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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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

荆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对象是参保缴费一年以上就业人员,补贴标准是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2023-12-09,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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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览

一、享受对象

参保缴费一年以上就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含 12 个月)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标准

1、对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 1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 15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对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 2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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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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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

2023-12-16,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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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1.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

2.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70%契税补贴资料清单

1.表格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1本;

4.房产证复印件1份;

5.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6.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开户行全称1份

(二)申请50%契税补贴清单

1.表格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1本;

4.户口复印件1份;

5.房产证复印件1份;

6.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7.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开户行全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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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

2023-12-16,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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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

2022年6月14日后,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首套商品住宅指在中心城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为准)或者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以市住建局合同备案查询为准),凭上述证明,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可认定为首套商品住宅。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按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奖补。

二、补贴标准

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1.表格填写;

2.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首套房查询记录各1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1本;

4.户口复印件1份;

5.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开户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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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

2023-12-16,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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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首套商品住宅指在中心城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为准)或者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以市住建局合同备案查询为准),凭上述证明,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可认定为首套商品住宅。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按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奖补。

二、补贴标准

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1.表格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和首房查询记录各1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1本;

4.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各1份;

5.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开户行全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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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农民工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

2023-12-16,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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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

1.身份为农民工或农民;

2.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为申请人在荆州市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必须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

4.申请人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必须位于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范围内;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5.不属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征收拆迁对象。

二、补贴标准

凡在中心城区购买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所购商品住房面积给予200元/m2财政性补贴(含水、电、气、视补贴);获得财政性补贴后,所购房屋在三年内(从购房之日起计算)出售的,需扣除补贴资金。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簿(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或者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收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缴纳契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经各区征收部门盖章确认的《农民工和农民购房补贴申请表》(收原件);

6、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荆州市和荆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屋登记记录》(收原件,有效期均为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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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残疾人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2023-12-06,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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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一览

一、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且为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我市现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

三、申办需知

1.残疾人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或民政办提出办理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委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委托代理人证明(本人办理无须提交),填写《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委托代理人证明(本人办理无须提交),填写《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四、注意事项

1.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3.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5.服刑人员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服刑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两项补贴;刑满释放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重新申请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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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残疾人创业就业税惠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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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条件+材料)

2023-09-25,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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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不少于42个课时的培训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就业局确认。

注:对一年之内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按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湖北省就业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6、授课视频资料

7、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点击下载)

三、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办理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多久能办好: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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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沙市区人才补贴政策(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15,全文共 5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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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沙市区人才补贴政策一览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2.受理对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不得和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    4.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申请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个人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5.政策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6.联系电话:0716-8817710。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

1.政策执行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享受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沙市区区属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沙市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申报方式:符合沙市区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政策享受对象的企业,可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向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联系电话:0716-8817708。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政策享受对象:沙市区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按规定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沙市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市、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高校毕业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4.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符合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人社服务窗口申请受理。

5.联系电话:0716-8817718。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1.政策执行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5号)。

2.补助对象及标准: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申领方式:采取两种方式:

①“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月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推送到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简称省社保系统,下同)的数据,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②窗口申领方式。对未纳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推送到省社保系统发放名单的企业,可在沙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沙市区徐桥路5号)3号窗口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

4.窗口申领资料:

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结果)。

5.注意事项:

①所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必须是在职参保状态;

②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其招用人员首次就业时间是2023年内;

③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用于在受理时核验复印件是否一致;

④1名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⑤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817712     0716-8817708。

QQ群:沙市区失业保险工作群号1059710889。

五、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

2.补贴对象:荆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在校毕业生,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3.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申报材料:

(1)补贴人员公示证明;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4)“七类人员”证明复印件;

(5)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银行卡复印件;

(8)补贴人员承诺书。

5.联系电话:0716-8817718。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号)、《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对荆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按荆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超过50%比例的见习单位,另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企业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指导管理费。

3.申报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4)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及银行流水清单;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4.联系电话:0716-8817718。

七、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号)、《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享受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3.补贴标准: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4.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开始申报,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5.申报材料:

(1)荆州市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申领发放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

(7)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6.联系电话:0716-8817718。

八、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荆财金发〔2022〕148号)、《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财金发〔2023〕13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2.受理对象:

(1)个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区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含外地来我市中心城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政策性缓交免交除外。

(3)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

3.补贴要求及标准:

(1)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上限为300万元。

(2)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申报材料:

(1)个人:

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④借款人需提供相应材料,如《高等院校毕业证》等,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2)小微企业:

