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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中考最新政策!

2023-08-30,全文共 5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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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是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基本依据。

1.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7~9年级,下称《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9门文化科目: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含听力或听说,下同)、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下同)、化学(含实验操作,下同)、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下同)和3门其它科目: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 考试内容。严格依据《课程方案和标准》命题。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优化试题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试题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住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实质与核心,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为考试内容,合理确定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探究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试题比例。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学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在真实情境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试题试卷整体难度适当、题量适中,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试题,杜绝偏题、怪题。

实行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下称9个科目)笔试省级统一命题。其中,广州和深圳2个副省级城市试行9个科目自主命题,其他市由全省统一命题,各市具体组织实施。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和小语种科目及外语听说,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等,暂由各市自行组织命题。

3. 考试方式。结合各学科特点采用多样化考试方式。注重客观性题目与主观性题目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单项测试与整体考核相结合,笔试测试与行为表达或实践/验测试相结合,个人项目与团体项目相结合,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业成就表现。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外语科目实行笔试+听力(或听说)考试的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目采用笔试和实验操作的方式。文化科目可以采用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科目考试,以实践测试为主,纸笔测试为辅,采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在初中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录取计分。

4. 考试时间。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目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其他科目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信息科技科目一般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科目及外语听说、理化实验操作一般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5月底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学生按《课程方案和标准》修完某科目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5. 考试分数与时长。各科卷面原始分数为: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各12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外语听力或听说3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分的10%。

各科考试时长为:语文、数学科目各120分钟、外语科目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外语听力20分钟左右,不含外语听说),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和历史科目各为80分钟,道德与法治、地理、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和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各为60分钟。体育与健康、艺术和信息科技科目及外语听说、理化生实验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别考试,也可合在一起考试)各科(项)满分值、考试时长由各市自定。

6. 成绩呈现、成绩认定及有效期。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等级形式或“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

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初中学考成绩,长期有效。用于招生录取计入总分的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成绩,由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可办理成绩转入。转入成绩可以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

(二)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要求,科学确定评价内容,完善评价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评价工作。

(三)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建立健全基于学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完善统一招生、名额分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各市要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确定纳入中考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要以《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每门课程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将纳入招生录取科目的各科目卷面原始分满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设定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要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除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纳入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鼓励将地理和生物学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探索将艺术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计分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学考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提供给招生学校使用。各市各招生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报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至少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各市各校在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评价的基础上,可以突出学生某方面的发展情况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使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

2. 健全招生录取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中考录取工作平台,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招生学校录取均须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的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本校具体的依据学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标准和办法。相关标准和办法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3. 规范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优化录取批次设置,采取中职学校(含三二分段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原则上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一招生3个类别。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各类学校各批次的志愿数和录取资格分数线,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考生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志愿填报实际进行录取。各市和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考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志愿填报。

4. 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称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协调。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招生吸引力。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中职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

5. 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实际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学生外,报考“名额分配”的考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6.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自主招收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应届毕业学生,进一步扩大招生学校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体育、艺术和科技等特长班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可将体育、艺术和信息科技科目等纳入中考自主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自主招生方案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包括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内容,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提前主动公开。自主招生应安排在学考成绩公布以后根据学生的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进行。学校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变相“掐尖”、提前招生等。各市要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章程,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与程序。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督,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7. 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的工作。各市要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考试招生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的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持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等升学相关政策。

8. 做好残疾人中考工作。招生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健全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

1. 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协调发展以及区域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2. 全面规范学校考试招生行为。各市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省将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数对初中学校参加中考学生人数进行核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招收未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任何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学生,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挂)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行为;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校予以通报、取消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规的民办学校除给予以上处理外,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联合督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或优待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加强考生加分或优待资格审核,严格资格认定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加分或优待的考生,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实行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每年招生前,各市应将本地加分项目、分值、范围等送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4. 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建立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条件、考生资格、加分或优待项目、录取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及加分或优待学生名单、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既要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与个人隐私信息,也要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成绩发布,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中考成绩或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5. 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考核评估、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畅通咨询、申诉和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国家规定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健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办法,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残疾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艺术和信息技术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的考试办法,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残疾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合理便利。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23/content/post_4243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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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2024-05-31,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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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大亚湾区、仲恺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招办〔2024〕3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粤招办〔20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布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请各县(区)、各初中学校按照要求做好中考志愿填报工作。

一、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6月13日至19日。

二、中考志愿填报方式

已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登录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hzkszx.com),点击“中考管理系统(初三)”,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成功之后完成志愿填报,准考证和密码与中考报名时使用的保持一致。未收到“志愿填报号和密码”的考生可向所在学校主动索取,或通过密码找回功能重新设置密码。

考生志愿填报需对照《惠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结合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见附件1),输入学校代码、专业代码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前,必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才提交。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志愿信息。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填报结果而不能修改。志愿填报完毕需报名点确认并打印“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志愿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抄写志愿知晓书,并经考生、家长签名后留学校存档备查。

