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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梅州市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梅州市7月份根据相关文件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今天小编带大家来看一下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变化

2023-11-10,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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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2024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及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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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纳比例+补缴+缓缴+存缴比例调整)

2023-11-24,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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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存缴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不高于2022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141元)。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点击查看公积金缴纳比例详情

二.公积金缓缴

单位因经济困难,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缴存比例不得为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点击查看公积金缓缴申请条件及流程

三.公积金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公积金补缴的流程

四.存缴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点击查看具体存缴基数调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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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州社保缴纳比例

2024-01-09,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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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7月至2024年 6月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2%。

(三)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实施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档次的基础上,根据申领工伤待遇和缴费金额比例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后的费率区间为0.2%-2.1%。

本次调整持续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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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23-12-29,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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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一)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1.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5.5%(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费率为2%,总费率为7.5%。

2.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5%(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费率为2%,总费率为8.5%。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694元,缴费费率为8.5%(含生育保险0.5%)

(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缴费费率为8%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含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694元,缴费费率为6%。

(六)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元。用人单位 (含退休人员) 缴交8元、个人缴交5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缴交13元。

【拓展信息】

梅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的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待遇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保持待遇标准不变;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如遇国家、省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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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梅州市圣诞节活动大合辑

2023-12-22,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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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梅州豪生咖啡厅圣诞自助晚餐

圣诞老人穿梭全场

神秘礼物现场派送

精彩魔术互动

在现场感受节日气氛

圣诞美食:

圣诞烤火鸡、传统烤火腿

精选日式刺身、各式海鲜和寿司、各式主题甜品、圣诞树根蛋糕、泡芙草莓山等

点击查看圣诞自助晚餐详细情况

二、嘉印拾光圣诞节

2023年12月22日-25日晚上20:00-22:00。

粉红色的世界里,飘白雪,梦幻中自带仙气,一起闯入浪漫的圣诞童话世界。

圣诞老人降临,圣诞好礼大派送

2023年12月24日、25日全天。

亲子互动DIY圣诞礼物

2023年12月24日、25日全天。

点击查看嘉印拾光圣诞活动详情

三、东 山 新 天 地 圣 诞 限 定 狂 欢

圣诞网红打卡地

巨形圣诞树、巨形圣诞老人、巨大热气球。

圣诞拆盲盒

活动时间:12月24日15:00-21:00

活动地点:中庭广场扶梯下G层广场

凭在东山新天地任意消费满88元记录

点击查看具体活动情况

四、梅州锦发商业广场

圣诞节活动:

1.圣诞许愿:

领取一个圣诞袜(由圣诞老人发放,不可带走袜子),写上圣诞愿望+个人信息放入袜子里,挂在背景板上,并可领取一个圣诞帽(领完即止),当晚 21:00,现场随机抽取幸运观众获得礼品。

2.圣诞狂欢派对

活动时间地点:19:00-20:00 一楼中庭

圣诞节派对,让我们一起欢庆这个温馨的节日,感受彼此的关怀和爱,现场不仅有歌手演唱,还会有圣诞老人发放糖果哟!

3.游戏挑战

活动时间:12月23日19:00-20:00

活动地点:锦发商业广场一楼

活动奖品:圣诞礼物、电子琴点击查看具体情况小编在持续更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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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缓缴业务怎么申请?申请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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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单位因经济困难,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缴存比例不得为零;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搜索,点击线上办理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材料清单: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下前台办理时,单位经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加盖公章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

2.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决议书(原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①未成立工会的单位,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职工大会决议需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②已成立工会的单位,除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外,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所作出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决议书需加盖工会公章并经工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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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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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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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前还清全部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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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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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提取方式+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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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提取

满足以下条件便可以进行公积金租房提取:

1、本人(以及配偶)在梅州市范围内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2、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3、职工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

4、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点击查看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2)退休提取

职工已领退休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缴存单位一堆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封存,并且没有未缴清的公积金贷款便可以申请公积金退休提取。

点击查看公积金退休提取流程

(3)公积金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点击可查看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梅州市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可提供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5)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点击查看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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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材料清单)

2023-11-24,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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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贷款信息。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承办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线下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向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资料。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材料清单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本

4.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6.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8.卖方身份证材料

9.卖方的“旧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10.收款户资料

(1)一手房(含期房和现房)的收款账户开户行须与网签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2)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收款账号变更),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提供预售许可证。

(3)二手楼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11.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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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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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5.借款人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的征信记录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限制贷款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

8.购买一手房的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且首期增值税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出证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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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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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贷款信息。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承办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1、收件:职工向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资料。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客户需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2、受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和贷前调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核查通过;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告知职工不予受理理由并撤销。

3、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及审批;中心贷款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受托银行调查审核的初步意见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批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到受理环节。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审批通过并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资格审批办结转入发放环节。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本

4.购房首期房款发票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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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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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以及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5.借款人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还款记录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的征信记录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限制贷款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骗贷行为(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的职工,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

8.购买一手房的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且首期增值税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出证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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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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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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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325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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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 加入清单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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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1)线下办理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无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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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 加入清单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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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5.婚姻证明

根据本人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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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645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1、在本省或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2、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大修的批文替代。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5.规划许可证

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大修的批文代替

6.婚姻证明

根据本人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7.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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