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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bsh.rcsd.cn/login),采取“政策找人”和“自主认证”方式发放。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2023-10-26,全文共 4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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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一、生活补助项目标准条件

(一)博士生活补助

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到我省的符合条件的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5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连续发放3年(视同省政府奖励)。具体补助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2019年7月1日(以博士毕业后首次在山东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后,以博士身份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发放范围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已转入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范围,且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岁及以下(不到36岁生日)。

3.已全职在岗工作满1年〔自签订合同时间或距上次申领时,至2023年10月15日〕,且已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会保险。

除具备上述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为节点的前3个年度;如签订合同时当年度名单已公布的,含当年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名单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Nature Index自然指数机构排名,符合任一年度、任一名单即可)的博士毕业生。

2.曾任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正式教学、科研职位(包括且不限于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博士后等)。

限项要求:博士生活补助与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已申请或已纳入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助范围、未满补助年限的,暂不列入申报范围;与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出站留(来)鲁企业工作补贴,或其他省级人才类生活补助,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

自2020年2月24日起,对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在站时间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具体补助条件:

1.自2020年2月24日起进入(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发放范围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基地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住所位于乡镇及以下区域)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且截至2023年10月15日在站时间满1年。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或近三年(以申报人进站时间为节点的前3个年度;如进站时当年度名单已公布的,含当年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名单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符合任一年度、任一名单即可),进站身份可不受限制,进站后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为国内首次入站,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博士毕业院校不受限制,进站后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在站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下列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1)进入本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的;(2)省内用人单位员工辞职6个月内又以“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身份进入原用人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3)对国内首次入站,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站期间进站身份变更为“在职人员”,不再符合补助条件的;(4)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等博士后派出项目派出期间的;(5)已纳入“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6)出现其他不再符合补助条件情形的。

对到省内乡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住所位于乡镇及以下区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取消进站身份限制给予补助。

限项要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与博士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已申请或已纳入博士生活补助范围、未满补助年限的,暂不列入申报范围;与“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助不得重复申报;已享受其他省级人才类生活补助的人员,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三)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

自2020年2月24日起,对符合出站后留(来)鲁工作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每人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具体补助条件: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或近三年(以进站时间为节点的前3个年度;如进站时当年度名单已公布的,含当年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名单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Nature Index自然指数机构排名,符合任一年度、任一名单即可)的博士毕业生。

2.2020年2月24日以后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含分站)正常出站,申请时已办理完成期满出站手续。

3.期满出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出站时间为准)后12个月内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发放范围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已转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申请时已全职在岗工作且已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会保险。

限项要求:入站前已在鲁工作的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申请或已纳入博士生活补助或“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出站留(来)鲁企业工作生活补助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已享受其他省级人才类生活补助的人员,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工作流程

推行“政策找人”和“自主认证”工作机制,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sdbsh.rcsd.cn/login,以下简称“管理信息平台”)组织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兑现发放补助。

(一)“政策找人”发放流程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人员备案信息等政务信息资源,根据资助条件分类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以及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名单,按照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依托管理信息平台反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隶属关系后逐级推送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后台系统。

2.对管理信息平台分类推送的人员详细信息,设站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核实确认相应人员在本单位真正在职在岗,劳动(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管理。二是对推送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是否存在“不列入补助范围”的情形进行逐一核实,同时按照填报要求补充有关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对符合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补充提供在站博士后人员信息。三是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须在单位内部以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反馈提交至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站或用人单位完成人员信息核实确认和补充后,博士(后)人员无需自主认证或提交其他信息。

所涉及的设站单位账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分配,通过前期提供的用户名登录;涉及的用人单位账号未开通的,需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并维护单位基本信息。

3.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对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反馈提交(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

(二)“自主认证”发放流程

对符合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可依托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sdbsh.rcsd.cn/login)进行“自主认证”,如已被纳入“政策找人”发放范围,则无需自主认证;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全部推行“政策找人”认证模式,在站博士后无需自主认证。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对应选择申领的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按照劳动(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认证材料。如所在用人单位未注册账号的,需提前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开通单位账号。

2.所在用人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核验,就涉及的博士毕业学校、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等与证书原件或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出具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须在单位内部采用易于周知的方式将认证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上报。