三、其他说明

(一)结合惠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4〕5号)所公布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学向考生、家长公布全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支持学生选读中职(技工)学校。今年我市中职(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继续纳入“全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统一录取。报名参加中考都须填报志愿,未完成填报志愿的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均不予统一录取。未在本市录取的考生,如已填报外市中职(技工)学校志愿,将在省中考平台进行投档,由外市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考生被所填报志愿的各类学校录取后,不可退档,不可参加我市组织的普通高中补录和中职、技工自主招生。

(二)各学校要指导学生正确选择填报志愿,志愿信息一经确认和审核完毕,任何人不得更改。录取工作须按照考生志愿,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终录取名册由惠州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备案。

(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一律以《惠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的宣传内容为准,未经市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宣传资料一律视为虚假招生宣传资料。严禁各中学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干预考生对报考学校的选择,限制学生按自己的意愿选报志愿;严禁包办学生的报考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的志愿;严禁没有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的学校擅自招生;严禁学校和老师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有偿招生,抢挖生源。若有以上行为,严肃查处。

各县(区)教育局投诉咨询电话如下:

惠城区(2677303)惠阳区(3826191)仲恺区(2609843) 惠东县(8822227)博罗县(6297748)龙门县(7780599)大亚湾(5562163)。

附件:1. 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

2.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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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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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广东惠州就读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条件

2023-10-25,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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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参加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推荐阅读:随迁子女在惠州参加高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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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2024-04-01,全文共 3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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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

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按照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具体批次如下: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并按上表要求提供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仲恺高新区户籍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七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并按上表要求提供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重要提醒:由于我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较高,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以上学校可能仅可录取第一批次学生,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公办学校招收区外户籍新生

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区内户籍生(即本指引第一条第一批至第三批)入学后,如有剩余学位,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具体说明如下:

提醒:报名时提供的居住证及其他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社保须处于参保状态。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并按上表要求提供计分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并按上表要求提供计分相关的证明材料。

积分入学是否录取,视学校剩余学位而定。如积分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积分排名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生不作录取。我局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调剂,被调剂的学生须服从安排。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或者不服从调剂的,可申请就读我区民办学校,或者到学生户籍地就读。

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仲恺好人”、我区引进人才、港澳台及境外人员等)子女按户籍生待遇报读,按本指引第一条执行,不参加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积分入学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重要提醒:根据目前摸排的入学需求,预计我区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其招收户籍生后可能没有剩余学位,不参加积分入学,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第九学校、第十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公办学校招收插班生

公办学校能否招收插班生,视该学校非起始年级学位情况而定。在学校对应年级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区内户籍生优先录取,如申请人均为区内户籍生,则按办理户口的先后顺序排队。录取完区内户籍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则可继续录取满足积分条件的非区内户籍生,非区内户籍生按监护人居住证和社保办理情况(参照积分入学)排队。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6月发布。

重要提醒:近年来,随着仲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购房入户的家庭越来越多,陈江街道、惠环街道部分公办学校的生源稳定,转出就读的孩子较少,学位相对紧张,部分学校因非起始年级无剩余学位,不招收插班生(招收插班生的公办学校名单详见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

区内户籍生或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学生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入读区内民办学校。区内户籍生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学生出生证(一年级);非区内户籍生监护人(其中一方)还要提供在仲恺高新区办理的居住证和惠州市社保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

区内户籍生或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生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入读区内民办学校。户籍生家长需准备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表(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非区内户籍生家长(其中一方)还要提供在仲恺高新区办理的居住证和惠州市社保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6月发布。

其他提醒

(一)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问题。即将在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申请就读七年级时不能无条件直升,需根据我区七年级招生政策重新申请。即在某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不一定继续在该学校就读初中,区内户籍生能否录取视该生是否符合该学校七年级招生条件及该生所属批次而定,非区内户籍生能否录取视该学校是否招收积分生及该生积分排名而定。

(二)陈江、惠环街道中心区学校学位相对紧张。每年有较多学生落户到我区,并申请新生入学或转学插班到陈江、惠环街道中心区的学校。因中心城区学位相对紧张,落户当地不一定都能安排所属学区学校入学,请广大家长朋友慎重考虑小孩落户事宜。

(三)从官方渠道获取招生信息。临近招生时间,网络上有自媒体发布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其信息不一定准确,请广大家长朋友以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和“仲恺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警惕卖房广告的学位宣传。部分房地产公司以“现在买九月读”“买房有学位”“学位房”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承诺买房后可报读某学校,这种忽略学生户籍情况和就读年级就直接下结论的宣传与招生政策不完全相符,具有误导性;部分房地产公司以“最好学校”“顶级公立名校”“第一”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此宣传行为带有欺骗性且违反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请广大家长朋友以我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在购房前核实信息真伪。

(五)保护个人信息。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组织学生报名,请广大家长朋友按流程办理,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不要向学校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孩子的证件材料,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六)共同抵制违规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按通告规定报名入学,切勿通过违反规定的各种途径报名。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验、面试、竞赛活动、引荐等方式进行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包括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不得违规签订入学协议,不得与任何机构或个人联合违规宣传招生。

