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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条件、报名安排、报名方式、考试笔试等更多内容详见正文。

2024-04-19,全文共 4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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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24: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保育托育服务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体检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择校)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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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缴费

2024-04-19,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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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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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表下载(2024)

2024-04-19,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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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报考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 “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编制内教师(含2024年毕业的海门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及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拟聘用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0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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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4-07,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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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4月15日09:00~4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5日~4月18日期间09:00~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5日09:00~4月18日17:30。

5.缴费确认:4月15日09:00~4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如皋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50716。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2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招聘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4年5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100元面试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皋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皋市派驻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876504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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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3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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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226929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20日09:00~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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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3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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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5月29日0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29日09:00~6月1日18: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29日~6月2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9日9:00~6月2日期间:9:00~11:00,14:00~17:00。

5.缴费确认:2024年5月29日09:00~6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崇川区卫健委人事科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4日13:3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6月6日09:00~6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下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11~19岗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后及其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本公告中另有规定聘用时须具有相关条件的,未能如期具有,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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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开发区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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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8日16:0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96082。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7:3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20日12: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3:30~16:3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6:00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④信息技术岗位: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⑤科学岗位:实验操作、小学科学教育专业知识答题等。

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递补。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递补: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本次招聘体检一次性递补后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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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公告2024

2024-04-26,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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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岗位与人数

社会秩序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男性,年龄40周岁以内,党员、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2.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四甲镇常住人员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能吃苦耐劳,接受高强度工作和值班;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录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年底另发放绩效考核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四甲镇政府二楼东组织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四甲镇公开招录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

五、考试与考察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四甲镇党委会确定的拟录用分数线,按报考人员成绩超过或等于录用分数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进行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或者其他因素无法上岗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再考察递补公示。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须对照本《招聘公告》要求如实申报、规范考试,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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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4-24,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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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 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309办公室(海门区闻海路2号)。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http://gdt.haimen.gov.cn)公示。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专业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现场技能测试两个环节,按“笔试×20%+现场技能测试×80%”的比例作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场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70分为录取合格线。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安排工作岗位,并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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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待遇怎么样?2024

2024-04-19,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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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

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原“985工程”高校、“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是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和原“211高校”师范类等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予以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激励。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教育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性岗位津贴2万、3万元。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保育托育服务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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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皋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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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提交适岗评价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16:30。

3.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从2号门进入。

请拟现场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22日8:00至23日12:00期间扫描下列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现场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自行打印填写的《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和如实、按规填写的《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一份,以及按适岗评价表中栏目顺序依次放置与填写内容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已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阶段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大学阶段学生干部、社团工作,及实习、工作期间任职情况;中学和大学阶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等材料;中学和大学阶段学科竞赛、才艺比赛、奖学金以及各类荣誉表彰证书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现场报名时签署);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报名表、适岗评价登记表和所附佐证料钉成一本。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各复印件的原件(不装订,但请与复印件同顺序摆放)进行验核。核查后当场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

经现场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陈述申辩。

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9:00。

每次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核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适岗评价及能力测试等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学科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时间:2024年4月25日9:30~10:30,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内。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2.适岗评价

笔试合格线上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程序,由招聘工作组对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包括材料评分和面谈)。适岗评价100分,材料评分和面谈各占50%。面谈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4:00前报到),面谈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内。参加面谈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面谈。适岗评价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3.能力测试

参加适岗评价人员均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2024年4月26日(7:00前报到),能力测试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岗位匹配能力。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100分)。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15分钟的准备后按序进行10分钟的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数量予以调整)。能力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能力测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各岗位按笔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30%+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三)签约

