024-01-26,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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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近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发生山体滑坡,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为帮助我校受灾学生共渡难关,根据《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困难学生临时补助办法》,对受地震、泥石流灾害影响的学生开通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地震、泥石流灾害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房屋受损、倒塌等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5日。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受灾学生填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临时补助申请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受灾情况图文说明等)提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审核后交给学院资助辅导员。

2.二级学院审核。各院系辅导员要详细了解云南地区和新疆地区的学生情况,主动关心慰问受灾害学生,梳理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审核学生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交给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确认补助金额并进行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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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聘事业编报名(时间+入口)

2024-01-19,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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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8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8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9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30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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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通职业大学招聘报名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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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zd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1.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4年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 应聘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截至2024年1月,按月计算)。

5.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职业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收到报名邮件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83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6月1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南通职业大学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及岗位核减公告,并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发布。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复审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进入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

考试

考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各环节成绩及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合格线为7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线以下者不予聘用。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总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南通职业大学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公示

南通职业大学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职业大学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聘用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南通职业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836。

联系人:曾老师,殷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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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专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公告(2023)

2023-12-22,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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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ntjy.cn:9527。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2024年1月2日16:00。

报名材料:详见《江苏省南通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资格初审

2023年12月25日9:00-2024年1月3日16:00。(元旦期间报名的人员1月2日继续开展资格初审)

3.陈述申辩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每天9:00-16:00。(元旦放假期间除外)

4.异议处理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每天9:00-16:30。(元旦放假期间除外)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变更情况详见后续公告。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同批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3:00-16:00。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详见附件2: 南通专场报名操作手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后续安排

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适岗评价(未提供佐证材料的报名信息不作为适岗评价依据),并按《公告》要求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请于2024年1月9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306号)报到。其他招聘程序按《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

18912244920

0513-85098830

0513-8509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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