(七)警惕招生骗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与各类机构和个人违规合作,或委托其开展招生培训、测试、面试等进行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警惕自称“有熟人”、“有关系”帮忙获取学位、签订协议保证学位、缴纳学费锁定学位、花钱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等各类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如您发现此类现象,请尽量掌握和保留确切证据,并向我局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我局将不断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各类参与违规招生或者虚假宣传行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秩序。

本指引提及的各类通告查看地址

(一)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仲恺发布”(微服务→网站首页→通知通告)。

(二)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zk.gov.cn。

(三)我区各学校和幼儿园(联系电话将在后续通告公布)。

本指引仅供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我区2024年招生政策和准备相应材料,具体事项以后续发布的招生通告为准。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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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惠州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地点汇总

2024-01-05,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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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开放大学

地点: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路20 号

电话:0752-2555913

惠州学院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 号惠州学院电子楼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752-2527132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福长岭明德路 1 号

电话:0752-2829772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69 号

电话:0752-2366773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地点:惠州大道汤泉段 272 号

电话:0752-2821203

考试时间

2024年3月(第72次)NCRE考试时间为3月23日至25日,每天8:00—19:00分批进行,考生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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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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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第72次)NCRE考试时间

3月23日至25日,每天8:00—19:00分批进行,考生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疑问解答:

1、去年已成功报名注册过的,本次报名是否还需再次注册?

答:否。ETEST 通行证账号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所有使用ETEST 通行证的考务系统中通用,未注册考生可以使用电子邮箱或手机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通行证,在NCRE网上报名时无需再次注册。

2、注册信息有误该如何进行修改?

答:注册报名网站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所有,报名过程中的用户注册、重置密码、费用支付等相关网站操作问题请自行联系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010-82345361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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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惠州高中合格性考试等级要求(划分方式)

2023-10-17,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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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考试成绩公布

将以“等级”“分数”形式呈现,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 A、B、C、D、E

五个等级,其中A—D等级为合格,E 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

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后统一公布,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

参加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该科目的最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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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高中合格性考试报名流程

2024年广东合格性考试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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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高中合格性考试报名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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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已注册报名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

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

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从2023年12月29日起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

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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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惠州高中合格性考试考几科?

2023-10-17,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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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考9门课程。。考生根据自己所学课程的课程标准、学习进度情况和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合格考试科目的要求,报名参加其中1~9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

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6个科目题型为选择题,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题型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各科的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他科目各60分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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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高中合格性考试报名时间(第一次)

2023-10-17,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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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本次合格考试报名安排在2023年11月17日至22日。其中,17日至19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20日至22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

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

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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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惠州高中合格性考试报名网站(含入口)

2023-10-17,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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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一)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

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二)其他6门科目

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等6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考试

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

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系统:“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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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年第一次高中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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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年第一次高中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3-10-17,全文共 4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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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4年1月10日至12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6个科目题型为选择题,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题型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各科的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他科目各60分钟(详见附件1)。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报考对象

(一)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

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二)其他6门科目

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等6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

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

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3年11月17日至22日。其中,17日至19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20日至22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

(二)报名地点

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提前公布,并做好报名期间的值守工作安排,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已注册报名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

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

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方式和地点,由各地市招考机构安排确定。原则上,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

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从2023年12月29日起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

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12月5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

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11月15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

(三)严格报名程序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附件:(附件下载

1.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

2.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

3.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6.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7.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8.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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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公告

2023-06-05,全文共 4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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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和《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大亚湾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区户籍。2.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近五年需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

3.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近5年内需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

(四)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根据《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注意事项:

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七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学位,由此产生的后果家长自行负责。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以学区为主”的原则,以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划片区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公平公正地执行招生程序,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3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附件2)。

(二)学区划分

1.中学七年级:面向学区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2-3。

2.小学一年级:以街道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2和附件4-6。

3.部分公办小学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根据地理位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对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1)在澳头街道划分2个大学区:

①澳头第一小学大学区(含澳头第一小学、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光亚小学、澳头第一小学红树林分校和黄鱼涌小学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②澳头中心区大学区〔含澳头第二小学、育英小学、澳头第五小学和中心北区实验学校(暂定名)4所学校招生区域〕。

(2)在西区街道划分4个大学区:

③西区第一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一小学、兴汉小学、龙山小学、西区第六小学、崇德小学和珠江东岸配建小学(暂定名)等6所学校招生区域〕;

④西区第一小学科创园分校大学区(含西区第一小学科创园分校、西区第一小学永盛分校、西区第一小学爱群分校和荷茶小学等4所学校招生区域);

⑤西区第二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二小学、西区樟浦小学、桂香园配建小学(暂定名)和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小学部等4所学校招生区域〕;

⑥道南小学大学区(含道南小学和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2所学校招生区域)。

(3)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申报2所学校。第一志愿申报1所大学区范围(学区以父或母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的公办学校;第二志愿申报1所非大学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可填报学校将和积分学位数一起公布)。如第一志愿学校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学校未招满,则按第二志愿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4)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内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5)公办小学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不适用于公办学校第一批招生。

4.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

为了均衡教育资源及公办初中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结合大亚湾第三中学现有住宿条件的实际情况,在澳头街道居住的大亚湾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大亚湾第三中学积分学位。

