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荆州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什么?
2023-10-31,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2023荆州大学生场租水电补贴一览
一、补贴对象
1、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要求及标准
对租用经营面积未达到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3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对租用经营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场租水电补贴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三、申请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及场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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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2023-11-28,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一、受理对象
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2、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享受免费职业培训。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一份。
四、联系电话
0716-881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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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一览
2023-10-28,全文共 372 字
+ 加入清单2023荆州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如下:
一、办理材料
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空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毕业证书或学生证
5、外出(返乡)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
二、办理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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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返乡创业补贴怎么在网上申请(鄂汇办)
2023-09-22,全文共 209 字
+ 加入清单1、下载-进入-注册-登录“鄂汇办”APP(点击下载)
2、在搜索框内输入“返乡创业”
3、选择办理城市,并点击“确定”
4、点击“在线申请”
5、阅读信用承诺并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
6、填写个人信息(备注可填写“无”)
7、上传材料
8、完成申请
附:申请材料(网申材料均需电子版)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外出(返乡)证明
4、带动就业证明
2023荆州返乡创业网上申请流程(官网版):点击查看
荆州残疾人创业就业税惠政策汇总
2023-12-05,全文共 1285 字
+ 加入清单一、增值税
(一)残疾人福利机构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残疾人本人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2.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七条规定:“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个人所得税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该文件附件规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省人大省教育厅领导充分肯定荆州创业学校办学经验
2013-12-13,全文共 722 字
+ 加入清单湖北省创业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省教育厅张金元副厅长、省人大周洪宇副主任先后莅临荆州市创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视察,全面了解创业学校创业型职业教育的推进情况,充分肯定创业学校“三园互动”、校企合作的办学经验。
3月2日,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金元在荆州市副市长徐朝平陪同下先后察看创业学校中央财政支持数控实训基地,建设中的省汽车实训基地,听取创业学校办学情况汇报。
张金元副厅长认为创业学校是一个典型的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一个高效率的机制,无论是在招生、办学、教育教学改革、就业,还是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与国家的思路一致,有的还很超前,方向和思路是正确的,特别是关于教育教学的理念、操作办法,校企合作的一些好的做法和观念值得在全省推广。张金元副厅长表示省教育厅 将总结、推广创业学校的办学经验;在品牌专业的建设以及教育教学的改革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
4月15日,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教授莅临创业学校,实地了解创业学校的办学情况。
在听取创业学校的办学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创业学校的办学现场后,周洪宇副主任高度评价创业学校的办学实力、办学特色。他说,实地看了学校后对创业学校印象更深了,实地看一看和听汇报是完全不一样的,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创业学校办学目标新颖,创业型职业教育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创业学校办学理念明确,强调、突出校企合作,落实了很多学校还只是停留在概念层面的一些东西,比如“校中厂”。办学十年以来,创业学校培养了近3万名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周洪宇副主任表示民进湖北省委将积极为创业学校呼吁,力争包括创业学校在内的中职学校面临的带着普遍性的问题能够有一个持续的改善。
荆州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2023-12-14,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一、就业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九类人员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专业及参加培训时间,可享受200元-2000元培训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面向有常用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培训补贴。
三、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补助
补贴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补贴标准: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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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2023-11-30,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对象
荆州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在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三、申报材料
1、补贴人员公示证明;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4、“七类人员”证明复印件;
5、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银行卡复印件;
8、补贴人员承诺书。
四、联系电话
0716-88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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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2023荆州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一览
一、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点击进入
2、线下办理
荆州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三、办理人群
1、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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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全文共 766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标准
每个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导师辅导;跟踪服务。
二、申报对象
1、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荆州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已享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对象不得再享受本扶持资金。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半年内,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3.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四、申报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学历证明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项目商业计划书
4、与3名员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近1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任意3个月工资记录(除农业合作社外,其他类型项目不允许现金发放形式)
五、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
荆州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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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材料
2023-10-28,全文共 599 字
+ 加入清单荆州大学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补贴材料一览
一、办理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学历证明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项目商业计划书
4、与3名员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近1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任意3个月工资记录(除农业合作社外,其他类型项目不允许现金发放形式)
二、办理地点
1、线下受理
荆州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联系方式
1.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492317
2.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817707
3.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0716-8333439
4.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4734391
5.松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6222182
6.公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5155367
7.石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7182511
8.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3258213
9.洪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2422842
10.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16-844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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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全文共 2601 字
+ 加入清单一、租房和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按毕业证时间),首次到荆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荆州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
补贴标准:
1. 生活补贴: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2. 自主租房: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全日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3.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及标准:对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再给予个人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七类人员”)。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就业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通过结业考核。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专业及参加培训时间,可享受2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补贴对象:吸纳见习对象的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
1.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 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七、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岗前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达到20个课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达到30个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八、订单班毕业生人才津贴
补贴条件:在订单班(含学历教育企业冠名班、跟岗实习班、社会实践班),学习毕业后留在相应企业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工作满1年给予2000元,满2年给予3000元,共计5000元人才补贴。
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2000元/人。
十、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
1.
