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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条件

荆州条件专题栏目,提供与荆州条件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荆州条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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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建造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附办理地点)

2023-11-08,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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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建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

一、提取条件

本市内建造自住住房人员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及提取事由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二、办理地点

荆州市民之家

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荆州市民之家A区二楼公积金服务区E01-E09号窗口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公电话

0716-12329

五、交通指引

市内乘坐104、28路公交车到荆州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1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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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老年卡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3-10-23,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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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老年办理条件及地址一览

一、办理条件

荆州市户口(非荆州市户口,但在城区长期居住,可以在城区所在居委会开常住证明),年满65周岁的老人均可办理。

二、办理材料

办卡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非荆州户口加上常住证明,办理时需交纳10元卡押金及保险费。

三、办理时间及地址

1、办理地点

三岔路公交IC卡服务中心(沙市区北京西路295号,凯乐大剧院对面)

地图导航: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8:00-17:00(除春节节假外,正常营业)

2、办理地点

江津路公交IC卡服务中心(沙市区江津路269号,住房公积金隔壁)

地图导航: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8: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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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持有居住证人落户条件一览

2023-09-26,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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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居住持有落户

一、落户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迁入居住地(租赁房屋落户时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

1、中心城区落户:在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公民,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2、建制镇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乡、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公民,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其他公共服务便利

《实施细则》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享有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法律、公共交通灯10项基本公共服务。

除此以外,居住证持有人还在本市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资格考试、生育服务等7项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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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未婚+已婚)

2023-12-02,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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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婚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租房收据(含地址、金额、期限、收付双方签字按手印)、银行卡、名下房产以打印的房查报告为准。

2、限制地点

限沙市区、荆州区范围内租房

3、提取额度

每年提取额最高18000元

二、已婚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所需材料

(需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房产)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租房收据(含地址、金额、期限、收付双方签字按手印)、银行卡、名下房产以打印的房查报告为准

2、限制地点

限沙市区、荆州区范围内租房

3、提取额度

每年提取额最高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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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条件有哪些?

2023-12-01,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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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注:

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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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2023-10-26,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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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一览

一、荆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2、职工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

二、荆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2、单身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未婚职工须本人填写《未婚声明》。

三、荆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8800元。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3、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按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但年扣划总额不超过28800元。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符合以上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2、办理租赁住房提取,若符合其它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须在租赁住房提取满12个月后方能凭相关提取资料办理。

3、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其提取金额为我市一般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提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及地点等按《2022年荆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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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条件是什么?

2023-10-19,全文共 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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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养老保险缴费条件

一、办理条件: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办理材料:

1、本人社保卡;

2、本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办理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详细办理流程: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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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

2023-10-28,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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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条件及对象一览

一、补贴条件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对象

市直补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在市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单位失业并在就业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失业人员;

2、在市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单位失业并在就业部门登记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 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

对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包括:脱贫人口、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等)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分别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对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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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附办理材料)

2023-11-09,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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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

一、提取条件

购买商品房人员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及提取事由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二、办理材料

1、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2、首付款不低于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

3、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4、购买异地住房,还需提供付款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

注: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

三、办理地点

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荆州市民之家A区二楼公积金服务区E01-E09号窗口

四、办公电话

0716-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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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公积金缴存转移本地有什么条件?

2023-10-31,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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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公积金缴存转移至本地所需条件一览

一、所需条件

1、工作关系调出原缴存地;

2、缴存职工原就职单位已为其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

3、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4、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5、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6、已在荆州本地开设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

二、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

缴存职工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转出地公积金机构核实办理转出手续,在转入地中心收到转入资金,经核对一致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在线办理

缴存职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注册后在线申请办理;转出地公积金机构核实办理转出手续,转入地中心收到转入资金,经核对一致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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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3-09-12,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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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工作调往外地、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辖区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提取:

1、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

2、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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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条件+材料)

2023-09-25,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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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不少于42个课时的培训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就业局确认。

注:对一年之内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按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湖北省就业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6、授课视频资料

7、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点击下载)

三、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办理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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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3-10-21,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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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申报条件一览

一、申报条件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点击下载空表

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报地点

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荆州市民之家B区一楼人社医保服务区,地图导航:点击查看

三、申报窗口

D01-D26号窗口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1)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2)点击在线办理。

(3)使用打开“鄂汇办App”或“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中扫一扫功能登录,或输入个人信息登录。

(4)登录后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操作。

(5)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受理状态。

(6)网上审批系统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7)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

2、线下申报

(1)向申报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等待窗口人员告知受理结果。

(3)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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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沙市区人才补贴政策(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15,全文共 5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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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沙市区人才补贴政策一览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2.受理对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不得和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    4.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申请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个人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5.政策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6.联系电话:0716-8817710。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

1.政策执行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享受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沙市区区属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沙市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申报方式:符合沙市区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政策享受对象的企业,可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向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联系电话:0716-8817708。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政策享受对象:沙市区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按规定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沙市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市、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高校毕业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4.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符合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人社服务窗口申请受理。

5.联系电话:0716-8817718。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1.政策执行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5号)。

2.补助对象及标准: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申领方式:采取两种方式:

①“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月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推送到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简称省社保系统,下同)的数据,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②窗口申领方式。对未纳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推送到省社保系统发放名单的企业,可在沙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沙市区徐桥路5号)3号窗口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