四、招生批次及录取办法

以适龄儿童少年是否为大亚湾区户籍分两批次招生。

1.第一批:大亚湾区户籍[2023年6月13日(含)前入户]及符合第一批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

录取办法: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生—跨学区户籍生—学区无房产户籍生。如预登记的学区内户籍生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入户大亚湾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第二批: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入学办法(见附件1)申请学位。

录取办法:各学校根据录取完第一批次学生后剩余的学位数,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对象。如总积分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的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总积分相同,各项目得分也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办理时长依次录取。

五、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第一批:家长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于6月10日早上8:00至13日下午18:00期间扫“户籍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见下图)预登记申请学位。澳头第二小学、育英小学、西区第六小学、北师大大亚湾实验学校、大亚湾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学区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及以下3种情况的学位预登记申请者需携带相关资料于6月10日至13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到学校现场申请:①跨学区;②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大亚湾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③网上预登记申请学位不成功的。

◆注意事项:

符合第一批预登记学位申请条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申报。剩余学位将统一对外公布用于第二批积分入学招生。

第二批:家长于7月8日至7月11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所申请就读的学校现场申报。

◆注意事项:

1.符合第二批积分入学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能申报1所学区或大学区范围内(学区以父或母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的公办学校及1所非学区范围内的相关学校(可填报学校将和积分学位数一起公布),报错学校或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报名。请慎重选择。

2.申报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家长错峰前往。现场申报请佩戴口罩,按学校要求有序登记申请。

3.所有积分入学项目总分为0分的,不予以录取。

六、招生流程

七、申请公办学位所需材料

批次

类别

所需材料

备注

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④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证。(无则不提供

1.到校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出示所需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为优化简化入学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积分所需材料(居住证办理时长、社保清单、营业执照办理时长、纳税额度)无需提供原件,仅提供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转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核定。

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在大亚湾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材料。

其父或母为大亚湾区内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④其他积分所需的材料(附件1)。

其父或母为惠州市内户籍(含大亚湾区)、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父母单方大亚湾社保卡(必备)及其他积分所需的材料(附件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其父或母未在大亚湾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在大亚湾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父母单方大亚湾居住证(必备)和社保卡(必备)其他积分所需的材料(附件1)。


八、政策性照顾对象学位申请办法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救援人员子女、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欲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由政策性照顾对象父或母所在单位于6月6日-8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17:30)将有关证件及资料交到区管委会D604办公室。核实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注意事项

(一)学位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报名。

(二)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小一新生还需携带预防接种证明(登陆粤苗APP打印)到学校注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十、2023年新建公办学校招生地址及咨询电话

1、中心北区实验学校(暂定名)(位于中心北区德政路),初中部招生点设在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点设在澳头第一小学;

2、龙光城第一学校(暂定名)(位于龙山一路老畲村),初中部招生点设在西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点设在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小学;

3、澳头第五小学(暂定名)(位于泰安路与泰兴路交叉口东220米),招生点设在澳头第二小学;

4、珠江东岸配建小学(暂定名)(位于珠江东岸小区内),招生点设在龙山小学;

5、桂香园配建小学(暂定名)(位于冠华城桂香园小区内),招生点设在樟浦小学;

6、合生紫悦府配建小学(暂定名)(位于合生紫悦府小区内),招生点设在西区第三小学;

各学校均已开设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6月5日起,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设立招生临时咨询电话:0752-5198501、5198502、5198503,投诉监督电话:0752-5562168。(工作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附件:

附件1: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doc

附件2:2023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xls

附件3:初中学区图示.jpg

附件4:澳头小学学区图示.jpg

附件5:西区小学学区图示.jpg

附件6:霞涌小学学区图示.jpg

附件7:2023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积分入学问与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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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4-05-31,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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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做好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4〕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惠阳教通〔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成立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社保分局、中共惠阳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团区委及各镇(街)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担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制订招生计划、方案,统筹谋划、组织指导全区招生工作;负责户籍生、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学资料及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资料的初审、积分结果公示,统筹安排学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核实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提供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

区社保分局、区税务局:负责审核进城务工人员、个体业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我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纳税情况。

区人社局:负责审核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真实合法性。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进城务工人员《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情况。

中共惠阳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团区委:负责审核进城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区参加志愿者活动时长等相关证明资料。

各镇(街):负责协调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积分入学申请资料,配合相关部门确认进城异地务工人员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相关证明资料。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协调、实施及管理。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镇(街)中心小学。

三、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8495人(公办13005人、民办549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16100人(公办10850人、民办5250人),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七年级招生计划》(附件1)。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必须是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必须是完成小学阶段学业且未取得初中学籍的少年。

五、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顾对象(参照附件5执行);

(3)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道)外户籍,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惠阳区2024年5月“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是惠阳区的,无需提供监护人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招生批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道)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监护人无学区内房产。

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道)集体户。

第五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时间安排

招生批次

网上申报

现场提交资料

审核资料

审核结果公示

录取结果通知

领取入学告知书

第一、二、三、四批

6月11-14日

6月15-16日

6月17日-7月3日

7月4-7月8日

7月9-10日

7月11-12日

第五批

6月15-16日

6月17-18日

6月19日-7月27日

7月28日-8月1日

8月2-3日

8月4-5日


4.所需材料

(1)第一、二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及出生证;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房屋产权证。

