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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年度

呼和浩特年度专题栏目,提供与呼和浩特年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呼和浩特年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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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呼和浩特辅警招聘报名工作暂缓举行

2023-12-29,全文共 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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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举行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广大考生:

原定于2024年1月8日组织的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工作暂缓举行。招聘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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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下载入口

2024-01-05,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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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模板

点击下载《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相关要求

参保单位应据实填报《2024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对应单位网厅“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年度工资申报”模块“申报材料上传”中的“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一项)、《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对应“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2”一项)、《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对应“企业承诺书”一项),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拍照或扫描上传。

申报时间

1.2024年1月有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须在2024年1月29日前完成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

2.2024年1月无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完成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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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单位社保缴费工资申报通知

2024-01-05,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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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及其他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呼和浩特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

(一)申报主体和险种

1.申报主体: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参保单位应申报人数为2023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

2.申报涉及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申报时间

1.2024年1月有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须在2024年1月29日前完成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

2.2024年1月无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完成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

(三)缴费工资的确定

1.缴费工资申报标准:参保单位应以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2.缴费工资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标准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工作要求

1.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应通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网址:http://nmgrs.12333k.cn:8083/comcalogin/#/comcalogin的“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年度工资申报”模块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要件及注意事项可在申报页面的申报模块中下载查看)。

2.工作要求:(1)参保单位应据实填报《2024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对应单位网厅“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年度工资申报”模块“申报材料上传”中的“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一项)、《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对应“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2”一项)、《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对应“企业承诺书”一项),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拍照或扫描上传。(2)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参保职工工资申报(2024年职工申报工资无变化的也需要申报)。如未按规定完成申报,导致参保单位无法及时生成缴费通知单,造成职工待遇无法享受等问题,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3)参保单位应当按月将职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为其缴纳金额及职工本人应缴纳金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4)参保单位应当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公共场所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人数、单位应缴纳金额、职工个人应缴纳总金额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二、变更申报

(一)单位参保职工增减申报

参保单位应在每月20日前通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单位网厅的“三项协同职工增员”模块和“三项协同职工减员”模块完成单位职工增减变动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要件及注意事项可在申报页面的申报模块中下载查看)。参保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参保职工增减变更申报。如未按时申报,将造成参保职工多缴或漏缴社保费等情况,由此引起的职工待遇无法正常享受等问题,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二)信息变更申报

参保单位办理2024年职工工资申报和增减申报的同时,通过单位网厅“企业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模块,更新法定代表人电话和联系电话信息。

三、单位应收核定申报

(一)因税务系统升级,2024年1月1日至7日,单位网厅暂时关闭“单位提交结算”模块功能,我市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在此期间不受理“单位应收核定”业务,待税务系统升级完成后恢复相应网厅功能及大厅业务。

(二)未自主申报2023年12月应收核定的单位,2024年1月8日后从单位网厅自行打印核实缴费核定通知单及明细,核对无误后进行缴费。

附件:1.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附件:2.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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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预约流程(附图解)

2024-02-21,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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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理流程

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024年2月21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后

(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预约入口:个税APP(点击下载)需要手机下载~

操作流程

第一步:点击首页专题区域的“去预约”按钮。

第二步:选择您希望申报的日期,点击“提交预约申请”完成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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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4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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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安机关公务员招聘考试内蒙古考区温馨提示

2024-01-04,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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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内蒙古考区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24年1月6、7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人事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提前做好参考准备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于2024年1月3日8:00至1月7日9:00期间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2024年度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专项招录网站”(http://gagwy.cpta.com.cn/home.html)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所示注意事项,提前准备考试用品。

二、考点交通出行要求

请于提前规划交通出行路线,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为避免交通拥堵,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停车场,停车落客后应及时驶离考点,严禁车辆在考点周围聚集。为确保道路畅通,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各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

三、遵守入场检验规定

考生前往考点需预留足够时间,方便进行入场检验。考生入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

四、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允许携带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外,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考生携带的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五、按规定要求作答

(一)考试用笔要求。《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实行纸笔化考试。答题卡填涂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

(二)电子化考试上机操作要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实行电子化考试。考试各部分采取限时作答的方式,除“知觉速度与准确性”部分必须在第一部分作答外,剩余部分的作答顺序由系统随机确定。考生进入某一部分后,无论是否作答,退出后都不允许返回该部分查看或再次作答。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系统,并合理安排作答时间。考生应按考试系统要求或提示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三)《申论》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事项。参加《申论》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题目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须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人为撕坏或折污、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

六、关于考后雷同检测

根据相关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在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他人试卷,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考后被判定雷同,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七、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加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考生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

1.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

2.考生不得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

3.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三)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事项的相关规定:

1.考生须按指定座位参加考试,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

2.考生须按规定填写(填涂)考试相关信息,不能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3.考生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八、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471-6601168、6600198。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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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下载打印入口

2024-01-05,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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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模板

点击下载《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

相关要求

参保单位应据实填报《2024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对应单位网厅“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年度工资申报”模块“申报材料上传”中的“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一项)、《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对应“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2”一项)、《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对应“企业承诺书”一项),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拍照或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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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理入口

2024-02-21,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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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纳税人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预约时间:2024年2月21日 (每日6:00-22:00)

预约入口:(点击下载)需手机下载~

预约流程:

>>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理流程

纳税人想预约3月2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

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2日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3月21日后即可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推荐阅读:

点击查看: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预约流程(附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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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0-16,全文共 4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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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登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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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度事业单位第一阶段改报岗位公告

2023-11-23,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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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第一阶段改报岗位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见附件1),可在2023年11月21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工作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改报结束后,再公布减少招聘人数岗位)。被取消开考岗位将转入第二阶段报名,具体详见附件2。

附件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人员名单

附件2: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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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度集中选调毕业生报考指南

2024-01-30,全文共 3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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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一、关于选调范围

1.应届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应届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考,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考。

2.专升本考生能否报考?