①《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工花名册(姓名、身份证书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学历、入职时间);

④当年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应材料,如:《高等院校毕业证》;

⑤企业与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联系电话:0716-8817707。

九、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受理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

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4.申报材料:

(1)《荆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

5.联系电话:0716-8817707。

十、大学生创业水电场租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政策受理对象:

(1)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要求及标准:对租用经营面积未达到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3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对租用经营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场租水电补贴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4.申报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及场地照片。

5.联系电话:0716-8817707。

十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2.补贴对象: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享受免费职业培训。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一份。

4.联系电话:0716-8817709。

十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政策受理对象:经市、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扶持条件及标准:经荆州市、沙市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沙市区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对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沙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20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免费推荐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1年后,向沙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申报材料:

(1)《荆州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联系电话:0716-88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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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附申请材料)

2023-12-13,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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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一、申请条件

1.在中心城区租赁市场住房并已签订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2.纳入公租房轮候库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0.7倍。

二、申请材料

1.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交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证明材料: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

婚证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未婚的自主提供承诺书及有效证明。

4.湖北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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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11,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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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1.申请人为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或技师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自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备 案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未承租或承购保障性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0.7倍;

4.在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市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社保状态正常缴纳状态。

5.在中心城区租赁市场住房并已签订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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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外来务工家庭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11,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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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在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自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备案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未承租或承购保障性住房。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0.7倍;

3.在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社保状态属正常缴纳状态:

4.在中心城区租赁住房并已签订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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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低保家庭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11,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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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低保、低保边缘和享受优待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1.申请人为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婚或单身25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常年居住的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自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备案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未承租或承购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符合市区民政部门低保、低保边缘认定条件(认 定人数以市区民政部门为准);或符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认定的优待家庭。

4.在中心城区租赁市场住房并已签订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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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理流程

2023-12-09,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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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理流程一览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含 12 个月)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温馨提示: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系统查询到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规定材料,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请材料

1、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表;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可在荆州市民之家一楼人社医保服务区D1-D2、D15-D26号窗口填报《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进行办理;

线上申报:通过鄂汇办APP等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即办

五、结果送达

短信提醒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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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洪湖残疾人补贴享受条件是什么?

2023-10-30,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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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洪湖残疾人补贴享受条件一览

一、享受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且为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二、享受限制

1、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3、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5、服刑人员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服刑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两项补贴;刑满释放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重新申请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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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2023-10-28,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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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毕业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半年内,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3、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二、申报人群

1、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荆州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已享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对象不得再享受本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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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招硕引博人才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标准?(附补贴对象)

2023-10-27,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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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招硕引博”人才公积金贷款标准一览

一、公积金贷款标准

1、博士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即: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5万;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5万)。

2、硕士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即: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招硕引博”人才,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局核准确认名单后,由公积金中心登记入贷款管理系统。“招硕引博”人才申请贷款时,系统自动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如果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可自行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提交资料申请贷款,或由销售楼盘代为申请并提交对应资料。

二、购房补贴对象

1、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以后通过“招硕引博”计划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并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

2、城区企业(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引才公告所涉及的企业)2022年1月29日以后自主引进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并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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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大学生毕业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3-10-27,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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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大学生毕业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一、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按毕业证时间,下同)

,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

注: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二、办理地点

荆州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时限

1、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对有租房补贴申请的租房真实性进行现场核验,初审完成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人社局审核。

2、人社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官网上对拟补助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联系方式

1、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496022

2、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817718

3、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0716-8333439

4、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4723552

5、松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6222182

6、公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5155367

7、石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7182511

8、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3258213

9、洪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2422842

10、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0716-851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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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什么人能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023-09-22,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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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补贴领取条件

一、申领对象

1、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不少于42个课时的培训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就业局确认。

禁止性要求:对一年之内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

二、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2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一楼一号综合窗口

线上办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三、联系方式

0716-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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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能补贴多少钱: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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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流程

2023-09-22,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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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按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湖北省就业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6、授课视频资料

7、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

二、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办理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的书面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2023荆州就业技能补贴多久能办好: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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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怎么在线申请?

2023-09-22,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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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在线申请

一、申请流程

1、下载-注册-登录“鄂汇办”APP

2、点击“更多”

3、下拉选择“就业”板块

4、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5、选择所在城市(注:现荆州市仅支持公安县、监利市和松滋市进行办理)

6、点击“在线申请”

7、阅读信用承诺,并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

8、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9、完成申请

二、相关问题

问: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一般多久能到账?

答:最多10日内可以到账。

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线下申领地址: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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