(2)第三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

(3)第四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第五批对象: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

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七年级学位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5.办理程序

(1)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申请。被申请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

第四批请选择申报监护人基本养老保险或居住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若不能提供监护人基本养老保险或居住证凭证的,请到户籍所在镇(街)教育指导中心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入读公办学校。

(2)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3)录取办法。依批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若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积分计算方法参照附件3、附件4)。若总积分相同,第一至三批按“户籍”→“住房保障”的顺序进行比较,第五批按“基本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的顺序进行比较,单项高分者优先录取。

符合第一至四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符合第五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4)结果公示。各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5)领取入学告知书。各学校通知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1.学位申请条件。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顾对象;

(3)本校教职工及举办者企业员工子女;

(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惠阳区2024年5月“ 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2.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

现场提交资料

审核资料

审核结果公示

录取结果通知

领取入学告知书

6月11-14日

6月15-16日

6月17日-8月3日

8月4-8日

8月9-10日

8月11-12日

3.所需资料: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惠阳区内居住证及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本校教职工(举办者企业员工)子女其监护人需提供该校(举办者名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程序

(1)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资料审核。各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资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学生特征码,并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监护人。特征码是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监护人须保留至完成报名注册后。

(3)录取办法。录取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录取顺序:本校教职员工子女及学校举办者企业员工子女——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符合报名条件且填报了该校志愿的学生。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该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学生“小升初”直升,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B.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直升的社保和居住证条件与该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相同。

从2024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 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 (含毕业年级)。

(4)结果公示。各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5)领取入学告知书。学校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摇号未录取的学生,自主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在“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办学校前四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相关房产登记时间应在2024年5月31日及之前。

(二)确实无法提供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教育指导中心备案登记,由指导中心协调处理。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资料为以下任一种,且要求是面积为40m2以上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个人协议上的相关记载或说明不作为依据。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资料。2.特殊住房:①属于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确认资料。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由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确认资料,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确认资料。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资料。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相关住房证明资料及水或电开户证明、近六个月水或电的缴费发票。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应提供所住集体宿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资料。⑥属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未能办出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及水电开户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须在本镇街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不动产在抵押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五)严格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24〕10 号)要求,各初中学校在接收市外户籍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家长在《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资格条件告知书》(附件6)上签名确认,并保存至该生毕业。如因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报考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责任由学校承担。

(六)全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接收已经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学生。

(七)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镇(街)中心小学、公办初中及区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备案后向社会发布,未备案不得提前发布。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办学简要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包括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等)、报名条件、报名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招生期间,各学校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热情接受学生和家长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和报名注册工作。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区教育局反映。

(二)严格招生程序。各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扩班增额;要按照“一生一册”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台账。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等方式进行“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民办学校将校外培训等级考试及竞赛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

(三)加强督查问责。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于未落实相关政策,出现违反有关招生规定和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八、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826599;监督电话:3826153

附件下载:

附件1: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七年级招生计划.xlsx

附件2:2024年惠阳区公办小学及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分布图.zip

附件3:2024年第一、二、三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表.doc

附件4:2024年第五批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积分表.doc

附件5:2024年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办法.docx

附件6: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资格条件告知书.docx

附件7: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xlsx

附件8: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资料办理咨询电话及地址.docx

附件9:关于防范义务教育招生诈骗的温馨提示.docx

附件10: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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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2024-05-31,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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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4〕4号)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2024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1000人。

(二)招生对象

第一批:居住地在惠城区的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对象人员子女;

第二批: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区编制(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内干部职工子女;

第三批:具有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内户籍且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少年;

第四批:具有惠阳区户籍且为惠阳区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二、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

初审

审核资料

审核分数公示

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果通知

领取入学告知书

6月11日~14日

6月15日~18日

6月19日~6月28日

6月29日~7月3日

7月4日~8日

7月9日~10日

7月11日~12日

三、所需资料及提交资料方式

(一)所需资料

1.第一批:学生的出生证、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监护人户口本、房屋产权证。

2.第二批:学生的出生证、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监护人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2024年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

3.第三批:学生的出生证、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监护人户口本、房屋产权证。

4.第四批:学生的出生证、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监护人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等资料。

备注:以上需提交的资料是指原件和复印件,待现场查验后原件退回。

(二)提交资料方式

1.第一批:由监护人于6月11—14日向其所在单位提交子女入读相关资料,由所在单位将相关资料函告我局。

2.第二批: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区教育局申报,现场核对无误后,在《2024年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签名确认。

3.第三批: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东惠阳高级中学申报,并填写《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内户籍学生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2),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学校负责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并报送《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内户籍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至区教育局初审。

4.第四批: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就读小学申报,并填写《2024年惠阳区户籍学生积分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4-1),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学校负责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并报送《2024年惠阳区户籍学生积分入学汇总表》(详见附件5)至区教育局初审。

四、录取办法

第一、二、三批次直接录取,第四批次采用“积分入学”办法,参照《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位申请积分项目及分值表》执行,详见附件4-2,按批次录取,如前一批次已录满,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五、工作流程