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荆州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对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2.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十一、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且通过结业考核。
补贴标准: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培训补贴。
十二、创业项目扶持
补贴对象: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内自主创业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的。
补贴标准:每个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导师辅导;跟踪服务。
十三、创业场租水电补贴
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大学生在荆州市初次创业的。
补贴标准:租用面积未达到20平米的,每年3000元;超过20平米的,每年5000元。按年发放,不超过3年。
十四、创业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补贴
补贴条件: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年内,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
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50 平方米,补贴连续享受不超过3年。
十五、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奖补标准: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至40万元的奖补。市级示范基地每年评选认定一次,有效期3年。
十六、创业担保贷款
群体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全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0万元以内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支持。
2023荆州创业场租水电大学生补贴申报条件
2023-10-31,全文共 260 字
+ 加入清单2023荆州创业场租水电大学生补贴申报条件一览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初次创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
2、申报对象为其创业项目的法定代表人,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
3、经营场地为租赁场地;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合法经营。
二、扶持对象
1、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受理方式及地点
1、受理方式:线下受理
2、受理地点:荆州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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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返乡创业补贴线上申请流程(官网版)
2023-09-22,全文共 273 字
+ 加入清单1、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官网”-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点击进入)
2、在输入框左侧选择“荆州市”-在输入框内输入“返乡创业”
3、选择“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
4、选择办理地点
注:现仅支持荆州区、石首市、江陵县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
5、阅读个人承诺书-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
6、填写申请表
7、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申请”
8、完成申请
附:申请材料(网申材料均需电子版)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外出(返乡)证明
4、带动就业证明
2023荆州返乡创业补贴怎么网上申请("鄂汇办"APP版):点击查看
2023荆州什么人可以申请返乡创业补贴?(条件+材料)
2023-09-22,全文共 195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原件1份)
3、外出(返乡)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一份)
4、带动就业证明(原件1份)
2023荆州返乡创业补贴怎么办理:点击查看
荆州大学生创业水电场租补贴政策
2023-11-28,全文共 273 字
+ 加入清单一、受理对象
1、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要求及标准
对租用经营面积未达到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3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对租用经营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场租水电补贴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三、申报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及场地照片。
四、联系电话
0716-88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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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创业场租水电补贴受理地点(附申报材料)
2023-10-31,全文共 494 字
+ 加入清单2023荆州水电场租补贴受理方式及地点一览
一、受理方式及地点
受理方式:线下受理
受理地点:荆州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及场地照片
三、联系方式
1.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492317
2.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817707
3.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0716-8333439
4.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4734391
5.松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6222182
6.公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5155367
7.石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7182511
8.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3258213
9.洪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2422842
10.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16-844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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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2023-11-28,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一、受理对象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三、申报材料
1、《荆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
四、联系电话
0716-8817707
荆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
2023-12-14,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一、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1、租房和生活补贴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就业培训补贴
5、就业见习补贴
6、社会保险补贴
7、岗前培训补贴
8、订单班毕业生人才津贴
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0、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11、创业培训补贴
12、创业项目扶持
13、创业场租水电补贴
14、创业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补贴
15、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16、创业担保贷款
二、农民工补贴政策
农民工补贴政策汇总:点击查看
1、就业培训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
3、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补助
4、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退役军人补贴政策
退役军人补贴政策:点击查看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3、培训补贴
4、技能提升补贴
四、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汇总:点击查看
1、社会保险补贴
2、公益性岗位补贴
3、就业培训补贴
4、创业培训补贴
5、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补助
6、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惠企补贴政策
惠民补贴政策汇总:点击查看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技能提升补贴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4、社会保险补贴
5、订单班毕业生人才津贴
6、岗前培训补贴
7、岗位技能培训
8、新型学徒制培训
9、新技师培训补贴
10、劳务品牌领军企业奖补
2023荆州创业场租水电大学生补贴申请材料
2023-10-31,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2023荆州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材料一览
一、申请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及场地照片。
二、补贴要求及标准
1、对租用经营面积未达到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3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
2、对租用经营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
3、场租水电补贴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三、补贴对象
1、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