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年南通海门区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来啦,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4-04-18,全文共 3563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第一次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9日17:00,第二次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00。第三次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登录时间如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逾期不再受理。地点:海门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23教育窗口(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咨询电话:82219661)。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第一次体检时间初定5月中旬,第二次体检时间初定7月初,第三次体检时间初定11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www.hmjs.org/service/jszgrd)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设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定机构及其受理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

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各区教资认定汇总:点击查看

更多相似推荐

南通海门区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公告2024

2024-04-26,全文共 1322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录岗位与人数

社会秩序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男性,年龄40周岁以内,党员、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2.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四甲镇常住人员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能吃苦耐劳,接受高强度工作和值班;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录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年底另发放绩效考核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四甲镇政府二楼东组织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四甲镇公开招录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

五、考试与考察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四甲镇党委会确定的拟录用分数线,按报考人员成绩超过或等于录用分数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进行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或者其他因素无法上岗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再考察递补公示。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须对照本《招聘公告》要求如实申报、规范考试,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4-24,全文共 1595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 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309办公室(海门区闻海路2号)。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http://gdt.haimen.gov.cn)公示。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专业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现场技能测试两个环节,按“笔试×20%+现场技能测试×80%”的比例作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场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70分为录取合格线。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安排工作岗位,并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90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24: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保育托育服务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体检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择校)后不再递补。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南通如东县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1239 字

+ 加入清单

一、网报时间

第一次:2024年4月19日至4月29日17:00。

第二次:2024年6月11日至6月21日17:00。

第三次: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00。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网上报名

网报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认定机构:在我县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如选择错误,要及时与认定机构联系。

体检表:现场认定时发放体检表,现场确认通过后组织体检。

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报名时可自行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选择邮寄后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以便短信通知和证书邮寄。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一次:2024年5月6日至10日

第二次:2024年6月24日至27日

第三次:2024年10月28日至31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88号)门卫室后面会议室。

3.预约确认时间

因第一批次认定人员较多,请第一批次报名人员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预约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现场认定无需预约。

网址:https://xcx-api.zuduijun.com/api/long-url?code=B3eiuq&app=13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现场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公告》“五、提交材料”。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第一次认定体检:2024年5月14-16日(初定)

第二次认定体检:2024年7月2-4日(初定)

第三次认定体检:2024年11月5-6日(初定)

检体的准确时间将根据申请人数、医院安排等综合决定,在现场确认时告知。如因特殊原因体检时间变更,将及时发布公告,请关注如东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

2.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如东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

四、咨询电话

0513-84512932。

五、其他

1.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认定基本条件、认定时间安排、申请认定方式、提交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江苏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如东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2.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我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在如东教育信息网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启东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3527 字

+ 加入清单

一、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2024年4月19日至4月29日17:00。

第二次:2024年6月11日至6月21日17:00。

第三次: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00。

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在启东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要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撤销,重新申报,否则将无法受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次: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三次: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启东市教育体育局503室(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

(三)体检安排

体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启东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须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我市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启东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通过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jsqdjyj.com)发布。咨询电话:0513-80928503。

>>各区教资认定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崇川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2024-04-11,全文共 3554 字

+ 加入清单

>>各区教资认定汇总:点击查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共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9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二、受理机构

南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办理部门:崇川区教师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三、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具有南通市崇川区户籍;

(二)在南通市崇川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南通市崇川区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在南通市崇川区内的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四)驻南通市崇川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五)持南通市崇川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南通市崇川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局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六、关于现场确认工作

(一)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认定: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5月8日至10日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次认定: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6月25日至27日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次认定: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10月29日至31日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为5月13日至15日(详情见附件1《崇川区2024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第二次和第三次认定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现场确认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1)以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以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南通市崇川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驻南通市崇川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南通市崇川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南通市崇川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通市崇川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南通市崇川区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6.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七、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公告中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我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在崇川教育信息网(www.ntccjy.com)公布。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另行在崇川教育信息网发布。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江苏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附件下载:查看官网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海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公告

2024-04-03,全文共 2257 字

+ 加入清单

一、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

1.网报时间

第一次:2024年4月19日-4月29日17时。

第二次:2024年6月11日-6月21日17时。

第三次: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17时。

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www.jszg.edu.cn

3.特别提醒: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要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撤消、重新申报,否则将无法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验核网报资料)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2024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二次: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三次: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安市长江中路108号)一楼大厅N225窗口(大厅北侧电梯对面)。逾期不参加现场确认,视作放弃申请。

(三)体格检查

2024年5月7日-11日、6月25日-27日、10月29日-31日组织三次申报人员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海安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须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属于我市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4.为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本机构公布的网报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点击查看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海安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通过海安教育信息网“人事师资”栏目(http://www.haianedu.net)发布,请主动查询。

(五)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咨询电话:0513-88960629。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海门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2481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南通海门区公共卫生中心1707室(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89号)。

