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会保险主体业务“不见面”网上办理清单
2024-02-05,全文共 336 字
+ 加入清单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查询:12333
社会保险费征缴:86590931,社保关系转移接续:86590932
参保缴费证明查询:86590809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8659086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659073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8659087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86590996
失业保险待遇:86590821,技能提升补贴:86590803
工伤保险待遇:84713453,84713457
待遇领取举报:8659073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ishrss.jiangsu.gov.cn
南京个税大病医疗支出专项扣除范围+方式+标准+主体
2023-12-05,全文共 293 字
+ 加入清单扣除范围 | 1.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 2.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
扣除方式 | 限额内据实扣除 | ||
扣除标准 | 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
扣除主体 |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
注意事项 |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 ||
温馨提示 | 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大病医疗相关数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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