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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安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2024南通海安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条件、工资待遇、聘期、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见正文。

2024-05-15,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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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临时性岗位8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人员户籍限制为立发办事处辖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安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发区立发办事处。联系电话:0513-88762130,联系人:吕霞。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高中以上学历的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原从事过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先,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聘期

1、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2、聘期:临时为6个月。聘期内出现不能胜任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解除情形可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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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怎么报名?(2024)

2024-05-15,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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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发区立发办事处。联系电话:0513-88762130,联系人:吕霞。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高中以上学历的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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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高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2023)

2023-11-08,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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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隆政街道公益性岗位5名;

2.孙庄街道公益性岗位5名。

总合计10名,人员由高新区统筹安排。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能吃苦耐劳。

3.报名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高新区辖区内常住人口优先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科创之区 追高逐新》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按照所选岗位到相应街道报名点报名。

隆政街道:丹凤路199号隆政街道办事处1号楼107室。联系人:范宜媛,联系电话:69968876。

孙庄街道:开元大道188号孙庄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社保窗口。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69950856。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经市人社局、各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聘期

1.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临时性岗位聘期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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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安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2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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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及人数

特殊技术岗位:驾驶员3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法院工作纪律;自愿从事驾驶员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3月);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或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1981年4月至2006年3月)。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招聘单位到交警部门调取相关情况)。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不限户籍,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8.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9.凡退役军人参加报名考试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购买服务考试加分的实施意见》(海人社﹝2020﹞156号)文件执行。

10.因法院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经常出差、值夜班、晚上出车保障,该岗位适宜男性。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海人社﹝2021﹞28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海安法院招聘+姓名”命名,邮箱地址:394137195@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8:30起至4月24日17:30止。

3.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适时调整:可视报名情况决定扩大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和延长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30;资格审核地点: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法官约见室(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联系人:陆纯,联系电话:0513-68332231;联系人:付佳佳,联系电话:0513-68332240。

3.市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报名表》(附件1),并当场在“承诺签名”栏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打印);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或者居住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

(6)反映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如系中共党员,请携带党员证或者党组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后期不接受补交。

4.资格审核时收取考试费100元。

5.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6.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考试形式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适岗评价合格线为60分。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全部参加。由招聘工作组对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多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

(2)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在适岗评价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数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加分(退役军人)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安排调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本次招聘同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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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南通海安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4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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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4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5日

17: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918039、0513-8893536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6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00~3月16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7日11: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15:00~18:0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5)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和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

(1)岗位代码“22”(初中音乐)、“23-24”(初中体育)、“36-37”(小学音乐)、“38-39”(小学体育)、“40-41”(小学美术)、“44-45”(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技能测试内容详见附件3。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岗位拟聘用人员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4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聘用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三)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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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入口+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3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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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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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阳光养老产业集团国企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2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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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方法

为提高招聘效率,本次除医务管理部部长(01001)管理岗岗位,其他岗位均采用简易招聘流程,即发布简章、报名、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收到报名信息后联系应聘人员携带相关应聘资料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面试,人员招满即停止招聘。

(一)管理岗招聘流程

医务管理部部长管理岗岗位通过适岗评价加笔试、面试的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程序如下:

1. 发布简章

阳光养老集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2. 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或网络邮箱投递等方式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的相关书面材料,公司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适岗评价。

3. 综合测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加笔试、面试的综合测试方式进行。

(1)适岗评价占比20%: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占比30%: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的应聘者参加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由阳光养老集团重新组织招聘。

(3)面试成绩占比50%:根据适岗评价+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5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进行设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若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不足60分,由阳光养老集团重新组织招聘。

(4)总成绩=适岗评价20%+笔试30%+面试50%。

(5)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组织考察、面谈。

4. 体检

综合考分第1名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5. 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取消公开招聘录用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二)简易招聘流程

一线岗位采用简易招聘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 发布简章

在阳光养老集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2. 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也可以直接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根据相应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并确认面试安排。面试内容及方式根据岗位设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公司认同度等。

4. 体检

经面试确认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安排进行体检(相关岗位需办理健康证)。

5. 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合格者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取消录用资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重新启动招聘流程。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与要求

1.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17日17:00前直接网络报名、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6号楼312室党政办公室,报名电话:0513-81186059;网络报名邮箱:ygyl0513@163.com。医务管理部部长岗位(01001)的应聘人员如通过网络报名的需于2024年6月17日17:00之前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6号楼312室党政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岗位如通过网络或电话报名的,需在面试时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院校、海外院校毕业生请同时提供学历管理等权威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近三年个人社保缴纳证明(①从“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近一年的个人参保证明②从“江苏智慧人社”APP—我的社保页面截图打印往年缴费明细;工作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出具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须整合为一份PDF文档,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将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gyl0513@163.com,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现场报名人员直接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方便对接应聘相关事宜或通知。如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二)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将由公司人事部门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市房投集团纪委:0513-85096699;

