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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公告2024

南通海门区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招录岗位与人数、招聘条件、用工方式及待遇、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4-04-26,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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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岗位与人数

社会秩序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男性,年龄40周岁以内,党员、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2.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四甲镇常住人员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能吃苦耐劳,接受高强度工作和值班;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录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年底另发放绩效考核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四甲镇政府二楼东组织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四甲镇公开招录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

五、考试与考察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四甲镇党委会确定的拟录用分数线,按报考人员成绩超过或等于录用分数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进行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或者其他因素无法上岗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再考察递补公示。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须对照本《招聘公告》要求如实申报、规范考试,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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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4-24,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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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 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309办公室(海门区闻海路2号)。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http://gdt.haimen.gov.cn)公示。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专业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现场技能测试两个环节,按“笔试×20%+现场技能测试×80%”的比例作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场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70分为录取合格线。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安排工作岗位,并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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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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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24: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保育托育服务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体检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择校)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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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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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南通海门区公共卫生中心1707室(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89号)。

联系电话:0513-82215546。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项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无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供)。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等。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四)资格审查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查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同分则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进行现场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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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3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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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226929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20日09:00~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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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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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作服务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了解南通市基本市情、市貌。

4.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中文录入熟练。

5.有相关服务热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提交。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包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ntzjy12345@126.com。

2.本次招聘采用“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为汉字录入,评分要素为录入速度和正确率;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录用后接受上岗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薪资待遇不低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同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3.工作时间为24小时轮班制,不提供住宿,提供午餐补贴,配置相应工作服装,并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

4.工作地点: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6楼)。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59001783

五、其他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面试和未做全体检项目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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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安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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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临时性岗位8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人员户籍限制为立发办事处辖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安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发区立发办事处。联系电话:0513-88762130,联系人:吕霞。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高中以上学历的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原从事过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先,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聘期

1、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2、聘期:临时为6个月。聘期内出现不能胜任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解除情形可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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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银行南通分行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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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现苏州银行南通分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真诚邀请敢于接受挑战、德才兼备者加盟,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岗 1名

岗位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其它机构的日常对接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内部沟通协调工作,完成支行安排的岗位工作事项;

3.做好对外接待工作,提供会务组织和人员接待服务;

4.负责制定和实施公文、档案、保密和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公文运转、会议通知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6.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3年及以上的商业银行从业经历,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执行力、沟通能力和一定的市场拓展能力;

4.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优先;

5.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刑事、行政处罚等);

6.符合本集团亲属回避相关要求。

二、招聘流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苏州银行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苏州银行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说明: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9日;

2.报名方式:登陆苏州银行网站人才招聘页面(hr.suzhoubank.com/zpweb.do)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请勿投送纸质简历;

3.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苏州银行可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4.应聘渠道以苏州银行官网网申为准;苏州银行招聘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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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开发区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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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8日16:0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96082。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7:3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20日12: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3:30~16:3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6:00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④信息技术岗位: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⑤科学岗位:实验操作、小学科学教育专业知识答题等。

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递补。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递补: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本次招聘体检一次性递补后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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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皋市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报名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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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一)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5月13日09:00~ 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人民医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四)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312548。

陈述申辩: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五)招聘岗位变更事宜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gph.cn)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5月

20日09︰00~12︰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招聘方式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SY01~SY26岗位免笔试,其余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SY01~SY26岗位的考生,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SY27~SY31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皋市人民医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SY01~SY26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代码SY27~SY31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应聘岗位代码SY01~SY26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应聘岗位代码SY27~SY31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人民医院经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如为2024年毕业生,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2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2024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其余人员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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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5-08,全文共 2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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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海门人民医院网站(www.hmph120.com)。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6日08:30至5月18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08:30至5月19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08:30至5月19日18:00,联系电话:0513-82263409。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通知于2024年5月20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人员请于5月21日08:00至5月23日24:00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自动弃考者不再退费。

(二)笔试

笔试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监督指导。

1.笔试对象:报考岗位代码为“01-11”的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1.5倍的按实确定。

2.应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024年毕业生中,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3.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且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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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待遇怎么样?

2024-04-26,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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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年底另发放绩效考核奖,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四甲镇政府二楼东组织室,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进行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或者其他因素无法上岗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再考察递补公示。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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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西亭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报名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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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通市通州区西亭卫生院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1名、影像技师1名。

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

影像技师

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分配、胜任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3700/月,缴五险一金,绩效及其他待遇参照医院在职在编人员。

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到西亭镇卫生院门诊四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赵主任

13358083886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复隆茂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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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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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人员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点击查看

四、应聘方式

1.报名:请将报名表(含照片)(附件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燃气公司招聘专用邮箱:jsntgashr@163.com。

2024毕业生应聘者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出具的有效全科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如学校还未下发可暂不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业及能力的证书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燃气公司招聘专用邮箱。

为便于整理应聘简历,提高招聘工作效率,邮件名称请按照如下格式编写:学校+专业+姓名+籍贯+学历。

2.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4年 4月30日。

3.资格审查:

(1)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燃气公司将组织审查、筛选应聘人员资料。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于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到燃气公司九楼会议室(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超过岗位1:10的,将先组织适岗评价,进行初步筛选,按照排名从高到低,以1:10的比例确定应聘者进行笔试。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持证情况、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笔试主要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笔试满分100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比例1:5确定下一轮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人数按实确定。笔试得分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得分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届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请确保材料所填联系方式准确,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5.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检: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录用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持燃气公司开具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在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ntga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燃气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燃气公司决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应聘者对《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通过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ntgas.com/)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本简章由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名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513-89080297,邮政编码:226011,电子邮箱:jsntgashr@163.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59号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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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缴费

2024-04-19,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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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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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海门区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3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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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第一次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9日17:00,第二次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00。第三次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登录时间如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逾期不再受理。地点:海门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23教育窗口(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咨询电话:82219661)。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第一次体检时间初定5月中旬,第二次体检时间初定7月初,第三次体检时间初定11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www.hmjs.org/service/jszgrd)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设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定机构及其受理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

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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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安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2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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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及人数

特殊技术岗位:驾驶员3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法院工作纪律;自愿从事驾驶员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3月);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或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1981年4月至2006年3月)。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招聘单位到交警部门调取相关情况)。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不限户籍,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8.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9.凡退役军人参加报名考试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购买服务考试加分的实施意见》(海人社﹝2020﹞156号)文件执行。

10.因法院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经常出差、值夜班、晚上出车保障,该岗位适宜男性。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海人社﹝2021﹞28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海安法院招聘+姓名”命名,邮箱地址:394137195@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8:30起至4月24日17:30止。

3.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适时调整:可视报名情况决定扩大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和延长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30;资格审核地点: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法官约见室(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联系人:陆纯,联系电话:0513-68332231;联系人:付佳佳,联系电话:0513-68332240。

3.市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报名表》(附件1),并当场在“承诺签名”栏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打印);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或者居住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

(6)反映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如系中共党员,请携带党员证或者党组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后期不接受补交。

4.资格审核时收取考试费100元。

5.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6.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考试形式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适岗评价合格线为60分。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全部参加。由招聘工作组对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多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

(2)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在适岗评价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数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加分(退役军人)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安排调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本次招聘同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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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苏锡通园区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公告

2024-04-16,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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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22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咨询电话:0513-83548007(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4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进入综合测试程序,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综合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01岗综合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适岗评价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

3.适岗评价

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适岗评价×40%。

(二)02岗和03岗综合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基础加分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

3.基础加分

面试成绩合格且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相关工作经验的: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时间截止2024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不足1年部分不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为佐证。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基础加分。

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递补两次后不再递补。

人员性质及待遇

1.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与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2.工资和福利待遇:转正前参照张芝山镇劳务派遣相关待遇执行,转正后参照张芝山镇普通村干部相关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513-86328231(张芝山镇党建办)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17701462157(张芝山镇纪委)。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体检费及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 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关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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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皋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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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提交适岗评价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16:30。

3.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从2号门进入。

请拟现场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22日8:00至23日12:00期间扫描下列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现场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自行打印填写的《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和如实、按规填写的《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一份,以及按适岗评价表中栏目顺序依次放置与填写内容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已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阶段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大学阶段学生干部、社团工作,及实习、工作期间任职情况;中学和大学阶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等材料;中学和大学阶段学科竞赛、才艺比赛、奖学金以及各类荣誉表彰证书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现场报名时签署);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报名表、适岗评价登记表和所附佐证料钉成一本。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各复印件的原件(不装订,但请与复印件同顺序摆放)进行验核。核查后当场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

经现场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陈述申辩。

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9:00。

每次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核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适岗评价及能力测试等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学科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时间:2024年4月25日9:30~10:30,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内。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2.适岗评价

笔试合格线上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程序,由招聘工作组对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包括材料评分和面谈)。适岗评价100分,材料评分和面谈各占50%。面谈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4:00前报到),面谈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内。参加面谈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面谈。适岗评价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3.能力测试

参加适岗评价人员均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2024年4月26日(7:00前报到),能力测试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岗位匹配能力。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100分)。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15分钟的准备后按序进行10分钟的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数量予以调整)。能力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能力测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各岗位按笔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30%+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三)签约

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取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如再相同,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如还相同,一并签约)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拟签约对象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发布。同时,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如皋市教育局现场收取拟签约对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高校统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如皋市教育局可安排考生到学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在后续体检、考察及公示中如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则所签协议作废,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电话或信息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含准入查询)。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2024年7月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至如皋市教育局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2024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入编等手续。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如未按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等)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如皋市教育系统人事编制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应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服务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统筹安排到如皋市教育系统其他学校工作。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如自愿在如皋市公办学校连续任教10学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教师,可申请享受如下激励政策,违约的须承担违约责任。激励政策为:对取得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20万的培养津贴;对取得“985”高校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10万的培养津贴;对取得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9万的培养津贴;对如皋籍考生参加江苏高考且高考文化总成绩居全省文科、理科或体艺类前10%,并取得全日制师范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8万的培养津贴。同一人员符合多个发放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发,不重复享受。以上培养津贴分三次发放,在如皋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30%的培养津贴;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的培养津贴;其余40%的培养津贴在工作满六学年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20339(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7623018。

附件

1.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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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国企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4-15,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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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崇川路1号东3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经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春季南通崇川区区属国有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本人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的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和复印件不退。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者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报名成功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聘用

1.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区国资办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方案文件执行。

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298339,0513-6688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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