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将进一步放宽小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2024-04-22,全文共 1025 字
+ 加入清单《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内容。广东将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明确将进一步放宽广深两市小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根据《方案》,到2027年,广东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广东将推进工业领域、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同时,教育教学、文化旅游、医疗等领域的设备设施也将迎来置换更新、迭代升级。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聚焦汽车、家电产品、家具家装消费品这三大品类,《方案》提出,广东将通过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让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到实处。
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为此广东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优化金融支持方面,《方案》表示,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方案》明确,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方案》特别提到将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扩大“湾区标准”清单和“湾区认证”项目范围,强化“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助力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报名导游证考试有年龄限制吗?
2024-05-10,全文共 19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往年的经验,没有年龄限制,但是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所以最小的报名年龄应该符合高中或中专毕业年龄标准(一般应大于等于16
岁),年龄上限没有要求。
报考导游证条件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考导游证对学历有要求吗?
有要求的,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广州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全文+解读)
2023-01-03,全文共 2075 字
+ 加入清单穗府规〔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含所指路段)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一)市中心区: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珠江至增槎路)、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至西槎路)、西槎路(增槎路至石潭路)、石潭路、大冈街(石沙公路至黄石西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黄石东路至同泰路)、同泰路、同和路(同泰路至同宝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至中成路)、中成路、中元路、上元岗东头岗一巷、下元岗东大街、天源路(下元岗东大街至广汕路)、广汕路(天源路至开创大道)、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
(三)广州火车南站:石洲中路、石洲东路、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北)、Y886乡道、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南)、韦涌路、大洲路、石洲西路合围的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相关时间、区域另行发布。
三、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目的和依据
广州市限制摩托车行驶交通管理措施(简称“限摩”措施)已实施多年,对减少城市交通事故、改善城市交通和治安环境、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2017年9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的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已将广州市“限摩”范围纳入法律法规予以明确。我市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的“限摩”范围,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
为落实《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市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广州市“限摩”措施进行归纳整理,并修订形成《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的“限摩”范围向社会公告。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告》除延续《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16〕10号)中的“限摩”范围外,还将《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号)和《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5号)涉及的“限摩”范围一并归纳,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限摩”范围保持一致,仅根据道路规划发展实际情况,对部分道路名称进行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下区域(含所指路段)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1.市中心区: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珠江至增槎路)、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至西槎路)、西槎路(增槎路至石潭路)、石潭路、大冈街(石沙公路至黄石西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黄石东路至同泰路)、同泰路、同和路(同泰路至同宝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至中成路)、中成路、中元路、上元岗东头岗一巷、下元岗东大街、天源路(下元岗东大街至广汕路)、广汕路(天源路至开创大道)、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2.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
3.广州火车南站:石洲中路、石洲东路、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北)、Y886乡道、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南)、韦涌路、大洲路、石洲西路合围的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相关时间、区域另行发布。
三、文件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此次向社会公告广州市“限摩”范围的文件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号)同时废止,我市仍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的“限摩”范围,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摩托车出行路线,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推荐阅读: