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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缴存

梅州缴存专题栏目,提供与梅州缴存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梅州缴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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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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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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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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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

审查:系统自动校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结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不符合条件的,业务撤销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加盖业务办理章;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1)线下办理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无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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