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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

梅州公积金专题栏目,提供与梅州公积金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梅州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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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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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5.借款人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的征信记录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限制贷款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

8.购买一手房的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且首期增值税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出证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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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提取有什么要求?

2023-11-10,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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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提取条件第(一)项至第(五)项的,须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

点击查看提取条件

(二)提取额度

1.属于提取条件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在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按照个人所占住房份额计算。

2.属于提取条件第(五)项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按照还多少取多少的原则,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已偿还的本息额,累计提取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额。贷款本金不得超过购房金额减去最低首付金额和购房提取金额后的余额(即贷款本金≤购房金额-最低首付金额-购房提取金额)。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住房公积金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两套个人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还贷提取,需直至该套购房贷款结清后,方可再申请另一套住房还贷提取;夫妻双方婚前均购房贷款的,按各自的贷款申请还贷提取。

3.属于提取条件第(六)项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缴存满3个月,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720元/月,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4.属于提取条件第(七)项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以户为单位,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2592元。

5.属于提取条件第(八)项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以户为单位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每户分摊金额。

6.属于提取条件第(九)项至第(十三)项的,单位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封、冻结的;

2.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被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黑名单的;

4.主借款人是封存账户的。

相关推荐:梅州公积金提取材料2023

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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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详解

2023-10-13,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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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且封存半年以上。

(二)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账户未进入冻结、黑名单等状态。

二、提取频次及额度一次性全额销户提取。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或“粤省事”申请办理→系统自动审批→资金到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四、提取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五、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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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增设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3-09-26,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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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在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二、申请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

1、可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以户为单位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每户分摊金额。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电梯建设公司需先携带施工合同、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和电梯公司负责人证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备案,备案后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施工合同;

(二)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需公示无异议后);

(三)不动产权证书;

(四)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五)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六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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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纳比例+补缴+缓缴+存缴比例调整)

2023-11-24,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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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存缴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不高于2022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141元)。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点击查看公积金缴纳比例详情

二.公积金缓缴

单位因经济困难,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缴存比例不得为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点击查看公积金缓缴申请条件及流程

三.公积金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公积金补缴的流程

四.存缴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点击查看具体存缴基数调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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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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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贷款信息。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承办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向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资料。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本

4.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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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材料清单)

2023-11-24,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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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贷款信息。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承办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线下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向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资料。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材料清单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本

4.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6.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8.卖方身份证材料

9.卖方的“旧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10.收款户资料

(1)一手房(含期房和现房)的收款账户开户行须与网签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2)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收款账号变更),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提供预售许可证。

(3)二手楼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11.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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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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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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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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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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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支付物业公积金提取方法

2023-10-13,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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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梅州市民的物业管理费负担,现可通过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或配偶需拥有自住住房并需支付物业管理费。可在当前年度提出申请。

提取频次及额度:

每户每年可提取一次。以当年实际物业费支出为准提取,最高额度为2592元/年。

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交后中心审批,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进行提取转账。前台办理:携带必要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申请,中心审批后进行提取转账。

提取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当年物业费发票。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若提取配偶公积金,需额外提供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各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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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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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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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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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5.借款人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的征信记录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限制贷款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

8.购买一手房的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且首期增值税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出证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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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贷款取消异地户籍限制

2023-09-26,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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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异地贷款政策

(一)取消户籍限制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异地贷款设置缴存地、户籍地等附加条件的限制。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二)简化办事材料

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二、实施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倾斜政策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的120%。

三、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门槛,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本市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单据的限制条件。申请人开户只需提供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由个人单方缴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当年度调整通知执行。贷款政策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四、实施时间

优化措施自2023年8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本市此前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与本优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优化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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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套房但没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梅州还能享受补贴吗

2023-09-26,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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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梅州市有两套房产,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再购买一套大面积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因您在梅州市已有两套房产,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原来在外地工作时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现在调到梅州上班,在梅州无房产,想在梅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因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无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二、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房产套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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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补缴要怎么做?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16,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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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补缴搜索,点击线上办理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1)线下前台办理时,单位经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需职工签名确认。

2.单位补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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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2023-10-13,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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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贷款首付

目前我市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同时,我市还出台住房公积金作首付的政策,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提高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方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提高到50万元,贷款额度基本上占到房屋总价的60%到70%。落实“1+N”人才政策,对在梅落户购买首套自住房人才贷款的,可上浮20%至100%的额度。

落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优化首套房认定

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梅州无房即为首套。

取消贷款户籍限制

取消户籍限制政策,推行“亮码可办”,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梅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5万元。

大力促进住房消费

购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帮”。在本市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购房可多次提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高至108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可再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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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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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1)线下办理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无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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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3-11-10,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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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危房鉴定C级及C级以上);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置换面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自建房除外,下同)贷款本息的;

(六)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七)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八)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职工死亡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十三)出境定居的;

(十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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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提取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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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梅州市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2023-11-10,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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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2024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及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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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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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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