(一)材料审核。区教育局对第一、二、三批学生情况审核;各直属学校、各镇(街道)教育指导中心对第四批学生积分情况初审,区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二)审核结果公示。第一、二批学生审核结果在区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第三批学生审核结果在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公告栏公示,第四批学生积分结果在原就读小学公告栏公示。公示期间对本人分数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向受理学校或区教育局申请复查。

(三)录取名单公示。第一、二批录取名单在区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第三批学生录取名单在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公告栏公示,第四批录取名单在原就读小学公告栏公示。

(四)领取入学告知书。第一、二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教育股领取入学告知书,第三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广东惠阳高级中学领取入学告知书,第四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入学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报到注册。被录取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包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级人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申请该校学位的惠阳区户籍学生可同时申报其户籍所在学区的公办初中学校,如两所学校均可录取,则须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6),书面承诺放弃其中一所学校入学资格。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826599。监督电话:3826153

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新中街1号

招生咨询联系人及电话:严老师, 2258971、235236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内户籍学生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内户籍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2024年惠阳区户籍学生积分入学申请表、积分项目及分值表.doc

附件5:2024年惠阳区户籍学生积分入学汇总表.xlsx

附件6:承诺书.docx

附件7:2024年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划分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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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3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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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4〕4 号)和《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始年级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入户大亚湾开发区。

(二)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下同)持有大亚湾开发区的有效“居住证”且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会保险须包含2024年5月(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三)本校教职工及举办者的子女:

监护人为申请入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或举办者。

(四)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1.对于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其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开发区户籍儿童、少年执行。

2.对于不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其随迁子女参照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儿童、少年执行。

◆注意事项:

1.申请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如在起始年级学籍注册时发现招收的儿童(少年)为在籍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2.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规定,非惠州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①随迁子女获得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

②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 月 1 日前在我市领取了居住证,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且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 月1日前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或者随迁子女监护人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截止时间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

因此,特别提醒2024年申请到大亚湾开发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非惠州市内户籍适龄少年,在读初中三年期间,其监护人务必要及时签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且持续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以免影响孩子三年后(即2027年)中考报考资格。

二、校内直升基本条件

在我区同一所民办学校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且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学校“小升初”直升招生:

(一)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二)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监护人的社保和居住证条件与起始年级招生条件相同,即:监护人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会保险,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会保险须包含2024年5月(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三)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监护人相关条件与起始年级招生条件相同。

三、招生批次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本校教职员工及该校举办者的子女。

第二批:符合条件且申请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

第三批:符合条件且填报该校志愿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录取办法。

各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顺序依次招生,采取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如当前招生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全数录取;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该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四、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批次

类别

所需材料

本校教职员工及举办者的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监护人与学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举办者子女提供办学许可证)。

惠州市户籍 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④监护人身份证。

惠州市外户籍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④监护人大亚湾区居住证;

⑤具有大亚湾区社保的监护人身份证。

外籍和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国外护照;

②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③投资的提供营业执照,就业的提供社保证明,与本地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提供结婚证明及配偶身份证。

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监护人的身份证。

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监护人大亚湾区居住证;

④具有大亚湾区社保的监护人身份证。

外籍和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国外护照。

②投资的提供营业执照;就业的提供社保证明;与本地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提供结婚证明及配偶身份证。

五、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现场预报名登记(6月2日至6月5日)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称“申请人”)到我区设置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报名登记点进行登记。同时申报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学生特征码并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特征码是查询核验结果、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全区设以下4个登记点:

序号

采集点名称

地址

工作时间

1

澳头第六小学

澳头街道中兴六路209号太东天樾湾

8:30-11:30

14:30-17:30

2

西区第一小学

西区街道大亚湾大道227号

8:30-11:30

14:30-17:30

3

西区第七小学

西区街道碧桂园太东公园上城小区

8:30-11:30

14:30-17:30

4

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

西区街道荣佳国韵小区

8:30-11:30

14:30-17:30

注: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预报名登记点进行审核和登记(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公布初审结果(6月19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预登记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申请人可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码和申请人手机号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审核情况。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6月19日至20日到澳头第六小学材料复核登记点申请复核,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三)公布审核结果及第三批剩余学位数(6月26日)

公布民办学校第一、二、三批预登记招生对象审核结果,公布第一、二批录取名单及第三批剩余学位数。

(四)网上填报志愿(6月27日至28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6月27日—28日登录“hzschool惠上学”平台,进行志愿填报。申请人可填报2所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将不参与第二志愿的录取)。申请人务必先行了解各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数及住宿、校车等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五)摇号并公布录取名单(7月5日)

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摇号工作结束后公布摇号录取结果。

(六)办理入学手续(8月7日至8日)

被录取的儿童、少年于8月7日至8日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完成缴费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入读。

◆注意事项:

1.预报名登记是申请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前提条件,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预报名登记点进行登记,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填报志愿。

3.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两所民办学校,且可同时申请公办学校(申请方式和程序详见公办学校招生公告),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

4.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未按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和程序,学校自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入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家长和学校自行承担。

