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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详见正文。

2024-01-11,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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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月10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1月10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1月10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月10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二)试讲

试讲按照我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试讲;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徐老师0513-8105022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咨询QQ:422910188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郭老师0513-8105000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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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2024)

2024-02-01,全文共 169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安排:点击查看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202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考核按照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各项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65558、0513-8596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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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2024)

2024-01-11,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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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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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入口)

2024-02-01,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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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1日0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1日0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1日-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09:00-16:00。

4.异议处理:2024年2月1日0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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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有哪些?

2024-02-01,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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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2024年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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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公告

2024-04-02,全文共 2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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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4月2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4月2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4月2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4月2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2024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育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按照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67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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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023)

2023-11-20,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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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15日9∶00-11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15日9∶00-11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15日-11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5日9∶00-11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与录用工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党员证明材料。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可凭身份证号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jcet.edu.cn/)。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心理测试

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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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考指南(2024)

2024-02-21,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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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考生已经参加2024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①申请报考我校普通项目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须全部合格。

②申请报考我校普通项目中三年制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8门合格。

③申请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项目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数量不作要求。

体育特长生项目仅限田径、篮球、啦啦操、乒乓球4项,申请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具备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在近三年获得等同于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水平的成绩证明(省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八名,市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三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

(2)考生如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的退役士兵相关政策,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士兵项目专业,合格性考试不作要求。

考试安排

学校文化素质测试只针对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测试范围参照高中课程标准。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访问学校招生网(网址为:zsb.jcet.edu.cn)在线填写拟参加的文化素质测试外语种类。申请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

考试时间:

第一轮:2024年3月16日9:00-12:00(文化素质测试)、2024年3月16日14:00-17:00(体育特长生加试)。

第二轮:2024年4月14日9:00-12:00(文化素质测试)、2024年4月14日14:00-17:00(体育特长生加试)。

考试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文化素质测试和体育特长生加试。】

招生计划

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6-8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进行第一轮申请报考

3月9日

第一轮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报送材料

3月16日

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第一轮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4月3日前

公布第一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月9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进行第二轮申请报考

4月10日

第二轮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报送材料

4月14日

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第二轮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4月22日前

公布第二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月底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申请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申请报考我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且不得同时申请普通类和美术类专业。体育、艺术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普通类专业,其中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美术类或普通类专业。

录取规则

选拔方法:学校根据计划类型按照普通类专业、艺术类(美术)专业分类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项目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普通类专业:按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项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100分;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体育加试成绩须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每科须取得成绩;退役士兵项目须符合退役士兵政策、文化素质测试每科须取得成绩。

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加试成绩须合格。

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如未参加体育加试或者加试成绩不合格,但满足普通项目报名条件要求,则按照普通项目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方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按合格一门计10分、不合格计5分、缺考或未报名考试计0分,总分为1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每科100分,总分300分;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政策性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详见章程加分政策,并直接计入总分;体育特长生项目加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要求见《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见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

体育特长生项目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3人,普通类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不超20人、艺术类(美术)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不超6人。

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按普通类专业(体育特长生项目)、艺术类(美术)专业(体育特长生项目)、普通类专业(普通项目)、艺术类(美术)专业(普通项目)、退役士兵项目专业分开划定。

专业采用“分数清”原则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数学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分项成绩还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分项成绩还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学校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如学校第一轮未能完成公布计划,第二轮报考我校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学校报名条件、选拔要求的可参加第二轮录取。如学校在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或者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信息报送提醒

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第二天访问学校招生网(网址为:zsb.jcet.edu.cn)在线填写拟参加的文化素质测试外语种类。

申请报考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下载填写体育特长生报名表(见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学审核并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方式,以便联络核实),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发送我校指定邮箱(179719209@qq.com)并备注考生相关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

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士兵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江苏省 2024

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见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并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与退出现役证原件一起于2024年3月1日前交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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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考试安排2024

2024-02-21,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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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学校文化素质测试只针对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测试范围参照高中课程标准。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访问学校招生网(网址为:zsb.jcet.edu.cn)在线填写拟参加的文化素质测试外语种类。申请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

考试时间:

第一轮:2024年3月16日9:00-12:00(文化素质测试)、2024年3月16日14:00-17:00(体育特长生加试)。

第二轮:2024年4月14日9:00-12:00(文化素质测试)、2024年4月14日14:00-17:00(体育特长生加试)。

考试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文化素质测试和体育特长生加试。】

报名条件

·考生已经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①申请报考我校普通项目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须全部合格。

