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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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窗口

梅州市想要办理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市民朋友们,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公积金办理的窗口具体地点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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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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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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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5.婚姻证明

根据本人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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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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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在本省或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2、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大修的批文替代。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5.规划许可证

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大修的批文代替

6.婚姻证明

根据本人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7.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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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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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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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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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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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16,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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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职工已领退休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存单位已对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且封存;

3、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退休离休提取搜索,点击线上办理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线上(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办理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线下前台办理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职工退休证

缴存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退休证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供账户类型需银行一类储蓄账户,非一类账户的资金超过一万元无法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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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3-09-26,全文共 2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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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在本省范围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二)缴存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时间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规划许可证;

(三)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收据;

(四)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五)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提取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能体现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父母或子女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六、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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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提取方式+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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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提取

满足以下条件便可以进行公积金租房提取:

1、本人(以及配偶)在梅州市范围内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2、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3、职工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

4、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点击查看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2)退休提取

职工已领退休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缴存单位一堆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封存,并且没有未缴清的公积金贷款便可以申请公积金退休提取。

点击查看公积金退休提取流程

(3)公积金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点击可查看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梅州市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可提供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5)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点击查看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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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材料清单)

2023-11-24,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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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贷款信息。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承办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线下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向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资料。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材料清单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本

4.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6.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8.卖方身份证材料

9.卖方的“旧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10.收款户资料

(1)一手房(含期房和现房)的收款账户开户行须与网签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2)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收款账号变更),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提供预售许可证。

(3)二手楼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11.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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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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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5.借款人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的征信记录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限制贷款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

8.购买一手房的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且首期增值税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出证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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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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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贷款信息。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承办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向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资料。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本

4.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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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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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5.借款人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的征信记录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限制贷款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

8.购买一手房的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且首期增值税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出证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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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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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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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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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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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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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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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1)线下办理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无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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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3,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1、职工死亡的; 2、职工缴存状态为封存; 3、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死亡证明

2.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提供户籍簿或出生证)

4.继承人、受遗赠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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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16,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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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本人(以及配偶)在梅州市范围内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2、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3、职工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

4、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搜索,点击线上办理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线上(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办理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线下前台办理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供账户类型需银行一类储蓄账户,非一类账户的资金超过一万元无法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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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3-11-10,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

缴存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危房鉴定C级及C级以上);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置换面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自建房除外,下同)贷款本息的;

(六)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七)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八)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职工死亡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十三)出境定居的;

(十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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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提取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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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暂停办理

2024-01-02,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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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5日18:00停机升级,暂停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1月9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税务机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8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1月12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停机时间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尽量减少因系统升级对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如果您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33热线、12345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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