市阳光养老集团纪检:0513-8118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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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张謇故里景区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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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謇故里景区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景区讲解员岗、一般工作人员岗

二、招聘条件

景区讲解员岗7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1989年5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有旅游管理、摄影剪辑等专业或从业人员、具备英日韩等外文讲解经验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容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亲和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与要求。

景区一般工作人员岗5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1979年5月以后出生,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与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①本人现场报名,亦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线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至邮箱1091829385@qq.com。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9日至6月17日(9:00-17:00)。

张謇故里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前台(海门区常乐镇状元街)。咨询电话:15312903313(周一至周五9:00—17:00)

3.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2024年张謇故里景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4年张謇故里景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景区管理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综合测试

1.笔试。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达到笔试合格线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适岗评价。成立适岗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综合条件和岗位需求进行适岗评价。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适岗评价20%,计算总成绩。

5.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分高者进入考察)。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实施。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张謇故里景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海门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讲解员岗根据排班轮休,正常工作,考核合格,工资5000元/月左右,一般工作人员岗,正常工作,考核合格,工资2500元/月左右。两个岗位均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市海门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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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2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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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 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党员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在2024年6月3日0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58013(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综合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01岗和02岗综合测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必备的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50分为合格线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2.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

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分别占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03岗至05岗综合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

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01岗和02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03岗至05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南通人才网予以公告。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录用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自动放弃的;

2.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 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 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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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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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南通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员工24名,主要从事通州城区停车收费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收费网格长1名,客服人员3名,收费管理员20名。

二、应聘条件

(一)收费网格长1名

任职要求:

1.男性,年龄18~4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有责任心,工作热情主动,擅长人际交往,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有停车场或物业等项目服务经验,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4. 能适应节假日工作。

(二)客服人员3名

任职要求:

1.女性,年龄18~4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普通话流利,待人热情,能听懂南通本地方言者优先;

3.熟练使用电脑,能适应12小时工作制,做三休一。

(三)收费管理员20名

任职要求:

1.男性60~66周岁,女性50~6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2.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能识别26个英文字母,会使用电脑录入车牌信息;

3.会正确使用电瓶车,能吃苦耐劳,服从岗位安排,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能适应夜班及节假日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应聘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咨询电话:0513-68911017。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101号(宏达劳务有限公司)。

2.报名时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4)收费网格长需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内容与事实不符,即取消考评资格。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依次递补。

六、聘用

1.被聘用的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超龄人员劳务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5.报名人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分配的,我公司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合同,由报名人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由我公司派遣至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工资标准由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岗位核定。

八、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3-689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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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皋市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2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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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外省院校另须提供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如皋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须取得单位同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五)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本公告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8:30-9: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9室。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及录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年6月6日(14∶00-16∶3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H-1岗位免笔试,H-2~H-23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简介表》。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公布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同时公布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

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起进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岗位代码为H-7、H-8、H-9、H-10、H-12、H-13、H-17、H-21、H-22的面试形式为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重点为临床护理技能和操作水平。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合格线6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岗位代码H-1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H-2~H-23的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岗位代码H-7、H-8、H-9、H-10、H-12、H-13、H-17、H-21、H-22的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卫健委网页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卫健委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备案制,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卫健委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512783(如皋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19995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扫码查看附件)

2.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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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3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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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5月29日0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29日09:00~6月1日18: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29日~6月2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9日9:00~6月2日期间:9:00~11:00,14:00~17:00。

5.缴费确认:2024年5月29日09:00~6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崇川区卫健委人事科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4日13:3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6月6日09:00~6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下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11~19岗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后及其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本公告中另有规定聘用时须具有相关条件的,未能如期具有,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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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大学公开招聘优秀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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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1日9∶00-12月23日16∶00;2.资格初审:5月21日9∶00-12月24日16∶00;

考核形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南通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如有);(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方式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聘用和管理

事业编制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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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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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应聘人员通过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X45毫米,jpg格式)。

1.报名登记: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3日-6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9∶00-6月26日16∶00;

5.确认缴费:5月21日9∶00-6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请于6月23日-26日至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主页(http://xlxy.ntu.edu.cn)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疑议,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电话或邮箱(见“招聘政策咨询”)陈述申辩。笔试详情将于资格审核公示后公布,计划7月上旬进行。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确认收费邮件,请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恕不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3.岗位1号、3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笔试;2号、4号岗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对招聘岗位和数量进行调整。变动的情况在杏林学院网站主页公告

4.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点击查看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院依次递补。我院学生工作人员(含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辅导员)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因回南通大学或离职考取其它编制的,其所空缺的岗位可以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序增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工作地点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待遇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相应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考试及体检等相关安排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调整时间的,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2.特别说明