3.所在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资助条件和要求进行复核,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

>>>2023年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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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攻略(时间+条件+流程)

2023-10-26,全文共 4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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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攻略(时间+条件+流程

一、时间

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bsh.rcsd.cn/login),采取“政策找人”和“自主认证”方式发放。

组织对截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或在站时间满1年的博士(后)(含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进行认证发放,认证工作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结束,逾期未进行认证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发放机会。

二、条件

(一)博士生活补助

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到我省的符合条件的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5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连续发放3年(视同省政府奖励)。具体补助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2019年7月1日(以博士毕业后首次在山东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后,以博士身份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发放范围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已转入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范围,且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岁及以下(不到36岁生日)。

3.已全职在岗工作满1年〔自签订合同时间或距上次申领时,至2023年10月15日〕,且已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会保险。

除具备上述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为节点的前3个年度;如签订合同时当年度名单已公布的,含当年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名单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Nature Index自然指数机构排名,符合任一年度、任一名单即可)的博士毕业生。

2.曾任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正式教学、科研职位(包括且不限于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博士后等)。

限项要求:博士生活补助与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已申请或已纳入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助范围、未满补助年限的,暂不列入申报范围;与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出站留(来)鲁企业工作补贴,或其他省级人才类生活补助,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

自2020年2月24日起,对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在站时间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具体补助条件:

1.自2020年2月24日起进入(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发放范围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基地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住所位于乡镇及以下区域)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且截至2023年10月15日在站时间满1年。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或近三年(以申报人进站时间为节点的前3个年度;如进站时当年度名单已公布的,含当年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名单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符合任一年度、任一名单即可),进站身份可不受限制,进站后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为国内首次入站,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博士毕业院校不受限制,进站后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在站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下列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1)进入本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的;(2)省内用人单位员工辞职6个月内又以“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身份进入原用人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3)对国内首次入站,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站期间进站身份变更为“在职人员”,不再符合补助条件的;(4)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等博士后派出项目派出期间的;(5)已纳入“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6)出现其他不再符合补助条件情形的。

对到省内乡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住所位于乡镇及以下区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取消进站身份限制给予补助。

限项要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与博士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已申请或已纳入博士生活补助范围、未满补助年限的,暂不列入申报范围;与“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助不得重复申报;已享受其他省级人才类生活补助的人员,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三)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

自2020年2月24日起,对符合出站后留(来)鲁工作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每人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具体补助条件: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或近三年(以进站时间为节点的前3个年度;如进站时当年度名单已公布的,含当年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名单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Nature Index自然指数机构排名,符合任一年度、任一名单即可)的博士毕业生。

2.2020年2月24日以后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含分站)正常出站,申请时已办理完成期满出站手续。

3.期满出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出站时间为准)后12个月内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发放范围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已转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申请时已全职在岗工作且已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会保险。

限项要求:入站前已在鲁工作的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申请或已纳入博士生活补助或“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出站留(来)鲁企业工作生活补助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已享受其他省级人才类生活补助的人员,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得重复享受。三、流程

(一)“政策找人”发放流程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人员备案信息等政务信息资源,根据资助条件分类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以及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名单,按照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依托管理信息平台反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隶属关系后逐级推送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后台系统。

2.对管理信息平台分类推送的人员详细信息,设站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核实确认相应人员在本单位真正在职在岗,劳动(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管理。二是对推送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是否存在“不列入补助范围”的情形进行逐一核实,同时按照填报要求补充有关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对符合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补充提供在站博士后人员信息。三是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须在单位内部以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反馈提交至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站或用人单位完成人员信息核实确认和补充后,博士(后)人员无需自主认证或提交其他信息。

所涉及的设站单位账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分配,通过前期提供的用户名登录;涉及的用人单位账号未开通的,需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并维护单位基本信息。

3.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对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反馈提交(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

(二)“自主认证”发放流程

对符合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可依托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sdbsh.rcsd.cn/login)进行“自主认证”,如已被纳入“政策找人”发放范围,则无需自主认证;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全部推行“政策找人”认证模式,在站博士后无需自主认证。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对应选择申领的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按照劳动(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认证材料。如所在用人单位未注册账号的,需提前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开通单位账号。