②申请报考我校普通项目中三年制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8门合格。

③申请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项目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数量不作要求。

体育特长生项目仅限田径、篮球、啦啦操、乒乓球4项,申请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具备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在近三年获得等同于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水平的成绩证明(省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八名,市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三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

(2)考生如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的退役士兵相关政策,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士兵项目专业,合格性考试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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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2024-02-21,全文共 1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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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6-8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进行第一轮申请报考

3月9日

第一轮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报送材料

3月16日

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第一轮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4月3日前

公布第一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月9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进行第二轮申请报考

4月10日

第二轮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报送材料

4月14日

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第二轮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4月22日前

公布第二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月底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申请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申请报考我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且不得同时申请普通类和美术类专业。体育、艺术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普通类专业,其中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美术类或普通类专业。

录取规则

选拔方法:学校根据计划类型按照普通类专业、艺术类(美术)专业分类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项目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普通类专业:按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项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100分;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体育加试成绩须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每科须取得成绩;退役士兵项目须符合退役士兵政策、文化素质测试每科须取得成绩。

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加试成绩须合格。

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如未参加体育加试或者加试成绩不合格,但满足普通项目报名条件要求,则按照普通项目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方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按合格一门计10分、不合格计5分、缺考或未报名考试计0分,总分为1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每科100分,总分300分;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政策性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详见章程加分政策,并直接计入总分;体育特长生项目加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要求见《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见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

体育特长生项目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3人,普通类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不超20人、艺术类(美术)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不超6人。

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按普通类专业(体育特长生项目)、艺术类(美术)专业(体育特长生项目)、普通类专业(普通项目)、艺术类(美术)专业(普通项目)、退役士兵项目专业分开划定。

专业采用“分数清”原则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数学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分项成绩还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分项成绩还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学校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如学校第一轮未能完成公布计划,第二轮报考我校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学校报名条件、选拔要求的可参加第二轮录取。如学校在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或者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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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条件)

2023-11-20,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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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任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2年(24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为止。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七)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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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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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杰出人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共3个岗位。

杰出人才为党校(行政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近3年内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等。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中共党员。(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应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政治学、中国哲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4.学术要求。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其中包含北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或者获得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1篇,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5.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人才年龄放宽。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为引进的博士研究室提供人才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共53万元,具体为:人才津贴每月3000元,计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3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计3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的人才,只有1人享受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5万元;同时享受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引进的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的杰出人才,政策比照地方高等院校、其他党校,参照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 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 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集中一次性公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原件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

南通招聘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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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上半年招聘公告(2024)

2024-02-18,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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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点击查看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5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5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6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2月2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自行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2月29日9:00-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1-6号岗位采取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7-8号岗位采取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包括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9-19号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审核录用。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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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报名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3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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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8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8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9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30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予以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2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2月1日9:00-2月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 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地点、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评委人数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50%,如有本单位编外人员参加面试的,评委人数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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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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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作服务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了解南通市基本市情、市貌。

4.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中文录入熟练。

5.有相关服务热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提交。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包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ntzjy12345@126.com。

2.本次招聘采用“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为汉字录入,评分要素为录入速度和正确率;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录用后接受上岗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薪资待遇不低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同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3.工作时间为24小时轮班制,不提供住宿,提供午餐补贴,配置相应工作服装,并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

4.工作地点: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6楼)。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59001783

五、其他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面试和未做全体检项目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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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招聘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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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岗位:点击查看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一)报名网址

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人民医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四)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312548。

陈述申辩: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五)招聘岗位变更事宜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gph.cn)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5月

20日09︰00~12︰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HT01~HT06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报考HT07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皋市人民医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HT01-HT06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HT07岗位面试为实践技能考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经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如为2024年毕业生,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2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2024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其余人员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⑴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⑵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⑶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⑷ 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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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

2024-03-21,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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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 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 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集中一次性公布。

报名表下载:点击下载

南通招聘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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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笔试时间(附下载入口)

2024-02-18,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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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2月29日9:00-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点击进入)、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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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报名安排(时间+入口)

2024-02-18,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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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5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5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2月20日09:00-2024年2月26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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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岗位表

2024-02-18,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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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2024年上半年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时间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2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8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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