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及时备齐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证明及相关资料。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须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请与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一册(请按公告中材料顺序装订),参加笔试时提交,恕不退还。上述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查验、当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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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皋市卫健和民政系统招聘事业编报名公告

2024-05-21,全文共 4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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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5月27日09:00~5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卫健委和如皋市民政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四)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健委和如皋市民政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如皋市卫健委人事科);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办公室)。

陈述申辩: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0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0日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五)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六)招聘岗位变更事宜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09︰00~12︰00。

(七)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4年6月5日09:00~6月7日17:00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01~13岗位免笔试,其余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如皋市民政局和如皋市人社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01~13岗位的考生,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14~66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告。

7.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岗位代码01~13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14~66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01~13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14~66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布。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现场选择单位、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皋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二)现场选择单位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如皋市卫健委组织对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应聘岗位代码57-61)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在校成绩占比50%,招聘考试总成绩占比50%),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相关政策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二)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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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公开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20,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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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六楼东部大厅)。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不作要求)。

(4)《2024年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考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另行收取。

(五)资格审核

1.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4年6月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到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六楼东侧)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官网(http://www.qdsdyjt.com/)公布。

考试

(一)考试形式

1.岗位1—1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1:1的,直接面试;超过1: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2.岗位14—18。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3.岗位19。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由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官网(http://www.qdsdyjt.com/)公布。

(三)面试

1.对象: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报考岗位代码14-18的考生,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下同),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由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下同)。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官网(http://www.qdsdyjt.com/)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官网(http://www.qdsdyjt.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选岗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本人未按时参与或现场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聘用名单报启东市卫健委备案,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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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艺术剧院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5-20,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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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艺术剧院成立于2003年1月,由原南通市歌舞剧团、南通市话剧团、南通市京剧团、南通市越剧团改革重组而建。单位建制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现隶属于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艺术剧院的职能和任务是: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承担公益性文艺演出,开展商业性文艺演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剧院设办公室、歌舞团、话剧团、越剧团、创编营销中心、舞美工程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性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一、创编营销中心

市场营销及项目策划宣发

招聘人数:1-2名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演出营销经验,项目策划宣发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舞美工程中心

舞台技术员(灯光)

招聘人数:1名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舞台灯光操作经验。

三、舞美工程中心

舞台技术员(音响)

招聘人数:1名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音响操作经验。

四、话剧团

话剧演员

招聘人数:1名

专业要求:表演、戏剧学、戏剧、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越剧团

越剧演员(花旦)

招聘人数:1-2名

专业要求:戏曲表演、越剧表演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越剧团

演奏员(大提琴)

招聘人数:1名

专业要求:音乐表演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歌舞团

声乐演员

招聘人数:1名

专业要求:音乐表演、表演、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八、歌舞团

舞蹈演员

招聘人数:若干名

专业要求: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学、歌舞表演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学校的学历)、个人简历、相关工作经历、本人作品等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南通艺术剧院招聘邮箱

(103775989@qq.com),

招聘电话:

姜老师 13301482933,

邮件主题为:

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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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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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作服务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了解南通市基本市情、市貌。

4.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中文录入熟练。

5.有相关服务热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提交。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包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ntzjy12345@126.com。

2.本次招聘采用“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为汉字录入,评分要素为录入速度和正确率;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录用后接受上岗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薪资待遇不低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同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3.工作时间为24小时轮班制,不提供住宿,提供午餐补贴,配置相应工作服装,并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

4.工作地点: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6楼)。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59001783

五、其他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面试和未做全体检项目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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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银行南通分行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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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现苏州银行南通分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真诚邀请敢于接受挑战、德才兼备者加盟,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岗 1名

岗位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其它机构的日常对接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内部沟通协调工作,完成支行安排的岗位工作事项;

3.做好对外接待工作,提供会务组织和人员接待服务;

4.负责制定和实施公文、档案、保密和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公文运转、会议通知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6.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3年及以上的商业银行从业经历,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执行力、沟通能力和一定的市场拓展能力;

4.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优先;

5.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刑事、行政处罚等);

6.符合本集团亲属回避相关要求。

二、招聘流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苏州银行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苏州银行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说明: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9日;

2.报名方式:登陆苏州银行网站人才招聘页面(hr.suzhoubank.com/zpweb.do)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请勿投送纸质简历;

3.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苏州银行可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4.应聘渠道以苏州银行官网网申为准;苏州银行招聘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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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开发区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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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8日16:0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96082。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7:3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20日12: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3:30~16:3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6:00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④信息技术岗位: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⑤科学岗位:实验操作、小学科学教育专业知识答题等。

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递补。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递补: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本次招聘体检一次性递补后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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