2.所在用人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核验,就涉及的博士毕业学校、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等与证书原件或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出具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须在单位内部采用易于周知的方式将认证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上报。

3.所在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资助条件和要求进行复核,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2023年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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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3-10-26,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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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鲁创新创业,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根据《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鲁人社字〔2021〕3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活补助发放范围

本通知所指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的用人单位范围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医院、科研院所、学校)。上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按程序获得生活补助,经费由省人才建设资金予以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定发放。

其他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二、生活补助类别标准

博士(后)生活补助项目分为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3类,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博士留(来)鲁工作后享受最高3年15万元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鲁工作后享受一次性最高15万元的生活补助,与其他省级人才生活补助就高享受,不重复发放。具体补助条件、标准和发放工作流程等要求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见附件1)。

符合补助条件的博士(后),应在我省工作期间申请。对已全职在岗工作满2年的,可同时申请享受2年10万元生活补助;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起3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助。对纳入到2023年度“政策找人”名单范围的博士(后),以及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由所在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见附件2)核实认定有关信息,符合条件的直接发放补助,无需博士(后)自主认证;不符合或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不予或停止发放补助。

三、发放方式及进度安排

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bsh.rcsd.cn/login),采取“政策找人”和“自主认证”方式发放。

组织对截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或在站时间满1年的博士(后)(含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进行认证发放,认证工作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结束,逾期未进行认证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发放机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生活补助政策宣传工作,主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确保政策支持“应享尽享”;要认真对照补助范围和条件收集、审核博士(后)相应信息,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补助发放精准到人。

(二)博士(后)所在单位对补助经费负有直接管理及监督责任,应当及时足额将生活补助发放给博士(后),并配合税务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

(三)对已经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的人员,如在2023年度发放认证截止时间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不再符合补助条件,所在单位应及时追回已发放的2021年、2022年生活补助,并主动将补助全数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伪造材料以及虚报、提成、截留、挪用经费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并全数退回拨付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88130、51788132

技术支持电话:0531—82893217、82893219

技术交流QQ群:671286673

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2、“政策找人”涉及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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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自主认证网站入口

2023-10-26,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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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自主认证入口

一、发放方式及进度安排

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bsh.rcsd.cn/login),采取“政策找人”和“自主认证”方式发放。

组织对截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或在站时间满1年的博士(后)(含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进行认证发放,认证工作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结束,逾期未进行认证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发放机会。二、“自主认证”发放流程

对符合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可依托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sdbsh.rcsd.cn/login)进行“自主认证”,如已被纳入“政策找人”发放范围,则无需自主认证;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全部推行“政策找人”认证模式,在站博士后无需自主认证。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对应选择申领的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按照劳动(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认证材料。如所在用人单位未注册账号的,需提前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开通单位账号。

2.所在用人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核验,就涉及的博士毕业学校、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等与证书原件或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出具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须在单位内部采用易于周知的方式将认证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上报。

3.所在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资助条件和要求进行复核,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

>>>2023年山东省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攻略(时间+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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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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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集团”)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2015年9月,省政府批复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转企改制方案,组建山东财金集团。2020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山东财金集团是由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授权直接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成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的投资运营公司。

山东财金集团注册资本300亿元,拥有16家全资及控股直属公司,参股华鲁集团、济南机场等近60家企业,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等副会长单位。境内主体评级为AAA级,国际评级为惠誉A+和穆迪A2,均为我省企业最高信用等级。

山东财金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的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制定实施“1145”发展战略,聚焦打造“四新财金”,统筹推进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主要财务指标持续快速增长,投资规模连续四年超过百亿元,其中2023年投资规模超200亿元。

为满足山东财金集团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和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审查资格条件、综合面试、考察、审核档案、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2时。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陆山东财金集团官方网站(www.sdcj.com)、山东公共招聘网(www.sdggzp.cn)查看招聘信息,通过https://campus.51job.com/sdcjsz2024may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山东财金集团总部及直属公司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对放弃综合面试资格的,可根据有关排序进行递补。对放弃考察、档案审核、体检资格,以及考察、档案审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山东财金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山东财金集团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人员报名、培训等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531-82789662 0531-82789665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附件下载: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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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考生须知

