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5.婚姻证明
根据本人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收据
梅州公积金提取材料2023
2023-11-10,全文共 1711 字
+ 加入清单(一)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手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房价20%或以上)、购房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二手房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购房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二)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在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反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费用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反映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超出置换面积的,在购房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产权置换)、反映购买安置房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以上第(一)项至第(四)项,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需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签约每月自动转账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首次提取需提供贷款合同、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贷款余额清单(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购房贷款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再次提取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贷款余额清单(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
(六)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住房无变化再次提取的,提供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七)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当年物业费发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物业费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若住房无变化再次提取的,提供当年物业费发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八)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九)离休、退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提前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或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
(十)职工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需提供监护人证明材料。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医院鉴定证书(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级)、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二)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提取业务由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相关推荐: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梅州市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16,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1、职工已领退休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存单位已对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且封存;
3、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退休离休提取搜索,点击线上办理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线上(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办理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线下前台办理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职工退休证
缴存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退休证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供账户类型需银行一类储蓄账户,非一类账户的资金超过一万元无法进账
梅州支付物业公积金提取方法
2023-10-13,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为了缓解梅州市民的物业管理费负担,现可通过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或配偶需拥有自住住房并需支付物业管理费。可在当前年度提出申请。
提取频次及额度:
每户每年可提取一次。以当年实际物业费支出为准提取,最高额度为2592元/年。
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交后中心审批,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进行提取转账。前台办理:携带必要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申请,中心审批后进行提取转账。
提取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当年物业费发票。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若提取配偶公积金,需额外提供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各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梅州市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3,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1、职工死亡的; 2、职工缴存状态为封存; 3、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死亡证明
2.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提供户籍簿或出生证)
4.继承人、受遗赠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梅州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16,全文共 531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1、本人(以及配偶)在梅州市范围内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2、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3、职工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
4、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搜索,点击线上办理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线上(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办理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线下前台办理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供账户类型需银行一类储蓄账户,非一类账户的资金超过一万元无法进账
梅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3-09-26,全文共 2098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二)缴存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时间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规划许可证;
(三)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收据;
(四)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五)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提取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能体现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父母或子女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六、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详解
2023-10-13,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且封存半年以上。
(二)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账户未进入冻结、黑名单等状态。
二、提取频次及额度一次性全额销户提取。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或“粤省事”申请办理→系统自动审批→资金到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四、提取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五、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梅州市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材料)
2023-11-24,全文共 645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1、在本省或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2、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即受理,系统自动初步检验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上传电子材料进入审查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强控并提示无法办理原因;
审查: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和原因,业务退回初始阶段重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审核通过,并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通过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提交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查:业务审查通过,出具业务办理回单并发送资金;业务审查不通过的,撤销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大修的批文替代。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5.规划许可证
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翻建、大修的批文代替
6.婚姻证明
根据本人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7.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
梅州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窗口
2023-11-24,全文共 1423 字
+ 加入清单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673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位置指引:1、导航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蕉岭政务服务中心; 2、乘坐1路、2路、4路、5路公共汽车,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2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内乘坐“北斗-碧桂园”线,“南寨-碧桂园”线至县政府,步行200米
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5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335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①途经同仁路——山庄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②途经环城大道——虎源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③途经西环路——虎源路——虎南路,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4356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7、3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629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兴宁市内乘坐公交车:兴宁5路,兴宁22路,兴宁3路,兴宁1路,兴宁17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339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县城内乘坐平远3路A线或平远4路或平远5路到新汽车总站,步行至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东门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四楼85、8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650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车到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公交站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办理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832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3-11-10,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危房鉴定C级及C级以上);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置换面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自建房除外,下同)贷款本息的;
(六)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七)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八)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职工死亡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十三)出境定居的;
(十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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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提取有什么要求?
2023-11-10,全文共 858 字
+ 加入清单(一)属于提取条件第(一)项至第(五)项的,须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
(二)提取额度
1.属于提取条件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在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按照个人所占住房份额计算。
2.属于提取条件第(五)项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按照还多少取多少的原则,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已偿还的本息额,累计提取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额。贷款本金不得超过购房金额减去最低首付金额和购房提取金额后的余额(即贷款本金≤购房金额-最低首付金额-购房提取金额)。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住房公积金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两套个人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还贷提取,需直至该套购房贷款结清后,方可再申请另一套住房还贷提取;夫妻双方婚前均购房贷款的,按各自的贷款申请还贷提取。
3.属于提取条件第(六)项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缴存满3个月,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720元/月,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4.属于提取条件第(七)项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以户为单位,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2592元。
5.属于提取条件第(八)项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以户为单位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每户分摊金额。
6.属于提取条件第(九)项至第(十三)项的,单位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封、冻结的;
2.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被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黑名单的;
4.主借款人是封存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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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增设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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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二、申请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
1、可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以户为单位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每户分摊金额。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电梯建设公司需先携带施工合同、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和电梯公司负责人证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备案,备案后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施工合同;
(二)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需公示无异议后);
(三)不动产权证书;
(四)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五)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六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提取方式+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84 字
+ 加入清单(1)租房提取
1、本人(以及配偶)在梅州市范围内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2、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3、职工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
4、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退休提取
职工已领退休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缴存单位一堆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封存,并且没有未缴清的公积金贷款便可以申请公积金退休提取。
(3)公积金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梅州市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可提供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梅州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完全指南(流程+注意事项)
2023-10-13,全文共 497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且办理封存;
(二)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账户未进入冻结、黑名单等状态。
二、提取频次及额度一次性全额销户提取。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四、提取材料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二)提前退休的,需另提供退休证或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
五、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