6.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投诉电话

学校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招生计划

惠州大亚湾区金澳实验学校

澳头妈庙村龙园一路8号

0752-

5553566

一年级180人

七年级300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明珠实验学校

西区新寮新三村塘尾93号

0752-

5201778

一年级135人

七年级150人

惠州大亚湾区外语实验学校

西区新荷大道33号

0752-

5111211、

5511985

一年级270人

七年级600人

惠州大亚湾区博雅培文实验学校

西区龙山八路8号

0752-

5160166、

5168228

一年级270人

七年级600人

招生咨询电话:0752-5198501、5198502、5198503

投诉监督电话:0752-556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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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第一批技校招生(电话+招生对象)

2024-05-22,全文共 1952 字

+ 加入清单

01惠州市技师学院(公办)

办学层次:技师学院

办学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西区31号

学校简介:惠州市技师学院创建于 1979

年,是惠州市直唯一一所公办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第二批

10 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创建单位之一。

招生对象

惠州市初中起点(报读五年制高级技工):

1. 惠 州 市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在中考志愿填报时,在第二批内第一志愿学校填报“惠州市技师学院”(招生代码:9800045),依照统一的中考投档录取系统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学生。经查核考生的中考成绩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中中职、中技起点(报读四年制技师

/ 预备技师、三年制高级技工):

1.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

2. 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技校、职校毕业生需提供中职(技)毕业证。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

02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省合格技工学校

办学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办碧山村广汕公路旁

招生热线:0752-8999098

学校简介:惠东县技工学校是2008年经广东省人社厅批准,由惠东县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办学校校区占地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座落在广汕高铁惠东站旁。

招生对象:符合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政策的初中毕业生

03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省级重点技工学校

办学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工业园联发大道南面123号

招生热线:0752-2608730

学校简介:广东省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创建于1999年,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省重点技工学校。2023年被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示范性技工学校创建单位。

报名与录取办法

1、在中招平台第三、四批第一志愿填报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学校代码:9800156);

2、在中招平台填报成功后再与学校联系确认,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3、未满13周岁学生不予录取(即2011年6月30日后出生的不能注册学籍)

04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省级重点技工学校

办学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怡发工业园怡发二路

招生热线:0752-3277628、0752-3277515

学校简介:学校位于惠州市平潭怡发二路,校园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学校建有教学楼5栋,宿舍楼3栋,食堂2个,运动场1个,灯光篮球场4个,还建有羽毛球场、乒乓球场。

报名条件

1、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中技应、往届毕业生2、外省户籍符合广东省异地报考政策学生:注: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读需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其中一方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

(2)父母其中一方在广东省有连续3年以上的居住证;

(3)学生本人具有我省中职(技工)学校3年完整学籍;

(4)以上条件的计算,起始与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2027年8月31日后)

05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省一类技工学校

办学地址:惠州市惠城区火车西站北侧明发高榜新城

招生热线:0752-2372619

学校简介: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创办于2009年,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以培养中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民办中等技工学校。2013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类技工学校。

招生对象:

1、广东户籍应届初中毕业、往届技校、中职毕业生。

2、非广东户籍学生: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达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且居住证至高考前属于有效期状态。居住证中间不能间断)

3、技能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21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毕业证书:全日制专科或者本科文凭(统招学历)。

06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省合格技工学校

办学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东澳村

招生热线:0752-3919839

学校简介: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是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成立的技工学校,办学涵盖信息工程、艺术设计、现代服务、智能制造等系列专业。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07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省级重点技工学校

办学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小金四角楼金罗路395号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

招生热线:0752-6833206

学校简介: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成立于2009年,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管的全日制省重点民办技工学校,省代码是9800187。

招生对象:初中应届、往届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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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公办学校招生时间表

2024-05-21,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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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由于我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较高,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以上学校可能仅可录取第一批次学生

,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事项
5月20日至22日网上预约,然后等待学校派号信息
5月23日至26日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6月7日前办理入学手续
其他招生公告发布时间说明
5月下旬积分入学政策
5月下旬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6月下旬公办学校插班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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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亚湾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2024-05-17,全文共 5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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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和《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以学区为主”的原则,以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划片区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公平公正地执行招生程序,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申请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招生条件

1.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024年5月31日(含)前入户]。

2.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其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开发区户籍[不强制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②其监护人为大亚湾开发区外、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需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保(须包含2024年5月)。

③其监护人为惠州市以外户籍,需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保须包含2024年5月)。

◆注意事项: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规定,非惠州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随迁子女获得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

2.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 月 1 日前在我市领取了居住证,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且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3.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 月1日前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或者随迁子女监护人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截止时间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

因此,特别提醒2024年申请到大亚湾开发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非惠州市内户籍适龄少年,在读初中三年期间,其监护人务必要及时签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且持续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以免影响孩子三年后(即2027年)中考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学期,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附件3)。

(二)学区划分

1.中学七年级:面向学区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3和附件4。

2.小学一年级:以街道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城市规划布局、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3、附件5、附件6和附件7。

3.部分公办小学实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根据地理位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对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1)在澳头街道划分2个大学区:

①澳头第一小学大学区(含澳头第一小学、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光亚小学、澳头第六小学和黄鱼涌小学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②澳头中心区大学区〔含澳头第二小学、育英小学、澳头第五小学和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小学部4所学校招生区域〕。

(2)在西区街道划分5个大学区:

③西区第一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一小学、兴汉小学、龙山小学、西区第六小学和自在城配建学校小学部(暂定名)等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④西区第五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五小学、西区第七小学、西区第八小学和崇德小学等4所学校招生区域);

⑤西区第二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二小学、珠江实验小学、西区实验学校蓝岸分校小学部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⑥西区第三小学大学区(含西区第三小学、荷茶小学和西区第一小学第二分校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⑦道南小学大学区(含道南小学、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和西区第九小学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

(3)公办小学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不适用于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招生。

4.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

为均衡公办初中教育资源及学校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结合大亚湾第三中学现有住宿条件的实际情况,在澳头街道居住的大亚湾开发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大亚湾第三中学积分学位。

四、招生批次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批次

1.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2.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3.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学区内房产。

4.第四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的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录取办法

1.第一、二、三批录取办法

按批次依次录取。如第一、二、三批学位申报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同批次学位申报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附件1),计算积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且不再招收下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如同批次学位申报适龄儿童少年总积分相同,则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大亚湾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学位申请条件,但未被所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则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第四批录取办法

第四批(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填报2所公办学校志愿。第一志愿是学区或大学区范围内(学区以监护人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的学校,第二志愿是非学区范围内的学校(可填报学校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根据《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附件2),计算积分。根据志愿顺序,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第二志愿学校未招满,则以第一志愿积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空余学位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学位申请条件及录取办法

1.申请条件。①在大亚湾开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外国国籍、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持优粤惠才特级卡、A卡和B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④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2.录取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申请公办学位所需材料

批次

所需资料

第一批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④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仅限一手房可用)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仅限一手房可用);
⑤如住房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

第二批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④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仅限一手房可用)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仅限一手房可用);
⑤如住房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

第三批

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无学区内房产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第四批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的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小一新生提供);
④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料(见附件2)。

说明: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执行。入学批次视其监护人是否拥有大亚湾房产确定。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①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父母在大亚湾的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和纳税情况或社保。

六、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一)第一、二、三批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1.网上预报名。

监护人于5月30日(早上8:30起)至6月2日(下午18:00止)通过手机微信扫“户籍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见下图)预报名。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监护人可在5月30日至6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期间凭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到预报名学校现场取号。

2.现场初审

学校根据网上预报名信息,短信通知监护人于6月1日至6月4日期间分时间段、错峰到校现场初审。监护人按照学校发送的短信通知指引,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预报名学校审核。

◆注意事项:

符合第一、二、三批学位申请条件,未在5月30日至6月2日预报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申报。剩余学位将统一对外公布用于第四批积分入学招生。

(二)第四批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监护人于7月6日至7月9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或大学区范围内的学校现场申报。

◆注意事项:

1.符合第四批学位申请条件,报错学校或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申报。请慎重选择。

2.申报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家长错峰前往,按学校要求有序登记申请。

3.第四批积分入学项目总分为0分的,不予以录取。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学位申请方式和时间

1.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执行。入学批次视其父母是否拥有大亚湾房产确定。该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需携带相关资料于5月30日至6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到其在大亚湾的居住地所属学区范围内的学校现场申报。

2.其他类别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于5月30日至6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17:30)将有关证件及资料交到区管委会A204办公室。核实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招生流程

时间

事项内容

5月30日至6月2日

第一二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预报名

6月1日至6月4日

第一二三批适龄子女到预报名学校现场初审

6月5日至7月4日

相关部门审核第一二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学位申报资格

7月5日

公布第一二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录取名单

7月5日

公布第四批积分入学学位数

7月6日至7月9日

符合第四批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报

7月10日至7月30日

审核第四批学位申报对象积分入学材料

7月31日至8月2日

第四批学位申报对象积分查询(可通过“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或致电学校查询积分核定结果。对积分核定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积分查询期间前往学校申请复核)

8月6日

公布第四批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8月7日至8日

各批次录取新生注册

说明:各批次录取名单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官网以及学校公告栏公布。


八、注意事项

(一)学位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报名。

(二)所有批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小一新生还需携带预防接种证明(登陆粤苗APP打印)到学校注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九、2024年新建公办学校招生地址及咨询电话

1、大亚湾第六中学(暂定名)(位于西区第三小学南面),招生点设在西区第三小学。

2、自在城配建学校(暂定名)(位于自在城小区,龙海一路边上),小学部招生点设在西区龙山小学;初中部招生点设在西区崇德小学。

各学校已开设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3),招生期间,如有政策疑问,可直接致电学校咨询。5月20日起,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设立临时招生咨询电话:0752-5198501、5198502、5198503,投诉监督电话:0752-5562168(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附件:

1.附件1 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docx

2.附件2 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docx

3.附件3: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xls

4.附件4:2024年大亚湾公办初中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jpg

5.附件5:2024年大亚湾澳头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jpg

6.附件6:2024年大亚湾西区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jpg

7.附件7:2024年大亚湾霞涌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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