2024-05-14,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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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考生须知

我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于5月20日开始,为更好服务考生,帮助考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申报方式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栏中“申报毕业”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在申报前要认真阅读《毕业申报操作手册》。

三、申报流程

毕业申报包括网上申请及缴费、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及缴费。

5月20日—5月24日(9:00—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毕业申报并缴费。考生将在毕业申报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询审核反馈信息。考生应规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由考生本人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自我鉴定等内容。

根据《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

(二)现场确认。

5月28日—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课程免考及替换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考生在网上毕业申报时如遇到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可及时与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联系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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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考公务员补录报名入口官网

2024-05-13,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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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公务员补录报名入口官网

报名入口:山东省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18︰00

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blgwy2024.html),选择1个职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信息后,可查询到报考职位的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2024年5月16日16︰00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和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5月16日16︰00关闭,请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报考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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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度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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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度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欣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由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功能定位为全省划转企业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承接主体和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盘活的运营平台。

山东财欣公司主要负责管理运营省级行政事业资产,受托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重大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经营和处置;负责集中持有、管理、运营全省范围内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资本;受托管理省级政府公物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投融资业务。

一直以来,山东财欣公司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为国理财、保障民生”公司发展使命,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为手段,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做优国有资产增量,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资本价值,实现国有资产和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努力打造专业、规范、高效的一流国有企业。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进行人员公开招聘。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认同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奋进;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4月23日;

(七)校园招聘对象为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报到入职时必须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和《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档案审核、体检、研究确定、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开展。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省国资委网站、山东财欣公司网站(www.sdcxzc.cn)和山东公共招聘网(www.sdggzp.cn)等查看招聘公告,通过http://101.201.83.155:74/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公司总部及权属公司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考察或档案审核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考试成绩等额递补。

(四)山东财欣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山东财欣公司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人员报名、培训等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531-81859974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下载:

1.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人员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人员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3.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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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24-03-29,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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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一) 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委人才办”)认定的 A、B、C、D 类高层次人才;

(二) 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 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 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 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申报条件:

1.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无自有住房;

(2)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首次提报至区县时,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与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时享受。已申请并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遴选程序: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用人单位在济南人才网

(https://rc.jinan.gov.cn/)注册单位账户,为申报人开通申报权限,申报人通过生活和租房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个人信息后

(A、B、C、D 类人才需上传房屋租赁合同),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确认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县人社部门。

补贴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补贴申报审核通过次月起,分别给予 A 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 类人才每月3000元、D

类人才每月2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

申报对象中第 (一)类人才,最长补贴5年;第 (二)、(三)、(四)类人才,最长补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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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答题指南

2024-03-18,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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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答题指南

一、活动主题

坚定蓝色信念,建设海洋强国。

二、活动宗旨

2023年6月15日,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正式启动。大赛分团队选拔赛和个人选拔赛两种方式。其中,个人选拔赛正式答题阶段将于2024年3月18日正式启动。

三、参赛对象

全国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与。

四、答题时间

2024年3月18日00:00至24日24:00(可在限定时间内任一时段答题,请合理安排答题计划,不要集中在首日或最后一天答题,防止因网络拥堵而导致的卡顿、闪退等情况。)

五、参赛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养教有方App。

2、2.点击首页活动入口海报,直接进入活动页面。

图源:山东教育电视台(下同)

3.或点击下方【活动】专区进入【第三届海洋知识竞赛】活动页面。

4.进入活动页面后,答题者根据自身学段,通过小学或初中入口点击【正式答题】进入正式答题板块。

六、答题攻略

1.首次答题须填写参赛信息,答题成绩将作为个人赛最终结果并计入全国排名。请确保个人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写错误或学段入口选择错误的,成绩将不计入排名。

2.正式答题阶段每位选手有10次答题机会,试题由系统随机生成。每次答题含判断题10道、单项选择题20道、多项选择题20道,共50道。每题分值2分,限时20秒(超时自动判错)。10次答题总分1000分。答题截止后根据参赛选手得分情况确定最终排名(如得分相同,用时短者居前)。

七、奖项设置

按组别各设“海洋少年”100人、“海洋之星”10人,答题排名将作为“海洋之星”和“海洋少年”的选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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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

2024-02-21,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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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1、扣缴单位申报

2、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但是有以下情况的要自行纳税申报:

(1)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3)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申报方式

1、扣缴单位申报

(1)通过扣缴客户端网上办理纳税申报,这种方式申报较为方便快捷;

(2)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申报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

(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

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银联卡在线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等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可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再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用户名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申报缴税。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纳税款。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

3、除取得经营所得外,纳税人有其他应当办理自行申报的情形,可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间

1、扣缴单位申报

个人无需自行申报,单位按规定申报!