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取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如再相同,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如还相同,一并签约)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拟签约对象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发布。同时,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如皋市教育局现场收取拟签约对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高校统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如皋市教育局可安排考生到学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在后续体检、考察及公示中如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则所签协议作废,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电话或信息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含准入查询)。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2024年7月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至如皋市教育局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2024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入编等手续。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如未按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等)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如皋市教育系统人事编制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应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服务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统筹安排到如皋市教育系统其他学校工作。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如自愿在如皋市公办学校连续任教10学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教师,可申请享受如下激励政策,违约的须承担违约责任。激励政策为:对取得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20万的培养津贴;对取得“985”高校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10万的培养津贴;对取得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9万的培养津贴;对如皋籍考生参加江苏高考且高考文化总成绩居全省文科、理科或体艺类前10%,并取得全日制师范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给予总额8万的培养津贴。同一人员符合多个发放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发,不重复享受。以上培养津贴分三次发放,在如皋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30%的培养津贴;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的培养津贴;其余40%的培养津贴在工作满六学年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20339(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7623018。

附件

1.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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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2024上半年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4-11,全文共 4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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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名网址: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4月18日9:00- 4月20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2024年4月18日9:00- 4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4月18日- 4月22日期间9:00- 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4月18日9:00- 4月22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4月18日9:00- 4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 85797090、0513- 8579208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4日13:30-

16:3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01- 08岗位的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

09- 38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

(一)笔试:点击查看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资格复审对象。01- 08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和报考09- 38岗位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5)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4.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报考01-

08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相关经历证明、业绩成果证书等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材料。佐证材料原件在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后退回。

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适岗评价,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01-

08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09-

38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和内容。01- 05、09- 26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06- 08、27-

37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素质测试的形式。模拟上课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模拟上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合格线为60分。

06- 08、27-

37岗位的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38岗位面试形式和内容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情况另行告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01-

08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若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报考09-

38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之和高者为先,如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之和仍相同,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若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怀孕考生X光等检查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01- 08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此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所有岗位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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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3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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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21.213.154:8088/tzwjw-ksbm/static/login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资格初审:4月15日09:00~4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5日~4月1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5日09:00~4月19日17:30。

5.缴费确认:4月15日09:00~4月2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115156、0513-86541410。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3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 笔试对象。除“01-13”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4月27日09:00至4月29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对象为“01-13”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和报考其他岗位的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01-13”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14-61”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01-13”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应聘“14-61”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

体检、考察、公示、现场选择单位、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现场选择单位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应聘“52-58”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进编的定向生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通州区内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开招聘,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现场选择单位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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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4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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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 http://jyj.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8日09:00~3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8日09:00~4月1日12:00。

3.陈述申辩:3月28日~4月1日,每天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8日09:00~4月1日17:30。

5.缴费确认:3月28日09:00~4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由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附件3。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教育局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具体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日14:0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对岗位代码为01~26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笔试、资格复审、适岗评价、面试组成。

1.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4月10日9:00~4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岗位代码对应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 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②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他业绩材料(须与报名表填写一致)。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相关材料作为适岗评价的主要依据。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后续考核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再安排递补。

3.适岗评价

根据提交的材料开展适岗评价,主要评价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相关资历及主要业绩成果等,适岗评价满分100分。按笔试30%、适岗评价30%累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根据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30%、适岗评价30%、面试40%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若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二)对岗位代码为27~31(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组成。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要求同上。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必备的技能(详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笔试内容和要求同上。在笔试合格者中再按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30%的比例累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要求同前。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30%、面试40%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三)选岗及确定体检名单

同一岗位只有一个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考生按招聘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环节放弃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请本岗位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选岗,联系不到者视为放弃。完成选岗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安排体检。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怀孕考生X光等检查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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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一览

2024-03-25,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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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拟公开招聘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点击图片可放大看详情)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承诺书见附件2)

4.1988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1983年3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0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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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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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南通海门区公共卫生中心1707室(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89号)。

联系电话:0513-82215546。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项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无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供)。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等。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四)资格审查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查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同分则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进行现场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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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南通海安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4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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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4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5日

17: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918039、0513-8893536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6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00~3月16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7日11: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15:00~18:0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5)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和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

(1)岗位代码“22”(初中音乐)、“23-24”(初中体育)、“36-37”(小学音乐)、“38-39”(小学体育)、“40-41”(小学美术)、“44-45”(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技能测试内容详见附件3。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岗位拟聘用人员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4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聘用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三)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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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3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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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3.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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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时间+入口+材料)

2024-02-26,全文共 3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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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通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nttzrcw.com)。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51316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通州人力资源网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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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入口+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3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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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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