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参加本科选拔考试进入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层次进行两年制的深造学习,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学历学位证书),但相关奖项、荣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学分绩点须以本科阶段的为准。

3.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符合选调生资格条件,同时由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在规定时间内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经学校推荐的可以报考。

二、关于资格条件

4.如何理解“品学兼优”?

答:“品学兼优”是指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出较好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并且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学习成绩优良”是指毕业生在校期间,无论是否修满学分,不得有必修课累计四门及以上或必修课、选修课累计六门及以上不及格、补考或重修,同一门课程多次补考或重修要累计计算。其中,研究生考生以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为准。

5.如何界定“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答:评选层级应是大学期间的学校及以上层级,学校内设院系评选的上述荣誉称号不在此列。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会干部、优秀干部标兵。

6.如何界定“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一般指二等及以上综合奖或学习类奖学金;如学校未设置“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则获得学校认定视同“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的其他奖学金人员也可报考,需考生所在学校在《报名申请表》“奖惩情况”处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内容为:“本校未设置‘校级二等奖学金’,该奖学金视同为我校‘校级二等综合奖学金’”。

7.如何界定“班委会(团支部)委员或院系、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成员”?

答:班委会(团支部)委员或院系、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成员不包括:(1)第二课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记者团团长、编辑部、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单位管理成员;(2)校团委、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宿管部等内设机构学生助理;(3)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类协会、艺术团、研究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等组织负责人及成员;(4)其他不被认定为学生干部的经历。

8.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学金报考?

答:应届研究生考生可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学金、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9.如何认定考生的出生年月?

答:报考时以考生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考察审核档案发现存疑的,以组织调查认定结论为准。

三、关于推荐报名

10.填写《报名申请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关于区外高校推荐报名问题。

答:高校推荐是网上报名的前置程序。区外高校考生将完整填写的《报名申请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和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或研工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添加到报名系统指定栏目中,超时上传的《报名申请表》将不再审核,后果自负。

12.考生在报名时间上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可在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5日17:00的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及时报考,不要都等到最后才报名,以免因网络拥堵等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13.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答:报名咨询电话见《公告》,具体咨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笔试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较多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14.网上报名时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

答:本次选调生考试免收报名费,因此网上报名时无需网上缴费。

四、关于考试

15.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答: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16.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17.笔试地点在哪里?

答: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选择笔试考点,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如提示“该考点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就近选择其他考点,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1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19.对违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为零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严重或特别严重违规违纪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20.《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如果考生在报名参加内蒙古2024年度集中选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考录过程中,被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的,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内蒙古2024年度集中选调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的,视为正式就业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考生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集中选调的考录行为,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

22.既报名参加内蒙古2024年度集中选调,又选择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职位如何进行笔试、面试和考察?

答: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笔试《申论》分为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和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两种试卷,选调生职位和公务员“四级联考”

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使用同一类试卷。由于两个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考生经院校推荐参加2024年度集中选调,也符合上述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相关职位要求的,只能同时兼报一个公务员“四级联考”

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兼报的考生只有参加选调生职位笔试,成绩才分别计入两个职位的笔试成绩中。如果笔试成绩均可进入两个职位的面试环节,先参加选调生职位面试,面试后未进入选调生职位考察范围的,可参加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

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面试;面试后进入选调生职位考察范围的,不得参加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

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面试。选调生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出现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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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度事业单位联考招聘报名即将开始

2023-11-15,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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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全区预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9万人左右。

本次考试报名预计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11月18日至20日;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时间:11月23日至26日。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分类笔试联考将于12月17日在全区12个盟市所在地同时举行。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后续招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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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下载

2024-01-30,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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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下载方式

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下载附件。

申请表模板

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网站下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集中选调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交《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和学校各留一份并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和审核

经过高校推荐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5日17:00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选调生考试”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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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包头考区退费申请通知

2023-12-20,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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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度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头考区退费手续的通知

现就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头考区)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免交考务费。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

二、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选择包头考区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月17日前,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四楼(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进行审核确认办理。

(二)携带材料

1、《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联系电话)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须携带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6、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3年11月18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7、由他人代办的,须携带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减免费用将自动打入报考时使用的银行账户,请应聘人员耐心等待并密切关注银行账户到账通知。

2、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99985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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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最美铁路人直播入口+视频回放

2024-01-16,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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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最美铁路人”

2024年1月17日,集团公司将公开发布15位2023年度“内蒙古最美铁路人”先进事迹。

直播时间

2024年1月17日19时30分

直播/回放平台

通过呼铁融媒网络直播平台和呼铁电视进行直播

他们是草原铁路全体干部职工的优秀代表,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展示了铁路人的先行风采、服务本色、担当品格、奋斗精神。他们是飘扬在铁路一线的一面面旗帜,是铁路职工勇毅前行的缩影。

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篇章,他们是“内蒙古最美铁路人”千里铁道线上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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