2、个人申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算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地点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2、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3、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4、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个税APP

点击:下载个税APP

个税app: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从2019年起,所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都可以下载手机版APP,核实自己信息和身份后,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完成自己的税务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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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税年度汇算时间及办理指南

2024-02-08,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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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税年度汇算时间办理指南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起了解一下吧

1、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2、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推荐阅读: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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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操作指南

2024-02-02,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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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操作指南

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操作指南(附图)

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下面为您介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流程。

操 作 流 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

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3.核对单位2023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查看并确认结报单,点击【申请退库】。

5.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点击【提交】。

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后,点击【确定】。

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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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常见问题汇总

2024-01-22,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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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一、如何登录报名系统?

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山东省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进入报名登录页面。

方式一: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首次注册后登录使用方式一)

方式二:微信扫码登录报名系统。(已通过方式一登录系统、且已绑定微信后,方可使用方式二)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8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为防止他人修改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报名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报名的步骤为:注册—>上传照片—>微信绑定—>选择考试—>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报名完成—>下载报名表—>下载承诺书。

三、报名系统注册应注意哪些事项?

1.请注册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一经注册将不能修改。

2.若需更换注册的手机号码,报名系统后,点击“注册信息维护”,进入页面后点击“更换手机号”按钮进行更换。

四、上传照片应注意哪些事项?

1.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将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慎重选择。上传照片不得体现个人信息或者职业特点,如穿警服的证件照等。

2.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预处理。

3.特别提醒: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使用其他网站(特别是培训机构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照片将无法上传到报名系统。

五、填写报名系统应注意哪些事项?

1.只能在系统内选择1项考试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请慎重选择报考考试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再报考其他考试、无法再报考所选择考试的其他岗位。

2.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根据页面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

3.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网页中即可。

六、报名信息如何修改?

1.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先点击导航菜单页面中的“报名导航”按钮,再点击报名导航页面中的“填报信息”按钮进行修改。

2.已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须先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再按照“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进行修改。具体操作:点击导航菜单页面中的“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按钮。

特别提醒: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或2024年1月23日16:00后,均无法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七、如何改报其他考试?

报名信息确认前,如需改报其他考试,点击导航菜单页面中的“改报其他考试”按钮,进行改报操作。

八、如何提交减免费用申请?

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网上缴费页面,点击“减免费用申请”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文件,点击“材料确认”按钮,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特别提醒:点击“生成订单(网上缴费)”按钮后将无法再进行“减免费用申请”操作。材料上传后,务必点击“材料确认”按钮,否则无法审核减免申请。

九、网上支付成功,但报名系统显示“网上缴费”未完成,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报名系统。若银行卡确实扣款,请支付完成10分钟后点击缴费页面的“查询”按钮(如有),查询支付订单状态;若银行卡确实扣款但查询交易返回结果失败,请记录支付订单号,拨打简章内的技术咨询电话进行支付记录核对,无需重复缴费。

十、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如何解决?

首先检查电脑上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电脑已开启此类软件,请先临时退出此类软件,重试支付操作,观察能否跳转。

如还未解决,该情况可能是由于电脑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倒数第二个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效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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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考面试时间+地点

2024-01-18,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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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含省公安机关、省属监狱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3月2日至3月3日。

面试地点: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省公安机关、省属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省监狱局另行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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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24-01-18,全文共 5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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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负责。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4.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4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5.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山东、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8.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4年1月1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1月1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9.如何界定“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本次招聘中的“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是指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现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10.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1.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12.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13.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4.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暂未取得的,应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5.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的,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6.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4年1月23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7.什么是岗位改报?

