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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毕业生

荆州毕业生专题栏目,提供与荆州毕业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荆州毕业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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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

2023-12-16,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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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

2022年6月14日后,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首套商品住宅指在中心城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为准)或者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以市住建局合同备案查询为准),凭上述证明,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可认定为首套商品住宅。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按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奖补。

二、补贴标准

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1.表格填写;

2.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首套房查询记录各1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1本;

4.户口复印件1份;

5.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开户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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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2023-10-28,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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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毕业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半年内,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3、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二、申报人群

1、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荆州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已享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对象不得再享受本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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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2023-11-28,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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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一览

一、受理对象

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2、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享受免费职业培训。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一份。

四、联系电话

0716-881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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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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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荆州初中毕业生中考考什么?

2022-05-05,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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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荆州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2022年中考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

2023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地理、生物科目中考

1、八年级学生于6月22日下午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实行同场合卷,闭卷考试。

(1)两科卷面分均为50分,共100分。

(2)考试时间100分钟。

(3)两科考试的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与2022年全市中考其他科目同步进行,考试组织按照《荆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进行实施。

2、考生已参加荆州市地理、生物科目中考的,不得再重复参加。

3、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缺考,以及考试报名结束后从外省、外市转入荆州市的2023届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可以在2023年6月22日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其考试成绩计入2023年中考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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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沙市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023-12-05,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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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沙市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览

1、政策享受对象

沙市区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按规定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2、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沙市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市、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高校毕业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3、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符合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人社服务窗口申请受理。

4、联系电话

0716-88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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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

2023-12-16,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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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首套商品住宅指在中心城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为准)或者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以市住建局合同备案查询为准),凭上述证明,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可认定为首套商品住宅。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按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奖补。

二、补贴标准

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1.表格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和首房查询记录各1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1本;

4.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各1份;

5.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开户行全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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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2023-11-30,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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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览

一、补贴对象

荆州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在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三、申报材料

1、补贴人员公示证明;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4、“七类人员”证明复印件;

5、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银行卡复印件;

8、补贴人员承诺书。

四、联系电话

0716-88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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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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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就业有什么补贴?(附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2023-10-27,全文共 2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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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学生就业补贴一览

一、租房和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按毕业证时间),首次到荆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荆州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

2、补贴标准

(1) 生活补贴: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2)自主租房: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全日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3)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及标准

对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再给予个人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七类人员”)。

2、补贴标准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就业培训补贴

1、补贴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通过结业考核。

2、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专业及参加培训时间,可享受2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

1、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补贴对象

吸纳见习对象的见习基地。

3、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七、岗前培训补贴

1、补贴条件

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

2、补贴标准

岗前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达到20个课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达到30个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八、订单班毕业生人才津贴

1、补贴条件

在订单班(含学历教育企业冠名班、跟岗实习班、社会实践班),学习毕业后留在相应企业的毕业生。

2、补贴标准

工作满1年给予2000元,满2年给予3000元,共计5000元人才补贴。

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补贴条件

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补贴标准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2000元/人。

十、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1)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荆州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对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2)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十一、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且通过结业考核。

2、补贴标准

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培训补贴。

十二、创业项目扶持

1、补贴对象

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内自主创业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的。

2、补贴标准

每个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导师辅导;跟踪服务。

十三、创业场租水电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大学生在荆州市初次创业的。

2、补贴标准

租用面积未达到20平米的,每年3000元;超过20平米的,每年5000元。按年发放,不超过3年。

十四、创业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补贴

1、补贴条件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荆州市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年内,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

2、补贴标准

按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50 平方米,补贴连续享受不超过3年。

十五、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1、奖补标准

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至40万元的奖补。市级示范基地每年评选认定一次,有效期3年。

十六、创业担保贷款

1、群体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全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贷款额度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0万元以内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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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2023-11-30,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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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报对象

1、2022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

2、2022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享受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2、自主租房(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开始申报,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四、申报材料

1、荆州市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申领发放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

7、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五、联系电话

0716-88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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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2023-12-05,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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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一览

1、受理对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补贴标准: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不得和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申请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个人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5.政策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6.联系电话:0716-88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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