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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源

南京房源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房源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房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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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剩余房源续销工作

2024-02-21,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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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分批次开展了芳庭南园、御道嘉庭及钟秀嘉园三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供应工作,目前剩余644套房源。现根据市民需求及房源实际,拟于近期开展剩余房源续销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供应政策

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产权份额、转让要求及注意事项,与《关于开展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定向试点供应工作的公告《关于开展御道嘉庭、钟秀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定向试点供应工作的公告一致。

二、项目情况

(一)房源情况

本次续销房源共计644套,目前已全部竣工,毛坯现房。其中,芳庭南园项目520套(含4套样板间)、御道嘉庭项目38套、钟秀嘉园项目86套。房源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具体如下:

1.芳庭南园项目房源套型分为48㎡一室、60㎡两室、78㎡两室和88㎡三室。

2.御道嘉庭项目房源套型为70㎡两室。

3.钟秀嘉园项目房源套型分为68㎡两室和88㎡三室。

注:实际可售房源情况以案场公示为准。

(二)销售价格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继续执行市发改部门已批价格,其中,芳庭南园项目销售均价为18,009元/㎡、御道嘉庭项目销售均价为38,320元/㎡、钟秀嘉园项目销售均价为35,279元/㎡。此外,芳庭南园项目4套样板间带装修出售,装修部分费用以案场公示为准。

三、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1日9:00起持续开放报名通道,报名时间截至6月30日,期间如完成销售,则报名通道关闭。如有调整,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或者“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四、报名方式

采取分项目、线上报名方式。

01申购家庭或个人可自行或至各项目接待中心售楼处,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个申购家庭或个人只能选择一个试点项目进行报名。

02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等按市级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可予以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的申购家庭或个人(以下简称“优先保障对象”),需在报名时主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依据。

五、审核程序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购家庭或个人开展资格认定工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一)资格认定

自2024年3月起,市住房保障部门每月初对上月最后一天24:00前完成报名的人员的住房保障、住房状况及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中,优先保障对象的资格认定时限,根据相关单位核实反馈情况适当延长。

(二)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每月中旬将上月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公示3日,如通过审核人数多于房源数,将在名单中标注出优先保障对象。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复核处理结果,不再另行公示。

六、选房工作

每批次审核公示结束后,由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选房,选房顺序号将根据资格认定结果及各项目房源供应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各项目每批次通过审核、公示人数大于房源套数,委托公证处开展摇号工作,摇号方式与项目原供应公告一致,摇取的顺序号在公证处网站上公示1日,仅适用于本次续销选房工作;若各项目每批次通过审核、公示人数小于房源套数,则按照先到先得原则进行选房。后续认购、缴款、签约等工作的时间和安排由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另行通知。

七、地址和电话

为方便群众更好地了解本次报名有关事项,现将相关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公示如下:

(一)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秦淮区丰富路127号

电话:025-84221341、84221327、84221324

(二)项目咨询(咨询时间:每日9:00-18:00)

1.芳庭南园项目接待中心

地址:栖霞区马高路百水芊城怡水坊-东区东北侧约270米(导航至颐和·芳庭接待中心)

电话:025-52219777

2.御道嘉庭项目接待中心

地址:秦淮区大阳沟28号-6

电话:025-83209889

3.钟秀嘉园项目接待中心

地址:玄武区钟秀街35号

电话:025-831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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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南京共有产权房房源

2023-10-07,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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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房

芳庭南园项目(颐和·芳庭)接待中心及样板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面对广大市民开放,参观时间为每日9:00--18:0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5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线上报名。申购家庭或个人可自行或至芳庭南园项目(颐和·芳庭)接待中心售楼处,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等按市级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可予以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的申购家庭或个人(以下简称“优先保障对象”),需在报名时主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依据。

(三)审核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购家庭或个人开展资格认定工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1.资格认定: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报名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住房保障、住房状况及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情况的审核。其中优先保障对象的资格认定时限,根据相关单位核实反馈情况适当延长。

2.公示:审核工作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公示3日,如通过审核人数多于房源数,将在名单中标注出优先保障对象。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复核处理结果,不再另行公示。

(四)确定选房顺序

根据资格认定结果及房源供应的实际情况,委托公证处开展摇号工作,摇取的顺序号在公证处网站上公示1日,且仅适用于本次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集中选房工作。

1.无优先保障对象:按照公开摇号的模式,由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申购家庭或个人,摇取选房顺序号,并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依次参加选房。集中选房期内,如有剩余房源,按照选房顺序号先后依次递补选房。

2.有优先保障对象:

(1)若通过公示的申购家庭或个人(含优先保障对象)少于房源数,仍按第1种方式开展摇号选房工作。

(2)若通过公示的申购家庭或个人(含优先保障对象)多于房源数,进行入围和选房两次摇号,其中优先保障对象不参与入围摇号,直接进入选房摇号。具体方式如下:

首先,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除优先保障对象外的申购家庭或个人摇取入围顺序号;然后,公证处按照优先保障对象数+按入围顺序号确定的其他人员数=总房源数的原则,确定首批选房人员,并摇取选房顺序号,并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依次参加选房。集中选房期内,如有剩余房源,按照入围顺序号先后递补选房。

(五)选房

选房工作拟于2023年10月底进行集中选房,后续认购、缴款、签约等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于选房工作开展前,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上另行公布。

在集中选房期结束后三个月内,若有剩余房源,通过公示的申购家庭或个人可自行选购。

公告详情:南京关于开展芳庭南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定向试点供应工作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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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房源哪里来的

2023-02-14,全文共 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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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房源包括下列筹集渠道:

(一)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三)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四)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拓展阅读:自有住房包括下列范围

(一)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三)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5年内被征收的自有住房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

(四)依合同尚未交付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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