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因应聘人员放弃改报或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18.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等。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9.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1月2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4年1月2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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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惠go山东生活节家具家电补贴领取指南

2023-12-27,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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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GO山东生活家具家电补贴领取指南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1日——12月31日(领取优惠券)

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1日(活动消费日,活动过期消费券自动作废)

二、领取入口

在参与活动的家电家居企业线下门店,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的家电家居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活动期间单户累积补贴上限8000元,活动采用“消费券立减”方式发放补贴,消费者通过商场付款时,直接抵扣抢到符合规定的消费券。

购置2000元以上家电家居产品,立减300元。

购置5000元以上家电家居产品,立减600元。

购置8000元以上家电家居产品,立减700元。

补贴额度共1500万元,抢到为准,抢完为止。

建行生活APP扫码入口(三心联、青岛一木、信和家具)建行生活APP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三、补贴对象:

各机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

四、抢券方法:

下载"建设银行生活APP”,并登录“建设银行生活APP”线上抢券。

五、抢券成功后,请扫码完善抢券信息,才能使用消费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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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计算机考试报名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2023-12-26,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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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计算机报名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NCRE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网站(https://ncre.neea.edu.cn/)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代报,以免填报信息有误。

报名包括信息填报、网上缴费2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填报。1月5日9:00至1月10日17: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网上缴费。1月5日9:00至1月11日17:00。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NCRE报考不设年龄、职业、学历等限制,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 件报名并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

(二)报考级别限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直接报考任意级别和科目,但获得四级科目证书需先通过三级对应科目考试。如果考生在没有通过三级相应科目考试的情况下报名并通过了四级科目考试,通过的四级科目成绩可以保留半年,考生在相邻的下一考次参加并通过相应的三级科目考试后,可同时获得三级和四级证书,否则四级成绩作废。建议考生通过相应三级科目考试后再报考对应四级科目。各级别开考科目和三四级对应科目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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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馆预约指南

2023-12-08,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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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馆预约指南

1.山东省科技馆入场券实行免费、预约、实名、一人一码制,成人儿童均需预约。预约通道为山东省科技馆微信公众号。山东省科技馆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平台、机构、个人代约或有偿代约科技馆入场券。

2.开闭馆时间:每日9:00-16:30,16:00停止检票,16:15开始清场,16:30闭馆。每周周一、周二闭馆。法定节假日开闭馆时间以山东省科技馆官方公告为准。

3.预约步骤:关注山东省科技馆微信公众号一“微服务”一“观展预约”一阅读“温馨提示”一选择入馆日期一“点击预约”一选择参观人一输入验证码一预约。一个微信账号最多可预约五张入场券。为提高预约效率,您可在“观展预约”页面右下方“我的”里面提前添加参观人身份信息。

4.预约成功的观众请核验入馆参观;

5.主场馆门票当日一次有效,如需二次返回展厅,请11:00后凭预约订单至一层总服务台领取返场码(当日单次有效)。

6.如您不能按时到馆参观,请至少提前一天取消预约。山东省科技馆已启用预约信用机制,预约未核销累计三次将暂停预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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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馆入馆核验操作指南

2023-12-07,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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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馆入馆核验操作指南

山东省科技馆实行免费、实名、预约入馆,成人儿童均需预约,不提供当日预约。完成预约的观众可使用身份证或二维码进行核验。

1.使用身份证核验:请将身份证放在闸机“身份证刷卡区”,待闸机开门后,即可完成核验入馆;无身份证的儿童,请参考以下步骤,使用预约二维码核验入馆。

2.使用二维码核验:手机打开山东省科技馆微信公众号一“微服务”一“我的预约”一“已完成”打开当日入馆时间的门票,显示“订单详情”一“查看二维码”。将二维码对准闸机扫码区,待闸机开门后,即可完成核验入馆。

3.使用二维码核验须一人一码;请先为同行人扫码,依序验证入馆。

4.二维码采用动态核验技术,静态截图无法使用。

5.请确保核验所有到馆人员的预约信息;预约未核销累计三次将暂停预约资格。

6.检票口共设置六道闸机,请安检完毕后适当前行,选择空道核验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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