4.窗口申领资料:

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结果)。

5.注意事项:

①所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必须是在职参保状态;

②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其招用人员首次就业时间是2023年内;

③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用于在受理时核验复印件是否一致;

④1名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⑤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817712     0716-8817708。

QQ群:沙市区失业保险工作群号1059710889。

五、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

2.补贴对象:荆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在校毕业生,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3.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申报材料:

(1)补贴人员公示证明;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4)“七类人员”证明复印件;

(5)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银行卡复印件;

(8)补贴人员承诺书。

5.联系电话:0716-8817718。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号)、《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对荆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按荆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超过50%比例的见习单位,另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企业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指导管理费。

3.申报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4)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及银行流水清单;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4.联系电话:0716-8817718。

七、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号)、《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享受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3.补贴标准: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4.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开始申报,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5.申报材料:

(1)荆州市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申领发放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

(7)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6.联系电话:0716-8817718。

八、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荆财金发〔2022〕148号)、《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财金发〔2023〕13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2.受理对象:

(1)个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区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含外地来我市中心城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政策性缓交免交除外。

(3)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

3.补贴要求及标准:

(1)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上限为300万元。

(2)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申报材料:

(1)个人:

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④借款人需提供相应材料,如《高等院校毕业证》等,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2)小微企业:

①《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工花名册(姓名、身份证书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学历、入职时间);

④当年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应材料,如:《高等院校毕业证》;

⑤企业与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联系电话:0716-8817707。

九、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受理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

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4.申报材料:

(1)《荆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

5.联系电话:0716-8817707。

十、大学生创业水电场租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政策受理对象:

(1)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要求及标准:对租用经营面积未达到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3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对租用经营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场租水电补贴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4.申报材料: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或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及场地照片。

5.联系电话:0716-8817707。

十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1.政策执行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2.补贴对象: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享受免费职业培训。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一份。

4.联系电话:0716-8817709。

十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政策受理对象:经市、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扶持条件及标准:经荆州市、沙市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沙市区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对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沙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20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免费推荐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1年后,向沙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申报材料:

(1)《荆州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联系电话:0716-88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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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积金如何办理提取?(提取条件+提取流程+注意事项)

2023-08-29,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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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荆州公积金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职工租房的;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5、职工离退休的;

6、职工下岗失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男年满50周岁或女年满45周岁的、户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7、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9、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贷款提供公积金质押担保的。

(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或贷款,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购买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二、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取申请:个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或从荆州公积金网站上下载提取审批表,按要求填写该表后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步骤二:

审批:将填写好的提取审批表连同提取事由的相关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进行审核。审核属实的,办理个人公积金下账手续;

步骤三:

银行放款:受托银行办理划款或支付。

三、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以当地实际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有哪些?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

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3、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的,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患者的医保卡、当期医治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话,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4、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有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假如购买的是这种房子,供给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5、离休、退休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供给离退休证的,特殊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收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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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农民工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

2023-12-16,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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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一、申请条件

1.身份为农民工或农民;

2.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为申请人在荆州市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必须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

4.申请人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必须位于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范围内;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5.不属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征收拆迁对象。

二、补贴标准

凡在中心城区购买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所购商品住房面积给予200元/m2财政性补贴(含水、电、气、视补贴);获得财政性补贴后,所购房屋在三年内(从购房之日起计算)出售的,需扣除补贴资金。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簿(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或者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收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缴纳契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经各区征收部门盖章确认的《农民工和农民购房补贴申请表》(收原件);

6、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荆州市和荆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屋登记记录》(收原件,有效期均为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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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学生荆州就业有补贴吗?领取条件是什么?

2023-10-08,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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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大学生就业租房生活补贴

一、补贴条件

2022年1月1日起,对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创业生活和租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2、自主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3、就业补贴是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023荆州大学生申请租房补贴材料:点击进入

2023荆州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荆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或首次在荆州市注册创业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满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创业生活和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到社保局领取

2023荆州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可以领取什么补贴: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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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3-12-15,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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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一、申请对象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

二、申请条件

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常年居住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常住人口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

2.申请人(家庭)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不能申请公租房的情况

1.未满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实物配租,只能作为其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申请实物配租。

2. 至申请之日5年内,申请家庭有房产转让行为或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

3.申请家庭在市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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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办理港澳通行证有哪些条件?

2023-09-07,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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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1、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2、商务

(1)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2)“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3)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3、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逗留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6、其他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二、更多申请港澳通行证相关信息

1、2023荆州市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点击查看

2、2023荆州市港澳通行证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3、2023荆州市港澳通行证申请时限: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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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9-19,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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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登记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条件

办理前须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点击下载表格

备注: 新生儿政策仅适用于新生当年,次年及以后按普通居民对待。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材料

202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材料:点击查看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地点

202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地点:点击查看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流程

1、线上办理:点击进入

进入页面,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图源:湖北政务服务网)

(1)申请:网上提交:申报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网上提交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申请不被受理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

(3)审核:不符合政策规定、标准的,审核不通过。

(4)办结: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登记。

2、窗口办理

(1)申请: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所属地经办机构。

(2)受理: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由窗口直接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窗口人员当场告知补正;申请不被受理的,由窗口人员告知原因。

(3)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标准的,审核通过。

(4)办结: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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