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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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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梅州市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2023-11-10,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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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2024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及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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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纳比例+补缴+缓缴+存缴比例调整)

2023-11-24,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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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存缴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不高于2022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141元)。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点击查看公积金缴纳比例详情

二.公积金缓缴

单位因经济困难,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缴存比例不得为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点击查看公积金缓缴申请条件及流程

三.公积金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公积金补缴的流程

四.存缴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点击查看具体存缴基数调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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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2023-10-13,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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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贷款首付

目前我市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同时,我市还出台住房公积金作首付的政策,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提高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方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提高到50万元,贷款额度基本上占到房屋总价的60%到70%。落实“1+N”人才政策,对在梅落户购买首套自住房人才贷款的,可上浮20%至100%的额度。

落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优化首套房认定

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梅州无房即为首套。

取消贷款户籍限制

取消户籍限制政策,推行“亮码可办”,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梅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5万元。

大力促进住房消费

购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帮”。在本市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购房可多次提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高至108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可再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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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23-12-29,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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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一)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1.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5.5%(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费率为2%,总费率为7.5%。

2.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5%(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费率为2%,总费率为8.5%。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694元,缴费费率为8.5%(含生育保险0.5%)

(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缴费费率为8%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含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694元,缴费费率为6%。

(六)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元。用人单位 (含退休人员) 缴交8元、个人缴交5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缴交13元。

【拓展信息】

梅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的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待遇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保持待遇标准不变;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如遇国家、省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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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州社保缴纳比例

2024-01-09,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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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7月至2024年 6月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2%。

(三)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实施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档次的基础上,根据申领工伤待遇和缴费金额比例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后的费率区间为0.2%-2.1%。

本次调整持续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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