联系电话:0513-82215546。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项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无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供)。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等。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四)资格审查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查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同分则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进行现场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后不再递补。

南通招聘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3498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226929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20日09:00~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通州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公告(2024)

2024-05-31,全文共 112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工作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服从管理,能够从事夜班,服从岗位调配。

2、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未被判处过刑罚、未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无伤残、口吃、重听、色弱、色盲、传染性疾病等,能胜任警务辅助工作。

4、公安、司法学校毕业,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中级以上,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有C1E驾证,英语水平四级以上、因公牺牲民警和工亡辅警配偶、子女等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个人征信报告1份、2张一寸免冠照片,本科学历需附加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报告一份。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通州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学习、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附上,作为参考)

五、录用程序和方法

1、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理论测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2、理论测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

理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总分100分,每项占25分,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分低于50分者,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 试: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不得低于60分)、体能测试达标(不得低于50分)者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由面试者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回答相关提问。

5、体 检:按照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3:3:4的比例,对综合成绩列前者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 察:对体检合格者由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通州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录用后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同时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的正式录用,在通州区公安局各用辅部门工作。

工资待遇按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最低服务年限一年,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通州区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阳光养老产业集团国企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2417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程序方法

为提高招聘效率,本次除医务管理部部长(01001)管理岗岗位,其他岗位均采用简易招聘流程,即发布简章、报名、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收到报名信息后联系应聘人员携带相关应聘资料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面试,人员招满即停止招聘。

(一)管理岗招聘流程

医务管理部部长管理岗岗位通过适岗评价加笔试、面试的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程序如下:

1. 发布简章

阳光养老集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2. 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或网络邮箱投递等方式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的相关书面材料,公司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适岗评价。

3. 综合测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加笔试、面试的综合测试方式进行。

(1)适岗评价占比20%: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占比30%: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的应聘者参加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由阳光养老集团重新组织招聘。

(3)面试成绩占比50%:根据适岗评价+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5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进行设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若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不足60分,由阳光养老集团重新组织招聘。

(4)总成绩=适岗评价20%+笔试30%+面试50%。

(5)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组织考察、面谈。

4. 体检

综合考分第1名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5. 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取消公开招聘录用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二)简易招聘流程

一线岗位采用简易招聘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 发布简章

在阳光养老集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2. 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也可以直接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根据相应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并确认面试安排。面试内容及方式根据岗位设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公司认同度等。

4. 体检

经面试确认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安排进行体检(相关岗位需办理健康证)。

5. 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合格者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取消录用资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重新启动招聘流程。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与要求

1.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17日17:00前直接网络报名、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6号楼312室党政办公室,报名电话:0513-81186059;网络报名邮箱:ygyl0513@163.com。医务管理部部长岗位(01001)的应聘人员如通过网络报名的需于2024年6月17日17:00之前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6号楼312室党政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岗位如通过网络或电话报名的,需在面试时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院校、海外院校毕业生请同时提供学历管理等权威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近三年个人社保缴纳证明(①从“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近一年的个人参保证明②从“江苏智慧人社”APP—我的社保页面截图打印往年缴费明细;工作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出具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须整合为一份PDF文档,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将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gyl0513@163.com,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现场报名人员直接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方便对接应聘相关事宜或通知。如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二)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将由公司人事部门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市房投集团纪委:0513-85096699;

市阳光养老集团纪检:0513-81186050。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张謇故里景区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1914 字

+ 加入清单

张謇故里景区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景区讲解员岗、一般工作人员岗

二、招聘条件

景区讲解员岗7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1989年5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有旅游管理、摄影剪辑等专业或从业人员、具备英日韩等外文讲解经验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容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亲和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与要求。

景区一般工作人员岗5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1979年5月以后出生,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与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①本人现场报名,亦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线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至邮箱1091829385@qq.com。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9日至6月17日(9:00-17:00)。

张謇故里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前台(海门区常乐镇状元街)。咨询电话:15312903313(周一至周五9:00—17:00)

3.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2024年张謇故里景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4年张謇故里景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景区管理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综合测试

1.笔试。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达到笔试合格线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适岗评价。成立适岗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综合条件和岗位需求进行适岗评价。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适岗评价20%,计算总成绩。

5.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分高者进入考察)。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实施。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张謇故里景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海门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讲解员岗根据排班轮休,正常工作,考核合格,工资5000元/月左右,一般工作人员岗,正常工作,考核合格,工资2500元/月左右。两个岗位均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市海门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所有。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通州区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员工报名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1330 字

+ 加入清单

我公司受南通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员工24名,主要从事通州城区停车收费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收费网格长1名,客服人员3名,收费管理员20名。

二、应聘条件

(一)收费网格长1名

任职要求:

1.男性,年龄18~4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有责任心,工作热情主动,擅长人际交往,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有停车场或物业等项目服务经验,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4. 能适应节假日工作。

(二)客服人员3名

任职要求:

1.女性,年龄18~4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普通话流利,待人热情,能听懂南通本地方言者优先;

3.熟练使用电脑,能适应12小时工作制,做三休一。

(三)收费管理员20名

任职要求:

1.男性60~66周岁,女性50~6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2.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能识别26个英文字母,会使用电脑录入车牌信息;

3.会正确使用电瓶车,能吃苦耐劳,服从岗位安排,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能适应夜班及节假日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应聘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咨询电话:0513-68911017。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101号(宏达劳务有限公司)。

2.报名时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4)收费网格长需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内容与事实不符,即取消考评资格。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依次递补。

六、聘用

1.被聘用的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超龄人员劳务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5.报名人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分配的,我公司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合同,由报名人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由我公司派遣至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工资标准由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岗位核定。

八、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3-68911017。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2305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 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党员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在2024年6月3日0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58013(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综合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01岗和02岗综合测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必备的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50分为合格线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2.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

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分别占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03岗至05岗综合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

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01岗和02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03岗至05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南通人才网予以公告。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录用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自动放弃的;

2.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 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 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如皋市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2999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安排

(一)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外省院校另须提供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如皋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须取得单位同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五)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本公告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8:30-9: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9室。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及录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年6月6日(14∶00-16∶3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H-1岗位免笔试,H-2~H-23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简介表》。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公布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同时公布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

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起进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岗位代码为H-7、H-8、H-9、H-10、H-12、H-13、H-17、H-21、H-22的面试形式为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重点为临床护理技能和操作水平。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合格线6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岗位代码H-1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H-2~H-23的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岗位代码H-7、H-8、H-9、H-10、H-12、H-13、H-17、H-21、H-22的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卫健委网页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卫健委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备案制,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卫健委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512783(如皋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19995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扫码查看附件)

2.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扫码查看附件)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崇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3322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5月29日0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29日09:00~6月1日18: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29日~6月2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9日9:00~6月2日期间:9:00~11:00,14:00~17:00。

5.缴费确认:2024年5月29日09:00~6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崇川区卫健委人事科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4日13:3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6月6日09:00~6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下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11~19岗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后及其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本公告中另有规定聘用时须具有相关条件的,未能如期具有,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大学公开招聘优秀人员报名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1294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1日9∶00-12月23日16∶00;2.资格初审:5月21日9∶00-12月24日16∶00;

考核形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南通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如有);(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方式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聘用和管理

事业编制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

【相关推荐】

南通最新招聘汇总南通事业编招聘
南通教师招聘南通辅警招聘
南通最新招聘会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公告(2024)

2024-05-23,全文共 2709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范围和条件:点击查看

>>职位表:点击查看

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3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5月27日9:00至6月5日12:00。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同时,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遴选机关电子邮箱。

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6月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5月27日至6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人员,在6月26日9:00至6月2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时间:6月29日。

(三)适岗评价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环节。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按照50%的权重折算计入适岗评价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各遴选机关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部门印章。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对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线为65分。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具体实施。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遴选机关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5097231。

信息发布网址: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政策咨询电话:85098500;考务咨询电话:59000251。

对报考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85215210,ntjwzzb@163.com;

市中级人民法院:68506497,ntzyrsc@sina.com;

市人民检察院:85525592,ntjcxc@163.com;

市委社会工作部:59000100,bgs.sgb@nantong.gov.cn;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85215031,zhc.wxb@nantong.gov.cn;

市司法局:59002208,ntsfjzzb@163.com;

市财政局:85594158,ntcz_rs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9000130,ntrsj_rsc@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59002036,ntsnyncj@163.com;

市审计局:59003369,460867315@qq.com;

市数据局:59000815,spjrjc@163.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9818066,rsc.scjg@nantong.gov.cn;

市医疗保障局:59001002,592342035@qq.com;

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85099121,ntzzrsc@163.com;

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69978015,1209754286@qq.com。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1860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点击查看

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应聘人员通过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X45毫米,jpg格式)。

1.报名登记: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3日-6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9∶00-6月26日16∶00;

5.确认缴费:5月21日9∶00-6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请于6月23日-26日至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主页(http://xlxy.ntu.edu.cn)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疑议,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电话或邮箱(见“招聘政策咨询”)陈述申辩。笔试详情将于资格审核公示后公布,计划7月上旬进行。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确认收费邮件,请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恕不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3.岗位1号、3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笔试;2号、4号岗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对招聘岗位和数量进行调整。变动的情况在杏林学院网站主页公告

4.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点击查看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院依次递补。我院学生工作人员(含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辅导员)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因回南通大学或离职考取其它编制的,其所空缺的岗位可以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序增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工作地点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待遇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相应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考试及体检等相关安排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调整时间的,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2.特别说明

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及时备齐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证明及相关资料。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须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请与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一册(请按公告中材料顺序装订),参加笔试时提交,恕不退还。上述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查验、当场退还。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